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世界上去1_到世界上去1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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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世界上去——1

王小勇骂得没错,我就是喜欢看书。有诗为证:逃课贪玩只因懒,偷铁换钱为买书。我甚至在新华书店里偷过书,王小勇也偷过,他在前,我在后。 那天,我们本来没想偷书的,只是闲极无聊,路过新华书店随便转转。 时间是中午,书店里没有别的顾客,一男一女两名店员背对着正门,坐在角落里边烤火边打情骂俏,听见脚步声头也不回。这对贱人的轻慢激怒了我和王小勇。那时候,书店还没有实行开架售书,书都摆在玻璃柜台里面,有一节柜台的拉门没有拉上。王小勇嘴里吹着口哨,手在柜台上磨着磨着就探了进去,慢慢摸出一本《中华武术》,将它裹在衣服里。我不甘示弱,学着他的样子,也把手伸进去,掏到厚厚一本《世界名著故事》。柜台的橱窗玻璃险些把我的手划伤。尽管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但还是跟在王小勇后边,佯作若无其事地顺着柜台的拐角,一点一点地蹭到门口。然后,我们两个目光一对,撒丫子就跑。我边跑边想象着那两名店员发现之后的反应,后悔和恐惧渐渐涌上心头。 那时我还没学《孔乙己》,不知道偷书不算偷。我走马观花地把那本书翻完,一度想把书送回去,又怕书店正好逮住我不放。想来想去,我决定把书送给同班好友郑成,因为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喜欢看书。 我提起笔,在那本书的扉页上写下七拼八凑的两句话: 赠挚友郑成: 书是人类力量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培根• 刘小威 我们的教室墙上就挂着这句名言,因为我平时看杂书多,王小勇一高兴就管我叫刘培根。 “送你一本书。”我把郑成叫到学校花池后面,从书包里掏出那本书。 郑成看见那本书眼睛一亮:“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 郑成把书拿过去,翻到最后面看看定价:“四块钱!这么贵!” 那时候的书大多一两块钱。 “是你买的?”他突然问。 我含混地点点头:“嗯,那当然了。” “在哪儿买的?” “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不对!”他翻到最后一页,给我看,“怎么没有售书印呢?” 我心里扑腾一下,忘了这一码事。 “这书你是不是偷来的?” “不是不是!”我惊叫起来,脸却红了。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这个郑成脸色一沉,跟我拽起来了,“我不要偷来的东西,你拿走吧!”他把书往我手里一塞,我没接住,书掉在了地上。 郑成走了,我把书捡起来。站在那里想了半天,最后把写有赠言的扉页撕下来,把书塞进了路边的垃圾箱。 郑成的妈妈和我妈妈是远房表姐妹,名字叫什么我还真说不上来,只知道喊她彩姨。因着这层关系,我和郑成认识得最早,来往也最多。 我们俩都喜欢看书,还合订过一种叫《故事大王》的杂志。常常一本书两人轮流看。看完以后,我就开始给别人讲。同学们都管我叫“故事大王”,当然也有管我叫“吹牛大王”的。可我知道,郑成肚子里装的故事比我还多,只是他不愿意讲,这和我正好相反。我喜欢一大帮人围在我身边的感觉,我常常信口开河,没影儿的事情也说得和真事似的。 郑成比我强多了,他不但喜欢看故事,自己还动笔写故事,他甚至不声不响地在《故事大王》上发表了一篇故事。讲的是他妈妈在世的时候,如何对他好,冬天常常把他的脚揣在自己怀里暖着。妈妈去世后,自己如何想念她,做梦都想着能给妈妈暖暖脚。 当时,彩姨刚刚去世不久。彩姨常年患有哮喘,这年冬天突然一口气没上来,死了,年仅三十七岁。 郑成把那本发表有自己的故事的杂志藏了起来,谁也不给看。他为什么这样做?我百思不解,如果换成我肯定会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你这样下去,将来没准儿会成为一个故事家的。”那时候,我还不清楚故事家其实就是作家。我说这话时,心里隐隐泛起几分对郑成的嫉妒。