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张爱玲2_永远的张爱玲2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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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张爱玲——2

以此“揭露没落豪门的封建生活”并做“毫不留情的严厉批判”。她的小说中的人物,皆能在现实中找到原型,“各有其本”,熟稔她的人,一眼便知写的是哪一家的哪一个人。比如,被夏志清教授誉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金锁记》就是脱胎于李鸿章次子李经述家的真实故事。爱玲唤作曹七巧的原型为“三妈妈”,将长白的原型叫作“琳哥哥”,喊长安的原型作“康姊姊”。短篇小说《花凋》更是直接取材于舅舅家,整篇叙述了她的三表姐黄家漪“十九岁毕业于宠济女中,二十一岁死于肺病……”的悲剧一生。《花凋》问世后,还惹得她的舅舅大发雷霆,对她舅妈抱怨说:“她问我什么,我都告诉她,现在她反倒在文章里骂起我来了!”综观《金锁记》和《花凋》两篇作品,无不充斥着“肺痨”“鸦片”“纳妾”等深沉的意象,很明显,张爱玲所耿耿于怀的“乱世”,无非是动荡、悲凉的时局,以及比时局还要动荡、悲凉的人心罢了。 从“乱世”中走来的先人们,黏附着旧时代、旧社会的没落、黯淡,是浓得化不开的黑色底幕,比照之下,更加映衬得跟前的爱玲光艳四射、轮廓逼人。 “看张”,怎少得对她的家世稍作钩沉。于是,就有了以下的“传奇”: 张爱玲的曾祖父张印塘(1797-1854),字雨樵,祖籍河北丰润县。在同治年间出任安徽按察史。与此同时,中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中兴第一名臣”李鸿章,作为曾国藩的门生,在平定太平天国时期“湘军”屡战屡败后,奉曾之命赶赴安徽筹建“淮军”,以作军力之补充。李鸿章“与印塘曾共患难”,二人因此熟识并结下深厚情谊,以至于到了张印塘之子张佩纶这一代人时,张、李两家已成世交。 张佩纶,字幼樵,又字蒉斋。1847年生于杭州,卒于1903年,是清朝末年的大名士。1854年,其父张印塘积劳成疾,告别人世之时,“佩纶方七岁,转徙兵间十余年,操行坚卓,肆力为经世之学”。1870年,23岁时,应试中举;翌年朝廷大考,再登一等头名,“授编修充国史馆协修官”,四年后擢升为“日讲起居注官”,在光绪皇帝左右伴随。后再次荣升为侍讲学士及都察院侍讲署左副都御史。年轻的佩纶仪容清俊、风流倜傥,又才学过人、满腹诗书,“饱经世略,忧天下之将危”,立下报国效忠之志,“屡上书言国事,所言必君国宗社大计,不举细故,批却导窾,语必中期肯綮,一疏出,朝野耸听……”与吴大徵、宝廷、陈宝琛、张之洞、黄体芳、刘恩溥、潘祖荫、邓承修等人一起,弹劾贪官污吏,抨击时弊,“有笔如刀”,得到当时军机大臣首辅恭亲王奕䜣和另一位重臣李鸿章的赏识,成为晚清“清流派”的中坚人物,有“四谏”、“十朋”之称。 然而,张佩纶虽官至翰林院侍讲,却沦落到以稀粥白饭充饥的地步,由此愤怒于那些身居华屋高堂,坐享锦衣玉食的达官贵人的昏聩颟顸、骄奢罔上,“胸中一团饥火,夹着一股愤气,直冲到喉咙里来;就想趁着现在官阶可以上折子的当儿,把这些事情统一做一个折子,着实参他们一本,出出恶气,又显得我不畏强御的胆力;就算因此革了官,那直声震天下,就不怕没人送饭来吃了,强如现在庸庸碌碌地干瘪死。”于是乎,参了抚督、参藩臬,参了六部、参九卿……“弹击不避权贵,白简朝入,巩带夕褫,举国为之震悚。”半年间,多少红翎顶戴被拔掉,“满朝人人侧目,个个心惊”,借此,张佩纶实现了“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伟大抱负,顺带着也改变了从前潦倒的生活景况,“米也不愁没了,钱也不愁少了,房屋也换了高大的了,车马衣服也华丽了,正是堂上一呼,堂下百喏。”