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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流浪者——达摩流浪者

盛大的爬山日终于到了。贾菲在下午骑着车过来找我。我们拿了艾瓦的背包,放在自行车的篮子里。我也带了些袜子和毛衣。因为我没有登山鞋,贾菲就把他的网球鞋借我穿,这双鞋虽然旧,却很结实。"网球鞋比较轻,穿它来登山,说不定比穿登山鞋还要适合你。它可以让你轻轻松松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大石头。不过,走上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就得交换鞋子来穿。" "食物的事怎么样?你带了些什么?" "这个待会儿再说,雷……"(有时候他会只叫我名字的第一个字,而每当他这样叫的时候,总是拖着悲苦的长腔,好像对我的命运深感忧虑似的)"先说睡袋的事。我帮你带了个睡袋。虽然不是我那种鸭嘴式的睡袋,而且要比较重一些,但如果你穿着衣服睡,旁边又有个大篝火的话,它仍然可以让你在高山上睡得舒舒服服。" "穿衣服睡是没问题,但为什么又要生个大篝火呢?现在才十月啊。" "十月山上的温度已在冰点以下。"他说。 "你说的是晚上?" "对,是指晚上没错。白天的话会相当温暖而怡人。你知道吗,约翰·缪尔爬山的时候,经常什么都不带,只带着一件陆军大衣和一纸袋的干面包。要睡,他就裹着军大衣睡,要吃,就把面包蘸水吃。就这样一个人在山中漫游几个月。" "哇噻,他一定是个铁汉!" "有关食物,我在市场街的水晶宫市场买了我最喜欢吃的保加麦。那是一种爆过的粗小麦,是保加利亚人的食物。煮的时候,我会在里面放一些培根丁,这样,我们三个就会有一顿美美的晚餐。我还带了茶叶。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谁都会想喝一大杯热茶。此外还带了做巧克力布丁的材料,不是那种即泡即吃的假货,而是实实在在的巧克力布丁。我会先把材料煮开,在火上搅上好一阵,再放在雪上冷冻。" "老兄,有一套!" "我爬山通常都是带米,但这次为了给你来点美食,才会带保加麦。煮的时候,我还会加入从滑雪用品店买回来的各式脱水蔬菜包。我们晚餐和早餐都吃这个,至于补充体力的小吃,我带了一大袋子的花生和葡萄干,另外还有一袋干杏子和干李子。"他把装食物的那个袋子拿给我看,里面放着的,是要供三个大男人在高海拔过二十四小时或以上的食物。但袋子看来很小,我有点纳闷。"爬山第一件要谨记的事就是把负重减到最轻,不适合带罐头食物,它们太重了。" "但老天爷,这么小一袋食物够我们三个人吃吗?" "当然够,水会让它们膨胀起来的。" "我们带葡萄酒了吗?" "没有,在高山上喝酒会影响体力,而且在那么高的海拔,你也不会想喝酒的。"我不相信,但没有说什么。把我要带的东西都放好在自行车上之后,我们就徒步穿过伯克利的校园,沿着人行道的边缘,往他的住处走去。那是个《天方夜谭》中经常提到的那种凉爽晴朗的黄昏,加州大学钟塔的斜影曳过密密麻麻的柏树和桉树。从什么地方传来了响铃声,空气很清新。"这个时候,山上就开始要冷下来了。"贾菲说。他今天心情很好,一路都有说有笑的,而当我问到他下星期四的雅雍之会是不是会如期举行时,他说:"你知道吗,昨晚我和普琳丝又玩了两次雅雍。不管白天或晚上,她任何时间都有可能跑来找我。她不喜欢被别人拒绝,所以我就满足了她这个菩萨的要求。"他的谈兴很高,谈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又谈到他在俄勒冈的儿时岁月。"我与父母和姐姐同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的是最最原始的生活。在寒冷的冬天早上,我们会一起站在火炉前面脱衣服和穿衣服,我们别无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我对脱衣服的态度,跟你那么不同。我是说,我对于在别人面前赤身露体不会感到害臊脸红。" "你大学时代都在干些什么?" "夏天我都会到山上当政府的林火望员--我建议你在接下来的夏天去体验一下这种生活。至于冬天,我常常滑雪,还会拿着根T字形拐杖,神气活现地在校园里逛来逛去。我还爬了很多又高又漂亮的山,其中包括雷尼尔山。有好几次我都几乎要爬到它的峰顶,但都功败垂成。有一年,我终于办到了,在峰顶上刻下了我的名字--峰顶上可以看到的名字寥寥无几。我还爬遍了喀斯喀特山脉。我也当过伐木工。我一定得要找一天把我在西北部伐木的浪漫经历说给你听,就像你告诉我你的铁路之旅一样,史密斯。你真应该到伐木区去看看那些窄铁轨的,我保证你会喜欢。在冬天的清晨,当你的肚子里装满着薄烤饼和黑咖啡,向着第一根大圆木举起双刃斧的时候,那种感觉,世界上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比拟。" "你说的这个,和我遐想中的大西北很相似:夸扣特尔印第安人,西北骑警……" "嗯,你可以在加拿大那边看到他们,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那边。我曾经在爬山的时候碰到过几个。"经过罗比咖啡厅的时候,我们从橱窗往内张望,看看有没有坐着我们认识的人。艾瓦就在里头工作,当兼职的侍者助手。在伯克利的校园里,我和贾菲两个穿着破旧衣服的人,看起来就像两个外星人。事实上,贾菲早被校园一带和大学里的人视为是一个我行我素的怪胎。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不管是哪一所大学,只要有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出现,就都会被视为异类。事实上,大学不过是为培训没有鲜明面目的中产阶级而设的学校罢了。这些人最具体的象征,就是位于校园外围那一排排带草坪的高级房子。这些房子的每个起居室里面都有一台电视机,而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是坐在电视机前面,同一时间看着相同的电视节目,想着相同的事情。但贾菲却属于完全不同的族类:他爱好的是潜行于旷野中聆听旷野的呼唤,在星星中寻找狂喜,以及揭发我们这个面目模糊、毫无惊奇、暴饮暴食的文明不足为外人道的起源。"所有这些人,"贾菲说,"蹲的都是白色的磁砖马桶,拉的都是又大又臭的大便,就像山里的熊大便一样。但他们在用水把大便冲走以后,就当成自己完全没有拉过大便,而没有意识到,大海里的粪便和浮渣,其实就是他们生命的源头。他们整天躲在厕所里用肥皂洗手,而且在洗手间里还暗地里想把肥皂给吃掉。"贾菲真是个脑子里有一百万个想法的人。 我们走到他的小屋时,天已经黑了。一进门,你就可以闻到一股烧过的木柴和叶子的味道。等贾菲把他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停当,我们就往亨利·莫利的家走去。亨利·莫利是个四眼田鸡,极有学问,但却非常怪异,甚至比贾菲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大学里的图书管理员,朋友不多,热爱爬山。他住的小屋位于伯克利后方的一片草坪,里面到处都是登山的书籍和照片,地上摆满背包、登山靴和滑雪板。我第一次听他说话时感到很错愕,因为他的腔调跟卡索埃特完全一模一样,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老朋友,常常相约一起爬山。至于他们是谁在学谁说话,我无从得知。不过,要猜的话,我会猜是卡索埃特受莫利的影响。莫利说的话,刻薄、辛辣、费解、结构复杂并包含千百个意象。当我们走进他屋里的时候,看见他身边围绕着一群朋友(那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有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来自德国的德国人,还有一些大学生模样的人)。莫利看到我们就说:"我打算带我的充气床垫一起去。你们两个自虐狂爱睡在又冷又硬的地上,那是你们自己的事,但我却非要有个防风湿的辅助器材不可。这床垫可是我从奥克兰旷野的海军用品商店花了十六美元买来的。为了找它,我开了一整天的车到处兜来兜去,一面开一面纳闷,一个人是不是穿了四轮溜冰鞋就可以从广义上称自己为一部汽车。"他说的话,尽是这一类我固然听不懂,而别人看来也摸不着头脑的不知所云。虽然他一直喋喋不休,但看来谁都没有认真在听。尽管如此,我一看到他就对他产生好感。当我和贾菲看到他准备带到山上去的一大堆东西时,都不禁叹了一口气,因为那根本就是一堆垃圾:除橡皮充气床垫以外,还有鹤嘴锄和一些我们永远不会用得着的装备,甚至还有罐头食物。 "莫利,你要带鹤嘴锄的话,我不反对,虽然我不认为我们会用得着。但至于那些罐头,我劝你就不要带了,因为你这样等于是让自己多背上几罐水。难道你不知道,在山上面,我们想要多少水就有多少水吗?" "嗯,我只是觉得,一罐这种中国杂碎罐头,可以让晚餐生色不少罢了。" "我带的食物尽够我们三个人吃的了,走吧。" 莫利继续说了好一阵子的话,一面说话一面找东找西,把东西收进他那个庞大笨重的硬框登山背包里,然后才跟他的朋友道别。我们坐上他那辆英国车的时候大约是十一点。我们要取道特雷西,前往布里奇波特。到布里奇波特之后,我们还得在一条湖滨大道上开上八英里,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我坐在后座,而贾菲和莫利坐在前座聊天。莫利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有一次(后来发生的事),他带着一夸脱的蛋奶酒来请我喝,但我丝毫提不起兴趣来,要求他开车载我去买酒。上车后我才知道,他找我另有目的。他是想我跟他到某个女的家里去,充当他们的和事佬(至于他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我不得而知)。那女的打开门看到是我们,就砰一声把门关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但莫利语焉不详地回答说:"说来话长。"我始终弄不懂他在搞什么鬼。又有一次,他因为注意到艾瓦的房子里没有弹簧床,所以有一天,他带着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垫,如门廊里的幽灵般无声无息地出现,说是要送给我们。当时我们正顾着起床和煮咖啡,被他结结实实吓了一大跳。他走了以后,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床垫搬到谷仓去。他后来又接二连三地带了一些我们根本用不着的怪东西要送我们,其中包括一些大得抬不进门的书架。几年以后,我还曾经跟他一起到他位于康特拉-科斯塔的房子(这是他的产业,一直租给别人住着)进行过滑稽的探险,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几个令人简直难以置信的下午。他付给我两块钱一小时的报酬把一桶桶尘垢从屋子里拖出去,而他自己则慢慢腾腾地用手清理着满被灰尘覆盖的地下室,直弄得自己灰头土脸的,脸上却不自觉地挂着淘气精灵的得意笑容。后来,回家的路上我们穿过一个小镇,买了两个冰淇淋,就这样手拿冰淇淋在小镇的大街上大摇大摆地走着(之前我们还拎着桶提着耙子在高速公路上搭顺风车呢)。在两侧窄窄人行道上走着的人眼里,我们活脱脱是一对好莱坞默片里浑身都是石灰水的搞笑活宝。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他都是个怪到了极点的人。而现在,我们就是坐在这个怪人的车上,往特雷西驶去。一路上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说话。不管谈到什么,贾菲每说上一句,他就要说上十二句。例如,当贾菲说:"我最近觉得自己很有求知欲。我打算下星期看点鸟类学方面的书籍。"莫利就会说:"谁没有一个到过里维埃拉把皮肤晒得棕黑的女朋友,谁都会有求知欲。" 每一次他说了些什么,都会转脸看看贾菲;而他在说他那些不知所云的"笑话"时,总是故意面无表情,装出一副冷面笑星的模样。我根本听不懂他的奇言怪语,不明白在加州的朗朗天空底下,怎么会有这种饶舌的滑稽角色。如果贾菲谈及睡袋的话题,莫利就会打岔说:"我打算拥有一个浅蓝色法国睡袋,那是我在温哥华看到的。那是最不适合加拿大人的一种睡袋,却最适合黛丝·迈尔使用。每个人都想知道黛丝的祖父是不是个碰见过爱斯基摩人的探险家。我自己就是从北极来的。" "他在说些什么?"我从后座问贾菲。他回答说:"他只是一部有趣的录音机罢了。" 我告诉他们,我有静脉曲张的毛病,担心明天的登山会让情况恶化。莫利听了以后就说:"你们觉不觉得静脉曲张这个字的发音和尿尿的声音很像?"而当我谈到有关西部人的话题时,他说:"我就是个笨嘴拙舌的西部人……看看我们给英国人带来了什么样的成见。" "你是个神经病,莫利。" "我不知道,也许是吧。但如果我是个神经病,我就会预留一份引人发噱的遗嘱。"然后,他又没头没脑地说:"我很荣幸可以跟两个诗人一起去爬山。我打算要写一本书,是关于拉古萨的。那是中世纪晚期一个滨海的城邦共和国,在那里,阶级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不复存在。马基雅弗利曾经在那里担任过秘书官。黎凡特诸国有一整代人都是以拉古萨语作为外交语言。当然,这是来自土耳其人的压力所造成的。" "当然。"我们异口同声回答说。 