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留学时,她的支出只够租上房东家一个小阁楼,那里相当狭小,天花板倾斜而低矮,总得把 腰弓起60度才能在这形状好笑的芝士三角切片内行走。幸好,小窗光线充足,到了晚上,一盏曲身小台 灯足够照明。她在那儿待了三年,毕业离开时,打包走足足十一只箱子的书。 恋爱发生在回国后的第二个夏天,对象是坐在斜对面工作桌的同事。他们在一起后,他说,她最 先吸引他那时,是在午餐时间的公司饭堂。她排队买饭票,他坐在售票处后面啃着三文治,早就留意到 她胸前挂着个金线编的零钱包,但相当旧色,只有迷你月饼大小,当成首饰看也不为过。只是,给他看 见,当轮到她付钱时,她碰都没碰那零钱包,反而从裤袋里摸出另一个款式一般的钱包。 她想了下。 她给他解释,这零钱包原本在英国。她留学时搬进阁楼不久,在房东那配套小桌子的抽屉最深处发 现的。回国时她悄悄把它一同带回来。完全不为里面那几枚英镑,也不为能借此怀旧留学生活什么的。 大概是因为,看见它,就能想起自己待在阁楼那时的安心感。 密封空间内那所有边界皆轻易触手可及,正因空间狭小而产生的独一无二的安心感。 从那时开始,她爱上了一切微小的空间。渐渐地,时不时去想象待在小空间里时的感觉。阁楼的小 也无法满足她了。她得先把自己缩小再缩小,然后开始想象,自己在眼前各种小东西里的感觉,短筒丝 袜、吸湿珠珠、玉米粒、苹果核、手指甲……当然,那一切的核心和主房间依然是那零钱包。 我不断把自己缩小呢,很好玩。变得越小,就越安心。 这样啊,不如住我脑袋里,如何? 诶? 你哪儿也不用去找什么小空间了,我脑袋里一定最安全。 才不,我已经有它了。在它里面就行。 她指指胸间那金色的小东西,调皮地从他怀里逃掉。 这一刻,她犹豫好久,还是把它解下来,放进自己工作桌抽屉的最里处。看上去,那境况就像自己 刚发现它时那般。他依旧坐在自己斜对角。这样,它就远离她了,而变得离他比较近。怎么都行,她无 所谓。 分手时,她曾多少剩下些侥幸心态:好在,还可以躲回去。 但,几乎同时便发觉行不通了。躲回去的路一早封死,他必定知道她每一个将要去躲的地方。大 概,零钱包和她之间,有默认契约的。在她把秘密告诉他的一刻,她就不再是它的主人了。那也不再是 唯一的小房间。不是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不是只有自己才知道的地方,不是百分之百因自己所付诸的 意义才得以存在之物,就不属于自己的了。 其实,最大的误解可能是,以为拒绝进驻他脑海就行;以为尚小心原地防守时,便已将最重要的交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