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暗红色的真实与幻想 姗姗来迟的大肚腩警察 “家里遭窃了”!我接到家人的通知,匆匆赶回家去…… 这是典型的小窃案。我看到卧房窗户被打开了(那一扇窗因为卡着电视天线的讯号线而无法密闭上锁,小偷并不需要花费任何力气来打开它),窗边地板上一部刚买的全新录像机被拔除了,留下一个刺眼的空白方印;更触目惊心的是,那块空白旁边还有一个大剌剌的完整鞋印。可见当时小偷轻松打开窗,探身钻进室内,一脚在窗台,一脚踏进卧室地板(我家的地板是架高的,既当床也当起居间),他随手拔除了录像机就转身离去,前后也许只花了十秒钟。 那是十几年前一次切身的遭窃案,损失的财物只是一部录像机,并不严重,但心理上的效果却不能小看。 首先,失窃的现场即使不零乱,也是很有心理冲击的,当我看见那洞开的窗户仿佛是一张开口嘲笑的大嘴,而那只毫无遮掩的巨大脚印更是一种公开的威胁。(好像在说:“嘿,你看,我随时可以走入你的家中。”)其次,窃案发生在大白天下午两三点的时候,两旁住屋都还有家人和亲人活动,小偷直接走进两个公寓间的防火巷,打开紧贴防火巷的窗户闯入,他极有可能撞上住家里的人,这种可能的遭遇比失窃更令人恐惧。 失窃在台湾现实社会司空见惯,我们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大惊小怪;但这条长驱直入家中内室的路径既然已为毛贼所悉,你是怎么样也难以安心。在我从办公室赶回之前,家人已经报警,但警察此刻才姗姗来迟。 从派出所信步走过来的警察,是一位制服掩盖不了大肚腩的中年男子,嚼着口香糖(还是槟榔?),空手未带任何东西,我没有看到任何纸笔、皮尺、放大镜、采集脚印的工具,或者其他我想象的可能用到的配备,他连佩枪也没带呢。他挺着肚子,领口敞开,警察帽子底下的头发滴着汗珠,踩着帆船鞋,好像要去隔壁摊子买一包槟榔似的,大摇大摆地来了,跟在背后的是正要竞选连任的里长。 “掉了的东西在哪里?”他进门开口就问。 我把他引进卧房,指着高架地板上那片空白:“录像机,全新的,刚买了一个礼拜。” 警察左右张望我的卧房,啐的一声:“怎么不装铁窗?” “我们不想装铁窗,觉得难看。”我耐着性子解释,但心里有个声音,满街都装着铁门铁窗,警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你们不装铁窗,东西掉了才来找我们麻烦啊?嗄?”他只是训诫式地打了个官腔,并没有要我回答的意思,紧接着又问:“还有什么其他财物损失?” “目前只知道这部录像机,其他东西都没检查,还没看到的或想到的……”我一面据实以告,一面又想激起他办案的动机,急忙提供其他的线索:“这个人留下一个清楚的脚印,穿的是球鞋,鞋子是八号,身高大概一百七十公分。他没有任何搜寻,直接开窗拿走东西,可见他是知道房屋的内部结构和东西的位置。最近有进入我们家的,一组是来做院子排水沟工程的工人,大概有四五位,他们从工作的地方可以看见卧房;另外就是卖录像机的电器行安装工人,他根本就进过这个房间……” 鲔鱼肚警察伸手去摸那个脚印,天啊,我几乎要阻止他“破坏现场”,但他对我的线索毫无兴趣:“这个很难,小偷那么多,偷一点东西是抓不到的。” 说完他就往室外走,好像这件事已经结束。我有点感到惊讶,说:“难道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吗?” “这种小案子太多了,掉的东西也没多少钱,找不回来的,真要办起来也办不完。” “但小偷可能随时会再来?” “那你们要自己小心,赶快装个铁窗。” 警察先生没有要让我报案填三联单的意思,事实上他空手而来,也没带报案单在身上;里长大人在一旁一直恳劝气呼呼的我,告诉我报案没什么好处,东西“肯定”找不回来,自己还要接受笔录等很多麻烦,我虽然心有未甘,最后还是在大家的劝说之下,“配合”警方“吃案”。 这是我第一次因为犯罪事件和警察的接触,我没有遇见任何一位“福尔摩斯”式的人物,而这位执法人员对现场的犯罪线索也没有任何兴趣(他没有拿出任何道具或做任何记录),就连面对我这种积极提供线索的“福尔摩斯迷”,他也无动于衷。 福尔摩斯的真实世界 真实世界里,侦探有两种。一种是“公职侦探”,另一种就是所谓的“私家侦探”。 公职侦探指的是公权力赋予“侦查权”的警察、法医、调查局调查员、检察官之类的司法执行人员,另外也许国家公园警察、金检单位人员、国税局查税员,或者监察委员,也都算是某种拥有侦办案件权力的公职侦探。 