于是他又会大声地问自己这样的问题:"你们能确保圣诞节位于原来那红色的旧烟囱以左只有大约一千八百万秒吗?" "当然,"贾菲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当然,"莫利一边在越来越起伏不平的道路上开着车,一边更加兴奋地胡言乱语起来,"他们让驯鹿乘上了灰狗巴士,开了个推心置腹的季前开心会,就在那遥远的山野,离一家原始的汽车旅馆有一万五百六十码。它比分析还要新,简单得让人上当。如果你丢了来回车票,你可以变成一个土地神,装备精良,谣言说演员工会的会议把从古罗马军团溢出的东西都给吸干了。当然咯,不管怎样,史密斯(他转头对我说道),在寻找回到情感荒原的路途时,你一定会得到一份礼物,是……反正是个谁给的。来点枫叶糖浆会让你感觉好些吗?" "当然,亨利。" 这就是莫利。这时候,汽车开进了山麓小丘。我们途经一些阴沉沉的小镇,并在其中一个停下来加油。街道上空荡荡的,只看到一些一身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打扮,等着找谁来揍揍的家伙。不过,在他们后面,却有一条清新的山涧在滚滚流动,给人一种高山就在不远处的感觉。那是一个清澈柔美的夜晚,而最后,我们终于开在了狭窄的山路上,确定无疑地向着高山前进。高大的松树开始出现在路旁,偶尔还看得见一些悬崖峭壁。空气寒冷而让人振奋。这个晚上,凑巧也是狩猎季开始的前晚。在途中一家酒吧停车小酌时,我们看到许多戴着红色鸭舌帽、穿着羊毛衬衫、车厢里装满枪枝弹药的猎人。他们兴致勃勃地问我们,路上有没有看到过鹿。我倒是真的看到过一头,而且是在到达酒吧前不久看到的。当时,莫利一面开车,一面说:"嗯,贾菲,说不定你会成为我们小小网球会里的丁尼生,他们会把你称为新波希米亚人,并拿你跟没有了大名鼎鼎的阿马迪斯的圆桌骑士和摩尔王国的极度辉煌相提并论。摩尔王国后来以一万七千头骆驼和一千六百个步兵的代价,被卖给了埃塞俄比亚。当时,恺撒还在吸他妈妈的奶头呢。"就在这时,一头鹿突然出现在路中央,吃惊地看着我们的车头灯,然后就跃入路旁的灌木丛,消失在森林广大无边的寂静里(这寂静是我们在莫利关掉引擎后听到的)。我们已经来到如假包换的高山上了。据莫利说,现在的位置海拔有三千英尺高。我们可以听得到一些山涧的滚滚奔流声,但却看不到它们所在的位置。我很想向刚才看到的那头鹿喊:"小鹿儿,不要害怕,我们不会开枪射你的。"贾菲是在我的坚持下才同意停车到酒吧去小酌一番的。("在这种寒冷的山村,还有什么比一杯浓稠而温暖的红波特酒更能滋润灵魂的呢?") "好吧,史密斯,"贾菲说,"虽然我不认为登山时应该喝酒。" "喝两杯又死不了人。" "好吧,但你可别把我们这星期六要买干粮用的钱,全喝到肚子里去了。" "这就是我的人生写照,有时候富,有时候穷,以穷的时候居多,而且是穷到见底。" 我们走入酒吧,里面装潢得就像一间瑞士农舍,挂着一些麋鹿的头,座椅上也装饰着鹿的图案。酒吧里的人群本身就是狩猎季节的一幅活广告。我们点了波特酒。虽然在嗜饮威士忌的猎人之乡点波特酒不可谓不奇怪,但酒保并没有说什么,只拿来一瓶基督徒弟兄牌波特酒,为我和贾菲各倒了一杯(莫利是滴酒不沾的人)。喝了以后,我和贾菲都感到心情畅快。 "唉,"被酒精加温过的贾菲叹了一口气,"我最近打算回北方去一趟,到那些云雾缭绕的山脉走走,看看我那些刻薄的知识分子朋友和伐木工醉鬼朋友。雷,你真的应该去那里走走的,不管是跟我一道去,还是一个人。如果你没有去过那里,等于是没有活过。接着我就要到日本,走遍所有大小山脉,把所有隐藏着的古代小佛寺给找出来。我还要找出那些一百九岁的老贤者,他们平常都是住在小茅庐里,面对着观音像打坐,而由于进入冥想状态太深,他们每次打坐完走出屋外,看到什么会动的东西都会哈哈大笑。我是喜欢日本,但并不表示我不爱美国。不过,我却痛恨这里这些该死的猎人,他们唯一渴望的,就是举枪瞄准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有情',把它谋杀。他们不知道,他们每杀死一样有生命的东西,就得接受轮回的大恐怖一千次。" "听到没,莫利,亨利,你有什么感想?" "我对佛教的兴趣仅止于他们画的一些画。另外,我必须要承认,卡索埃特写的一些登山诗里包含了佛教成分,但我对信仰的部分却没有多大兴趣。"其实就算是这两者,对他来说也根本没有区别。"我是超然的。"他又笑得很开心地补充了一句。贾菲听了马上喊道: "超然就是佛教的精神所在!" "啊,是这样吗?波特酒会让你吃过的优酪乳跟着汗一起被排出来的。老实说,这酒吧有一点点让我失望,因为它只卖基督徒弟兄牌的葡萄酒,而没有卖本笃会牌或特拉普苦修会牌Benedictine,Trappist,都是天主教的修道会,并没有所谓的"本笃会牌"或"特拉帕苦修会牌"的葡萄酒。的圣水。倒不是说我进了这个奇怪的酒吧就感觉膨胀了,它看着就像是穿希雅蒂牌或布莱德鲁夫牌正装的作家扎堆的地方,他们全都是亚美尼亚杂货商,意愿良好却笨嘴拙舌的清教徒,成群结队地远足去狂欢,想要避孕,可又不知道该怎么避孕。这些家伙准他妈的是些个畜生,"他顿有所悟地又接着说道,"这儿的牛奶肯定不错,但奶牛比人多。这儿的人一定是盎格鲁撒克逊族里不同的一支,我见了他们可是不太感冒。这儿的快小子速度一定有三十四英里。对了,贾菲,如果你有朝一日有了一份正经工作,我建议你去买一套布克兄弟牌的西装穿,因为……"(这时有几个女孩子走进了酒吧)"年轻的猎人……这一定就是婴儿房为什么会全年开放的原因。" 酒吧里的猎人因为不喜欢我们三个人自成一国谈些悄悄话,便纷纷凑过来,要跟我们攀谈,这让我们听了一大堆有关猎鹿的话题,诸如在哪里可以找得到鹿或猎鹿时该注意些什么之类的。不过,一等他们知道我们原来是来登山而不是来杀生,无不一脸愕然,把我们看成无可救药的怪胎,一一掉头走开。我和贾菲各喝了两杯葡萄酒之后,就回到车上去,继续前进。地势愈来愈高,空气也愈来愈冷,最后,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有鉴于离布里奇波特还有一段远路,我们便决定就此打住,在树林里夜宿一晚。 "我们等破晓再出发吧,到时,我们会有这个当早餐。"说着,贾菲举起了他在离家前最后一分钟才决定要扔到袋子里去的面包和乳酪。"有了这个,我们就可以把保加麦和其他的好料留待后天当早餐。"莫利把车开入了一条小路,停在一片极广袤的天然林场的一块空地上。树林主要由冷杉和黄松构成,其中一些树木高达一百英尺。这是一个极度宁静、布满星光的国度,地上结着霜,除了偶尔从灌木丛里传来的踢踏声外,万籁俱寂(声音说不定是一只听到我们说话而吓坏了的兔子发出的)。我拿出睡袋,铺开,脱掉鞋子,然后把穿着袜子的脚伸入睡袋里。我左右看了看那些高大的树木,满怀感激地想:"啊,这样美好的一个夜,将会带给我何等甜美的睡眠啊,这样宁静的一个乌有之乡,将会带给我多少的领悟啊。"但就在这个时候,贾菲却从车上向我喊道:"坏了,莫利先生忘了带他的睡袋了!" "什么?……那可好,现在要怎么办呢?" 他们商量了一阵,一面说话一面用手电筒在结霜的地上照来照去。然后,贾菲走过来对我说:"为今之计只有把两个睡袋打开,连在一块,供我们三个人当毯子盖。不过那会他妈的有点冷就是。" "什么?寒气会从我们的屁股四周渗进来的!" "没法子,总不能让亨利睡在车上。车子没有暖气,他会被冻死的。" "他妈的,我才准备好要享受一个好觉。"我嘀咕着从睡袋里爬起来,重新穿上鞋子。没多久,贾菲就把两件尼龙披风在地上铺开,把两个睡袋连在一块,并随即躺了下来睡觉。经掷铜板决定,睡中间的人是我。温度现在已降至冰点以下,星星冷冰冰地一闪一闪,仿佛是在窃笑。我躺下以后,听见神经病莫利在吹他那个今晚不可能派得上用场的充气床垫。而等他吹好,就开始在睡袋下面翻来覆去和唉声叹气。贾菲已在打呼,一点都没有受影响。最后,莫利因为睡不着,爬起来跑到车里去坐,大概是对自己说他那些疯言疯语。这让我得以睡了一下子。不过,几分钟后,他就因为冷得受不了而跑了回来。躺下以后,又开始翻来覆去,而且每过一会儿就诅咒一声或叹一口气。好个疯莫利!而这只是他给我们捅的第一个娄子呢。古往今来忘了带睡袋的登山者,大概就只有他一个。"耶稣基督,"我在心里叫苦连天,"为什么他就不能把他的宝贝充气床垫忘了,好好睡觉呢。" 从我们到他家跟他会合那一刻起,莫利就不时会突然迸出一声叫喊。他叫喊的虽然只是一声简单的"哈呢啊噜噜",但却总是在最匪夷所思的时间和不合时宜的环境下发出。当他那些中国和德国朋友在场的时候,他就这样干过好几次,开车的一路上也是如此。后来我们下车要到酒吧去的时候,他又是突如其来的一声"哈呢啊噜噜"。现在贾菲已经醒来了,他看见已经天亮,就从睡袋里爬起来,跑去收集了一些柴枝,生了一个小火。莫利跟着也起来了,打了个呵欠以后,就是一声"哈呢啊噜噜",回声从远方的溪谷传回来。我跟着也爬了起来。温度实在太低了,以至我们除了抱紧身体以外,唯一能做的就是跳上跳下,拍拉手臂,就像当日我和圣特蕾莎流浪汉在火车上所干的那样。不过,没多久贾菲就找来了更多的圆木头,让火变旺变大,最后甚至热得我们必须转过身去背对篝火。好一个漂亮的清晨,最初的红色阳光,从山峦的另一边,穿过冷冰冰的树木,斜照而下,宛如射入大教堂里的光线。雾则升向太阳,原来那条溪水,水面大部分都已经结冰,只剩下多处的水池,真是个再适合钓鱼不过的地方。没多久,就连我也喊起了"哈呢啊噜噜"来。贾菲再去捡柴枝,这一次去了许久都没有回来,于是莫利就用"哈呢啊噜噜"喊他,但贾菲只是回应了一声简单的"呜呃"。回来后他告诉我,"呜呃"是印第安人在山里的互相呼应的方式,听起来更优美。于是我也改口喊起了"呜呃"来。 重新启程后,我们在车里吃面包和乳酪。早上的莫利和晚上的莫利并没有任何的分别,唯一的不同是,他的声音带点微微的急促和热切,就像个早起而急于要迎接新一天到来的人。太阳不一会儿就变大变暖。黑面包是辛恩·莫纳汉的太太做的,他在科尔特马德拉有一间空置的小屋,欢迎我们随时去住,房租全免。乳酪是味道很冲的切德乳酪。这样的早餐虽然不错,却不能满足我。我渴望能吃到一顿热腾腾的家常早餐,只是四周都没有房屋或人家。然而,打一座桥上经过一条小溪之后,路旁却突然出现了一家山中小店。它的烟囱上冒着轻烟,橱窗上有霓虹招牌,还贴着一张海报,表示里面有卖薄烤饼和热咖啡。 "我们进去吧,要爬一整天的山,我们得先补充点能量。" 没有人反对,所以我们就走了进去,找了个高背椅座位坐下。为我们点餐的是个亲切的妇人,她有着乡下人那种开朗和多话个性。"嗯,你们几个小伙子是要去打猎的对吗?" "不是,"贾菲回答说,"我们是要去爬马特峰。" "马特峰?给我一万块钱我都不干!" 在等早餐送上来的中间,我到店后面的木头小屋上了个厕所,上完后扭开水龙头,把流出来的水泼在脸上。水冷冽而怡人,让我的脸感到刺激紧绷。我喝了几口,感觉像是有液体冰雪进入我的胃,停留在那里。狗儿们在从百英尺高的冷杉和黄松枝头上斜射下来的金红色阳光中吠叫。一些白雪覆顶的山峰在远处闪耀,其中之一就是马特峰。回到快餐店以后,薄烤饼已经煎好了,冒着腾腾热气。我浇上糖浆、涂上三小块牛油以后,就和着热咖啡,咕噜噜地吃起来。贾菲与莫利也如法炮制。有一阵子,我们谁也没说话。等我们把所有食物都冲到肚子里去之后,就看到一群穿着猎靴与羊毛衬衫的猎人走进来。他们没有一个是醉醺醺的样子,每个人都精神抖擞,准备好用过早餐就大开杀戒。快餐店旁有一间酒吧,但谁都没有兴致喝酒。 重新上路后,我们开过了又一座桥,途经一片可以看到一些牛和几间小木屋的绿茵地,然后开入一个平原。这时,马特峰已清晰在望,高高耸立在南边,它那些参差不齐的山峰让人望而生畏。"就在那儿了,"莫利很自豪地说,"真漂亮,对不对?你们说像不像阿尔卑斯山?我家里有很多覆雪山峰的照片,你们什么时候一定要来看看。" "我喜欢看真的东西,"贾菲说,表情很严肃。从他那遥远的凝视里,我听到了一声悄无声息的轻叹,我知道,他回到家了。布里奇波特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平原小镇,和新英格兰的小镇出奇地相似。镇上有两间旅馆、两个加油站和一家学校。三九五号高速公路从它的旁边划过,一头可以通到毕晓普,一头可以通到卡森城。 在布里奇波特,莫利先生又匪夷所思地把大家都给耽搁了。他说想找找看有没有哪家店是开着的,想买个睡袋或至少一张柏油帆布之类的(从昨晚夜宿在四千英尺海拔的经验,可以推知九千英尺肯定会相当冷)。莫利去买东西的时候,我和贾菲坐在学校的草地上等他。现在是早上十点,我们看着高速公路上往来经过的零星车辆打发时间。路旁有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正在拦便车,竖起的大拇指指向北方。"那就是我喜欢的样子,搭顺风车四处走,自由自在的,想象自己是个印第安人,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史密斯,我们过去找他聊聊,祝他顺风吧。"那印第安人并不健谈,但态度还算友善。他告诉我们,三九五号公路已经耽搁了他不少的时间。我们祝过他好运后,接下来继续等莫利。但他却久久没有出现,就像是失踪了似的。 "他在搞什么鬼,难不成他是要把全镇的店主给叫起床?" 最后莫利终于回来了,却说他什么都没买到,唯一的办法就是到湖边的旅馆去借几床毯子。我们重新坐上车,开回几百码外的高速公路,然后向南朝着那些在湛蓝天空下闪闪发光的雪峰驶去。我们沿着漂亮的双子湖开到湖畔的旅馆。那是一间白色的农庄式旅馆,莫利走了进去,交了五美元的押金,借了两床毯子。一个女人两手叉腰站在门边,狗在吠叫。路上尘土飞扬(那是一条土路),但湖却是澄清的天蓝色,清晰地倒映着四周的山麓小丘和峭壁。这条路正在整修当中,我们看得见前方施工的地点漫天尘土。到那里以后,我们就得把车停下,改为步行,然后,我们还得先穿过一条溪和一些低矮的灌木丛,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我们把车停好以后,就把所有装备拿下,放在被太阳照得暖暖的地上。贾菲把其中一些放到我的背包里,说要么我背它们,要么就跳湖去。他的样子非常认真,很有领袖的架式,我很喜欢。接下来,他又带着同样孩子气的严肃,蹦蹦跳跳地跑到路中央,用鹤嘴锄在地上的沙土里画了一个大圆圈,又在圆圈里画了一些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东西?" "我在画一个有法力的曼陀罗。