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从有记忆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娘给我取错了名字。 我的名字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但我的内心其实并没有什么向往,也基本称不上晴朗,大多时候那里只是一团混沌,没棱没角地发着虚——根据不文学的说法,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 但这不算什么。除了让我来一句“无聊死了”的感叹,也没有更大的影响。而这一句“无聊死了”,经由我口数度频繁地出现后,便被定义成了口头禅——连“感叹”也算不上。自然更不会有人将它归类进“抱怨”。 的确没什么可抱怨的。像我这类家庭健全、身体健康、了不起在校园或是感情生活里有点小磕小绊的人,无论抱怨什么,都只会被一些人划进“无病呻吟”的范畴。这一点我很清楚。话说这世界总有那么一些人,年少时热爱唧唧歪歪,成年后又因了这唧唧歪歪而自觉需要忏悔,逮着机会便爱搬出些诸如“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道理,朝那些和过去的自己大同小异的人义正词严——但说穿了,不过也还是些唧唧歪歪。 我不想做这样的人,更不想被这样的人扣大帽子。“无病呻吟”本身从来不是坏事,坏的是它的确不太讨人喜欢——确切地说,是不讨男生的喜欢。所以,在朋友们忙着为自己的blog或是Qzone换置黑色模板的时候,我一般只打网游。 从“泡泡堂”到“劲舞团”。从“大话西游”到“魔兽世界”。我玩过的网游,大概两只手都数不完。而这样求量不求质的后果,就是让我手头攒出一堆level等级不过十的游戏角色,和一扎花花绿绿的游戏充值卡。打网游这种活动,对我而言,与其说是出于对游戏的热爱,不如说是为了消磨时间和结识帅哥——当然,想结识帅哥,说白了也是为了消磨时间。 做什么都只是为了消磨时间。有时候我会觉得,人生就像一个空荡荡的巨大的坑,我们把时间丢进去,丢完了,就完了。这个发现让我很有些空虚,但当我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人都跟我一个模样,便又心安理得起来——“思考人生”这档子事应该能避就避,它除了让人想把blog搞成黑底红字外,几乎没有别的用处。 总而言之,就像习惯了夜,便再不会怕黑般。我几乎已经作好要心安理得,消磨掉我之后的十年、二十年,乃至一辈子的准备了。 ——直到我见到了郑启脉。 “直到……了……”,这样的句式看起来有点儿矫情,但我并不排斥。它毕竟代表了转折。而转折于我,哪怕不能算好事,至少,也不是坏事。 02 那是一个初春的星期四的下午。 和北方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的景象相比,南方城市的春天就显得狼狈得多。从二月开始,天色就像被打入冷宫的妃子的脸,从里到外一股子软绵绵的靡劲。雨不大,却下得叫人没个盼头。地板被潮气浸润得反了光,若是家里搁置了老旧的电视机,打开就会闻到里面电路板渗开的金属腥气。 尽管客观的描述并不讨好,但这不能阻碍我主观里对于春天的喜欢。这也是我辜负了自己名字的又一有力证据——我对于晴朗的夏天完全没有好感。同样的,我也讨厌冬天。一味的热或是完全的冷,都让我觉得乏味透顶。 我更喜欢会下雨的春天和有落叶的秋天。 或许也因了这个季节带给我好心情,所以那个时候,见到郑启脉的时候,我主动朝他打了招呼。 之所以用“见到郑启脉”,而没有用“遇见郑启脉”,是因为我觉得“遇见”带了点邂逅的意味,会让人误会这是我们之间第一次的相见。但其实,不是的。 遗憾的是,当事人之一的郑启脉并不这样认为。 当时我们正坐在同一条长凳上。那是一条医院里的长凳。它位于外科门诊部的旁边,连着下去有好几条,像偏离了铁轨的火车,在狭窄的走廊排成歪歪扭扭的一列。更歪扭的是上面坐着的人,因了伤势或是病情,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能或斜或躺或龇牙咧嘴。