私家侦探则指的就是私人委托的调查者,在现实世界里,有时候不一定有“侦探”之类的高尚名称,美国人有时候就称他们为“私人眼睛”(private eye,做他人的耳目,这不会是高尚的称呼);在台湾地区,他们在社会上的身份是各种外遇征信社的调查员,提供窃听、偷拍服务的器材行,来自保险公司的稽核,或者是某种灰色地带的商业间谍等。 但我们怎么会对“侦探”感兴趣?我猜想这些兴趣不是从真实世界来的,不管我们指的是哪一类的侦探。我们对“公职侦探”的警察印象普遍不佳,因为他们常常言行粗鲁、操守可议、缺乏人权意识,我对他们的智力和能力更是不敢信任,如果你要我相信我家附近的警察局当中竟然藏身一位像乔治•奚孟农( Georges Simenon,1903—1989)笔下的马格雷探长( Inspector Jules Maigret),或者像柯林•德克斯特(Colin Dexter,1930— )笔下的穆尔思探长(Inspector Morse),我会觉得不可思议。 事实上,对任何一个法治尚未完全的社会,尽心竭力取得犯罪证据都是不可思议的事,你只听说警察把嫌犯带进警局,不久之后,嫌犯就写了认罪的自白,或者竟然就畏罪自杀。倘若人权没有保障,警察有刑求之便,要破案就可以“破案”(你还可以“限期破案”呢),办案人员是不需要有“侦探智慧”的,反正一切都是打一打、灌灌水就可以招出来的呀! 我们对现实社会的“私家侦探”也不容易有好感,我们从没听说他们干过什么“维持社会正义”的事迹,大部分是毁人家庭、诈人钱财之徒。也许不是他们工作下流,而是委托人的需求全是一些“下流的勾当”。如果不是逼到墙角、束手无策,谁要去找“营业内容”和“专业伦理”都可疑的征信社来替我们工作呢? “真实世界”不是我们对侦探感兴趣的起源,真实世界提供的警探大部分都像施施然来到我家那位大肚腩警察那么“卡通化”,充满令人啼笑皆非的喜剧感。事实上,第一位我们认识并且喜爱的侦探也是从“嘲弄真实警探”出发的。 令人难忘的侦探 还记得第一位让我们一睹难忘的侦探吗?那当然是眼神锐利的鹰钩鼻神探福尔摩斯了。在他出场的第一部小说《暗红色研究》( A Study in Scarlet,1887)里,平日看起来无所事事的福尔摩斯接受警方的“私下请托”(警察不会公开承认他们需要“顾问侦探”的帮助),前往犯罪现场查看一件奇异的谋杀案,他在此案大显身手,展开他历史地位的第一步。 不,按照小说的说法,即使到此刻,福尔摩斯的声名其实还不为公众所熟悉,大众从报纸上的新闻都以为侦破此案是来自警方的努力与贡献;只有自始至终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的朋友兼“史官”约翰 •华生医师熟习此事,而我们这些读了华生医师的“纪事”的读者,也“偷偷地”与闻其事,成为熟悉福尔摩斯事迹的“选民”,“其他人”理论上是不知道的。 办案警探私下向福尔摩斯请教求助,并不是官式的业务委托。警方既不曾付钱给他(但福尔摩斯可能得自掏腰包,无法向警察机关报账),也从不曾对外承认福尔摩斯的贡献。既无名又无利,那为什么福尔摩斯还愿意不惜工本、挺身而出?小说中暗示,除了对特殊案件有一种接受智力挑战的乐趣之外,福尔摩斯自己也承认,那是因为可以借此彰显“公家警探”的方法落伍与思考愚蠢。 是呀,这正是当中的美妙之处。福尔摩斯被创造出来的一个重大乐趣,就是用他来对照真实世界警探的不堪,解救我们被凡辈误尽的冤屈。其他人知不知道不重要,而你,你是不可能忘记这样的影像描述: 在幽暗的台灯灯光底下,我看见他坐在那儿,嘴里含着一根老石南根烟斗,眼睛茫然地凝视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袅袅上升,灯光照在他沉默、静止、鹰一般有力的面孔上…… 但福尔摩斯又是怎么来的?不来自真实世界,而来自完全的虚构吗?我们从另一位侦探小说名家约翰 •狄克逊•卡尔( 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写的《柯南 •道尔的一生》(The Life of Sir Arthur Conan Doyle,1949)里,可以看到柯南•道尔如何创造出他笔下的福尔摩斯。他先是读了法国作家加布里奥( Emile Gaboriou)的《勒沪菊命案》,在笔记本里说:“这些故事写得非常好。”但他又加注:“不过,威奇•柯林斯甚至犹有过之。 ”所以他是读过加布里奥笔下的勒寇克(LeCoq)警探,又可能也读过前辈英国作家威奇•柯林斯( Wilkie Collins,1824—1889)小说《月光石》(The Moonstone,1868)里的卡夫警探(Sergeant Cuff)。