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持的私生活男人的欲望_被劫持的私生活男人的欲望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查字典图书网
当前位置: 查字典 > 图书网 > 村上春树 > 被劫持的私生活 > 男人的欲望

被劫持的私生活——男人的欲望

   必须有一个女人,色欲使我片刻不得安宁。     ——列夫·托尔斯泰(俄国作家,代表作《战争与和平》)每次都是不同母鸡     美国第三十任总统卡尔文·柯立芝,有一次偕夫人到一家农场参观。导游先带着柯立芝夫人到了一处鸡舍,柯立芝夫人非常好奇地发现,一只亢奋的公鸡骑在母鸡身上,样子十分滑稽。于是她问导游:“这只公鸡一天最多可以‘上’几次?”     导游回答说:“恐怕可以‘上’好几十次。”     柯立芝夫人听了之后就说:“请把这件事情告诉总统先生。”     不久,在农场别处参观的柯立芝总统也来到鸡舍,导游便把刚才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向总统做了汇报。     “它每次‘上’的都是同一只母鸡吗?”总统问道。     “喔,不是,总统先生!每次都是不同的母鸡。”导游回答道。     “请把这件事情告诉总统夫人!”柯立芝总统得意洋洋地说。     这便是著名的“柯立芝效应”:母鸡和柯立芝太太希望异性一天能搞很多次,公鸡和柯立芝总统却只想和很多异性搞一次。男人这种“每次都是不同母鸡” 的心愿,令所有女性痛恨不已。而男人自己也颇觉不好意思,沉痛检讨,“寡人有疾”,心理负担颇重。那么,男人怎么就做不到从一而终呢?一个男人即便娶了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他人生的终极目标也不会是和太太不停地做爱,那些远不如妻子漂亮的女人照样能让他 “寤寐思服”。我有个惯于寻花问柳的朋友,在一次大醉之后,捶胸顿足:“这些女人又不比我老婆漂亮,又不比我老婆温柔,我为什么还要为她们寻死觅活呢?” 话音未落,他又盯着路过的女服务员打起了主意。     是的,男人对每一个映入眼帘的女人都会产生兴趣。三妻四妾的老爷,隔三差五地总忍不住要收个把房丫环。这在旧中国已经成了老套的故事。而说到外国,伯特兰·罗素、列夫·托尔斯泰、让-雅克·卢梭、亨利克·易卜生、PB雪莱……这些名声显赫的男人绝不缺乏与众多上流社会女性交往的机会。可是,他们还是把自己的女佣弄上了床!顺便说一句,著名传记作家詹姆斯·鲍斯韦尔在为卢梭搜集传记素材的时候,顺手也把卢梭那位女佣出身的老婆勒瓦塞,搜集到了床上。     个中原因,还是从柯立芝的鸡说起吧。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生命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完成基因传递。后代最多的生物个体,就是最成功的个体。     一只母鸡一天只能生一只蛋,而一只公鸡一天却能“上”几十次。如果让这只公鸡几十次都上同一只母鸡,或者憋着——一天只行一次房,那对这只公鸡的遗传利益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损失。同时,行一次房对公鸡而言,付出极小——谁也没见过鸡的精子是什么样子,但鸡蛋大家都喜欢,一只煮鸡蛋就是一顿不错的早餐。如果公鸡射一次精,消耗的蛋白质也像一只鸡蛋的蛋白那么多,那这只公鸡一天最多也只能行一两次房,那种每天都“上”好几十次的“淫糜” 生活,恐怕连念头都不会有。     一只鸡蛋的大小,是一个鸡精子的几十万倍。雌雄两性性细胞大小差异的极端,见于鹬鸵鹬鸵,新西兰国鸟。仅产于新西兰,无尾无翅, 属小型鸵鸟类。,它的卵子是雄性精子的一千万亿倍!但不公平的是:在一只小鸡身上,来自公鸡的基因和来自母鸡的基因,却是各占一半!     如果一只公鸡“上”一次就能让母鸡受孕,它一天能“上”多少次,就需要多少只母鸡——每天对妃子们“普施雨露”一次。只有这样,才最符合它的遗传利益。     从理论出发,多少女人才够呢     虽然女人的卵子与男人的精子相比,大小差异没有鹬鸵的那么悬殊——人类卵子的大小是精子的30万倍——但道理是一样的。     男人一次射精的精子数,达数亿甚至十几亿。而女人,假如13岁初潮、45岁绝经,一辈子最大的排卵数,也不过区区的384个,如果期间怀孕或哺乳,这个数字还得下调。