白惨惨的日光灯晾在头顶,积了水气的地面被各式的鞋踩出一片泥浆。乍眼望去,还以为错跑进了什么恐怖片的外景。 而我之所以会跑来这个鬼地方,完全是因为我的男朋友——如果不是被他拉着刷了一通宵“魔兽世界”的副本,我今天也不会睡过头;不睡过头,就不会错过9点半的早课;不错过9点半的早课,我也不会想到要看病。 本来就没什么可看的病。我天生不是林黛玉的体质,数来数去,也只勉强数到了“伤风”。症状开始于两天前,除了打两个喷嚏外加鼻塞外,没有更多的不妥。以过往的经验,痊愈不过是两颗“感冒通”加一顿好睡的事。这次之所以抛弃经验选择医生,说到底只是为了开一张病历单,好把今天的“旷课”改成“病假”而已。毕竟大学生活再怎么自由散漫,“出勤率考察”也还是传统的保留项目。而像我这样,踏入大学不过半个学期,就已莫名旷掉了快十节课的人,如果再不知死活地往下突破,估计就只有回家种地瓜的份了。 我当然不想回家种地瓜。所以即便天气阴郁,也依旧坚持看病。但我很快就后悔了——和眼下“在医院排队等号”这种事比起来,“回家种地瓜”简直可以成为趣味的天堂。百无聊赖下,我唯有左右张望,企图找点什么好打发时间。这样,我便看到了那本姓名处写着“郑启脉”的病历本。 印象中,我似乎从未见过这样的名字,但此时它们映于我眼前,又莫名带着一股子熟悉的气息。看见它的下一秒,我便条件反射般地,将目光从病历本直接游至它主人的脸。 那是一张半侧着的脸。棕褐的短发,两边的鬓角将脸廓带出些许硬朗的意味,五官却又呈着柔软的线条。他穿了一件石蓝色的长袖POLO,大概是在外面淋到些雨水,肩膀部分的颜色过渡得深浅不一。 即使看不清楚整张脸,我也能确定,我曾经见过他。 而从我手机里至今还保存着他的号码这件事来看,我不但见过他,还可以说认识他。 “和以前相比,更帅了啊。”我偷偷地想。而如果我能继续多想点的话,或许也不会做出“直接叫唤他名字”这样的蠢事。 “……郑启脉?”显而易见,我并没有多想。 “你是?”显而易见,他也并不记得我。 他就这样抬起脖子,朝我睁大眼睛。他的眸子像是垫了一层天然的绒布,透着软绵绵的温和,就和半年前一样。不同的只有他的表情,那是一脸茫然的表情。 这样我就又觉得没劲起来。而一旦没劲了,我就会疲软得连话也不想多说——何况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你不记得我啦?”或是“你该不会把我给忘了吧?”,诸如此类的句式刚在脑海里露出点端倪,我就被其间所流露的巨大乡土气的撒娇意味,给冻得打了好几个激灵。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见我沉默,郑启脉继续问道。 我只好提手指一指他的病历表,“喏”了一声。我故意将声线压得很低,力图营造一种冷淡的效果,好为自己先前的失态扳回一局。但这显然是徒劳的挣扎,郑启脉丝毫没有留意我的苦心积虑。“只因为看了病历表就叫出对方的名字”,对谁来说都不是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坐在医院长凳上的时光又是这样难熬。导致他意志坚定,一心要把沙锅打破。“你认识我?”他问。“啊?不认识。”我回答。应对神速。直到后来,我也没有想通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许是懒得解释,或许是条件反射,又或许更深层次一点的,是基于潜意识里被他忘记了的老羞成怒。这些原因纷乱而细小,神秘如交错于体内的静脉血管。我一边仰赖着它们,一边却又连它们的形状也摸不清楚。而我能够确定无误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不该撒谎。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你跟我朋友的名字很像。”我继续瞎掰,“我吓了一跳就叫出来了。”我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就后悔了。倒不是后悔自己撒了谎,而是后悔这谎撒得实在有够蹩脚。