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客溪的朝圣向麝香鼠学习_听客溪的朝圣向麝香鼠学习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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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客溪的朝圣——向麝香鼠学习

我花了好几年才学会潜近麝香鼠。 我向来就知道溪里有麝香鼠。有时候在夜里开车,车灯会照到水面上宽宽的涟漪,是泅水的麝香鼠弄出来的;像船首的波浪,横过水面在前头高起的深色V 字型尖端会合。我会停车下来观看。什么也没有。它们还在夜里吃邻居花园里的玉米和番茄,因此邻居老是告诉我溪里满是麝香鼠。在这儿,大家管它们叫“默兮鼠”(Muskrats),梭罗则称它们为“默瓜”(Musquashes)。当然它们根本不是老鼠(更不是什么瓜 )。它们比较像小型的海狸,而且,一如海狸,它们尾巴底部的麝香腺体会发散一种香油——因而有此名称。我在好几种颇有水准的书报中读到说,麝香鼠谨慎之极,几乎不可能看到它们。有位专家全天候研究大批麝香鼠族群,主要是仔细观察其“迹象”并解剖其尸体;他说他经常一次去上几个星期,连一只活的麝香鼠也没看见。 三年前一个燠热的夜晚,我可说是站在一丛灌木当中。我一动也不动地站着,从屋子对面岸上的一处,望向听客溪深处,看着一群蓝鳃鲈瞪大了眼,静止不动悬在阳光充足的一潭深水底部。我专心一意在深水里,早已忘掉自己,忘掉小溪,忘掉时日,一切都忘掉,除了静止的琥珀深水。突然之间我看不见了。然后又看见了:一只年轻的麝香鼠出现在水面上,仰天漂浮着。前脚慵懒地抱在胸前,太阳照在翻出来的肚子上。它的年轻和呲牙咧嘴,加上可笑的移动方式:懒懒地摆动尾巴,再偶尔用长了蹼的后脚帮忙划两下,这种种让它成为一幅显现放逸和夏日懒散的迷人画面。我完全把鱼儿给忘掉了。 然而,因为光来得那么突然,而我又一下子没完全回过神来,在惊讶之余,我一定移动了身体,暴露了自己。小麝香鼠——现在我知道那是一只小麝香鼠——翻转身子,只有头露在水面上,往下游游去。我从灌木丛中脱身而出,很笨地去追它。它滑溜地钻入水中,又冒了出来,然后滑向对岸。我沿着岸边的灌木丛跑下去,努力追随其踪影。它不断警戒地回过头来望我。它又钻入水中,钻入岸边一片浮动的灌木丛底下,消失不见了。我再也没看见过它。(虽然我还看到过好些麝香鼠,却再也没见到过仰天躺在水上的。)可是那时我还不了解麝香鼠,我喘着气等待,看着暗影下的溪岸。现在我知道,麝香鼠若是晓得我在那儿,我是等不赢它的。我最多只能趁它还在洞里的时候,静悄悄地到“那儿”去,让它无以知晓,然后在那儿等它出现。可是在那个时候,我只知道自己很想再看到更多的麝香鼠。 我开始日夜寻找它们。有时候我会看到河边突然漾起涟漪,可是一旦我蹲下去观看,涟漪就静止了。现在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学会了一动不动地站立着,才能看出麝香鼠小小、尖尖的脸躲在伸出溪面的植物底下,望着我。那年夏天我出没在桥上,我沿着小溪上上下下来回走着,却从未出现一只麝香鼠。我心想,你就得刚好在那儿。你得一辈子站在灌木丛中。那是件一生只能遇到一次的事,而你已经遇到过了。 接着有一晚我又看到一只,生命因此改变了。在那之后我就知道哪儿有大批的麝香鼠,也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去看。