好在,自幼才思敏捷的张佩纶并没有重蹈他人覆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继续保持了清廉刚直的本色,还赢得了美国驻华大使杨约翰的称赞:“在华所见大臣,忠清无习气者唯佩纶一人。” 但命运之神似乎并不愿永远垂怜同一个人,她往往在这里打开了一扇门,却悄悄地把另一扇窗给关上了,使得生命的房子永远不能饱满地吸纳阳光,总遗留有阴暗处。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本本的奏折确实赐予张佩纶飞黄腾达、青云直上的仕途,却同样令他恃才傲物,不可避免地,多少与人结下了梁子。人生几多凶险啊,“天灾”可避,可“人祸 聪明伶俐的小人儿竟然抓了一个小金锭,牢牢不放,活脱脱一个招财进宝的福娃样。其他人当然是乐不可支,只有两个人大为失望:一个是父亲,一个是母亲。因为期望得越高,失望得越大。虽出身世家大族,然而饱受西洋文明浸淫的母亲,思想观念深受五四运动的影响,认定自己的女儿将来至少要做个“淑女”,岂能如此般低俗、市侩,连声叹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怎么这样……他们这一代的人……”坚持认定女儿天生就是个“拜金主义者”,简直不可救药。再看小张煐的父亲张廷重,虽然也是一个满身沾染封建恶习的遗少,可至少内心最深处仍然以为,女子即使无才便是德,像女儿这般沾染铜臭气实在有失名门气派、大家风范。 于是,好端端的一场本来应该充满希望和憧憬的庆典,却因了主角的这一无意的“失误”令大家族每个人印象深刻,偏偏另外两个重要人物却倍觉索然无味。其实,等到若干年后,这个名叫张煐的女娃娃成为上海滩红极一时的女作家,抓过金锭的手竟能使妙笔生花,这才印证了那次“抓周”不过就是一场游戏而已,当不得真。 1903年张佩纶饱含遗憾辞世后,李菊耦生命里最重要的部分被活生生地抽离,情绪抑郁,导致身患肺病,1912年谢世于上海。是年,张廷重16岁,张茂渊11岁,跟着他们同父异母的二哥(即张佩纶元配夫人朱芷芗所生的二儿子)张志潜生活。19岁时,张廷重与黄素琼结婚,夫妻二人都不堪忍受张志潜严厉的约束,终于,张廷重拜托他出任北洋政府交通总长的堂兄张志潭引介,在津浦铁路局谋了一个英文秘书的职位,于1923年,举家从上海搬到了天津,开始了一段新生活。 此时,张煐已经2岁了。她似乎永远记得那时家庭依然是何等风光。“有汽车,有司机;有好几个烧饭打杂的佣人”,小张煐和弟弟“还都有专属的保姆”,“只记得被佣人抱来抱去”。众星捧月般的生活,自然将小张煐娇惯坏了,难免生成了一种任性、乖张的大小姐脾气。带她的女佣叫“何干”(“干”取干妈之意),常被小张煐“用手去揪她项颈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到她额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 天津的老宅子,一砖、一瓦、一木、一梁间,遍身透着旧而腻的贵气,更为这个簪缨之族涂抹了“橙红”的厚实底色。偌大的后院,青石板上,置放着一个秋千架,这当是小张煐最爱的游戏了。好像所有的孩子们都喜欢由低及高渐渐攀升,再自高向低自由滑落,那种腾云驾雾般的感觉,以至于常常带领小张煐荡秋千的高个子的丫头,就是因为不慎从最高处跌落在地上,在额头上留下了疤痕,被小张煐戏称为“疤丫丫”,这也竟成为除了看秋千的起起落落之外,小张煐又一个别样的爱好。张家天井的一角,常有一个瘦小清秀的男佣人用毛笔蘸水在青石板上写大字,还给小张煐讲《三国演义》里的故事,令她很是欢喜,竟给他取了个匪夷所思的外号“毛物”,又管毛物的弟弟叫“二毛物”“三毛物”,叫毛物的妻子“毛物新娘子”,简称“毛娘”。不管别人如何觉得纳闷,小张煐倒自得其乐,应该是与这些下人之间的接触才让她幼小的心灵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交往最简单、最朴素的美好。