若此时听的人换了是我,估计早把对方归进“脑筋不好的搭讪者”的队伍了吧。但郑启脉毕竟不是一般人。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极少会去揣摩别人话里的真实用意——并不是因为单纯或是脑子不好使,而是他根本懒得在意——这是我之后才知道的。所以,比起我的撒谎更叫人遗憾的,是他竟然完全相信了我的撒谎。“难怪啊——”他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可爱的缝。“啊?”“难怪你叫我的时候是叫郑启‘mo’,一般第一次见我名字的,都会叫我郑启‘mai’。”他一边说,一边将病历表稍微放正了些,指着名字末尾的那个多音字。“……呵呵。”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只好从喉咙中挤出几丝笑声含混过去。其实我并不晓得那个字原来是这样写的。在这之前,第一次听见他名字的时候,我直觉拼凑出来的三个字,除了“郑起默”,就只有“郑启莫”。至于那个被我输进手机里面用以标识他的名号,则更是和这三个字,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他在我的手机里,是长达四个字的存在。“球场帅哥”。03现在想起来,我们是通过“搭讪”的方式才认识了郑启脉——对,我们。除了我,还有另外三个女生。当时我们几个关系颇为密切,倒不是说彼此有多投契,只是因为我们在同一个班,座位也离得近。在一起聊天的机会多了,自然而然就成了别人眼里的小圈子。这就像是某种催眠,高三的下学期,我们之间的同伴意识也因为外界的这一认知而被提升到了顶点,只恨不得天天牵手放学,好让全世界都为我们的热烈友谊而心生嫉妒。而为了能确实地做到这一点,我们甚至作出一个决定——第一志愿要报考同一所大学。这究竟是谁想出来的点子,我早已不记得,只知道在它被提出的下一秒,大家就接受了,迅猛得仿佛所有人都早已将这句话酝酿了几百个年头。而经过一系列繁复的挑选、评比和综合考虑后,我们最终选定了“Y大”作为日后相聚的地点。Y大是我们省的重点大学,设施齐全、师资优良。以及——“我有朋友说哦,Y大的篮球队超猛的……里面几乎全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哎!”——简直没有拒绝的理由。 后来我们在某个周末里,一起去了Y大进行实地考查。寥寥将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掠过眼底,便直奔重点。或者用“目的地”这个说###更准确——Y大的篮球场。 尽管那天是周末,但Y大的篮球队依旧没有松懈,他们分成了几队,在被太阳晒得花白的篮球场上跳跃、传球、扣篮。他们的汗水蒸发进空气里,和着鞋底在胶地上的摩擦声,生机蓬勃得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里才是活着的一般。 “没想到真的周末也会练习!”有人装模作样地吃惊。语气里却是满满的“希望没有落空”的兴奋。事实上我们都很兴奋。不光是因为“没想到真的周末也在练习~”,更重要的是,“没想到真的”“几乎全部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可见花痴不是什么坏事,对我来说,它简直是人类欢乐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哎哎,你们觉得啊——”趁着热势,有人展开了民意调查,“——你们觉得他们里面谁最帅??” 这种没营养的话题,搁在平时,大概还会有人碍于面子作不屑状。但放在眼下,就成了扔进篝火的烟花,将原本还只是静静燃烧的火苗,在瞬间炸出大片缤纷的欢腾。每个人都在此时化身成了演说家和猎人,一边慷慨激昂地陈述着自己的审美风格,一边目光炯炯地在球场中锁定着相应目标,只差要学英国足球流氓冲进场内。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郑启脉的。 