那是迟暮时刻,我去拜访朋友,正开车回家。临时起意,将车子静静地停在溪边,走上横过浅水的窄桥,望向上游。几星期以来,我一直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会有一只麝香鼠从那些香蒲中间的水道游过去,而我会看见。我望向水道,看看有没有麝香鼠,果然来了一只,向我游过来。敲门、寻找、询问。它似乎是用垂直扁平的尾巴左右摆动,像划桨般往前游。看起来比朝天的那只麝香鼠大,脸也比较红。口里叼着一枝百合树枝。有件事让我十分吃惊:它直向小溪中间游去。我以为它会躲在溪边的灌木丛里,而它却像滑水板一般往前进。我可以看了再看。 可是我是站在桥上,而非坐着,所以它看到了我。它转变方向,转向岸边,消失在长满芦苇的岸边一个凹进去的地方。我感到一股纯净的能量,觉得自己可以好几天都不用呼吸。 我那份天真现在已经大半没有了,虽然昨天晚上我几乎感到同样的一股纯净之气。自从学会了在那一带溪中寻找它们,我已经看到过好多只了。可是我仍会在夜凉的时候寻找它们,岸边水底漾起涟漪时,我也仍会屏息以待。这世界上有野生动物存在,此事本身就令人为之大声欢呼,真正看到它们的那一刹那也令人大声欢呼。因为它们有美好的尊严,宁愿不要和我扯上什么关联,甚至不愿成为我观看的对象。它们以其谨慎之道来告诉我,光是张开眼睛观看,就是多么宝贵的一件事。 麝香鼠是肉食动物食物链中的主要一环。它们就像兔子和老鼠:假如你体积够大,就会吃它们。老鹰和猫头鹰都捕食它们,还有狐狸;海獭也吃它们。貂是它们的特殊敌人;貂住在大批的麝香鼠族群附近,偷偷摸摸地进出其洞穴,像螳螂守在蜂窝旁,老爱在附近出没。麝香鼠还会罹患一种传染性的血液疾病,一整群给灭掉。然而,有时候它们数量遽增,就像它们的近亲旅鼠一样; 这时候它们或是一下子死掉几百只,或是往外地扩散,迁徙到新的溪流或池塘里。 人也会杀它们。有一个爱斯基摩人,每年都会用好几个礼拜捕杀麝香鼠,纯粹是当作副业。他说十四年里杀了三万零七百三十九只麝香鼠。皮可以卖钱,价格还在涨。麝香鼠是北美大陆最重要的毛皮动物。我不知道它们在麦肯锡河三角洲可以卖什么价钱,可是在这儿,毛皮商在一九七一年买一只付两块九,现在则是五块钱一张皮。他们把皮制成大衣,用各种名字称呼毛皮,就是不称其为麝香鼠皮:“哈得逊海豹”是个典型的名字。从前,捕兽者把皮卖掉之后,也会把肉卖了,称其为“沼泽兔子”。很多人仍然喜欢红烧麝香鼠肉。 要不输给所有这些屠杀,母麝香鼠一年可能产下五胎之多,每一胎有六只或七只,或更多。鼠窝在河岸底下干燥的高处,只有入口在水中,往往离水面好几英尺,以阻隔敌人。在这儿,小溪黏土岸边那些简简单单的洞,就是它们的窝;在美国其他地方,麝香鼠筑造漂浮的锥形冬季巢穴,不但防水,而且还可以吃。 幼小的麝香鼠生活充满危机。首先,一来蛇和浣熊都吃它们。二则它们的母亲很容易弄错,生了一大窝之后,可能会这儿丢一只那儿落两只,好像老是忘了数鼻头。咬住母亲奶头的新生儿,碰到母亲突然潜入水中时,可能会掉下来,有时候就会淹死。刚断奶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下一胎紧紧跟在后面,它们还没学会求生之道,就得断奶。假如这些刚断奶的快要饿死了,它们就会去吃刚生出来的——如果可以接近它们的话。如果它们太接近新生儿,成年的麝香鼠,包括它们自己的母亲,往往会把它们弄死,而它们若是能够安然度过这些危险,就可以展开生活,在暮色中游泳,啃香蒲根、苜蓿,偶尔吃到一只蝲蛄。