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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暗——自序:送一本书给电影院。

《明暗》的出版时间跟《日月》相若,书名取题和封面设计亦甚类近,故应是“双胞胎”,是一起诞生的一对兄妹;但就文字内容而言,我必须坦白从宽,《明暗》其实是《爱恋无声》和《江湖有事》的延续篇, 这三本书才是近亲姐妹,《日月》反倒变成了远房亲戚。 《爱恋无声》和《江湖有事》初版于二零零六年底,繁体版为香港天窗所出,简体版则为北京三联所有,两书收录的都是源起于影像观看的感觉与联想,它们绝对不是专业影评,它们只是我在看戏之前之后的感受探索,是一位电影爱好者的微琐絮语,是借他人之戏想自己之事的纸上独白;《明暗》,相同。 从小爱看电影,在出版《爱恋无声》和《江湖有事》之后,当然没有停止踏入戏院,看完戏写下文字,不仅是为了回味电影,更是为了帮助自己爬梳理顺在看戏时于心底涌起的爱厌喜憎。我就是这样的人:心中有了感觉,一定会去直视感觉的源头或去向,认认真真地辨认清楚自己爱些什么厌些什么、喜些什么憎些什么,若不如此,即陷焦虑。也因此,通过书写,等于替自己做了某种程度的心灵医疗,舒解了情绪,释放了胸怀,也才算是真真正正地把看过的电影“据为己有”,让电影在我的个人记忆系谱里寻得座标。 电影向来是我的 comfort zone,中文或可译做“安全地带”吧。这又有两层意义:一是我能够在影像世界里寻找到安全感,无论是悲情或刺激,不管是血腥或性感,大银幕上的生死爱恨总能吸引我跳入另一段生命轨迹,感受现实肉身以外的喜怒哀乐,但在有此感受之际却又清楚明白一切如露如电如梦幻泡影,当灯光转亮,复归于无,不必过分高兴也无须溺于悲伤。不知何故,正是这份出入于真假的自由感受让我觉得安全。我隐隐明白,当我在此地不如意了,随时可以纵身跃进另一个国度;如果在彼地不快乐了,亦可随时闭目返回当下的浪荡红尘。电影是我的“情绪安全门”,让我不至于惊恐绝望。 另一层关乎安全的意义是每次从来到电影院门外我已开始觉得舒适自在。我的怪癖是,几乎一定要去相同的电影院看戏,甚至几乎要坐在相同的位子上,否则便易忐忑不安,至于坐在身边的人,如果不是R便必是W或三人一起,像一场百年不变的传统仪式。出发前先在网上订票,来到戏院,刷卡取票,上洗手间,买热狗小吃,进场,坐下来,几乎毫无例外是最前面第五或六排座位,靠近右边走道,我坐在最右,她们坐我左边;灯暗了,整个身体放松,进入一百二十分钟的出神状态。 因此电影院同时是我的精神和肉身的 comfort zone,舍此无他;以前还有读书,但近年眼睛有了一些小毛病,没法持续阅读两小时,那就真的只剩看戏。因此《明暗》的文字是我对于 comfort zone 的最大致敬,把伴随电影而来的感觉切切实实地记录下来,才没辜负我与 comfort zone 的美好时光,戏院有恩于我,我是应该写的。 我毕竟是个念旧的人,未惯忘恩负义;因此这本书,不是献给某人,而是送给某地,给我常去的那间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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