那时他的头发比现在还要长些,也没有染。额前的刘海因为沾了汗,被成片拢到了脑后。眉目清爽。他运球时的姿态利落干净,身上的T恤被扯出风的线条。偶尔他也会将脸朝向我们所站的位置,我一度以为他是在看我们。后来才发现,他根本什么也没看进去。他的表情茫然,所有的专注只给了那颗橙色的球——如果不是后来我去问他要了电话,他大概永远不会发现我们的存在。 是的。我去问他要了电话。其实这事也不是我自愿的——我虽喜好看帅哥,但大多时候也只是停留在“看”的程度,并不想去做什么。这不单单源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主观因素,更多的,是出自“太主动不值钱”的客观需求——我自然不想成为不值钱的女人,但决定这件事的是上帝。他决定得那么迅速,以至于那个不知道谁提议的“猜拳!谁输了就问自己觉得最帅的那个男生要电话!”的国王游戏里,我在第一盘,就以“一个剪刀对三个石头”的定局,输了。 “说好的哦,你快去!不准不去的啊!”松下一口气后,胜利者们便开始怂恿我去履行诺言。她们兴致高昂、七嘴八舌,手肘手心在我背后推推搡搡。比起“来调查志愿大学”的考生,倒更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跑出来的花痴应援团。 置身于这般热烈的气场里,我当然也不好意思泼冷水。这个时候郑启脉已经下了场,正和同队的几个人坐在场边休息。于是我走过去,一路上不忘抓紧时间,用手蓬松自己额前的刘海造型。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问陌生的男生要电话。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场。“那个……”我站在他身后说。他宽广的背不设防地朝向我,我于是又紧张又兴奋,说起话来比自己咽唾沫的声音还小。看他没有反应,我只好又咽一口唾沫,上前拍拍他的肩。 “说。”他很干脆地转过头,表情开朗、眼神炯炯,以为是队友要找他商量什么比赛的战术。这让我们在对上脸时,都被对方吓了一跳。 “那个,请问一下——”我迅速作出反应,“周小垂是不是你们队里的呀?”这句话说完后我就有点懊恼,早知道应该事先编个更美型的名字,像是“冷鹤风”之类的才好。 但郑启脉不以为意。相反,他还皱着眉,反复将这个弥漫着冷笑话气息的名字在口中默念了数次,甚至转过头朝身边队友加以询问确定。在周围的人都摇过一遍头后,他才终于抬起眼,将那个快在我肠子里闷烂掉的答案,告诉我:“——我们队没有这个人哦。” 他这样认真地对待一个我随口胡诌出来的名字,让我的内心很有些罪恶感。但撒谎这种事就像堆雪球,会越滚越大。“啊,不会吧?”为了圆谎,我只好继续乱编下去,“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之前说是你们队的队员,还说介绍你们队的人给我们认识呢!”我一边说,一边端出一脸的痛心疾首。 “这样?” “是啊,因为我有一群朋友很喜欢打篮球……”我硬着头皮继续掰,“Y大篮球队很厉害,他们一直想和你们切磋一下,本来周小垂说可以介绍的,结果原来他根本不是这个队的……” “哦……” “呃,不过没关系啦。”我摆摆手,努力整理出重点,“下次你们想找人打比赛的话,能不能跟我说一声,我好带上我朋友过来?” “可以啊。”顿一顿,“有机会的话。” “太好了。那个,怎么联系你?”话题被拉回轨道。我松了一口气。 “你说手机?” “……嗯。” “138××××4341。” “138××××4341……”我一边重复,一边飞快按动着手机键盘。等把号码保存成“球场帅哥”后,才想起也该问问对方的真名。 “哦。”男生朝我笑一笑,“我叫郑启脉。”他说。 “好。”我低下头,装出输入名字的样子。光标在“球场帅哥”上停留了几秒,觉得修改实在麻烦,就直接按了“拨出通话”的选项。 “——我刚刚用手机打给你了。”我抬头朝他汇报。屏幕上显示着“拨出中”的动画,重复了几个循环后,才终于有微弱的铃声流进空气。是那种最直白的“铃铃”声。声源却像是飘浮在很远的地方。 “我手机不在身上……”大概察觉到我的疑惑,郑启脉抬手指了指篮球架下,几个书包、塑料袋横七竖八地躺在那儿,“喏。