郑成当时的表情很严肃,并没有丝毫喜悦,相反倒有几分伤感。 “我这个儿子太内向了,要是跟小威似的就好了。”有一天,郑成的爸爸来串门,忧心忡忡地对我父母说。郑伯伯是东方铸铁厂的老锻工,据说他是整个厂里唯一不盗窃的工人,厂长大会小会表扬他,什么爱厂如家啦、甘当老黄牛、革命的螺丝钉啦。 “还是郑成好啊,老实稳重。”妈妈一半谦虚,一半真心实意地说,“小威成天给我们惹祸,打扫都打扫不过来。” 初中一年级元旦,学校里举行讲故事比赛,每个学生都可以报名。郑成没有报名,也没有老师认为他能行。我自然不会放弃这样出风头的机会了。故事的题目是临时抽签产生的,我抽到了“母爱”这个题目。我想起了郑成写的那篇关于母亲的故事,就凭着记忆把它背了出来。我声情并茂,娓娓诉说,当讲到郑成——也就是“我”做梦给妈妈暖脚的地方,眼泪泫然而下。我看见台下的女老师和女同学们纷纷掏出手绢擦眼泪,老校长也摘下眼镜掏出手绢擦眼镜,擦完了眼镜又擦眼泪。我偷偷扫了一眼郑成,他嘴巴张得老大,愣在那里。我的故事讲完了,掌声和鲜花潮水一般把我淹没了。 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林丽美红着眼睛问我:“刘小威,你没有妈妈吗?” 我的脸一红,结结巴巴地说:“有…… 有…… 讲故事嘛,讲故事……”这时,郑成已经不见了。 那一刻,我真恨不得死了妈妈的是自己,不是郑成。 好多年过去了,我才意识到:讲述别人的不幸近乎无耻。当时,我却为此沾沾自喜。 我凭着一个别人的故事,获得了那次比赛的一等奖。这是我一生荣誉的顶点,也可以看成是耻辱的顶点。从那之后,我和郑成的友谊也宣告破灭了。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们恐怕谁也不认识谁了。 林丽美老师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事情的真实情况,狠狠批评了我。她后来在我的操行评语中写到:“该生想象力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但不够诚实。” 一针见血。 我想,一定是郑成揭发的,从此对他怀恨在心。我并没想到,班里不是只有我有那本《故事大王》。 一天下午放学后,郑成跟在我身后。虽然我俩同岁,但他长得瘦瘦小小,比我矮半头。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蓝褂子,背着一只破旧的黄书包,头发乱糟糟的。真应了那首歌里唱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我站住,他也站住。我回头去看,他忙扭头去看墙上的壁报栏,嘴里还念念有词。 “神经病!”我暗骂。马上要到街心公园了,公园前面两条岔路,我家向左,郑成家向右。这时,郑成突然喊了起来:“刘小威,等等我,刘小威,你站住。” 我愣愣地站住,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上来,腮帮子鼓鼓的,显然是好不容易才鼓足了勇气说出口:“我们和好吧!” 望着他饱含期待的眼睛,我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居然恶狠狠地冒出这样一句话:“去你妈的!” 说完,我转身就跑,甚至没敢看郑成的表情。我跑出老远,仍能感觉到郑成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动。 我跑到自己家胡同口,里面正好有个女人走出来,我的头嗡的一声:“彩姨,饶了我,饶了我!”身子一软,就要跪下去。 那个女人“啊”了一声,扶住我:“这是谁家的孩子?” 那个女人我从来没见过,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彩姨变的,头上冒出一层冷汗。 铸铁厂后面有一口大水塘,水塘与护城河相通,水质清澈透明。 夏天到了,我和王小勇、赵义武经常抱着西瓜下塘游泳。我们拿着西瓜当水球抛来抛去,玩腻了就用“铁砂掌”劈开,掰得四分五裂。吃完了西瓜,将西瓜皮随手一丢,它们漂浮在水面上,像一双双绿底红拖鞋,实在好看。 赵义武的水性真好,一个猛子能扎一二百米,他从水塘的北岸下去,直到南岸冒出头来。这个塘里已经快盛不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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