它不只可以保佑我们此行平安顺利,而且在我念过一些咒以后,还可以帮助我预知未来。" "什么是曼陀罗?" "一种佛教的图案,由一个包围着东西的圆圈构成。圆圈代表的是'空',它围住的东西代表幻象。明白了吗?有时候你会在一些佛像的头上看到这个图案。" 我脚上早就穿着贾菲的网球鞋,而现在,我又把他给我的一顶登山帽戴上。那是一顶小小的黑色法国贝雷帽,我把它斜扣在头上,然后背起背包,准备好要出发。一顶贝雷帽加上一双网球鞋,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波希米亚画家多过登山者。至于贾菲,脚上穿的是他那双上好的登山鞋,头上戴的是插着根羽毛的瑞士鸭舌帽,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像个淘气小精灵--不过却是个刻苦耐劳的淘气小精灵。我看过一张贾菲穿着这身装束所拍的照片,那是他在内华达山脉上一个晴朗干燥的早上拍的。照片上,远处可以看到冷杉成荫的山坡,而更远处,则是像针尖一样的积雪山峰;近处,贾菲戴着瑞士帽,背着大背包,在枝繁叶茂的松树下大踏步地前进着,挽住背包肩带的左手上拿着一朵花,而眼睛则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仿佛是正在跟他的偶像们--约翰·缪尔、寒山子、拾得、李白、约翰·巴勒斯、保罗·班扬和克鲁泡特金--并肩而行。照片中的他,胸部厚实而两肩宽阔,下腹凸着一个逗趣的小肚子,但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个小肚子,而只是因为他为了让步伐加大(他的步幅一点都不亚于一个高个子),走路时背会微微向前弯,让肚子被压迫得微微凸出。 "操,贾菲,这个早上让我觉得棒透了。"我在莫利锁车门的时候说。接着,我们就背上背包,沿着湖边的道路漫不经心地往前走,有时走在路的左边,有时走在中间,有时走在右边,活像三个掉队的步兵。"这里比'好地方'酒吧要强千百倍!这样一个清新的星期六早晨,换成是在'好地方'里喝得醉醺醺、病恹恹的,那就太糟蹋了。老天,在空气那么清新的湖边漫步,这本身就是一首俳句。" "比较是可憎的,史密斯,"他说,引用塞万提斯的话作为他的佛教观念的注脚,"不管你是身在'好地方'还是正在爬马特峰,都是同一个'空',老兄。"我玩味他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比较是没意义的,一切都没有分别。然而,此时此刻的我,却又确实感到心旷神怡,而且猛然意识到,登山对我的健康是有益处的(虽然我的脚静脉已经开始在鼓胀),可以让我远离酒精,甚至有可能让我展开一种新生活。 "贾菲,我很高兴能认识你。你让我明白了,当我厌倦了文明的时候,就应该背着个背包,到这些深山野岭来走走。事实上,我应该说,能够认识你,让我满怀感激。" "我也一样。能够认识你,我也满怀感激,史密斯,我从你那里学到自发式的写作凯鲁亚克是个认为反复琢磨会妨碍文思的作家,主张写作应该不假思索,让文思自行泉涌,所以他写作时总是日以继夜,废寝忘食,也从不在写作的过程中删改,务求能够一气呵成。他称自己的文体为自发式文体。 和其他许许多多的东西。" "那没有什么。" "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好了,动作快一点吧,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那个尘土蔽天的所在,也就是挖土机正在施工的地方。挖土机的操作员都是又肥又壮的汉子,他们汗流浃背,边工作边咒骂。如果你想要他们去登山的话,那可得要付他们双倍甚至四倍的工资,因为今天可是星期六。 想到这个,我和贾菲都不禁莞尔。我对于自己头上戴着一顶蠢蠢的贝雷帽,微微感到尴尬,但那些挖土机司机根本瞧都不瞧我一眼。我们一下子就从他们旁边走过,慢慢接近位于山径起点处的最后一间小店。那是一间小木屋,座落在湖末端一个V字形漂亮山脚的下方。我们坐在它的台阶上休息了一下子。虽然已经走了近四英里的路,但因为都是平路,所以并不费什么力气。四英里下来,莫利的嘴巴都没有停过。他的装扮很滑稽,偌大一个硬框登山背包里装着充气床垫和一堆可有可无的东西;因为没有戴帽子,所以他的样子和平日在图书馆工作时并没有两样,只不过他身上穿的,却是一条又大又松垮垮的裤子。我们在小店里买了一些糖果、脆饼干和可乐,但这时候,莫利却突然想起,他忘了把曲轴箱的油放干。 "老亨利的大脑忘了加油,让他忘了放干曲轴箱油。"我开玩笑地说。我注意到他们的凝重表情,却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因为我对于汽车机械方面的事情是个外行。 "不,这事情很严重,如果今天晚上这里的温度低于冰点,汽车的散热器就他妈的会报销,而那意味着我们必须走十二英里的路回布里奇波特,再想别的办法回家。" "但今晚不一定会那么冷。" "不能冒这个险。"莫利说。但这时候我却火了起来,明明是一趟很简单的登山之旅,他却状况百出,忘这个忘那个,把我们弄得团团转。 "那你要我们怎么办呢,难道往回走四英里不成?" "为今之计只有我一个人往回走,去把曲轴箱的油放干,再去找你们。我晚上会到营地跟你们会合。" "好,我会生一堆很大的篝火,"贾菲说,"你看到火光就大声叫喊,我们会引导你的。" "这简单。" "但你得在天黑前赶到。" "我会的,我现在就回去。" 但这时,我却对可怜搞笑的亨利起了恻隐之心。"算了吧,管他妈的什么曲轴箱油不曲轴箱油的,跟我们一道走吧。" "不行,我还是回去一趟的好,否则今晚这下面真的结霜的话,我就得花大把钞票修车了。放心,我不会寂寞的,我会一面走,一面想你们两个一路上聊些什么。好啦,我要动身了。不过你们可要千万小心,说话时不要吵到蜜蜂,走路时不要踢到杂种狗。而如果你们碰上一群没穿衣服的姑娘在打网球,可不要死死盯着她们的车头灯看,否则从她们屁股上反射回来的阳光,会让你们的眼睛受伤的。"又说了一大堆这一类的不知所云以后,他才舍得出发往回走,一面走一面喃喃自语。为了怕他磨蹭,我们在后面喊了一句:"保重了,亨利,早去早回。"他没有回答,只是耸了耸肩膀。 他走远以后,我对贾菲说:"你知道吗,我认为这对他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他本来就是个喜欢东晃西晃和丢三落四的人。" "他那拍肚子和优哉游哉的模样,让我联想到庄子。"看着亨利摇摇摆摆、边走路边说话的疯样子,我和贾菲笑了好一阵。 "好啦,上路吧,"贾菲说,"等我背累了这个大背包,再来换你背。" "现在就给我吧,我喜欢背重东西的感觉。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背重的东西。来吧,老兄,给我吧!" 我们的心情都很愉快,一面走,一面天南地北地畅谈。我们谈到文学,谈到山,谈到女孩,谈到普琳丝,谈到诗人,谈到日本,谈到各自过去的冒险,而我突然意识到,疯莫利忘了把曲轴箱油放光,其实是美事一件,否则,我就没有机会在这蒙福的一天听到贾菲的许多高见了。跟贾菲一起登山,让我联想起几个儿时的玩伴,一个是麦克,因为他就像贾菲一样,总是喜欢走在前头;一个是琼斯,因为他就像贾菲一样,眼神总是凝视着遥远的地平线;一个是邦珀,他常常会提醒我小心这个那个("这里水会很深,让我们到下游一点的地方再过溪吧。"),而且像贾菲一样,对很多事情的态度都极其严肃。看着贾菲走路,我也仿佛看到了儿时的贾菲在俄勒冈东部森林里漫游的样子。他走起路来的方式就跟他说话的方式没两样。从他后面,我可以看得见他走路的时候,脚尖是微微向内弯而不是往外翘的,但等到要攀爬的时候,他的脚尖就会翘得像卓别林一样高,以增加脚和地面接触的面积。途中我们行经一个泥泞的河床,需要打一些浓密的低矮灌木之间穿过,四周还有若干的杨柳。一出河床就是山径的起点。那里有清楚的标志,而且最近才经山径清道队整修过。不过,我们却在一个地方碰上了一块不知从哪里掉下来的大石头,挡在路上。贾菲小心翼翼地把它推到了山下去。"我过去也当过山径清道员,所以不能忍受这样的东西。"随着我们愈爬愈高,双子湖开始出现在我们下面,而突然间,在它清碧湖水的深处,出现了一些涌着水的洞口,就像一口口黑色的水井,它们就是湖水的源头。我们还看得见一群群的鱼在游来游去。 "啊,这里真像是中国的早晨,而在无始的时间里,我只是个五岁大的小孩。"我很想坐在路旁,拿出小笔记本,把这里的样子记录下来。 "看看那边,"贾菲说,"是颤杨树。它们让我想起一首俳句……'那些黄色的颤杨,在谈论着文学的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你很容易就可以领略到日本俳句的精粹所在。写它们的诗人,都是用有如孩子般的清新眼光看世界,而不使用任何文学的技巧或眩人的字句。我们一面往上走一面创作俳句。路现在变得蜿蜒,路旁长满小树丛。 "那些贴在山壁上的岩石,"我问,"为什么不会轰隆隆往下滚?" "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够得上是一首俳句,美中不足是复杂了一点。"贾菲说,"任何真正的俳句,都会简单得像一碗稀粥,与此同时,却又能让人历历如绘地看到它所描写的事物,就像这一首:'麻雀在凉廊里蹦跳,爪子湿漉漉的。'这是正冈子规写的,我认为是俳句中最上乘的一首。你看,它让你可以很鲜明地看到麻雀在地板上踩出来的湿脚印,而且虽然只有寥寥数语,却可以让你联想到刚下过雨,甚至让你几乎闻得到湿松针的味道。" "再念一首给我听吧。" "好,这一次让我自己来写一首。让我想想看……'下方的湖……由黑色的井洞喷涌而成。'不,操,这算不上是俳句,经营得太刻意了。" "那你何不让它们自己涌出来呢?完全不要思考,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看看那里,"他突然高兴地喊道,"那些是羽扇豆,看看它们那些纤细的蓝色小花。那里还有一些红色的加州罂粟花。整片山坡简直就像被洒满了颜色。再上去,你就会看到一些如假包换的加州白松树,我保证你从没见过那么多的白松树长在一块。" "你对于鸟啊树啊之类的事情懂得可真不少。" "那还用说,我一辈子都在研究它们。" 我们继续漫不经心地走着,又谈了更多有趣的话题。没多久,我们就走到一个路弯,而一过路弯,树荫就浓密起来。有一条急激的山涧出现在前方,溪水在布满浮藻的石头之间冲击翻腾,滚滚而下。溪上架着一株充当桥梁用的断树。我们走上断树后,就整个人趴了下来,把头凑在溪水里,喝了几大口,任由水溅在脸上,把头发沾湿。我趴在那里整整一分钟,享受急激的清凉掠过脸庞的快感。 "你真像是在替雷尼尔麦芽酒打广告!"贾菲喊道。 "我们坐下来享受一下这里的风景吧。" "老兄,你不知道我们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好吧,反正我还没有觉得累!" "你迟早会的,老虎。" 我们继续前进。在下午太阳的照射下,山径两旁的草坡就像是镀了一层古代的金粉,虫子在振翅翻飞,风轻轻拂过被晒得一闪一闪的岩石。有时,山径会突然转入一些有大树遮顶的阴影处,这时候,光线就会变得悠远。我们下方的双子湖,现在小得像个玩具湖泊,但湖底的孔洞,仍清晰可见;巨大的浮云倒映在湖心之中。 "有没有看见莫利?" 贾菲凝神遥望了好一阵子。"我看得到一小团尘埃在移动,那说不定就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下午山径沿路的景色--从草坡上的岩石到羽扇豆的蓝色小花到那条轰隆隆的山涧和架在它上面的断树--都让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心痛的似曾相识感,我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经来过这里--当时,四周的景色和今天一模一样,与我同行的是一个菩萨同伴,而我们来此,为的是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我很想躺在路旁,把一切给回忆起来。这里的树林让我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因为它们就像是一个过世已久的亲人的脸,就像一个旧梦,就像一首遗忘已久的歌,就像是你已逝童年和已逝成年的永恒黄金岁月。而从我头顶飘过的那些孤独而熟悉的浮云,似乎也在印证我的这种感觉。不时,我脑海都会闪过一些往事的回忆。我开始流汗,并感到有睡意,很想在草上躺下来睡一觉,做做梦。随着愈爬愈高,我们也开始感到累了,没有再交谈,看起来更像两个登山者。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后,贾菲转过头对我说:"这就是我喜欢爬山的理由之一。爬山的时候,你会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因为单靠心电感应--就像动物一样--就足以让你跟同伴沟通。"我们各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贾菲的走路方式,正如前面提及的,是一种步幅很大的大踏步,而慢慢地,我也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步伐来。那是一种缓慢的、耐心的短步,速度大约是每个小时一英里。就因为这样,我总是落在贾菲后面大约三十码,而每当我们想到一首俳句,就会喊给对方听。终于,我们走到了山径的顶点,接下来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路了,有的只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和一个漂亮的水潭。绿茵地再过去,是一望无际的大卵石。 "接下来我们就只能靠'鸭子'认路了。" "'鸭子'是什么东西?" "看到前面那些大卵石没有?" "看到前面那些大卵石没有?老天,前面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 "看到那棵松树附近的大卵石上面的小石头堆没有?那就是一只'鸭子',是其他登山者所做的记号,也搞不好是我五四年来这里登山时留下的,我不记得了。我们在大卵石之间前进的时候,要放亮眼睛,看看哪里有'鸭子'。跟着它们走,就知道路大约是怎么个走法。当然,即使没有'鸭子',我们也不用怕迷路,因为我们要去的台地就在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的后面--就在那里,看到没?" "台地?老天爷,你不是说,那上面还不是峰顶吧?" "当然还不是。等我们爬到了台地,再爬上一片岩屑坡和更多的山岩后,就会来到一个不比眼前这个水潭大的高山湖泊,之后,再来一趟一千英尺几乎垂直的攀爬,我们就会到达世界的最顶部。到时,整个加州都会在你眼底,甚至可以看到部分的内华达,而风则会直接灌进你的裤管里。" "哦……那需要多久时间?" "我们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在入夜前到得了上面那片台地。我虽然叫它台地,它事实上不是台地,而只是高山间的一片岩棚。" 但我觉得,山径尽头的这个地方就已经够漂亮的了。我说:"老哥,你看看这四周--"这里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一边的边缘长满松树,有水潭,有清新的空气,有滚滚的金色浮云……"我们何不干脆就在这里过夜?我不认为我看过比这里更美的地方。" "这里根本不算什么。这里漂亮固然是漂亮,但等到你第二天早上醒过来,说不定会看见有四十个高中老师在附近煎培根。但在上面的台地,我却可以百分之百向你保证,你绝对不会看到半个人。就是有,也顶多是一个或两个登山者。但在这种季节,我不认为会有其他的登山者。另外,你知道随时都有下雪的可能吗?如果我们今晚睡这里,而又碰到下雪,你和我就会玩完。" "好吧,贾菲。不过让我们先休息一下,喝点水,欣赏一下四周的景色吧。"我们都累了,但心情仍然高昂。我们摊开四肢在草地上躺了一下,然后继续进发。几乎草地一结束,大卵石就开始了。自踏上第一块大卵石以后,我们唯一的动作就是在大卵石与大卵石之间跳跃。两旁是高耸的峭壁,就像河谷的两面墙。一直到大山岩的下面,我们都会是在大卵石之间移动。 "大山岩的后面有什么?" "有长长的草,有灌木丛,有零散分布的大卵石,有漂亮的山涧,有参天大树。还有一块比艾瓦的房子大两倍的大卵石,它斜靠着另一块同样大小的大卵石,形成一个凹进去的空间,可供我们夜宿。在里面生个篝火,热力就会从岩面反射回来,无比暖和。过了那里,就不会再看到草或树木,那时,我们就差不多在九千英尺高了。" 因为我脚上穿的是网球鞋,所以在大卵石之间跳跃易如反掌。但过了一会儿以后,我才注意到贾菲的跳跃姿势有多优雅,简直就跟从容漫步没两样,有时他还会故意在半空中把两只脚交剪一下。我跟着他的每一步跳了一阵子,但不久就发现最好还是按照自己的韵律,挑适合我的大卵石跳。 "在这一类地方攀爬的秘诀就像禅,"贾菲说,"什么都不要想,只要像跳舞一样往前跳就可以。那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甚至比在单调乏味的平地上走路还要容易。你在每一跳之前固然都会有很多选择,但不要犹豫,只管往前跳,然后你就会发现,你已经落在下一块你没有经过刻意选择的大卵石上面。这完全跟禅一样。"事实果真就像他所说的那样。 我们没有再谈太多的话。我的腿部肌肉开始累了。我们花了几小时--大约三小时--才爬上了那个长悠悠的河谷。时间已进入下午的尾声,日光渐渐转为琥珀色,而巨大的峭壁阴影也开始斜曳在河谷里那些干燥的大卵石上。但这些阴影不但没有让我害怕,反而再一次让我心生那种似曾相识之感。"鸭子"都是被安排在最显眼的地方,它们通常都是由两片扁平的石头叠在一起构成,有时最上头还会有一块圆形小石头,当装饰之用。这些由先前登山者所留下的记号,其目的是让人在巨大的河谷里往上爬的时候,可以省去一两英里的路程。往上走的这段时间,那条轰鸣的山涧一直跟在我们旁边,只是宽度愈来愈窄、水声也愈来愈细。现在我已经看得见,这山涧是从河谷顶部那块大山岩(现在离我们约一英里远)一个黑色的大凹口里流出的。 背着一个大背包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要比想象中容易许多。只要你抓得住韵律,就不用担心会踩空摔倒。每次往回望,我们身处的高度和远方群山环绕的地平线都会让我张口结舌。刚才我们歇过脚的那片漂亮的绿茵地,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阿登森林的小幽谷。之后,路更陡了,太阳也更红了,积雪也开始出现在一些岩石的阴影处。没多久,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就从我们上方逼近。这时,我看到贾菲把背上的背包扔到地上,手舞足蹈地招我到他的位置。 "好了,我们可以先把装备卸下。爬到大山岩后面的浅溪和营地就只剩几百英尺的路了,我还记得位置。你不妨在这里休息休息,甚至打个盹,我先上去探一探。我喜欢一个人在山上闲逛。" 好吧。于是我就坐了下来,把湿袜子和湿内衣脱掉,换成干的,然后盘腿休息,吹口哨吹了大约半小时;这是一件怡人的差事。贾菲在半小时后回来告诉我,他已经找到营地。我本来以为那不会有多远,但结果我们又在陡峭的大卵石河谷里跳跃了几乎一小时,才到达大山岩后方的台地。又走了两百码左右,我就见到一块巍然耸立于松树之间的灰色大岩石。这里真是一片洞天福地:地上积着雪,草上也是雪迹斑驳,有一些潺潺而流的小溪,风在吹,两旁都是巨大静默的岩石山脉,还有阵阵石南的味道。我们涉水走过一条刚能没过手掌、纯净得像珍珠的小溪后,就到达灰色大岩石下方的凹洞,洞里有一些先前登山者所留下来的圆木头。 "马特峰在哪里?" "从这个位置是看不见的,但绕过那里以后--"他指着台地远方一片向右弯的岩屑坡说,"再走两英里左右的路,我们就会到达它的山脚下。" "哇噻,那又得要花我们一整天!" "跟我一道的时候可用不着,史密斯。" "好吧,小贾,我也没问题。" "好吧,小史,现在我们不妨放轻松,享受享受,再煮顿晚餐,等活宝莫利上来。" 我们把背包放下,把里面的东西统统拿出来,然后坐下来抽烟。两边的峭壁都镀上了一层粉红色,它们上面覆盖着的粉尘,都是打从无始的时间开始以来一直累积到现在的。围在我们四周的这些岩怪物让我有害怕的感觉。 "它们好安静!"我说。 "可不是,老兄。你知道吗,在我看来,一座山就是一个佛。想想看它们有多大的耐性--千万年来就这样坐着,默默为众生祷告,祈求我们可以完全摆脱苦恼与愚昧。"贾菲拿出茶叶,撒了一些在一个锡制的茶壶里,然后又生了一个小火(太阳还没有下山,还不用生太大的火),靠着一根插在大石头堆里的枝条,把茶壶悬在火上加热。一会儿工夫,水就开了,他把热腾腾的茶从茶壶注入了两个也是锡制的杯子里。水是我从小溪里打来的,冷冽纯净得像雪和天堂的水晶眼睑,因此,它泡出来的茶,也是我有生以来喝过最纯净和最解渴的。它会让你想要一喝再喝,会为你的胃注入一股温热。 "现在你应该明白东方人对茶的激情了吧?"贾菲说,"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本《茶经》吗?据它形容,第一口茶会让人愉快,第二口会让人喜乐,第三口会让人静谧,第四口会让人陶醉,第五口会让人狂喜忘形。" "对,就像老朋友一样。" 我们挨着它扎营的那块大岩石非常庞大,有三十英尺高,底部也是三十英尺宽,近乎一个完美的正方形。岩壁上长着些扭曲、斜倚的树木,从上方窥伺着我们。岩石的基部从下向上弯出,形成个凹室般的空间,所以如果下雨的话,我们将可获得部分的遮蔽。"这块大石头是怎么来到这地方的?" "说不定是冰河退却的时候留下来的。看到那边那片雪原没有?" "嗯。" "那就是冰河的遗迹。但这块大岩石也有可能是从一些古老得超过想象的史前山脉滚落到这里的,或是侏罗纪地底大爆发时从地底迸出来,落到这里来的。雷,你明白吗,你坐着的这个地方,可不是一间伯克利的咖啡厅,而是世界的起始和结束之地。看看四周的佛是多么的有耐性,他们正在无言地看着我们。" "你说你曾经一个人来过这里?" "对,一待就是几星期,就像约翰·缪尔一样。我会在石英岩的岩脉之间爬来爬去,不然就是为营地做些花束,或是赤身露体走来走去、唱唱歌、做做晚餐。" "贾菲,我要向你致敬。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小猫和最了不起的人。上帝可以为证,我说的是真话。我真高兴可以从你身上学到那么多。这个地方也让我感到肃然起敬,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我是个常祷告的人,但你知道我用的是什么样的祷告词吗?" "什么样的?" "祷告的时候,我会坐下来,在脑子里把我所有的朋友、亲戚和仇人一个接一个想一遍。我想他们的时候不会带着任何的情绪,不会有爱憎、愤怒或感激,什么都不会有,就只是单纯地想着他们的样子,并说类似以下的话:'贾菲·赖德,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接下来再想另一个人和为他祷告:'大卫·塞尔兹尼克,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当然,我并不会真的把他们的名字说出来。当我念到'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时,我就会想到他们的眼睛,就像你盯着莫利眼镜后面的蓝眼睛一样。'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自自然然会让我想到他们的眼睛,而当你想着他们的眼睛时,你就会突然看到他们的佛性,即使对方是你的仇人也一样。" "了不起的祷告,雷,"说着,他就从身上掏出笔记本,把我说的祷告词记下,难以置信地摇头。"非常非常了不起,我要拿它去给我在日本认识的僧人看看。雷,你这个人真不错,唯一的毛病就是不懂得来像这样的地方透透气,而任由这个世界的马粪把你淹没,让你恼火……虽然我说过比较是可憎的,但我现在说的却是事实。" 他把保加麦、两袋脱水蔬菜和其他需要的材料倒到锅子里,准备黄昏时再加水加热。之后,我们开始等待莫利的叫喊声。但左等右等,叫喊声始终没有出现。我们开始为他担心。 "我他妈的最怕的就是他在大卵石河谷跳跃时摔断了腿,那他就会孤立无援。一个人来这里登山是很危险……我是一个人来过,但我可是个中好手,是一头山羊。" "我开始饿了。" "操,我也是,希望他马上就到。我们四处走走,吃些雪球喝些水来打发时间吧。" 我们来到台地的最末端东走走、西瞧瞧,然后又往回走。现在,太阳已落到河谷西壁的后面了,天色愈来愈暗、愈来愈粉红,温度也愈来愈冷,而更多不同色调的紫,也偷偷从参差的山岩上冒了出来。天空变深邃了,甚至已经可以看得见一两颗苍白的星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声"哈呢啊噜噜"从远处传来。贾菲马上跳到一块大卵石上面叫喊"呜呃,呜呃,呜呃"。接着远方又是一声"哈呢啊噜噜"。 "他距离多远?" "老天,从这声音判断,他甚至连开始也谈不上呢。他现在还没有到达大卵石河谷。看来,他今天晚上怎么也到不了我们这里来了。" "那我们要怎么办?" "我们坐在山崖边等他个把钟头再做决定吧。我们带些花生和葡萄干一道去,一面等他一面啃。说不定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我判断的近。" 我们走到那块可以俯视整个河谷的悬崖上。贾菲以严谨的趺坐姿势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他的木头念珠祈祷。他把念珠拿在手上,用大拇指自上而下一颗一颗念珠地拈,眼睛直盯着前方,全身一动不动。我坐在另一块岩石上,尽可能让身体保持平衡。我们都只是静静地打坐,没有说话。但我们两个之中,只有我是闭着眼打坐的。四周宁静得就像一片浓烈的喧闹。因为有岩石阻隔的缘故,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听不到山涧的水流声。在这等待的中间,我们又听到了好几次忧郁的"哈呢啊噜噜",而我们也发出了回喊,只是每一次,都只觉得他的距离愈来愈远。当我再次张开眼睛的时候,粉红色的天光变得更紫了。星星开始闪烁。我陷入了更深邃的沉思状态,感觉四周的山峦确实就是佛和我们的好朋友。一想到偌大一个河谷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三,一个神秘的数字:应身、报身、法身。我在心里为可怜的莫利祷告,为他的安危以至于永恒的福气祷告。每一次当我睁眼看到贾菲在岩石上正襟危坐的样子,都觉得滑稽可笑。不过,四周的山峦却显得无比庄严,贾菲也是,以至于我也变得无比庄严。在这种环境里,就连笑也会是庄严的事。 天色很美。粉红色的天光都消退后,一切就笼罩在紫色的暮霭之中,而宁静的喧嚣则像一股钻石波浪一样,穿过我们耳朵的门廊,足以安抚一个人一千年。我也为贾菲做了祷告,祈求他未来会获得平安、快乐,最后可以实现佛性。我只感到完全的严肃和完全的快乐。 "岩石是空间,"我心里想,"而空间是幻象。"我有千万个思绪,贾菲也是。我对于他张开眼睛打坐的方式有点诧异。而尤其让我诧异的,是这个热中研究东方诗歌、人类学、鸟类学和书本中的一切而且常常单独爬到崇山峻岭的人,还会突然拿出一串念珠来做庄严的祷告,一如古代生活在沙漠里的老和尚。在钢铁工厂和飞机场遍布的美国,会出现这样一号人物,更是奇上加奇。有贾菲这样的人在,表示这世界还不算太没有希望。我为此而感到高兴。我全身的肌肉都酸痛得要死,而肚子也饿得要命,不过,能够坐在这里和另一个充满热情的年轻人为这个世界祷告,这件事所带给我的安抚,就足以胜过一千个吻和一千句柔情话。