保罗•埃林顿是位通常很严肃的作家,他写道:“我们可以含蓄地把将要满一个月大的麝香鼠的成长,看成是一项独立的冒险。” 在我看来,麝香鼠的好处是视力不佳,再加上它们挺笨的。假如它们知道我在那儿,就会非常机警,每次都可以等赢我。可是只要施点小计,再损失一点点人的尊严,就这样,便可以置身“彼处”,而它们那小脑袋永远也不会发觉我有呼有吸的存在。 昨晚发生的事,不仅表现了麝香鼠愚笨的终极点,同时也是人类入侵的终极点,我确信自己不会跨越那极限。我绝对想象不到自己可以到达那个地步,可以真的坐在一只正吃着东西的麝香鼠旁边,就好像晚餐时坐在同伴身旁,周围一桌子人坐得满满的。 事情是这样的。过去一个星期我常去另一个地方,是小溪众多不知名支流的其中之一。大半是一条浅浅的细流,连结几片三英尺多深的池水。其中一个池塘有座小桥,知道这座桥的当地居民都称之为妖怪桥。大约是日落前一小时,我坐在桥上,往上游望去,看着右边约八英尺之处,我知道麝香鼠在那儿做了个窝。我才刚点了一根烟,洞口出现了一波涟漪,一只麝香鼠现身了。他朝着我游来,往桥下去。 麝香鼠的眼睛消失在桥下的那一刻,我采取行动。我有差不多五秒钟的时间转过身子,才能在它出现在桥的另一边时,将它看清楚。我可以很容易地把头探出桥的另一边,因此它在我身下出现时,我若是想要,可以细数它的睫毛。这种策略的麻烦在于,它那对珠子般的眼睛一出现在另一边,我就困住了。假如我再移动,晚上的戏就唱完了。无论我那一刻摆出多么不像话的姿势,都得一直维持着,直到我离开它的视线,因而我全身肌肉僵硬,足踝在水泥地上擦伤,香烟烧到手指。假如麝香鼠出了水到岸上去觅食,我的脸就悬在水面上一英尺的地方,除了蝲蛄什么也看不到。因此之故,我知道那五秒钟的转身不能乱来。 麝香鼠游到桥下的时候,我转动身子,好让自己舒舒服服地面对下游。它再度出现了,我将它瞧了个仔细。它身体八英寸长,尾巴则是六英寸长。麝香鼠的尾巴黑色且有鳞,不是像海狸尾巴那种水平式的扁平,而是直立的,就像竖起来的皮带。冬天里,麝香鼠的尾巴有时候冻得硬硬的,这些动物就把冻僵了的部分咬掉,咬到离身体一英寸许。它们得完全用后腿来游泳,而且转起弯来很困难。这一只是把尾巴当作舵,偶尔才当做推进器,它用后腿踏水,将腿伸得直直的,往下往周围划动,像单车选手一般“脚趾踩下去”。它后脚的脚底颜色淡得很奇怪,脚指甲长长尖尖地呈锥形,前腿保持不动,收在胸前。 麝香鼠爬上了对岸,与我隔了一条溪流,开始吃东西。它大声啃咬,吃下一截十英寸长的野草,稳稳地用前爪将野草送进嘴里,就好像木匠喂食一把锯子。我都听得到它咀嚼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有人在吃芹菜。接着它滑入水中,嘴里还衔着野草,从桥下过去,然后并没有回到洞里,反而竖在一块浸在水中的石头上,安详地刨完剩余的野草。离我大约四英尺。之后它立刻又从桥下游过去,攀上了岸,丝毫不差地找到草地上的老地方,大口吃下野草剩下的那一截。 这期间,我不但每次在它眼睛消失在桥下时,来个复杂的一百八十度转身,而且还抽着烟。它从未注意到,每次潜入桥下时,桥的面貌都彻底地改变了。很多动物都是这样:任何东西只要不移动,它们就看不到这样东西。同样地,每次它头一转开,我就可以自由地吸口烟,当然我完全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再转过头来,让我僵在尴尬的姿势当中。令人气恼的是,它在我和香烟的下风处:难道我饱受这一切,只是为了一只毫无头脑的动物吗? 啃完了那截野草,麝香鼠开始用紧张的动作在草地上四处来去,一大口一大口咬下靠近底部的青草和苜蓿。