◆前言◆------------------------- 演讲:历史和理论 宪法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我们绝不能把这一特权当成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不履行这个权利,我们就可能从实际意义上丧失了言论自由的权利。如果我们满足于他人为我们代言,或者让少数人的职权和利益左右公共政策和法律,我们可能也会完全丧失这一权利。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我们也有听的权利,以及对听到的东西进行评判的权利。"言论自由"意味着我们将暴露在各种各样的观点之下。我们既能听到虚假信息,也能听到真相,我们必须学会分辨真假。这并不是一件易事,而且需要我们了解各类重大事件的信息。真相是不会不言自明的;如果能的话,我们就无须学习劝说的技巧了。宪法赋予我们说出自己想法的权利,但是它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倾听。尽管我们说的可能是真话,但是我们的话并不一定会被人接受或者相信。如果想影响他人、政府官员,以及那些控制着公共机构的人,我们必须能够让我们对真相的理解听起来真实可信。对于一些人来说,掌握这种能力比其他人要容易得多,但是,不论性别、宗教、国籍或者经济地位,机会人人都有,只有那些选择保持沉默的人才没有机会。 我们一直在述说和倾听着我们的整个人生。我们述说和倾听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先天能力和偏好,但是它与我们所掌握的听说技巧也是密切相关的。 一、历史 公元前2080年,一位年迈的法老对即将继承法老之位的儿子美里卡拉(Merykare)给出如下建议:"做一个善于言辞之人,(这样)你就会变得强大……舌即是剑……言语比战斗更加勇猛。"[摘自"厄尔巴,未知帝国的辉煌",《国家地理》(NationalGeographic),1978年12月,750页。] 这些话对于他的国民的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实际用处,因为法老不必忍受大批普通群众在城市广场上发表自己的演说。事实上,1600年之前就出现了一种社会风气,这种风气引发了对演讲的研究。首位研究演讲艺术的著名学者是希腊哲学家科拉克斯(Corax),他从公元前480年起开始从事写作和教育工作。那时,希腊城邦正在试行一种民主的政府形式--这是一种前人闻所未闻的全新概念。法律程序允许被控犯罪的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但是不允许辩护人有律师,他们必须自己为自己辩护。于是,这一体制衍生出了在这方面进行教育指导的需求。缺乏沟通技巧的人向科拉克斯或其他像科拉克斯这样的人求教,接受演讲的有偿培训。科拉克斯制定了几条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至今我们还在沿用。他为后继的希腊学者们奠定了基础--苏格拉底、柏拉图,还有最重要的人物,亚里士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