终有一天,某种永恒的东西会从银河向我们那未被幻象遮蔽的眼睛开启的,朋友。我很想把这一切想法告诉贾菲,但我又知道,说与不说是没有分别的,何况,即使我不说,他也一样会知道。金黄色的山脉依旧默默无言。 再一次传来莫利的叫喊声时,天已经全黑了。贾菲说:"到此为止了,走吧,他距离这里还远得很。我想,如果他有大脑的话,理应知道自己该在下面那片绿茵地过一夜。我们回去做晚餐吧。" "好吧,"我说,然后,在连喊了好几声"呜呃"之后,我们就掉头离开,把可怜的老莫一个人留在无边的黑夜里。我们知道他是有大脑的,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那个晚上,他裹着两张毯子,躺在充气床垫上,在那个有水潭和松树的绿茵福地睡了一夜。这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我们的。 搁下莫利回到营地后,我先是找来一些小树枝来当引火物,然后又去找了一些大一点的柴枝,最后又拖回来一些巨大的圆木头(这样的圆木头到处都是,一点都不难找)。我们生起的篝火,大得足以让五英里外的人看见,不过,由于我们生火的地点位于大山岩的后面,所以莫利不可能会看得见。篝火释放出大量的热,而岩壁在把热吸收以后,又会反射到我们身上来,所以,我们就有如置身在一个热烘烘的房间里。不过,我们的鼻尖却是冷冰冰的,那是我们四处找木柴的时候冻的,至今还未能恢复过来。 贾菲把放着保加麦的水煮沸,一面煮一面搅,与此同时,还忙着把巧克力布丁的材料混合、煮开。此外他还泡了一壶茶。晚餐很快就做好了,我们一面吃一面笑。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晚餐。在火堆的橘色光焰的上方,是数不胜数的满天星星,它们又冷、又蓝,银光闪闪,而我们放在火上煮的食物则是粉红色和暖洋洋的。而果如贾菲先前所预言的,我的酒虫完全没有蠢动。我根本忘了喝酒这回事。海拔太高了,一天的攀爬太劳累了,而空气也太稀薄了。单是空气本身,就足以让你醉得七荤八素。那是一顿丰盛的晚餐。我们使用的餐具是筷子。不知道为什么,用两根筷子夹着食物,小口小口地吃,味道特别好。达尔文的适者生存理论显然是最适用于中国的:因为如果你不善于使用筷子,那么,在习惯一大家人一起吃饭的中国家庭里,你肯定会饿死。为免饿死,我最后干脆改为用手。 吃过晚餐后,贾菲勤快地拿出钢丝刷去刷锅子,又吩咐我去打水。我用一个以前的登山者留下的罐子,打了水回来。"通常,我都不会洗我的碗盘的,只会用我的蓝色印花大手帕把它们包起来,因为洗与不洗,对我来说是没有差别的……当然,位于麦迪逊大道上那家生产马用肥皂的英国公司,是不会欣赏我这小小的智慧的。唉,老哥,这个世界真是颠三倒四的。告诉你一件事情,每次登山,如果晚上不拿出星图来看看,我就会浑身不对劲。你知道吗,在我们头顶的这些玩意儿,要比你最喜欢的《楞严经》里面的阴魔还要数不胜数。"说着,他就拿出他的星图,看看天空,又看看星图,缓缓左右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说:"现在正正好是晚上八点四十八分。"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如果不是八点四十八分的话,天狼星就不会是在现在的位置上。……雷,你知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吗?是你的说话方式。你说话的方式会让我忆起这个国家真正的语言,也就是工人的语言、铁路员的语言、伐木工的语言。你有听过这些人怎样说话的吗?" "我党然听过。我曾经在休斯敦搭过一个油罐车司机的便车。当时是午夜。先前,有一个男同性恋把我载到他经营的一家汽车旅馆前面,说如果我接下来拦不到便车,可以睡在他房间的地板上。我当然不干。我在空荡荡的公路上等了大约一小时,那油罐车就出现了,司机是个切罗基人,说自己叫约翰逊或阿利·雷诺兹之类的。上车后,他对我说:'嗳,小老弟,你晓得吗,在你还不知道河水是啥气味的时候,咱就已经撇下了妈妈的小屋,到西部来翻滚,像疯子般拼了老命在东得州的油田开来开去……'一路下来,他说的全是这一类有韵有调的话,而每说到押韵处,他就会猛踩离合器和换挡。一整个晚上,他都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呼啸前进,而他说的故事,则跟着他的车子一起跌宕起伏。真是精彩透了。我认为他说的话根本就称得上是诗。"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真可惜你没有听过伯尼·拜尔说话,我觉得你应该到斯卡吉特县走走,去听听他是怎样说话的。" "没问题,我会去的。" 贾菲跪在地上,时而看看星图,时而向前探身一点点,伸长脖子,透过岩壁上的枝桠,望向天上的星星。他的这个姿势,加上他颌下的小山羊胡,以及他后面那块嶙峋的巨石,实在让我联想到一个身在旷野的中国禅师,而他手上的星图,则仿佛是一部佛经。过了一会儿,他就到雪堆去把巧克力布丁拿回来。布丁现在已经凝固了,美味得非笔墨所能形容。 "也许我们应该留一些给莫利。" "这东西无法保存,太阳一出来就会融化掉。" 篝火已经停止了摇曳,只剩下一堆烧红的木炭,但还是有六英尺那么高。夜愈来愈让人感觉到它冰晶般的寒意,但木炭所释放出的烟味,却美味得像巧克力布丁。我独个儿沿着结冰的浅溪走了一会儿,后来又在一墩土上面打坐,河谷两旁巨大的山壁,就像黑压压的沉默观众。不过,温度冷得让人无法这样打坐超过一分钟。我回到营地的时候,贾菲仍跪在地上观看星星,在这个超拔于俗世一万英尺高的所在,这真是一幅让人感到平静和安详的画面。贾菲这个人还有一个让我诧异的地方:他总是不吝惜送别人东西,总是力行佛教所说的"布施波罗蜜",亦即完全的布施。 现在,当我回到营地,在火旁坐下之后,贾菲就对我说:"史密斯,我看也是你该拥有一串护身念珠的时候了。"他把一串褐色的木头念珠递给我。一颗颗亮泽的珠子用一根粗绳子串着,形成一个漂亮的环形,在绳结的地方,是一颗大一点的珠子。 "哇啊,这不是你从日本带回来的吗,我怎么能接受!" "没关系,我还有一串。你今天晚上告诉我的那篇祷告词,完全值得我送你这串念珠。"几分钟之后,他把剩下的巧克力布丁全部挖出来,把大部分分给我吃。在安排睡袋的时候,他也让我睡在比较靠近火堆的位置。他是个经常力行布施的人,而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这一点。一星期后,我送了他一件我在"善心人"商店里找到的几乎全新的内衣。不过,他马上就回送我一个可以用来装食物的塑胶盒子。有一次,我开玩笑地送了他一朵我从艾瓦的院子里摘来的大花,一天之后,他很郑重地回送了我一个小花束。"你把我的网球鞋留着穿吧,"他又说,"我还有一双,虽然比较旧,但穿起来一样舒服。" "哎呀,我可不能拿走你的所有东西。" "史密斯,难道你不晓得,送东西给别人是一种福气吗?"他送人东西的态度也相当迷人:他从不会洋洋得意或兴高采烈,反而是带着点忧愁。 我们在十一点左右钻进睡袋,而气温已在零度以下。我们聊了一会儿,直至其中一个没有再答话为止,很快,我们就都睡着了。他打呼的时候我醒了一下。我静静地躺着,望着天上的星辰,在心里感谢上帝让我能够来到这座高山上。我的腿酸已经恢复了许多,整个身体都感到精力充沛。行将熄灭的木柴所发出的劈啪声,仿佛是贾菲对我所作的祝福。我望向他,看见他的脸半埋在睡袋里。他那蜷曲着的身躯--蜷得就像凝聚着强烈的向善热望--是方圆几英里的黑暗内我唯一看得见的东西。我心里想:"人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正如圣经上所说的:'谁又能估量得到那向上仰望者的精神高度呢?'这个小伙子虽然比我要年轻十岁,却重新唤醒了我早已遗忘的理想与欢乐,让我看起来像个笨蛋。最近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酗酒和失望中。但对他来说,有没有钱又有什么分别呢?他根本不需要钱,唯一需要的是一个背包、一些可以装干粮的塑胶袋子和一双好的鞋子,好让他能来到像这样的好地方,享受百万富翁才享受得到的欢乐。但试问,又有哪个饱食终日的百万富翁爬得到这里来呢,那可是需要一整天的艰苦攀爬的啊。"我对自己许诺,要展开一种全新的生活。"我要背着一个背包,走遍整个西部、爬遍东部的所有山,所有沙漠,走出一条清净的道路。"我把鼻子埋在睡袋下面,慢慢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四周是一片黎明时的银亮。地里的寒气渗过了尼龙披风,渗过了睡袋,钻到我的胁下。我的每一下呼吸都化成了水气。但我只是翻了个身,就继续睡去。我做了很多梦,但一律都是清纯冷冽得像冰水的梦,都是快乐的梦,不带丝毫的梦魇。 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就像一个鲜亮的橙球,阳光从东方的悬崖峭壁上方照洒过来,穿过芬香的松树枝桠,落在我身上。我感觉自己像个星期天早上醒来,准备好要穿上吊带裤大玩特玩一整天的小孩。贾菲已经起来了,正坐在一个小火堆前唱歌,一边对着双手哈气。地上都结着白霜。突然,他站了起来,往前奔了一小段路,猛喊:"哈呢啊噜噜。"谢天谢地,我们听到了莫利的回喊声。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昨天晚上接近我们。"他在路上了。起来吧,史密斯,来喝杯热茶吧,它会让你生龙活虎的!"我爬了起来,从睡袋里把网球鞋给抄了出来;它们在睡袋里放了一整晚,现在暖呼呼的。穿上球鞋,戴上贝雷帽后,我上下跳了一下,然后在草地上跑了几条街那么远。那条浅溪的溪面都已经结冰,只剩中间的部分,像一条小水沟一样,叮叮咚咚地流着。我趴在溪边,喝了一大口水,让水把脸沾湿。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比在清晨的高山上用冰水洗脸更怡人的了。贾菲把昨晚的剩菜加热,充当早餐,它们美味依旧。之后,我们走到大山岩的边缘,向莫利大喊了几声"呜呃",而突然间,我们看得见他了。他离我们大约两英里,正在河谷里奋力攀爬着,看起来就像一只在巨大的"空"里吃力往前爬的小虫子。"瞧,那个小黑点就是咱们的宝贝朋友莫利啊。"贾菲用伐木工惯用的洪亮声音逗趣地说道。 不到两小时,莫利就到达了能够和我们说话的距离,而一跳过最后一块大卵石以后,他就开始说起话来。我们则坐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石头上等他。 "'女士之友协会'要我来给你们两个小伙子传话,问你们是不是有兴趣把蓝绶带别在衬衫上。她们说剩下的粉红色柠檬汽水还有很多,而蒙巴顿勋爵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了。你们认为她们是不是有必要研究一下最新的中东局势或是学习学习品尝咖啡?对于像你们两位文学绅士,我想她们应该多注意自己的礼节……"他就这样说个没完没了,而且没头没脑地向着快乐的蓝天叫喊了几声"哈呢啊噜噜"。因为爬了一个早上的山,他流了不少的汗。 "你准备好爬马特峰了吗,莫利?" "等我把脚上的湿袜子换掉就行。" 我们在正午左右动身,身上只带着些食物和急救药箱,背包一律留在营地里,因为到明年以前,这里不太可能会有其他人来。那片岩屑河谷比看起来要长,直到两点,我们都未能走出它的范围外。太阳提早变成了金黄色,而且刮起了风。我开始纳闷:"老天,我们要多久才能到得了山顶?今晚吗?" 我向贾菲提出这个问题,而他回答说:"你想的没错,所以我们得快马加鞭。" "为什么我们非上去不可呢?难道我们不可以现在就回家吗?" "嗳,少来了,老虎。我们一气呵成跑到山顶上,然后再回家。"那河谷其长无比,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而在它的最上方,地势变得非常的陡,让我开始有一点点害怕,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地上的石头细而且滑,让我那还没有从昨天的肌肉紧绷中恢复过来的脚踝隐隐作痛。但莫利却还是老样子,一面走路一面说话,这让我见识到他惊人的耐力。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印第安人,贾菲脱掉了长裤。他领先我们有几乎四分之一英里的路,不时会停下来等我们,看到我们接近后,又马上快速前进,一心想在日落前爬到山上。莫利走在第二位,离我约有五十码之遥。我并不急。不过,到下午稍晚,我开始加快脚步,决定要赶过莫利,跟贾菲并肩前进。现在,我们已身在大约海拔一万一千英尺高,地上有不少积雪。望向东边,是一系列白雪盖顶的巨大山脉,而在它们下方,是一些层层叠叠的河谷地--我们几乎已经在加州的最顶点了。途中,我们必须爬过一片很狭窄的岩凸,这真的让我感到害怕了,因为一失足,你就会直直掉落到一百英尺下面,足以让你颈骨折断。而另一片岩凸就更吓人了:一摔就会是一千英尺,而在下坠的过程中,你大约有一分钟的时间可以为自己祷告。风也转猛了。尽管如此,一整个下午下来,四周景物给我的似曾相识感,比昨天还要强烈:我似乎曾经来过这里,为的是一个更古老、更严肃,也更单纯的目的。好不容易,我们终于到达了马特峰的山麓,那里有一个漂亮无比的小湖,它不为世界绝大部分的眼睛所见过,而只有屈指可数的登山者有缘得见。这个高居于海拔一万一千多英尺的小湖,边缘上有积雪,四周长满漂亮的花朵和青草。我马上就一屁股在草地上坐了下来,并脱掉鞋子。贾菲早我半个小时到达,因为温度降低的缘故,他已经把裤子重新穿上。我们坐在草地上,仰视通到马特峰的最后一段路:一片陡峭得像悬崖的岩屑坡。 "看来不怎么样嘛,我们一定爬得到!"我高兴地说。 "不,雷,它比你以为的要难爬。