乍一看,在现行的一夫一妻制中,男子的生殖潜能被浪费了多少啊!当然这种算法一定会遭到所有人的反对:男人如果一次只射出一个精子,能让其配偶怀孕吗?     好像有点难度。那么我们换个角度,从时间出发来算算这笔账。     一个男人两次射精之间的间隔,从理论上说,是15~30分钟。当然实际上,没有哪个男人能长时间保持这样的高效率。那么,一天一次怎么样?这对男人的身体不会有任何损害。     来看看女人的情况:怀孕及分娩需270天,之后的哺乳期内也很难再怀孕。虽然古代女子的哺乳期都很长,5~7年的时间也很常见,但我们仍按现代的1年时间来计算。这样,一个女人两次怀孕的间隔就是640天左右(270+365=635天)。     看来,要想把一个男人最大的生殖潜能表现出来,应该给他配备640个女人!     但是,这个数字必须被修正一下: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弹无虚发”,与一个女人交配一次就会让她怀孕。平均需要多少次很难估算,我们放宽到20次,应该足够了——假定这20次全都发生在女人的“危险期”。     我们不妨想象有一群女人在一个男人面前“排队”,条件如下:     A)一个男人一天只行一次房;     B)只和身处“危险期”的女人性交,间断也好,连续也好,只要做满20次,这个女人就会怀孕;     C)如果轮到哪个女人,而她却正好处于例假期或安全期,则向后顺延一天,直至她进入“危险期”;     D)怀孕的女人离开队列,完成分娩和一年哺乳后,再加入队列;     E)队列中人数最少的时候,不得少于16人(假定每个女人的经期都相差一天。只有这样,这个男人才不至于没有合格的女人可用)。     这样算下来,每个男人共需要48个女人(640÷20+16),即可发挥其最大的生殖潜能。     在吉尼斯世界纪录中,生育最多的男人是17世纪的摩洛哥国王伊斯迈尔,他一共生育了525个儿子和342个女儿。而女子中,生育纪录的保持者是一位莫斯科妇女,只有可怜的69人——能达到这个数字,还要归功于她生了很多三胞胎。子宫的容量,总是有限的。通常一个女人一胎生一个孩子,最大生育数也就是25个左右。与摩洛哥国王的子女数加以比较,比例是1∶56。看来,我们上面那个1∶48的估算,还不至于太离谱。     可是在实践中,男人比理论上更好色    男人的遗传利益,在于与尽可能多的女人交配,以期生育出更多的后代。他的好色,是喜新不厌旧的。拿贾琏来说,凤姐和平儿,容貌、肌肤、身材、教养,哪方面拿出来都要比鲍二媳妇强出许多。但那也没有用,贾琏还是要去“偷腥”的。因为唯有与多个女人保持性关系的这一种行为模式,才符合贾琏的遗传利益。这一行为模式,早已被数字化编码储存在他的基因里了。贾琏之好色,正如小鸭子生下来就会游泳一样,是在贾琏动脑筋思考之前,甚至在他有一个会思考的大脑之前,就已经决定了的。正如贾母所言:“……整日价偷鸡摸狗,脏的臭的,都拉了屋里去……”凤姐和平儿再好,他也还是只喜欢和不同的女人睡觉。    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而又不许他辗转反侧对其他女人寤寐思服,这确实十分不近情理。毕竟,男人的好色,是由其最根本的遗传利益所驱动的。这既不是什么道德问题,更不是所谓的“思想品质”问题。无论是对女人数目的不知餍足,还是在性上的不理智态度,这些所谓好色的表现,源于天性,而不是源于思考。    晋灭吴后,晋武帝将吴国皇帝孙皓的嫔妃、宫女悉数收纳,致后宫逾万人。而南北朝时后赵的皇帝石虎,后宫居然有3万多人。假设石虎每晚都有兴致临幸一个,那么排在后面的女人们,要等“普施雨露”到自己头上,都已经100多岁了!对女人们来说,100年都足够让她们绝经两次啦。    不过,对普通男人来说,即便只有48个妻子,也是一件辛苦而困难的事情。首先,他就面对来自其他47个男人的竞争,要冒被那47 个男人联合起来“谋色害命”的危险,以及众多子女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等诸多烦恼。所以自古以来,只有在权力和财富上达到很高的成就,男人才有能力拥有众多的妻子。当然,一旦男人有能力这样做,他们从不肯浪费机会!我有个朋友,无意中说过一句至理名言:能够随心所欲地消费东西,不算发达;能够随心所欲地消费女人,才算是有一点发达;能够随心所欲地消费男人,那就是非常发达了!