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汇编目前所见周作人所有将外文译为中文的作品。对于周氏所写介绍外国文化或外国文学的文章,即使包含翻译内容,也不在本书收录之列。其将中文译为外文的作品亦不收录。 二,本书共十一卷。第一至四卷为古希腊文译作;第五至八卷为日文译作;第九至十卷主要为英文及世界语译作,其中《陀螺》包括部分古希腊文和日文译作,《儿童剧》包括部分日文译作,《希腊女诗人萨波》包括部分古希腊文译作;第十一卷为用文言文翻译的作品。 三,本书保持译者生前编定的各种单行译著或译文集的完整性,其间偶有重复,仍予保留,如《陀螺》之《牧歌三篇》、《拟曲二首》亦见于《希腊拟曲》,《对话三篇》亦见于《路吉阿诺斯对话集》,《啄木的短歌》亦见于《石川啄木诗歌集》;《冥土旅行》之《冥土旅行》,亦见于《路吉阿诺斯对话集》。《财神》与《炭画》虽未单行,但其自成篇幅,故以单行本视之。译者生前未收集或收入其文集的单篇译作,编为“其他日文译作”、“其他英文及世界语译作”和“其他文言文译作”,分别置于第八卷、第十卷和第十一卷之末,并对每篇最初发表时间,所载报刊,作者署名(署“周作人”者略)及收入自编文集情况略作交代。《女猎人》、《孤儿记》系据外国作品改写,列为第十一卷附录。 四,译者某些译文集,后曾增删篇目,另行出版,本书收录修订后者,将修订前原有而后来删去的内容列为附录。详见有关各卷说明。 五,本书所收译者各种单行译著或译文集,前一至八卷,以原作写作先后(译文集取其中完成最晚者)为序,《全译伊索寓言集》成书时间不详,姑置于《希腊拟曲》之后;第九至十卷,依次为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及其他,同一体裁按写作先后为序,但某些短篇小说写作时间难考,姑按译文集出版先后排列;第十一卷,以译者翻译先后(译文集取其中完成最晚者)为序。“其他日文译作”、“其他英文及世界语译作”和“其他文言文译作”以译文发表先后为序。 六,对于所存不止一种的译稿,本书仅收录最后定稿。但是,根据不同语言翻译者则均予保留,如《论居丧》与《路吉阿诺斯对话集》中之《关于丧事》同为一篇,然其一由英文转译,其一由古希腊原文翻译。又《希腊神话》译过两次,两种译稿形式差异较大,故分别收入正文及列为附录(详见第三卷说明)。译者以不同文体翻译的同一作品,如《炭画》有文言文译本与白话文译本,亦分别收入书中。 七,本书收录之译作,凡有手稿保存者均依据手稿,手稿已佚则依据印本并择其善者,原刊文仅用作参校。详见各卷说明。 八,全书文字校订,除改正此前印本明显错字外,还将繁体改为简体,但可通假者及作者习惯用法,仍予保留。人名、地名译法,悉从其旧。同一字的用法,同一人、地名称,仅在一篇之内予以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