在他们之间,父亲的威压没有了,母亲的约束消失了,她完全可以解放,如鱼儿得到水的宽容一般,在“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的旧故事里寻找到丝丝满足。 优裕的日子,虽然是阔绰的,却略显幽暗。零碎的细节,拉扯起说不出的感伤。“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母亲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一切,是讲究的,奢侈的,颇有些排场。“家里很热闹,时常有宴会,叫条子。我躲在帘子背后偷看,尤其注意同坐在一张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姊,批着前刘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裤袄,雪白的偎依着,像生在一起似的。”外面的世界即使地覆天翻,丝毫不能将这宅子里的生活的惬意削弱半分。一段时间里,小张煐幸福地被带到起士林去看跳舞,“我坐在桌子边,面前的蛋糕上的白奶油高齐眉毛,然而我把那一块全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照例到三四点钟,背在佣人身上背回家。”由此,这小人儿的注意力又从给人起各种外号转移到“吃”的迷恋上来了。夏天中午时分,小张煐身着白底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裤子,坐在板凳上,边喝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边看谜语书,“小小狗,走一步,咬一口”,聪明得很,很快说出谜底是剪刀。白天吃,梦里嘴还不能停歇。“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怅惘。”不过,对于享受于感官满足的小张煐来说,“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瓷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瓷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上”,一定是记忆里最幸福、最温暖的片段吧!小张煐最喜欢的,是吃牛奶的泡沫,喝的时候还要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完全一副小小资的做派,哪里是吃什么东西,吃的根本是感觉嘛!这“小小资”还自诩跟《红楼梦》里的贾母一样,爱吃甜的烂的食物。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菜、酱萝卜、蛤蟆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女佣张干买了个生柿子放在抽屉里,想消除它的涩。隔不了两天,小张煐就会兀自打开抽屉瞄瞄,实在不放心似的,却又出于一种不可言说的自尊心,不好怎地问她。时间久了,大家都渐渐遗忘了,终于,那个柿子烂成了一泡混水,令小张煐好生心疼。不知是惋惜自己没有尝到这一个柿子的美味,还是她天生生就一颗敏感的心,以至于太过容易为生活中一些甚至琐碎的残缺萌生憾意呢? 孩子们自以为乐的生活,大人们往往是难于理解的,甚至,他们还会武断生硬地想尽一切办法,干扰甚至终止孩子们快乐的生活。家里是决计要把小张煐培养成“兰心蕙质”的名门闺秀,于是给她请了私塾先生,认字、背诗、读四书五经,听些《西游记》《三国演义》《七侠五义》之类的故事。背书是每天先生必留的功课,昏天暗地的,恐怕是那些诗书太过生涩拗口,背也背不出,这成为小张煐最恐惧、最憎恶的事情。不过,小孩子总有些小聪明,背到“太王事獯于”犯了难,几遍也记不住,于是灵机一动,篡改为“太王嗜熏鱼”后终告顺利过关。过年了,小孩子们哪怕再累再辛苦,也要好好地放松一下,小张煐预先嘱咐佣人记得叫她起床看放鞭炮,谁知女佣们一片好心,心疼她背书熬夜太过辛苦,让她多睡会儿,结果醒来鞭炮都放完了。