能够随心所欲消费人的代表,无非是国王和皇帝:他们无一例外拥有众多的嫔妃,修深宫高墙,墙外布置禁卫军,将在宫内的男性仆人尽数阉割,以确保自己对众嫔妃的独享;而规模很小的原始部落的酋长,虽然没有能力采取如此严密的防范措施,却可以利用原始迷信与巫术,来实现独占多个女人的愿望。据达尔文对新西兰原住民部落情况的描述:在部落中,几乎每一个长得好看些或有希望长得好看些的女子,都会被酋长宣布为他的“塔铺”,意即禁脔。    假如某个男人能避开诸如养孩子之类的烦心事而有幸当一个“大鼻子情圣”,就像钱钟书在《围城》里所说的那样,“只享受做丈夫的权力,而不必尽做丈夫的义务”,那么这个男人好色的天性便会暴露无遗——对女人的需求数将达到荒唐可笑的地步,远远超过48个这一“合理”的限度。在这方面,国王们和中世纪的教皇、主教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据爱尔兰史学家W莱基《欧洲道德史》中记载:1171年在圣奥古斯丁,一个男修道院院长仅在一个村子里就有17个私生子;在西班牙的圣彼拉奥,另一位男修道院院长于1130年被证实至少有70个姘妇;列日的主教亨利三世被免职,原因是被查出有 65个私生子。小小的主教当然无法与教皇相比——被教皇约翰二十三世所承认的私生子,数目达到创纪录的117个。这个惊人的数字当然是长期努力的结果—— 在他还只是布伦红衣主教的时候,就与辖区内超过200个的有夫之妇、寡妇、姑娘和修女有染。    在好色大业上,中国的男人比起外国的男人来,不说有过之无不及,至少是不遑多让。清朝采蘅子《虫鸣漫录》中记载,朱元璋的大将常遇春,“三日不御女,皮裂血出,军中携妓自随,明太祖不之禁”。更有甚者是纪晓岚,每天必须行房5次,分别是入朝前、入朝后回来、午间、傍晚和临睡前各一次。据他自己说,如果不这样,就会生病。这5次中尤其是“入朝后回来”还要行一次房,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纪晓岚的阅微草堂在今天北京珠市口西大街。虽说以前上朝比现在上班要早很多,天不亮就要进宫,可参完朝议完政,还得和同僚们聊几句天气,然后才能打道回府。坐轿子从天安门一直到珠市口西大街,一路上也得花不少时间。这么算下来,到了家里怎么也得是11点钟左右、快吃中午饭的光景。看来他午饭前后要各行一次房这饭才吃得香,和女人睡个觉简直如同今人之饭前便后要洗手。    既然男人这么“能干”,为什么非要和女人    数目一样多呢考虑到包括人类在内的诸多物种,雌雄双方生殖潜力相差如此之大,那它们又为什么非要雌雄数目相等呢?拿人类来说,如果男女比例是1∶48,岂不可以省了许多麻烦!既能节省许多资源,人口的繁衍速度也丝毫不会受到影响。或许,1∶48这个比例会让男人过于自在了,他们极有可能会因为没有竞争而丧失进取的动力。这对整个物种的基因不利。那就让男人多一些,以产生些竞争。1∶38还是1∶25更合适些?具体数字或许会见仁见智,但是怎么也不应该是1∶1!    其他的物种也一样。拿一个鹿群来说:每年的交配季节来临,雄鹿们就会相互用脑袋乱撞一通,以这种方式选出最强壮者。最强壮的公鹿占有所有的雌性,以保证整个鹿群获取最优秀的基因。那么,在争夺交配权中失败的公鹿,对整个鹿群的繁衍有什么用呢?平时吃得多,耗费的资源大不说,遇到危险的时候,跑得可是比谁都快。有人就一个象海豹群的情况做过研究:4%的雄象海豹占有88%的交配量,另外96%失败的雄象海豹整日无所事事,却耗费着群体一半以上的食物资源(雄性象海豹个头大,吃得比雌性及幼兽要多),这怎么合理呢?     对此,达尔文本人也产生了同样的困惑。    在达尔文之后,英国遗传学家罗纳德·费舍尔爵士仅从“所有个体都只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这一再明显不过的事实出发,解释了大自然造物的奥妙,并从这一看似极不合理的现象入手,在逻辑上为进化论的观点提供了新的佐证。牛津大学教授理查德·道金斯,在他优美的科普作品《伊甸园之河》中,对罗纳德·费舍尔的理论作了精辟而简洁的阐述:    A)如果某种生物能够决定后代的性别,它将为其后代选择更有可能使其基因再传下去的那个性别;    B)所有个体生来都只有一个母亲和一个父亲。因此,若干代以后,全体雄性的生育总量必定与全体雌性的生育总量相等(这和意大利甲级联赛,一年内18支足球队的总进球数必定等于总失球数是一个道理)。所以不难推知,如果雌雄数目不等,那么,数目少的一方将得到比较大的“平均生育数”;    C)上述情况一旦出现,必然会被自然选择所修正,直到雌雄双方的生育机会均等。