那儿。” 话已至此,我也就不好意思让他现在跑过去拿。为了避免对方像我一样,把号码存成诸如“搭讪少女”或是“要电话女孩”的之类,离开前,我特地对他补完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我说。描述得巨细无遗。 “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他重复了一遍。队友此时变成了小学生,在他身边稀稀拉拉地起着哄,他也不在意。可能是早已习惯了这种事,也可能是根本没往心里去——无论怎样,都挺让人没劲的。他就只是朝我笑笑,“嗯”了一声。 他的笑简单而真诚。一如他给我的那句回答。 他不是说“下次联系”。不是说“我记住了”。他就只是说,“嗯”。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也很真诚。 他真的没有联系我。也真的没有记住我。 在我高考结束的暑假里的某一天,按捺不住给他发了短信,他所回复的那句“你是”,连后缀的问号也懒得加上。 而在这之前,我和我那个圈子里的朋友们,我们所有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书里,没有一张是来自Y大的。因为我和其中一人的分数不够。而另外两人,她们压根没有将它列进志愿——尽管她们也曾和我们一样,为了“日后相聚”的提议而流露出一脸的欢欣鼓舞。 但这也没什么。这很正常。 04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手机。换换屏保,打打游戏,最后给齐要发了条短信。 “好无聊啊……” 齐要就是我的男朋友。K大的住校生,大我两岁。K大的地理位置颇偏僻,去市区至少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所以除却最开始的热恋期,之后的大多数时间里,我们几乎都只在网游里相见。以至于有时候我想到他,第一时间浮现在眼前的不是他的样子,而是游戏里他那绿发紫皮的“巨魔战士”的造型。 五分钟也没有等来回复,可能在睡觉,也可能是去上课。不清楚。在一起将近五个月,比起他现实里的课表安排,游戏里的装备倒是要更了解些。叹一口气,我合上手机的翻盖。越发觉得无聊起来。 其实我也没指望能收到怎样的回复。之所以会发短信给他,本质上就和我换屏保打游戏一样,纯粹是给自己找点事做。像这种远在天边的抱怨,换作是我,除了一个“哦”,大概也给不出什么更多的反应。但他不回我。他不回我,等于我也不能再回他,等于我想用短信打发时间的计划破产了。我意识到这是个恶性循环,心中难免有些憋屈。 所幸这个时候郑启脉发话了。 “那个,现在几点了?”他朝我探过头,一边晃晃手中黑屏了的手机,“我手机没电了,又没戴表……” 此时我们依旧并排坐在先前的长凳上,唯一的区别,只是向旁边移了两个位子。初春空气里的潮气,混进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待久了几乎能把人熏出抑郁症来。而我之所以能努力压制住回家的欲望,继续在这儿和抑郁症搏斗,除却“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不能浪费挂号费”的原因外,剩余的一点儿,虽然只有一点儿,但我自己清楚: 我希望,郑启脉能把我重新认出来。 尽管我朝他撒了谎,但我依旧希望他能把我认出来。我希望他能突然发出“啊”的声音,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我想到这样的场景,自觉有些尴尬,却又盼着它能真的到来。就算因此被他认为我是个不诚实的人也没关系。比起诚实却毫不起眼,我宁愿做不诚实但至少不会被忽略的人。这多少关乎到女性的尊严。 而出于女性的尊严,我也不愿意主动说明身份,只是对郑启脉说:“哦,2点56分了。” “啊。都快3点了?”他似乎有些惊讶,“你前面还有几个人?” “……好像还有三个吧?” “还有三个啊——” “怎么了?”