小张煐是爱热闹的,最精彩的章节,竟是一点点都不肯落下的,“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起来,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或许根本不爱的男人过着体面光鲜生活的机会,似乎受到母亲、姑姑潜移默化的影响,她也决计走上职业女性的道路,用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用自己的脚,丈量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么阔远。 于是,坚持了两个月不到,爱玲又辍学了。子静跑去劝说姐姐去当老师或者编辑,都被爱玲否决了,她觉得自己性格内向,更不善于表达自己,越来越孤傲不群,反正,她早有自己的安排,宽慰弟弟说:“我替报馆写稿就好。这阵子我写稿也赚了些稿费。” 1942年,窘迫的境遇并没有把爱玲推向生活的地狱,反而为她打开了一扇门,一扇通往新世纪,前途无限光明的大门。两年之后,上海最为耀眼璀璨的一颗文学新星冉冉升起了。 文学,本是有钱有闲之人,不愁温饱后阳春白雪的情绪宣泄,可是,对于这时的爱玲来说,却成为谋生的本事和方式,用文字换大米,丝毫不影响她作品的华丽与瑰艳,同时也在其中增添了许多的人间烟火味。因为,她仿佛天生就是一个作家,一个注定要和文字打交道、做游戏的人,从她接触文学那天开始,她就与写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她毕竟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的家庭,父亲虽然纨绔,却也爱好文学,以一个士大夫的方式,使得爱玲耳濡目染,接触并疯狂地爱上了文学。“我父亲一辈子绕室吟哦,背诵如流,滔滔不绝,一气到底。末了拖了长腔一唱三叹地作结。沉默地走了每一两丈远,又开始背另一篇。听不出是古文时文还是奏折,但是似乎没有重复的。我听着觉得心酸,因为毫无用处。”恐怕连爱玲自己都无法否认,父亲的文学素养对于她日后文学创作兴趣的养成以及才智的发挥,都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没有父亲的教化以及她的个人努力,她断然不敢也不能够“从9岁起就开始向编辑进攻了”。《流言》里收录着她9岁时第一封投稿信的手迹:“记者先生:我今年九岁,因为英文不够,所以还没进学堂。现在先在家里补英文,明年大约可以考四年级了。前天我看到编辑室的启事,我想起我在杭州的日记来,所以寄给你看看,不知你可嫌它太长了不?我常常喜欢画画子,可是不像你们报上那天登的孙中山的儿子那一流的画子,是娃娃古装的人。喜欢填颜色,你如果要我就寄给你看看。”——娃娃调里,满是成人腔,着实令人因为小人儿的童趣而忍俊不禁。一晃十多年过去了,那个稚嫩的女娃娃已经凭借超越年纪的眼力,洞悉了人性深处的纷繁芜杂,用一支笔写尽了众生百相,若有知,恐怕连当年拒绝给9岁的她发稿的那个编辑也会懊恼并赞叹不已吧! 成为职业作家之前,爱玲在港大的时候就参加了《西风》杂志三周年的征文比赛,后来还正式发表,便是日后被爱玲自己津津乐道的《我的天才梦》。本来应该拿到前三名的好成绩,因为是香港学生,所以只获得了第十三名。这篇已经流露着“流言体”散文韵味的文章,因为遣词造句灵动、顺畅,以及为爱玲一生的创作定下了类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样睿智的基调,而成为一篇里程碑似的创作,一张极富张爱玲气质与特点的标签。难怪,她一口拒绝了弟弟关于职业选择的提议,而执意走上写作这条老路,因为连她自己都一直笃信着,从来不曾怀疑:她,确实是个天才!国文老师汪宏声曾评价她前途“是未可限量的”,其实,爱玲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事实证明,天才一出手,就是不凡,就会一鸣惊人。