亦即,数目相等;    D)在实行“后宫制”的物种中,上述规则依然适用。现仍以象海豹为例,为简单起见,我们假设一只雄象海豹占有10只雌象海豹,其余 9只雄象海豹没有生殖机会。那么,只有在雌、雄象海豹总数相等的情况下,下列情况才能成立:对于一对象海豹父母来说,生一个儿子,意味着有10%的机会获得100%的孙辈;生一个女儿,意味着有100%的机会获得10%的孙辈——二者机会总体上均等。    优生优育很重要,可是……    在自然界,绝大多数的群居性动物,都会有雄性竞争存在。不同的雄性动物制定出稀奇古怪的比赛规则,或用头相互撞击、或打斗厮咬、或龇牙竖毛地恫吓,最终选出优胜者,并由它来独占所有的雌性,从而保证了只有最优秀的基因,才能获得宝贵的遗传机会。这种类似于人类在豢养家畜时的选种工作,虽然剥夺了大多数雄性动物性的乐趣和生育后代的机会,但它们的苦难是有回报的:整个物种或是族群,藉此获得了巨大的优生学利益。    不过,有趣的是,自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从没有将选种工作运用到自己身上。在人类出现至今999%的时间里,人类的交配模式是每个男人都有份的群交。而在最近的6000年里,人类的交配模式倒是有了变化,但却改成了大锅饭式的配给制。这也就是说,在人类长达430万年的历史上,人类一天也没有做过选种工作!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明显不符合优生法则的交配方式,怎么会产生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物种呢?    原因是人类会使用工具吗?看起来像。当男人们个个都学会了躲在暗处用一块儿板砖致另一个人于死地之后,一个男人占有48个女人,而让另外47个男人只有看的份儿,这种情况看来是不可能了。    当然,这不是事实。它恰恰颠倒了事情的因果。    从人类的近亲大猩猩和黑猩猩的情况来看:大猩猩实行的是后宫制——雄性大猩猩经过争斗,失败者被迫离开群落,而留下唯一的胜利者独享所有的雌性。而黑猩猩,却是杂交的。    这两种不同的模式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对于大猩猩,雄性最重要的是体格和力量。最雄壮的雄性大猩猩,才有机会打败竞争对手,传下自己的后代。经过一代一代的进化,雄性大猩猩的体魄变得十分可观,达到雌性大猩猩的三到四倍。黑猩猩是完全杂交的,成年的个体,不论雄雌都混居一处。彼此间的交流十分频繁,利害关系也是多变而复杂的。在这种环境下,审时度势、欺骗、威胁或是谄媚等等能力和手段,便成为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大猩猩后宫制的游戏规则,导致了雄性大猩猩体格上的优势;而黑猩猩杂交的游戏规则,则导致了其智力上的优势。    所以,正是杂交使人变得聪明,而不是相反——每个男人都聪明得足以学会用板砖砸人,使得人类不得不杂交。    不同的交配方式,对于两种雄性动物的性行为模式也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对黑猩猩来说,因为在每一个有能力受孕的雌性黑猩猩身边,总有一大堆雄性黑猩猩在竞争,所以,雄性黑猩猩和雄性大猩猩不同——它们比的是床上功夫,而不是力气。另外,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雄性黑猩猩只有“勤奋”是不够的,他还要长出一根比别的雄性更大的阴茎,才能让自己的精液更靠近雌性的子宫口,以使自己的精子在激烈的“精子大赛”中占得先机。而大猩猩,虽然雄性间的争斗很辛苦,但比赛过后,胜利者就可以不慌不忙地得享胜利者的荣耀和权力。如果哪一天他身体不舒服,不想临幸他的众妻妾,他也用不着担心会有别人乘虚而入。所以,胳膊、腿粗壮有力就够了,至于阴茎,就没有必要长得太大了。    因此,如果说黑猩猩比大猩猩更“好色”,大概不会有人表示异议;说阴茎的大小与好色的程度成正比,大概也不会有人表示异议。    在所有现存的193种猴子和猿(人也包括在内)当中,人类阴茎的绝对大小和相对于身体的大小,与他那192个远房亲戚相比,均荣登榜首。也就是说,我们人类——至少在所有的猴子中——是最好色的。    做爱经济学    “在所有的动物中,几乎总是雄性的一方担当追求的角色。对待交配这件事,雄性一方的表现总是要比雌性一方‘性’急得多。”