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承销和证券购买的巨大利益导致主要银行机构的经营行为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显然,投资银行家对银行和信托公司存款的控制是他们获取这些巨大利益的根本要素。银行经理们自然会问,“为什么银行和信托公司不能分享如此有利可图的经营领域呢?为什么他们自己不变成投资银行,履行伴随‘大企业’而生的所有新职能?”这样做将导致对银行商业活动正常领域——向工商企业提供临时贷款——的背离。但是,这个诱惑是无法抵御的。紧随着投资银行家闯入银行领地的,就是银行闯入投资银行家的地界。这些银行中最突出的是国民城市银行和纽约第一国民银行。但是,他们的进入不是敌对的入侵。这些相互竞争的力量结成联盟,通力合作去控制这个国家的工商业,然后“瓜分战利品”。这个联盟通过投票权信托、连锁董事会以及共有关系而得以巩固。联盟产生了充分的“合作”,彻底征服了更多铁路、公用服务公司以及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