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1月,25名妇女联名给胡耀邦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 胡总书记:我们是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第三者插足的受害者,本不该打搅您,但因国家制定的婚姻法离婚部分有漏洞,它使一些缺乏道德的人钻了空子,使好人受气,道德败坏的人得了逞。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压制我们这些受害者,客观上使违法乱纪的人更合法化,我们被逼得无路可走。因此我们25个同志并代表我们43个子女急切地请求您给我们做主,并请您尽快地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 …… 法院在受理我们案子期间,对有过失的一方不揭露其错误,对其恶劣行为不严厉批评,不谴责,反压制我们这些弱者,强迫我们离婚,我们不同程度地体会了在法律面前的不同待遇。法律对人民没有起到教育作用,相反助长了资产阶级思想,道德败坏的泛滥。我们想不通,中央领导一再强调在新形势下加强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的重大意义,可法院同志却强调说:“我们是执法单位,婚姻法没规定讲道德,有意见找立法单位提去。” 1983年,由36名妇女组成的“秦香莲上访团”联合到全国妇联上访,状告她们的丈夫是“陈世美”。这些女性都是知识分子,她们在过去的岁月里自觉地支持了丈夫的事业,可这些丈夫翻身后竟纷纷借助新《婚姻法》中的“感情破裂”一条,提出离婚,不要糟糠之妻了。官司最终打到中央,在中央领导的过问下,36个“陈世美”没有一个在当时离成婚的。但在10年之内,一个不剩都离了。 鉴别黄色歌曲,抵制资本主义广告 “此类庸俗歌曲……对我国某些青年男女,实是色情引诱之声,精神麻痹之剂。” 1982年,人民音乐出版社出了一本名为《怎样鉴别黄色歌曲》的书,收集了之前两年社会上对刚传入内地的港台流行歌曲“靡靡之音”的批评,印了33030本。书中的观点有: 许多表现妇女失恋或被遗弃时哀怨悲苦情调的黄色歌曲,它们并不是出于对这些被凌辱的妇女的同情,也不是为了表现她们的不幸,而是为了她们要博取廉价的怜爱的需要。 黄色歌曲的特点是:音乐上,大量采用软化,动荡,带有诱惑性的节奏;旋律多采用叙述性与歌唱性相结合的写法;配写比较细致的伴奏。演唱上,大量采用轻声,口白式唱法。 流行音乐是资本主义社会走下坡路时代的音乐现象,不能把我们的音乐和它相混在一起。 流行音乐发展到摇滚乐,实际上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不治之症。 此类庸俗歌曲……对我国某些青年男女,实是色情引诱之声,精神麻痹之剂。 “他精工表凭什么欢迎我到北京?” 1982年2月21日,中国广告学会成立。不久,学会开了一次研讨会,会上有专家提出:“要研究社会主义广告与资本主义广告的区别。”当时的观点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广告就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都是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广告,而我们社会主义广告,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1980年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广告管理工作曾规定,报纸广告不得超过1/8版面,电视广告不得超过每晚10分钟。 1980年代初,日本精工表在北京站出站口立了一块标牌广告,有精美的产品图片,还有标语:欢迎您到北京来。一位归国华侨给全国人大写信,质问:“我还在中国的土地上吗?他精工表凭什么欢迎我到北京?” 王府井百货大楼临街橱窗展示松下的电器产品,布置得很现代。不少人就给工商局写信打电话:“这是宣传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外国产品为什么要放在王府井大街上?”有关方面只得把展示橱窗从正面挪到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