作为一个被维多利亚时代道德观洗脑过的男性,达尔文在阐述这一事实时,显得颇为扭捏,还有几分羞恼。     其实,这一点儿也不难理解:    虽然在一个孩子身上,来自父亲和母亲的基因一样多。但是,对于这个孩子的付出,双方却相差甚远。母亲除了怀孕、分娩外,还要承担孩子的哺乳、喂养、教育和保护工作。在漫长的母系社会,这些任务是由母亲独自完成的,因为没人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在原始生活条件下,婴幼儿的哺乳期往往长达5至7年。这意味着,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多只能生5个左右孩子。而男人不同,他们每天都有做爱的欲望和能力。云雨一番过后,男人便志得意满地走开,有关孩子的一切麻烦,都与他无关。    因此,在这个交易中,男人是占尽了便宜的。这就好比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其中一个人只出1块钱的本钱;另一个人出99块钱的本钱不说,还要独自承担打理生意的重任。而赚的钱,却是两个人平分。不消说,在促成交易的过程中,当然是只出1块钱的那个家伙更积极些。    而女人,因为一生中生育的数目是有限的。和尽可能多的男人交配,并不能多生出很多孩子。所以,女人的遗传利益,便主要体现在孩子的质量而不是数量。这使得女人不愿意轻易地委身于人,她要观察、要衡量,要在众多可供选择的性伴侣中,找一个优秀的、她喜欢的男人,来与他共同产生后代。女性的这种挑剔和矜持,恰与男性的“性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男女双方这种对待性事的积极性上的差异,除了将“好色”的帽子扣在了男人头上之外,还有另外的几个重要而具有实际意义的影响。    首先,女人看似被动,实际上却掌握着性选择的力量。一个漂亮的女人,和一个难看的女人相比,生育后代的数量是没有明显差异的。这一是因为女人一生中所能养育的孩子数目太少;二是因为男人的好色——胃口出奇地好,再丑的媳妇,也会有男人领去见公婆。所以,女性容貌上的差异,便不能被进化的力量所选择。男人就不同了——普遍受到女人欢迎的男人,有机会得到更多的后代:如果女人们都喜欢长着络腮胡子或鹰钩鼻子的男人,男人们就会朝着西部牛仔的方向进化。因此正是女人的口味,决定了人类这一物种的内在品质和外观。一谈到性选择,人们往往想到的是雄孔雀的炫耀、夏天里令人心烦意乱的蝉鸣,或是牡鹿们彼此用长着角的脑袋狠命相撞。在这场动物界的奥林匹克赛中,下场比赛的绝大多数都是雄性动物。然而,宣布胜负结果的裁判可都是由雌性来充当!雌性的选择,才是淘汰过程中决定性的因素。19世纪英国小说家塞缪尔·巴特勒有句名言,可谓一语道破天机:“鸡是蛋生蛋的工具。”从根本上说,雄性,不过是雌性动物制造更多雌性动物的工具罢了。    再者,有资格挑剔和矜持的女人,往往就是最受男人们喜爱的女人——需要他们付出极大的耐心和更多的智慧去勾引和追求。这使得男人好色的天性,得到了后天的锻炼。男人们因此而更加好色了,也更“会”好色了。因为男性间的嫉妒和竞争天性,使得最难到手的女人往往成为众人抢夺的“锦标”。男人愿意为之倾家荡产甚至付出生命、荣誉都在所不惜的女人,往往只是因为她艳名高炽,却又不肯让他得逞——这正是男人最愚蠢的天性之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很多的高门大姓,就是因为与名妓或是交际花的交往而破落了。很多人在搭进全部家当后,却主动放弃与美人一亲芳泽的权力,为的只是表白自己“动机的纯洁”。男人因而具有了一个令自己麻烦不断的天性,就是所谓“禁果分外甜”的心态。与此相对应的是,男人无法对已经被自己征服的女人保持长久的兴趣。    最后,挑剔的女人发现,她可以利用自己的矜持获利——这便是唐·西蒙斯所谓的“娼妓理论”。从人类的早期历史开始,女人们就懂得了利用男人对自己身体的渴求,要求男人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比如:食物、警戒和保护等等。聪明的女人发现,与其让众多男人同时都得到满足,不如让这些男人都得不到满足。所以,女人们在施展浑身解数、勾引尽可能多的男人的同时,却又不肯轻易让他们得逞。这无疑是对男人好色天性的又一重大催化。女人们就是通过这一途径,来要求男人对抚育后代提供帮助。这种帮助虽然极为有限,但无疑也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这么一来,男人们就“不得不”好色了。