你不知道它有一千英尺那么高吗?" "有那么高吗?" "除非我们把前进速度加快一倍,否则不可能在入夜前爬到顶,也不可能在明天早上以前下山回到车子去。" "我的妈唷。" "我累了,"莫利说,"我不认为我办得到。" "就是说嘛,"我说,"何况,爬山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跟大自然接触,而不是炫耀自己有爬到峰顶上去的能耐。" "不管你怎么说,我都非爬上去不可。"贾菲说。 "你要爬我一定奉陪到底。" "莫利你怎么样?" "我不认为我办得到。我在这里等你们好了。"风强得不得了。我有一种预感,只要我们再往上爬出几百英尺,强风就会让我们举步维艰。 贾菲拿出一小包花生和葡萄干说:"这将是我们的燃料。雷,你准备好兼程赶路了吗?" "准备好了。如果我在最后一分钟放弃,还有什么面目去见'好地方'的那一票人?" "时间很晚了,我们赶快动身吧。"贾菲以很快的速度前进,有时候甚至跑了起来。所谓的岩屑坡,是一片坍塌而成的山坡,布满小石头和沙子,爬起来非常困难,有时候还会有小型的塌方。我一面往上爬,一面觉得自己是在一部恐怖的电梯里往上升,而每当我往回望,都会害怕得咽一口口水:整个加州就在我们下面,被巨大的蓝天环抱着,更远处可以看到一些河谷和台地,而我知道,整个内华达就在那外面。看着湖边的莫利逐渐变成只有一个小黑点大小,也让人胆战心惊。"操,我为什么要充英雄,而不跟莫利一块留在下面!"我开始害怕继续往上爬,而唯一的理由只是现在的高度太高了。我也害怕自己会被风吹走。我以前做过的那些从高山或高楼上坠落的噩梦,一一以无比清晰的画面在我的眼前重现。每爬出二十步,我们都会有筋疲力尽之感。 "这是因为我们现在是在极高海拔的关系,雷。"贾菲坐在我旁边说,"来一点葡萄干和花生吧,吃了以后你就会知道它们有多大的威力。"真的,每次我们吃过葡萄干和花生,就会像被人一脚踢在屁股上一样,一跃而起,再往上爬出二十到三十步。不过,那之后我们就会再度颓然坐下,吁吁喘气,在冷风中流汗,鼻孔下面挂着两道鼻涕,就像那些在冬天傍晚还在街上玩耍的小孩。现在,风开始怒号,大得就像电影里的狂风。坡度陡得已经超过我受得了的限度,我像偷窥一样向下瞄了一眼:湖边的莫利已经小得我无法看见了。 "快一点,"贾菲在我前头一百英尺的地方喊道,"我们慢得太离谱了。"我抬头望向峰顶。它就在那里,我想只差五分钟的路程。"只要再过半小时就到了!"贾菲吼着说。我不相信。经过五分钟的愤怒攀爬以后,我抬头望去,发现峰顶离我就像刚才一样远。而让我尤其不高兴的一点是,这时的峰顶,整个被笼罩在像雾一样的云气中。 "上面根本什么都看不见,"我嘀咕道,"那我何苦要拼死拼活爬上去?"现在贾菲已经远远把我甩在后面。他把全部的花生和葡萄干留给我,决心要爬到峰顶上,即使为此送命也在所不惜。他没有再坐下来休息过。没多久,他距离我就有一个足球场那么远,身影愈来愈小。我往回看了一眼,只觉得一颗心跳了出来。"太高了,别爬了!"我在强烈恐惧中向贾菲大声喊叫,但他并没有听见。我又奋力往上爬出了几步,但却因为体力不支而趴倒在地,往下滑了一小段距离。"太高了!"我再次大喊。我真的害怕了。但该死的贾菲却像头山羊一样,从一块山岩爬到另一块山岩(白茫茫的云气让我无法看见他的人,但却可以看见他靴底的闪光)。"我怎么可能跟得上这个疯子嘛!"但我仍然抱着一股傻劲,试着要跟上他。最后,我到达了一片类似岩凸的地方,它让我可以平趴着,而不需要因为怕下滑而死命抓住坡面。我匍匐着爬入岩凸,把身体紧紧地蜷曲起来,以防强风把我吹走。我上下左右看了一看之后,就做出了最后的决定。"我留在这里了!"我向贾菲大声喊道。 "来吧,史密斯,你只差五分钟路程了。我只差一百英尺就到了!" "我留在这里了!太高了!"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前进。我看到他一度萎顿在地,但随即又爬了起来,喘了喘气,就再次往前冲刺。 我尽可能把整个身体缩在岩凸里面。我闭起眼睛,在心里想:"唉,难道生命就是这么一回事吗?老天把我们生下来,难道就是要让我们可怜的肉身置身在这样匪夷所思的大恐怖、这样广阔无边的虚空中吗?"我在恐惧中记起了一句禅宗的名言:"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坐在艾瓦家的草席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很隽永,但现在它却让我寒毛直竖。我的心噗噗跳,恨自己为什么要被生下来。"贾菲爱不断往上爬是他自己的事,至于我这个哲学家嘛,还是留在这里为妙。"我闭起眼睛,又想:"你静静待着,保持内心的平静就行,根本没必要去证明些什么。"但突然间,我听到从风中传来一声美妙绝伦的长啸。我抬头望去,只见贾菲已经站在马特峰的峰顶,正在发出胜利者的欢乐长啸。他的啸声既美妙,又逗趣。我必须要向他致敬,向他的勇气、耐力、汗水以及疯狂美丽的歌声致敬:他现在是冰淇淋顶端的一小球鲜奶油了。但我并没有力量去回应他的啸声。他在峰顶边缘跑来跑去一阵子之后,就跑到我视线之外的地方去了。据他后来告诉我,峰顶是一片小小的平地,大约几英尺宽,其西端直直往下落,说不定能直接落到弗吉尼亚城某家酒吧的旁边。我听得见他在喊我,但我能够做的,只是更进一步缩在岩凸里,簌簌发抖。我往下方的小湖望去,仿佛看到莫利躺在草地上,嘴里咬着片草叶,我不禁脱口而出大声说:"现在,这三个人已各做了各的业:贾菲·赖德成功爬上了峰顶,而我是差一点点办到,但最后却不得不放弃,现在瑟缩在一个小洞里,但他们三个中最聪明的一个,也就是诗人中的诗人,现在正舒舒服服躺在水声汩汩的湖边,跷着二郎腿,一面嚼草叶,一面做白日梦。操,他们甭想怂恿我再来这种鬼地方。" 我现在可真是对莫利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家里看看瑞士阿尔卑斯山覆雪山峰的照片不就得了,干吗要自己爬上去?"我想。 但接下来,却发生了我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它带给我的巨大惊奇,我只有在爵士乐里才体验过。那不过是一两秒钟之间的事,但却只有疯狂两个字可以形容:当我抬头望去的时候,竟然看到贾菲正从峰顶上飞奔而下。他真的是在跑,而且动辄就是一下远达二十英尺的跳跃,着地时靠鞋跟插入土里,止住去势。他这样又跑又跳,不时还发出一声响彻世界的长啸。就在这一瞬间,我有如电闪般领悟到,我一切的恐惧都是多余的。根本用不着担心会掉下山去,白痴,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我马上也长啸一声,站了起来,跟在贾菲后面往下跑,用的是同样的狂奔、同样的大跳跃。有整整五分钟的时间,我和贾菲就像两头山羊一样(更像两个一千年前的中国疯子),在陡峭的山坡上又跳又叫地飞奔而下,只看得等在湖边的莫利寒毛直竖、目瞪口呆。随着最远的一跳和最响亮的一声呐喊,我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回到了湖边,首先着地的是鞋跟,继而是屁股。贾菲早已到了,正在脱鞋子,要把里面的细沙碎石倒出来。我的感觉棒极了。我也脱下网球鞋,把足足两桶的火山灰倒了出来,一面倒一面说:"贾菲,你教了我最重要的一课:根本用不着担心会掉下山去,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对,这就是'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这句话的意思。" "你在峰顶上那声胜利的长啸声,真他妈的美妙透顶了。我只恨当时没录音机可以把它录下来。" "那不是要给山下面的人听的。"他带着极严肃的态度说。 "贾菲,你说得对,他们根本不配。不过当我看着你从峰顶上跑下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就开窍了。" "啊,看来我们的史密斯今天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开悟。"莫利说。 "我们不在的时候你都在做些什么?" "基本上是睡觉。" "我没有爬到峰顶去,真是该死。我现在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懂得了怎样下山,就表示我不会不懂得怎样爬上去。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没关系的,雷,明年夏天我们再来一趟就是了。要知道,这是你第一次登山,却已经把老兵莫利给甩在了后面,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就是说嘛,"莫利说,"贾菲,你认不认为我们应该为史密斯今天的杰出表现,封他一个'老虎'的外号?" "当然应该。"贾菲回答说。他们的话让我感到自豪。我是一头老虎了。 "嗯,下一次我一定要当一头狮子,不到峰顶誓不休。" "兄弟们,该走了,从这里回到营地还有很远一段路,更别说还有大卵石河谷和山径要走。我怀疑天全黑以前我们能不能走完。" "不用担心,"莫利指着已经出现在粉红色天空上的银色月亮说,"它应该可以为我们提供照明。" "走吧。"我们一起站起来,踏上归途。现在,当我经过先前那片让我心惊胆战的岩凸时,只是觉得好玩,我连滑带跳的,三两下工夫就走了过去。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知道,我是绝不会坠落的。 进入河谷之后,视野就变狭窄了,不过却另有乐趣。我和贾菲他们本来是走在一块的,但到后来,我却独自走在他们前面有一百码开外,那是因为我想以不时会在岩石间出现的一小球一小球的鹿粪作为线索,另觅蹊径。我既没有想什么,也没有瞻前顾后,就只是单纯地盯着地面,寻找鹿迹和享受生命。在半路上的一个地方,我看到疯贾菲竟然为了好玩而爬到一个雪坡上,再滑下来。他滑了大约一百码,最初是坐着滑,到最后几码改为躺着滑,一面滑一面兴高采烈地大呼小叫。不只这样,他滑的时候还把裤子脱了下来,绑在脖子上。他之所以还穿着内裤,据他表示,只是因为这样滑起来比较舒服。其实,他即便是脱光光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根本四望无人。不过,我想就算有女生在场,对他来说也是没有分别的。鹿粪把我带过一些山脊和干枯的溪床,让我离贾菲他们愈来愈远,最后甚至看不见彼此,但我一点都不担心会迷路,因为我对可爱小鹿们的觅路本能深具信心,而它们也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走着走着,我就不知不觉走到那条我熟悉的浅溪边缘(过去五千年来,鹿儿都会停在这里喝水)。我看到贾菲已经生了堆火,摇曳的火光让岩壁显得一阵橘黄、一阵灰黑。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又大又亮。"看来月亮可以让我们捡回一条老命。我们还有八英里的下山路得走呢,兄弟。" 吃过一点点东西,喝过好几杯茶以后,我们就把所有东西收拾好,重新背上背包。我一生中从未有过比刚才沿着鹿迹觅路更快乐的时光,所以,离开前,我抬头再望了那条小路一眼。它已经变得幽暗了。我希望可以看得见几头可爱的小鹿,但却什么都没看到。我对它满怀感激之情,因为它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在森林和田野里玩了一天以后悠闲回家的小孩。"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追随鹿迹寻找水源更严肃的事呢?"我想。我们走到山崖边,开始走下那个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的河谷。有清澈的月亮照明,要在大卵石之间跳跃一点都不困难。在月光中,一切都显得洁净白皙而漂亮。有时候,你还可以看得见那条银光粼粼的山涧。而在下方的极目远处,则是那片有着松树和水潭的绿茵地。 但走到一半,我却发现自己举步维艰。我的脚起了水泡,不光是脚底,就连边上也有水泡,这是由于走了两天的路,而网球鞋的保护性又不够的缘故。贾菲知道之后,就为我把水泡戳破,并脱下自己的登山靴,让我穿上。 一穿上大而轻的登山靴,我顿时感到脚下恢复了活力。能够在岩石与岩石之间跳跃而不需要受水泡压迫之苦,让我有如获大赦之感。另一方面,贾菲换上我的网球鞋以后,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网球鞋比登山靴要轻盈。我们以比上来时快两倍的速度下河谷。不过,这时我们都已经累了,每走出一步,腰就多弯一点。背着重重的背包,想控制好下山需要用到的那部分大腿肌肉是很困难的,让人有时候觉得下山比上山还要困难。除了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以外,我们还得在大卵石上爬上爬下,因为有时在大卵石之间会隔着一片沙地,让我们不得不爬下大卵石,走过沙地,再爬上另一颗大卵石,这让我们多花了不少力气。途中还会碰到一些厚密的灌木丛,如果不能绕道,我们就只有硬着头皮,强行穿过。有好几次,我的背包都被灌木所绊住,让我进退不得,只能站在那里诅咒。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开始感到生气,因为贾菲和莫利都不愿意停下来休息,他们说在这个地点休息会有危险。 "有月亮照着,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甚至大可以在这里睡一晚。" "不行,我们非得在今天晚上回到车上去不可。" "好吧,但最少可以休息一分钟吧,我的腿受不了了。" "好,但只是一分钟。" 他们答应休息的时间,从不长得足以让我满意。我认为他们变得有点歇斯底里。我愈来愈气,到最后甚至诅咒起他们来。我对贾菲这样说:"你这样逼自己,意义何在呢?难道你觉得这很好玩吗?呸!"("你的主意根本是狗屁!"我在心里又补充了一句。)