卡夫警探和福尔摩斯形象有点相似,瘦削、鹰钩鼻、眼神锐利、问话声东击西,但卡夫太矮小了,福尔摩斯则是个高个子,何况卡夫警探在小说中也没破案(小说家并不知道后来侦探小说要侦探破案的“规则”),所以和福尔摩斯还不是完全相像;而勒寇克则体形、风格都和福尔摩斯绝不相像,毕竟英、法两国在文化上永远是“对照组”,不是吗? 我们这些后来的读者慢慢都已经知道,福尔摩斯的原型(prototype)参考的另有其人,那就是柯南•道尔的爱丁堡大学医学院老师乔瑟夫•贝尔( Joseph Bell,1837—1911),人称“老乔”(Joe),他的瘦削、鹰钩鼻、发线后退、眼神锐利,连看病人膝盖一眼就说出他是“左撇子鞋匠”之类的奇技,都和我们后来熟知的福尔摩斯是同一个模子打印出来的。他创造依据的蓝本显然是形象鲜明的,读完《暗红色研究》的大作家、同样来自爱丁堡的罗勃 •路易 •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son,1850—1894)立刻看出端倪,写信给柯南 •道尔说:“恭喜大作成功。但这位仁兄可是我的朋友老乔?” 当然,不管是福尔摩斯或者华生医师,也都有一部分就是柯南•道尔自己的夫子自道。所以,我们也可以说,想象出来嘲笑真实世界的福尔摩斯,还是借了真实世界的蓝本。 推理小说迷的诞生 这个借自真实的幻想本,仍然比真实世界的警察有趣太多。你不可能读过还可以忘记,如果你沉迷其中,他甚至还有机会把你带进某一个阅读世界,也就是那一个我们称之为“推理小说”的世界。 我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远在四十多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城市里读书的大姐带回来一本文化书局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小字密排,上下两栏,线装一巨册,套句胡适先生的话语,我也是“不读犹可,一读不可收拾”。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食不知味,上课也难专心,每一刻都急着想回到那本大书之中。大书里,不仅神探及其好医师让我着迷,就连伦敦茫雾、昏暗街灯都成了我魂萦梦牵的“异乡情怀”,更不要说小说角色们口里铿锵作声的“新语言”都让我心醉神迷,我喃喃学着那些语汇:“蜜斯脱”、“两先令”、“我亲爱的华生呀”…… 这是“侦探小说迷”的起源,也是上古时期“宅男”的故事。这个侦探兴趣如同伏流,并不是在人生每一个阶段都那么明显,它时而隐入地下,时而冒出地表,断断续续,却又源远流长,直到数十年过去,万卷小说掩去,“侦探小说”也已改名“推理小说”,年少的侦探迷如今变成两鬓灰白的“老侦探迷”,福尔摩斯现在当然也只是他熟识的千百神探之一,如今的他交游广阔,左右逢源,他是拥书自重的侦探小说迷。 现在他感到自由,读过的侦探小说已经全部混为一谈,成为他人生的一部分,而来自幻想虚构的每一位侦探也都比真实世界的人物更真实。他可以随意征调他们,让他们为同一个题目出现,他开始写《侦探和他们的感情生活》,把历史上的侦探全部叫在一起,叫他们招供他们的感情私史和内心世界;又可以单独讨论福尔摩斯的收费问题,检查他的营运模式(business model)是否合理……我在这里提供的是一种板着面孔讲笑话的英式幽默传统,这些看似“学问很大”的洋洒论述,讲的其实都是“不重要的事”。这些知识不仅无关国计民生,甚至无关“推理小说的欣赏”。不了解或未注意福尔摩斯的“收费问题”,并不影响你阅读侦探小说的奇情悬疑;但多了一点对小说“字里行间”以及“场内场外”的了解,我却知道,那是可以带来无穷尽的“娱乐”。满纸荒唐言,你不能只看到作者之痴,它反映的其实是一位忠实侦探小说迷对小说世界的回忆与礼敬,并且纪念着侦探小说曾经伴随他走过的所有艰难岁月。现在我把它们收在一起,辑为一册,并且定名为《侦探研究》。 《侦探研究》(A Study in Detective)一书的书名当然还是从小说家柯南 •道尔的第一本福尔摩斯作品《暗红色研究》转衍而来,而柯南 •道尔的书名又模仿了当时画家爱以“某种颜色研究”的标题来为画作命名的风气时尚,只是这本书研究的暗红色并不是一般的颜色,它是血液凝结的颜色,它是死亡谋杀的颜色,从福尔摩斯诞生之后,这也将成为侦探们和推理迷共同拥有的“幸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