他们的“人生道路”就只剩下了一条——追逐尽可能多的女人!    这个观点,会让许许多多的男人摆脱道德的枷锁和良心的谴责。不过,也一定会有人持不同观点。他们会举出动物中夫妻恩爱的典范,诸如鸳鸯、或者是象征爱情一生不渝的仙鹤,等等,以及历史上为数众多的、著名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来对上述说法加以驳斥。    对此,我们不应忘记的是:几乎所有的规律都是存在例外的。有资格成为故事的事情,本身就意味着它的发生概率是极低的。越是脍炙人口的故事就越是罕见,甚至干脆就是人们的杜撰。    不过,例外确实存在于某一些生物的某一特定时期内。比如,一些鸟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着排他性的、一对一的性关系;热恋中的青年男子,眼里只有他的“西施”,视其他女人为无物。这种现象在生物界,被称为高等生物对配偶特有的“亲嗜性”,它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呢?    在生物界,“生物一生中各种活动的最根本动机,就是将自身基因最大化地遗传下去”这一原则,从无例外。只是各种生物所采用的计策各有不同罢了。在一个繁殖期内,如果哺育后代的工作需要雌雄双方合作才能完成的话,许多生物的表现看起来的确很像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人类。但自然界中绝无任何物种,为了所谓“道德”的缘故,而牺牲自己在遗传上的利益。某些雄鸟放弃到外面“拈花惹草”,是因为它们盘算过,还是尽心尽力帮助雌鸟把现有的雏鸟养大,更加符合自己的遗传利益。而忙于到处拈花惹草的那些“不负责任的”雄鸟,可能只是让更多的雌鸟受孕,最终却得不到一个成活的子代。拿被人们当作美满爱情象征的鸳鸯来说,雌鸳鸯的淫荡在鸟类中是出了名的,只是它们在繁殖期间,用在调情上的时间比较长,故而经常是成双成对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才给了人们 “夫妻恩爱”的错觉。白头翁这种鸟,很多人相信它们对配偶的忠诚是至死不渝的。但是在阿根廷,动物学家在对鸟巢中雏鸟的DNA进行测试后发现,多达25%的雄白头翁,辛辛苦苦、终日劳碌所喂养的雏鸟,并非它们自己的血脉。无疑,它们是雄鸟在外觅食时,雌鸟与其他雄鸟苟合的产物。而在性比较开放的美国,与雄白头翁有同样遭遇的丈夫,其比例尚不足2‰。由此可见,加诸许多动物身上的所谓“美好品德”,其实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而已。    在人类,哺育幼子需要男女双方的合作,是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感情专注的最为重要的原因。这可以用来解释婚姻的第二个危机期,即“七年之痒”:在婚姻的第七个年头,孩子已经大了,双方合作告一段落,男性便恢复了自己好色的天性。    婚姻的第一个危机期,通常发生在婚后一年半至两年之间。这也同样凸现了男人好色的天性:那时孩子出生不久,对正在哺乳的、无法再次受孕的妻子,男人们实在无法保持“性趣”。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妻子们辛辛苦苦受孕的同时,还要忍受丈夫们的出轨,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小结    男人的好色,是由生物本能所驱使的。男女双方生育潜能的巨大差异,决定了男人实现其遗传利益的唯一途径:追逐尽可能多的女性。没有人能够做到通过“思想教育”来让男人不好色,因为这种性取向,本就在思想范畴之外。男人只是简单的“为性而性”。在他们决定思考,甚至长出一个会思考的大脑之前,他们就已经好色了。从生物本性来说,男人们是极不喜欢一夫一妻这种婚姻制度的。可笑的是,一夫一妻制又是男人们费了好大力气才建立起来的。

展开全文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被劫持的私生活》其他试读目录

• 男人的欲望 [当前]
• 女人的诡计
• 巫术与宗教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