一点点的疲倦就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多大的影响啊!好几次,我都以为马上就要走出河谷,结果都是空欢喜一场。我的腿酸痛得对我大声喊停。我践踏和咒骂地上的树枝泄愤,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屁股坐下来,休息了一分钟。 "别这样,雷,路总会有尽头的。"事实上,我从很久以前就知道,我不是一个有胆量的人。一到达绿茵地的水潭边,我就马上趴下来喝水,并享受四周的宁静。但贾菲和莫利却在一旁忧心忡忡地交谈,担心不能如原定计划走完剩下的路。 "唉,你们干吗担心那么多。这样漂亮的晚上,何必要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喝点水,躺下来休息个五分钟十分钟吧,每样事情都有它自己的解决办法。"这时我又是个哲学家了。没想到贾菲竟然同意了我的话,悠然地坐了下来休息。这一回的休息,时间长得足以让我的骨头恢复自信,让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撑得到湖边。最后一段山径的景色十分优美。月光从厚密的叶子之间洒下,在贾菲和莫利的背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他们走在我前头)。我们用带韵律的步伐弯来拐去,一面走一面喊口令"嘿咻,嘿咻"。那条滚滚而下的山涧闪着粼粼波光,翻卷着雪一样白的泡沫,加上幢幢的树影,好一个光与影的天堂。空气愈来愈温暖怡人,事实上,我甚至开始觉得自己闻得到人味了。从下方传来的湖水味、花香味和轻尘味,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在高山上你唯一能闻到的就只有冰雪和岩石的味道)。在中途,我一度觉得前所未有的累,甚至比在大卵石河谷的时候还要累,不过,现在既然湖畔旅馆的灯光已经在望,那就再累都无关紧要了。莫利和贾菲一面走路一面聊天,我则默默跟在后面。我们走啊走,走啊走,然后,就像从一场无止境的噩梦中突然醒过来一样,我们看到了一些房屋和停在树下的汽车,其中一辆就是莫利的。 一走到车子旁边,我们就把背包卸到地上。"光从这空气的味道我就敢说,昨晚根本没多冷,"莫利挨在车身上说,"我跑回来放光曲轴箱油之举,看来是白忙了。" "也难说,有结过霜也说不定。" 当莫利到杂货店去买机油的时候,店员告诉他,昨晚不但没有结霜,还是今年来最温暖的一夜。 "看,你不是杞人忧天嘛。"我说。但这已经是过去式了,没有人再有兴趣谈这个话题。我们全都饿慌了。"赶快开到布里奇波特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吧。"在湖畔旅馆还了毯子以后,我们就直奔布里奇波特,把车停在高速公路旁的一家餐馆门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贾菲,竟会在这里露出他的罩门。这个胆敢一个人在高山上晃荡几星期和跑下山的硬汉,竟然在餐厅的门前面露害怕犹豫之色:他嫌里面的人都太衣履光鲜了。我和莫利都笑了起来:"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不过是进去吃东西罢了。"但贾菲还是嫌我挑的这家餐厅太布尔乔亚,坚持要到高速公路对面另一家看起来劳工阶级一点的餐厅去。我们顺了他的意,改到了另一家餐厅去。没想到那里的侍者非常懒散,我们坐下了整整五分钟,都没有人把菜单送过来。我被惹毛了,便说:"还是到先前那家餐厅去吧。你有什么好怕的,贾菲?这有什么分别?说到爬山,可能没有人比你懂得多,但说到吃,却没有人比我在行。"这件事情让我们起了一点芥蒂,我也为此感到心情不佳。不过他最后还是让步了,我们便回到先前的餐厅去。那餐厅的其中一边有一个酒吧间,一些猎人正在黯淡的灯光中喝酒。至于餐厅本身,则有一张长柜台和好些桌子,好几个快乐的家庭正享用着相当讲究的菜肴。这餐厅的菜单丰盛之极:包括山涧鳟鱼在内应有尽有。点过菜以后,贾菲问我:"你肯定你付得起?"我发现,原来他是个害怕一顿饭超过十美分的人。我到酒吧间去买了一杯波特酒,然后回到高脚凳上坐下,又取笑了他好一会儿。他这时已经没有那么神经紧张了。"贾菲,这就是你的毛病:一个害怕社会的顽固的无政府主义者。在什么样的餐厅吃饭有什么分别呢?比较是可憎的。" "史密斯,我只是觉得,这里面坐满的,都是肚满肠肥的有钱家伙,而且价钱也太高了。我承认,我对美国的所有财富都感到害怕。我只是个托钵僧罢了,无法接受这么高的生活水准。妈的,我一辈子都是个穷光蛋,所以对某些事情还不习惯。" "嗯,你的弱点是值得敬佩的,别担心,我会帮你付账的。"我们吃了一顿美妙绝伦的晚餐,包括马铃薯烤猪排、沙拉、热腾腾的泡芙奶油面包和蓝莓派。由于真的是饿慌了,我们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嬉闹,只是老老实实埋首大吃。饭后,我到酒铺买了一瓶麝香葡萄酒。老店东和他的胖朋友看到我们邋遢狼狈的模样和一身晒红的皮肤,好奇地问道:"你们几个小伙子刚才去过哪儿啦?" "爬马特峰。"我骄傲地说。他们没有说什么,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我觉得很得意,于是又买了一根雪茄,点了起来,说:"我们刚从一万两千英尺高的地方下来,狠狠吃了一顿,现在需要一点葡萄酒来助助兴。"两个老头儿仍然只是瞪着我看,什么都没说。他们一定以为我们是疯子。 开车回旧金山的一路上,我们都在喝酒、谈笑、讲一些长长的故事。莫利的驾驶技术很棒,当车子静悄悄地开过伯克利的街道时,我和贾菲在后座睡得像两头死猪。在某个地方,我像个玩累而睡着了的孩子一样,朦朦胧胧听到有人告诉我,我已经回到家了。于是,我就蹒跚跨出车外,跌跌撞撞走过草地,进入屋里,掀开毯子,躺了进去,一睡就睡到第二天下午,连一个梦都没做。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脚上曲张的静脉都消退了。我感到满心愉快。 一回想起昨晚贾菲站在高级餐厅门前犹犹豫豫的样子,我就忍俊不禁。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有害怕的东西。我本来打算,如果他今晚过来的话,再取笑他一番。不过那个晚上却发生了别的事。首先,艾瓦外出了,要几个小时才会回来。我一个人在看书,却突然听到有自行车骑入院子的声音,我探头一看,原来是普琳丝来了。 "大伙都到哪去了?"她问。 "你可以在这里待多久?" "我得马上回去,除非先打电话给妈妈。" "那你就打吧。" "好吧。" 我们一起到街角的加油站去打电话。她在电话里告诉她妈妈,两小时后再回家。从人行道往回走的时候,我一手揽住她的腰,用手指在她的肚子上逗痒,而她说:"噢噢噢,我受不了了!"我们两个几乎摔倒在人行道上。就在这时,一个老妇人迎面而来,对我们怒目而视。等她走过以后,我们在黄昏的树下狂热地拥吻了一阵,就匆匆赶回屋子去。有一个小时之久,普琳丝名副其实是在我的怀里旋转。艾瓦回来的时候,我们正在进行最后一次献祭之礼。事后我们又再一次一起洗澡。能够坐在热水里,一面聊天,一面互相擦背,真是享受。可怜的普琳丝是个很老实的女孩,老实得让我心生怜惜之心。我忠告她说:"可不要野得和十五个小伙子在山顶上搞狂欢祭典呐。" 贾菲在她离开后来到,接着库格林也来了,于是,一场疯狂酒宴又开始了。把家里剩下的葡萄酒都喝光以后,我和库格林就外出买酒去。我们都有一点醉意了。我们拿着新买来的酒和从一个花园里摘来的大得匪夷所思的花,手挽着手,一面走一面大声念诵俳句,路上碰到谁都大声打个招呼,而他们则回报以微笑。我现在已经喜欢上库格林了,虽然他有着学究般的外表和大冬瓜般的身材,却是个有血有肉的人。途经一个我们认识的英语系教授的房子时,库格林在草坪上把鞋子脱掉,疯疯癫癫地跳着舞,一路跳到教授的家里去。虽然当时库格林已经是个相当有名的诗人,但他这个举动,还是吓了那教授一跳,不,是一大跳。当我们赤着脚、带着花和酒回到艾瓦的小屋时,大约是十点。我今天才刚收到一笔汇款,是为数三百美元的奖学金,于是我就对贾菲说:"我现在已学会了一切,也准备好了。你明天可以载我到奥克兰去买个背包和其他的登山装备吗?" "好,我明天一早就借莫利的车子载你去,不过,现在我们先来喝点葡萄酒如何?"我们重新坐下,一面喝酒,一面畅谈天南地北。贾菲首先谈了些他一九四八年在纽约港当商船水手时的往事。他告诉我们,那时他常常腰挂匕首到处走(听得我和艾瓦都吓一跳),而且跟一个住在加州的小姐热恋:"虽然相隔三千英里远,但一想到她,我就会勃起,老天!" 之后库格林说:"把大梅禅师的故事说给他们听听,老贾。" "有人问大梅禅师佛教的精义何在,他回答说是风中的落花,是摇曳的杨柳,是竹针,是亚麻线。换言之就是忘形狂喜,心的忘形狂喜。世界的一切,不外就是心。但心又是什么呢?不外就是世界。所以马祖禅师才会既说'心就是佛',又说'无心是佛'。你们知道,谈到他的弟子大梅禅师时,他是怎么说的吗?他说:'梅子已经熟了。'" "故事是很有趣,"艾瓦说,"但'去年白雪,如今安在?'" "我有那么点儿赞成你的看法,我觉得,很多禅师都有把世界当成一个梦的倾向,他们看花,抱的是梦里看花的态度。问题是这个世界却是该死的真真实实的。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都把自己当成身在梦中一样,浑浑噩噩过日子,只有痛苦或爱或危险可以让他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的真实。雷,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说说看,你蜷缩在马特峰那块岩凸上时,对世界有什么感觉?" "对,当时我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拓荒者一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警觉到,在任何真实的事物中,都既有真的一面,也有假的一面,所以真与假是没有分别的,正如《金刚经》上所说的'不要有真的概念,也不要有假的概念',或之类的。手铐有朝一日会融化,警棍有朝一日也会折断,所以我们根本不必执着些什么。" "美国总统有朝一日会得斗鸡眼,会被水冲走!"我喊道。 "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喊道。 "金门大桥会在红得像落日的铁锈中摇摇欲坠。"艾瓦说。 "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坚持说。 "再给我来一口吧。哇,爽,呜呃!"贾菲跳了起来,"我最近在读惠特曼的诗,知道他说过什么吗?他说:'奴隶们欢呼起来吧,好把外国的暴君吓个半死。'想想看,如果整个世界到处都是背着背包的流浪汉,都是拒绝为消费而活的'达摩流浪者'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光景?现代人为了买得起像冰箱、电视、汽车(至少是新款汽车)和其他他们并不是真正需要的垃圾而做牛做马,让自己被监禁在一个工作-生产-消费-工作-生产-消费的系统里,真是可怜又可叹。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望,我期待着一场伟大的背包革命的诞生。届时,将有数以千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美国青年,背着背包,在全国各地流浪,他们会爬到高山上去祷告,会逗小孩子开心,会取悦老人家,会让年轻女孩爽快,会让老女孩更爽快;他们全都是禅疯子,会写一些突然想到的、莫名其妙的诗,会把永恒自由的意象带给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生灵,就像你们两个一样,古德保,史密斯。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你们的原因。没有认识你们之前,我以为东岸早就死了。" "我们倒是原以为西岸已经死了呢!" "你们真的是把一股清风带到了这里来。你们知道吗,内华达山脉那些形成于侏罗纪的花岗岩山岩,还有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后长到现在的参天针叶树,还有我们最近见过的那些高山湖泊,都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表述,想想看,美国有那么雄伟的地貌,如果我们能进一步把它的活力和生气导向佛法,它将会变得何等的伟大和有智慧!" "拜托,"艾瓦说,"别又扯佛法的老套了。" "!我们需要的是一间流动禅堂。这样,当一个老菩萨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时,就不怕没有地方可睡,而且可以在一群朋友中间煮玉米糊。" "'小伙子们莫不欢天喜地,又好好休息了一会儿;杰克在煮玉米糊,作为对"门"的礼敬。'"我念道。 "那是什么玩意儿?" "我写的一首诗。我念一段给你们听听:'小伙子们坐在树林里,聆听"大师兄"解说钥匙的妙用。小老弟们,他说,佛法是门。钥匙可以有很多把,但门却只有一道。所以你们务必要听仔细。我会尽力把很久以前我从净土堂所听到的信息,向你们转述。但因为你们都是满嘴酒气的小伙子,难于了解这深奥的信息,所以我会把它简化,让它单纯得就像一瓶葡萄酒,单纯得就像星空下的一团篝火。而如果你们听过佛陀的佛法以后,心生思慕,那就带着这个真理,到亚利桑那的尤马或任何你们喜欢的地方,找一棵孤独的树坐下,闭目沉思。你们不必为这个谢我,因为转动法轮,乃是我存在的理由。