没多久它嘴里就塞了一大蓬草;它下了水,从桥下过去,游向洞穴,然后一头钻下去。 不久它又出动,显然将青草贮藏好了,这时它以一种有条有理的方式,重复同样的途径,再弄了一捆青草回来。 它再度出现。钻下桥底时有一下子我找不着它;它没有从我预期的地方出来。突然之间,我完全不敢相信,它竟然出现在我身旁的岸边。拖钓桥本身就和低处的溪岸等高;我坐在那儿,它也在那儿,就在我身边。我手肘都不需要伸直,就可以用手掌摸到它。唾手可得。 它在我身旁搜寻粮草,躬着身子走路,也许是为了避免体温蒸发掉。一般而言,它一出了水面就采取什穆 的姿态,肩膀纤细如小猫。它用前爪极其整齐地将一丛丛的草拨开,我看得到它细细的手腕弯曲。它采集一大口一大口的青草和苜蓿,倒不是真的用咬的方式,而是用力地咬住靠近地面的部分,拉紧了颈部的肌肉,然后用前腿一颤一颤地把身体拉起来。 它的下颚较为突出,两只黑眼睛离得很近,闪闪发亮,小耳朵尖尖的,毛茸茸的。我一定要尝试看看它能不能竖起耳朵。我可以看到它毛皮上湿湿滑滑的长毛,浓浓的褐色一撮一撮的,突显了身躯的柔美线条;长毛间分开之处,露出了底下颜色较浅、较柔软,像兔毛一般的毛发。虽然离得那么近,我一直没看到它的牙齿或肚腹。 它在我身边的草丛里翻翻弄弄了几分钟以后,缓缓进入桥下水中,划回洞穴,一大口青草举得高高的,这之后就再也看不见它了。 我看着它的四十分钟当中,它一直没看到我,没闻到我,也没听到我。它现身眼前的时候,我当然是从来没动过,除了呼吸,眼睛也动了,追随它的眼睛,可是它都没注意到。我甚至还咽了两次口水:没事儿。我对咽口水这件事很感兴趣,因为我读到过,你在驯服野鸟的时候,一咽口水就前功尽弃了。根据这套说法,鸟儿认为你咽口水是在做准备,于是它就飞走了。那只麝香鼠纹丝不动。只有一次,就是它在离我约八英尺的对岸吃东西的时候,突然竖直了身子,全神戒备——然后又马上回去继续搜寻粮草了。然而它始终不知道我在那儿。 我也始终不知道自己在那儿。昨晚那四十分钟里,我像照相感光板一般,全然敏感且无声;我接收印象,可是没有附加说明。自我意识消失了。现在看来,就好像,那时候若身上安装了电极线,心电图会是平直的。这类事情我做过太多次了,因此对于慢动作和突然停顿,都已经毫无意识,现在那对我而言就像第二天性。而且我经常注意到,这种忘我,就算几分钟也好,都让人精神大为振奋。我猜想我们醒着的每一分钟,恐怕大半的精力都花在招呼自己上面。马丁•布伯引用一位年长的哈西德教派尊师所说的话:“若你带着纯净且神圣的心越过原野,所有的石头,所有生长的东西和所有的动物,他们灵魂的火花会跑出来附在你身上,然后它们会得到净化,成为你内在的神圣之火。”这也是一种描述的方法,也就是用哈西德教派的卡巴拉专门用语,来描述那种来临的能量。 我曾尝试带别人去看麝香鼠,但是很少成功。不管我们多么安静,麝香鼠都躲着不出来。也许它们感受到意识紧绷而发出的营营之声,那是两个人类发出的嗡嗡声,这两个人在静默之中不由自主地意识到对方,因而也意识到自己。同时,其他人无一例外地受自我意识之累,因而无法好好地潜行。我从前也受此干扰:就是没法儿忍受如此之丧失尊严,为了一只麝香鼠竟然会完全改变整个生存的方式。因此我会移动身体或四处张望或抓抓鼻子,麝香鼠则一只也不出来,只剩我独自一个,带着我的尊严。连续好几天,直到我决定学习潜行——直接向麝香鼠学习——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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