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克罗斯特虽说还没在读者群中引起“轰动”,可早已是作家们的心头恨。从第一部作品问世起,他就太伟大、太出众、太拔尖。他埋首创作的沉寂隐隐是种威胁,让人心慌意乱,心神不宁。他若是老虎,我们便是猴子,只敢趁老虎不在家的时候称称大王。克罗斯特每出一本新书,我们不会去琢磨好不好看,而会去琢磨怎么又这么好看。最令人绝望的是,他岁数还不大,和我们称不上两代人。我们只好自叹自息,把克罗斯特想象成怪胎另类:他用心险恶,为人类所不齿,孤独无助,心怀怨恨,容貌丑陋,与笔下人物别无二致。我们还想象他在当作家前,要么做过法医,要么在博物馆给尸体涂过防腐剂,要么开过灵车。他自己也在一部作品里选取苦行僧卡夫卡 的话作为引言,不屑一顾地称:“我挨饿,是因为找不到合我胃口的食物。就算找到这样的食物,我也不会像你们那样吃得太饱。” 在第一本书的扉页上,他彬彬有礼地说自己的文字有些“无情”,可只需看过几页,谁都会说,克罗斯特不是无情,而是极度残忍。他的小说从开头几段起,就像车灯照耀着前进的路。你会变成一只担惊受怕、外表文静、内心悸动的野兔,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一个劲地看下去,再看下去。等明白过来,为时已晚。书中有一种几乎看得见摸得着的残忍,穿透表层,将深藏内心的恐惧搅个天翻地覆,似乎他手段高明,阴险诡秘地钻入你的心,不动声色地将你捆紧。谢天谢地,他的小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多希望可以将他从纯侦探小说作家群体中清除出去),通篇都是邪恶,如果该词尚未被电视剧粉饰或平反的话,无疑是对克罗斯特小说的绝佳定义:邪恶。他在大家心头的份量重若千钧,以至于谁都绝口不提他,似乎他是个秘密,需要尽全力保守,绝不可与“外”人道。评论家们也不知该拿他如何是好,震惊之情无法溢于言表,只好吞吞吐吐地说克罗斯特写得“太”好了。说得没错:写得太好了,让人望尘莫及。每一出场景,每一行对话,每一个结局,都堪称经典,让人泄气。我曾一百次一千次地试图“看出”写作技巧,到头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书桌后的人脑子一根筋,神经搭错却错得绝妙,将生死玩弄于股掌之间,妄自尊大,狂野不羁。难怪十年前,我会如此好奇地想见识一下谁是这个为人怪僻的完美主义者心中“各方面无可挑剔”的女秘书。 我到家就给她打电话,她的声音愉快平和,富有涵养,我们约好了时间。第一次见面,我下楼开门,映入眼帘的姑娘高挑纤瘦,严肃却带着笑意,额头光洁,栗色的直发梳了个马尾。美吗?美极了!绝对青春靓丽,像大一学生,刚冲完澡。牛仔裤,大衬衫,手腕上缠着五彩丝带,凉鞋上缀着星星装饰。我们在狭小的电梯里默默无语,相视而笑。她牙齿洁白齐整,发梢还有点湿,洒了香水……进屋后,时间、价钱很快谈妥。她自然而然地坐在电脑前的转椅上,包搁在一旁,说话时,长腿支地,转椅轻轻摇晃。栗色眼睛,目光迅捷、机敏,有时带着笑意。严肃,却带着笑意。 第一天工作,我连续口述了两小时。她沉稳、专注,最神奇的是,没有犯任何拼写错误。她放在键盘上的手几乎没怎么动,很快便适应了我的声音语速,步步紧跟,无一疏漏。这样就各方面无可挑剔了?年近三十的我心里酸溜溜的,目光无情地挑剔着正处青葱岁月的姑娘,不觉在脑海中留下另一串印象。她的头发拢在额后,又细又脆。从上往下看(我口述时,是站着的),头路分得太宽。下巴的线条没有期望中那么硬朗,喉咙附近的曲线假以时日,会变成厚厚的赘肉。落座前,我还注意到她腰以下的部分属于典型的阿根廷式不对称,屁股太大,虽说没大到令人产生非分之想的地步,倒也惹人注目。这些缺陷多年后才会凸显出来,目前,她青春无敌。我打开第一个线圈本,开始口述。她贴着椅背坐直,衬衫在胸前直直坠落,胸部扁平,像块大门板。我第一眼就瞄到了,证实后,不免有些泄气。可在他眼里,这难道不是有利、或许起决定性的条件?我刚刚得知,克罗斯特是个有家室的人,很难把一位芳龄十八、曲线玲珑的尤物介绍给自己老婆。更何况,作家要想心无旁骛地工作,既有一张无时不刻供自己静静欣赏的姣好面容,又无一副无时不刻让自己心驰神荡的性感身材,岂不正合心意?我问自己:克罗斯特是否也如此仔细算计,暗中盘算过。我像佩索阿 那样问自己,是否只有我如此下流——字面意义上的下流。不管怎样,我赞成克罗斯特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