我要告诉你们的信息就是:心是创造者,不为任何理由而创造一切,让一切由生而灭。'" "哎呀,这首诗太悲观了,而且粘得像梦,"艾瓦说,"不过韵律却清纯得像梅尔维尔。" "嗯,我们要弄一间流动禅堂,好让那些满口酒气的小伙子有地方可以去和休息。在那里,他们将可以像雷一样学会喝茶,也将会像艾瓦所应该学习的那样,学会打坐。我会是禅堂的住持,养着一大罐子蟋蟀。" "蟋蟀?" "对,就是那样。我们要建立起一系列的佛寺,让人们来修道和打坐。我们可以在内华达山脉或喀斯喀特山脉的北部盖一群小木屋,甚至像雷主张的那样,到墨西哥去盖。然后我们找一大票志同道合的人住进去,一起喝酒、聊天和祷告,我们甚至还可以娶妻生子,一家人住一间茅屋,就像旧日的清教徒一样。谁说美国人就只能听条子、共和党和民主党摆布?" "你那罐蟋蟀是干吗用的?" "对,一大罐的蟋蟀--库格林,再给我来一杯吧--全都是我自己孵化的,每只大约十分之一英寸长,有一对白色的巨大触角。等这些'有情'在罐子里长大以后,就会唱出最悦耳动听的歌。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河里游游泳,喝喝羊奶,跟牧师们聊聊天,只读读中国的书,在河谷到处漫游,跟老农夫和他们的小孩聊天。我们就要有好几周的时间在大自然这个静室里入定参禅了。当你置身天地之间,你的意念想要像孩童的拼装玩具那样支离飞散,而你必须闭上眼睛,像一个坚强的战士一样将它们重新敛聚到一起。当然,如果周遭的环境了无禅意,全然不搭调,就很难做到了。你听过我写的最新一首诗吗,古德保?" "没有,念来听听。" "'小孩的母亲,姐姐妹妹们,病老头的女儿,衣衫撕破的处女,来吧,你们都饿了,如饥似渴,不穿裤子,我也是。朋友们,就当这是首诗吧。'" "不赖,不赖。" "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炎热的下午,穿着巴基斯坦皮凉鞋和细麻的薄袍子,顶着满是发茬的光头,和一群和尚弟兄,骑着自行车,到处鬼叫。我希望可以住在有飞檐的金黄色寺庙里,喝啤酒,说再见,然后到横滨这个停满轮船、嗡嗡响的亚洲港口,做做梦,打打工。我要去去去,去日本,回回回,回美国,咬紧牙根,闭门不出,只读白隐的书,好让自己明白……明白我的身体以及一切都累了、病了,正在枯萎。" "谁是白隐?" "他名字的字面意义是'白色的隐晦',表示他隐居在日本北白水后方的山峦里。我到日本以后准备要到那里爬爬山。老天,那里想必有很多很陡的松树峡谷、竹林河谷和小悬崖。" "我要跟你一块去!"我说。 "白隐住在一个山洞里,睡的时候与鹿睡在一块,饿了就吃栗子果腹。有一次,有一个人到白隐所住的山洞,向他请教生活之道。白隐告诉对方,应该停止打坐和--就像雷所主张的--停止思考禅宗的公案,而应该去学习怎样睡觉和怎样起床。比方说,睡觉的时候应该两腿贴着,作深呼吸,并把意念集中在肚脐下方一英寸半的一个点,直到感觉那里形成像球形的一股力量,就把意念转到脚跟,再从那里,慢慢向上,往身体的其他部位移动,一面做一面缓缓呼吸。每到达一个部位就对自己说:这里就是阿弥陀净土,就是心的中心。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在微微伸展一下四肢以后,也应该把上述的步骤重复一遍。" "很有意思,"艾瓦说,"其中似乎真的是饶有深意。他还有什么别的忠告没有?" "他说,在其余的时间,不要浪费时间去观空,只要让自己吃得好(但不要太多)、睡得好就好。老白隐告诉对方,他当时已经三百多岁。照这样说,他现在已经五百多岁了。我想,如果真有这一号人物,他一定还活着!" "否则牧羊人就会踢他狗狗的屁股!"库格林打岔说。 "我敢打赌,我一定可以在日本找到那山洞。" "你无法生活在这个世界,却又无处可去。"库格林笑着说。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所坐的椅子是一头狮子的宝座,而那狮子正在走着、咆哮着。" "他在胡扯些什么?" "罗罗Rahula,释迦牟尼出家前所生的儿子。,罗罗!辉煌的脸!被嚼瘪而又再胀起来的宇宙!" "鬼扯!"我喊道。 "我打算过几个星期再去一趟马林县,"贾菲说,"绕着塔马尔派斯山走一百圈,用诵经声去净化那里的山精水灵。艾瓦,你怎样看?" "我觉得那只是可爱的妄想,不过我有几分喜欢。" "艾瓦,你的问题出在你不坐禅,你知道吗,坐禅对你是最好不过的,尤其是在寒冷的晚上。另外,我也建议你讨个老婆,生几个半混血的小婴儿,搬到离城市不远的一间小茅屋去住,每隔一阵子就到酒吧乐一乐,并在山间到处溜达溜达,写写诗,学习怎样锯木板和跟老人家聊天,参加插花课程,在门边种菊花。看在老天的分上,讨个老婆吧,找个善良聪明的,不在乎每天晚上上床和在厨房里做牛做马的。" "哦,"艾瓦笑着说,"还有别的建议吗?" "还有就是观看在田间飞翔的家燕和夜鹰。你知道吗,雷,我昨天又译了一首寒山子的诗。你听听看:'寒山有一栋房子,屋中无柱也无墙。左右六扇门全敞开,客厅可以看到蓝天。房间全都虚虚空空,东墙歪在西墙上。屋内空无一物,不用担心有人会上门借东西。冷了我就生小火取暖,饿了就煮青菜果腹。我可不想学富农的样子,拥有众多的谷仓和草场。他们不过是在为自己盖监狱罢了,一住进去,就休想再出来。好好想想吧,同样的事情,说不定也会发生在你身上。'原诗为:寒山有一宅,宅中无栏隔。六门左右通,堂中见天碧。房屋虚索索,东壁打西壁。其中无一物,免被人来借。寒到烧软火,饥来煮菜吃。不学田舍翁,广置牛庄宅。尽做地狱业,一入何曾极。好好善思量,思量知轨则。" 念完诗,贾菲拿起吉他,唱了几首歌。之后,我把吉他从他手上拿过来,像敲鼓一样,用指甲猛击在弦线上,砰砰砰,边弹边唱了一首我即兴创作的"午夜幽灵"之歌:"这是首有关午夜幽灵列车之歌,但你知道它让我想起什么吗?它让我想起了热,非常的热,竹子长到四十英尺那么高,在微风中摆来摆去。一群和尚正在某处把笛子吹得闹嚷嚷,继而又和着印第安人的鼓声和回环往复的摇铃声诵经,听起来就像一头巨大的史前丛林狼在念咒……所有事情都在你们这些疯家伙的脑子里折叠在一起了,回到那个人会与熊结婚、会与美洲野牛聊天的时代。再给我一杯吧。小伙子们,记得要把你们的破袜子补好,把你们的靴头擦亮。" 但库格林却意犹未尽,接着我的歌说下去:"把你们的铅笔削尖,把你们的领带拉直,把你们的皮鞋擦亮,把你们的裤裆扣好,把你们的地板扫好,把你们的蓝莓派吃掉,把你们的眼睛张开……" "吃蓝莓派是个好主意。"艾瓦以手指抚摸嘴唇,严肃地说。 "与此同时,你们可不要忘了,虽然我铆足了劲儿,但杜鹃树却还只是处于半开悟的状态,蚂蚁和蜜蜂仍然是共产党,有轨电车非常无聊,而山脉则完全处于无明的状态。但我不会放弃努力的。脱下你们的鞋子,放到口袋里去吧。现在我已回答了你们所有的问题了--真遗憾,我们谈了个错误的话题。再给我酒吧。" "可不要不小心踩到了兔崽子!"我醉醺醺地喊道。 "踩到兔崽子倒是无妨,踩到土豚可不妙了,"库格林说,"可不要一辈子当个嗑药者,一辈子迷迷糊糊,只管嗑药。你们了解我的意思吗?我的狮子吃饱了,我就睡在它身边。" "老天,"艾瓦说,"但愿我可以把你们说的一切都记下来。"而让我惊异的是,在我那昏昏欲睡的大脑中,竟然传出一阵"哈哈哈"的疾笑声。我们全都醉得头晕眼花了。那是一个疯癫的晚上。到最后,我和库格林还摔起跤来,在墙上戳破了好几个洞,只差没有把整间房子给拆了:艾瓦第二天为这件事情暴跳如雷。摔跤的时候,我差点没把可怜的库格林的腿给摔断,而我自己则被一根小木刺刺入了皮肤足足一英寸深,要几乎整整一年后,小木刺才跑出来。我们喝酒喧闹的这中间,莫利曾经像个幽灵一样,无声无息突然出现在门口,手上提着两夸脱的优酪乳,问我们有谁想要一些。贾菲在凌晨两点左右离开,临走时说他明天一早会来接我去大肆采购登山装备。我们这群禅疯子的聚会没有受到任何打扰,因为疯人院的车子离我们太远了,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虽然疯癫,但这疯癫里面却并不是没有包含一点点智慧的。如果你曾经在晚上走过市郊住宅区的街道,就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每天到了晚上,市郊住宅区马路两旁的房子,就会流泻出黄色的灯光,而每户人家的客厅里,都无不亮着一个蓝色的小框框:人人都在看电视,而且看的很可能是同一个电视节目。没有人交谈,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狗会向你吠叫,因为你是用人腿走过而不是用车轮经过。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当全世界的人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事情的时候,禅疯子却用他们沾满尘垢的嘴唇放声大笑。对于那一百万双又一百万双盯着"大独眼"One Eye,指电视。看的眼睛,我不想苛责些什么,因为只要他们是在盯着"大独眼"看,那就对谁都不会有危害性。不过贾菲可不是这样的人……我仿佛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年之后,他背着个胀鼓鼓的背包走过市郊住宅区的样子,我看到他正在苦苦思索着什么,而他的思想,是那里唯一未被电视所同化的思想。至于我自己,也有我苦苦思索的问题,这个问题,被我写入了我那首"大师兄"诗的最后一段:"'是谁开了这个残忍的玩笑,让人们不得不像老鼠一样,在旷野上疲于奔命?'蒙大拿瘦子比手画脚,问正坐在狮穴里的大师兄,'难道上帝已经疯了不成?难道他就像个印第安无赖一样,是个反反复复的给予者?他给了你一片菜园,却又让土变硬变干,然后引来大洪水,让你一切的血汗白流。求求你告诉我答案,大师兄,不要含糊其辞:到底这个恶作剧是谁所主使,而这场永恒戏剧又何以会如此刻薄小气。到底,这一切的荒谬情节,其意义何在?'"我想,答案说不定可以在"达摩流浪者"的身上找到。 不过,我却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而那是跟上述的"疯癫"部分无关的。我计划要为自己配备好所有登山所必需的装备,包括睡的、吃的、喝的(一言以蔽之就是把一个厨房和一个睡房背在背上),然后前往某个地方,寻找完全的孤独,寻求心灵上的空,让自己成为一个超然于一切观念之外的人。我也打算把祈祷--为所有生灵祈祷--作为我的唯一活动,因为在我看来,那是世界上唯一剩下来的高贵活动。我要到的地方,也许是某处枯干的河床,也许是旷野,也许是高山上,也许是墨西哥或阿迪朗达克山的一间小屋。我要在那里保持安静与一颗慈悲的心,什么都不做,只修习中国人所说的"无为"。我既不想接受贾菲有关社会的看法,也不想附和艾瓦所认为的,因为人总有一日会死,所以应该赶快尽量享受人生。 当第二天贾菲来接我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上述的想法。他开着莫利的车,把我和艾瓦载到了奥克兰。我们打算先到一些"善心人"和"救世军"的商店去,买好几件法兰绒的衬衫和内衣。我们下车走过马路的时候,贾菲才因为看见晴朗明媚的朝阳,有感而发地说:"你们知道吗,地球是个清新的星球,所以我们又有什么好忧虑的呢?"但讽刺的是,才几分钟以后,我们就置身于一大堆脏兮兮的大桶子之间,翻翻找找各种补过的二手衣物(简直是一个贫民区流浪汉衣着的大观园)。我买了一些袜子,其中一双是及膝的长羊毛袜,很适合寒夜坐在封冻的地面上打坐之用。另外,我又用九十美分买了一件小巧漂亮、带拉链的帆布夹克。 之后,我们再到大型的"陆海军用品店"采购。商店的后头陈列着一个个挂在钩子上的睡袋和各式各样的登山装备,包括莫利那著名的充气床垫、水罐、手电筒、帐篷、来复枪、帆布套水壶和橡皮靴等等。此外还有很多你想都没想过的贴心用具,在其中我和贾菲找到了不少很适合托钵僧用的小东西。他买了一副锡制的茶壶夹子,送我当礼物,由于它是锡制的,所以你用不着担心用它来提茶壶的时候会烫手。他为我挑选了一个很棒的鸭嘴型睡袋(他把拉链拉开,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之后又为我挑了一个让我感到自豪的最新型背包。"我会把我那个旧的睡袋罩子给你,你不用另外买。"他说。然后,我又买了一副雪地护目镜(我买它单单是因为觉得它很炫)和一副新的铁路手套,用来取代我那副旧的。要不是我琢磨我放在东部家里那双靴子应该还可以穿(我在圣诞节就要回家一趟),我就会买一双贾菲穿的那种意大利登山靴了。 从奥克兰驱车回到伯克利以后,贾菲又带我到滑雪用品店去。店员走过来的时候,贾菲用伐木工的腔调交代他说:"给咱家的朋友来一全套世界末日的装备。"店员把我带到后头,拿出一件带兜帽的漂亮尼龙披风给我看。这件披风,大得可以盖住我连同背包在内的整个人(那会让我看起来像个驼背的大和尚),那样,即使下雨,我也可以获得完全的遮蔽。除此以外,它还可以充当小帐篷或睡袋的垫布。我买了一个带旋转盖子的聚丁二烯橡胶瓶子。买它的时候,我原打算用来装蜂蜜,不过后来,它却成了我装葡萄酒的容器,而再后来,等我赚到的钱多一点以后,它又成了我的威士忌酒壶。我还买了一个很趁手的塑胶摇酒器,靠着它,只要一点点奶粉,再加上一点溪水,你就可以为自己摇出一杯鲜奶来。我像贾菲一样,买了一整包的保鲜袋。现在,我已名副其实地配备了世界末日时会派上用场的全套装备,因为如果有一颗原子弹就在今晚击中旧金山的话,那我只要把干粮和一切放到背包里,那我就什么都不缺,什么都用不着烦恼,可以施施然徒步走出旧金山(如果还有路的话)。我最后的一个采购项目是炊具,我买了两个可以互叠在一起的大汤锅、一个可以当成煎锅用的有柄锅盖、一些锡杯子和一套锡制的餐具组。贾菲又从他自己的装备里拿出东西送我。虽然那只是一根一般的大汤匙,但给我之前,他却用一个老虎钳,把大汤匙的柄尾给扳弯过来。"看到没,如果你想把一个锅子从火堆上拿起来,用这个去勾它就行。"我感觉自己是个脱胎换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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