凭着在港大打下的扎实的英文基本功,爱玲首先选择的竟然是英文写作。1943年1月,爱玲便在一个以客观分析时事兼及小品、游记、影评等内容的月刊《二十世纪》上发表了一篇长达八页的文章《Chinese Life and Fashions》(《中国的生活和服装》),还附有她亲手画的发型、服装的插图。这篇文章简洁生动地介绍了中国人的服饰及生活风尚的沿革,并艺术地表现了中国的文化与精神,处处充满了爱玲见解独到的“生活的艺术”,引起了该月刊主编梅涅特的高度赞赏:“与她不少中国同胞差异之处,在于她从不将中国的事物视为理所当然;正由于她对自己的民族有深邃的好奇,使她有能力向外国人诠释中国人。”所以,在他眼中,爱玲是一个“极有前途的青年天才”。爱玲大受鼓舞,把这篇文章翻译成中文,改名为《更衣记》在《古今》半月刊发表。借助这股势 只是,这一次,我彻底失算。 ——张爱玲,以及张爱玲人生里遍布的“苍凉的故事”,又岂是一个文字俗笨、才识疏浅的我能简单复述? 早已料想会有阻滞,只是没有想到竟会如此艰难——十万字,因为其间工作、学业及种种个人原因的打扰,拖拖拉拉着,竟然用了一年多才完成。而文字的苦苦堆砌,非但没有尽言心中之所想、所思、所感,试图拦河筑坝,反而是抽刀断水水更流,累积多日的情绪之波汹涌开来,泛滥起来,无从收拾。 十年前,大学一年级的空闲时光,无聊在书店闲逛,不经意在书山书海里遇到了张爱玲,仿佛老友重聚,从此深爱。遗憾的是,开始时便是结束时,相遇时便是永别时。茫茫人海中,世间的荒野里,和她的相逢,真如她描摹的那样“不早一步,也不晚一步”。就在那一年,她结束了一切爱恨情仇,安静地告别了喧嚣的尘世。 十年后,一位特殊的好友向我发出写书的邀约,被自己欣然应允。让我大感意外的是,人生的第一本书,竟然就是讲述我最为推崇钟爱的这位传奇女作家的生平,这让我分外感叹一切自有天意。儿时当作家写作出书的梦想,几经颠簸拖沓,到了30岁才将完成。小小年纪的爱玲便大喊着“出名要趁早呀”,和她比较起来,我真是落后太多,叫人汗颜。唯一可以麻痹自己的理由便是,我不是那种“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的天才,而她才是! 十年前,我只是记住了她的名字和小说;十年后,我通过完整地讲述她的苍凉人生,和她如此接近且深入,爱上的却是她的灵魂。那么,人生到底还有多少的因缘际会,要陷入到这种十年复十年的轮回当中呢?人与人之间的离散聚合,真的像爱玲描写的那样轻松:“哦,原来你也在这里”么? 世事无常,往往等不及十年之后,便相隔千里之外。其实,爱玲倒是一直都在这里,安静地做着单单属于她的海上繁华梦;而朝发夕改,不肯老老实实的,却是我们这些躁动浮华的灵魂。 好友催稿催得急了,给我划定了最后上交期限。于是,像只骆驼,暂时抛开了手头的一切琐事,兀自埋首于爱玲的作品与关于她的若干研究典籍之间,仿佛游走于她生活过的那些上海弄堂之间,听到了不知从哪户人家飘出的胡琴声,咿咿呀呀,缓缓地回荡流转在耳边。 落笔之时,郑重地在文尾打上了9月8日,蓦然惊觉,就在十年前的今天,爱玲的尸体被人发现在美国的公寓里。我起身站在公寓的窗前,远眺偌大北京城里的万家灯火,久久都没有驱走那时那刻突然涌起的悲凉与惊愕。是天意,还是巧合,不得而知。我也是个地地道道的无神论者,所以我并无任何恐惧之感,但是,与她同悲共喜的日子,仿佛她的灵魂一直附着在我的躯体之上,跨越了生死、岁月、性别。她教我如何看待人情冷暖,教我如何审视内心,教我如何恪尽职守,教我如何妙笔生花。甚至,我在文字里称呼她为爱玲,也不像尊称 忍字头上一把刀,“戒”便是一种类似自戕般的隐忍与退避。只是,与一切都可以划清界限,戒得了色诱,戒得了欲念,偏偏戒不了的,是“十年,十年,又十年”荏苒辗转的光阴,以及,永远不会随时间淡释的,对于爱玲的那份痴迷狂爱。 我当然不是她爱恨绞缠的胡兰成,所以,“爱玲是我的不是我的,也都一样,有她在世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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