我看出他眉间的焦急,想想决定八卦一下,“……约了人?” “唔——”他点点头。片刻后,又像是想纠正似的摆了摆手,“是比赛……等会儿,4点的时候。” “啊,比赛?”我的脑海里飞快浮现出他们当天的练习景象,却还是明知故问,“什么比赛啊?” “篮球。” “下雨天也比赛?”这倒是真的疑惑。 “嗯,室内场。之前订好了。” “迟到的话蛮麻烦吧?” “是挺不好的。不过,嗯,无所谓——”郑启脉朝我笑笑,“反正我也不用上场。” “哎?”我有些吃惊,费了番力气才把那句跳至唇边的“可你打得很好吧!?”的反问,置换成单纯的一句“为什么?”。 “腿。” “……腿?” 我下意识看过去。他穿了一条军绿色的长裤,线条松松垮垮地收到裤脚,盖住大半边鞋帮。基本上,除了“腿很长”和“裤脚更长”外,也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我将视线转回郑启脉的脸。“受伤了?” “嗯,之前有次练习撞到了。没太管,结果现在老是痛。”他在自己左腿靠近膝盖的地方拍了拍,“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得风湿病了。哈哈。” “哈。对哦,最近天天下雨。”我附和着笑。笑完又觉得不太好,于是努力补上安慰,“没事啦,反正看完医生,该吃药就吃药,该按摩就按摩。应该很快就好了。” ——说了跟没说一样。 郑启脉或许也觉得没有回复的必要,“是啊”地客套了一句后,他将视线移回前方,重新展开的谈话,便又一次沉寂进了空气。 我偷偷地看他。他有一张好看的侧脸,肩颈间延下的线条干净利落,让人想到“清洌”的形容。我想到第一次见面的夏天,那个只能从身后看着他的背脊的自己,眼下却坐到了他身边。觉得这是个进步。 “按这样的进度,下次见面的话,就该是面对面了吧。”完全没有意义的想法。它会这样无厘头地冒出来,十有###是因为医院走廊的空气污染。 有什么意义呢。 即使面对面,也只是他眼中的路人甲罢了。他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他在短暂的闲聊后就迅速撇回了头,连“那你来医院看什么病?”的疑惑也吝于给予——我甚至都作好了回答的准备。 他的手机里没有我,记忆里也没有我。即使我在他身边坐一百年,他也不会如我想象中的场景那般,突然发出“啊”的叫声,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 “向晴——”半小时后我终于从护士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 “哦”地应回去。我站起来,一边朝门诊室走去,一边将滑到胳膊的挎包往肩膀上方提了提——挎包是大学开学第一天领到的赠品,美名其曰为“学校周边”。除了固定的logo和校名外,据说每个系都有各自的设计。质地用了防水的帆布料,没什么装饰性,但在这种天气里,倒是颇具备实用性的。 然后我听到身后男生的声音,掺了点犹豫和疑惑的语调,“啊——” “嗯?”我转过头。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终于因听到这名字而记起了我。 我转过头。看到郑启脉正看着我,确切地说,是看着我的挎袋。两秒后他抬起眼,朝我露出恍然的脸。 “你是S大……艺术系的学生?”他朝着我的肩膀指了指,问。 这是他在这一天里,朝我问的,倒数第二个问题。 01 我所就读的S大,是一所综合类的大学。 所谓综合类大学,就是没有特定的领域,从中文系到金融系、从计算机系到艺术系,风牛马不相及的科目都能被冶于一炉的学校。和专门学校相比,专业的选择范围有余,细分却相对不足。而S大无疑是这类大学的典型,近年来的疯狂合并,它的范围早已扩至市外的分校点。而这样求大不求精的恶果,就是直接导致了整间偌大的学校,几乎没有一个真正拿得出手的专业。 所以,尽管报考艺术系的学生,形式上要多个所谓的“绘画基础附加考”,但从像我这种人也能顺利通过的测试结果看,S大的“附加考”这把筛子的孔,尺寸大概不比中年妇女的腰围来得更小。 而像我这种既不会画画,也并没有多么喜欢画画的人,之所以会在第二志愿里选择S大艺术系,除了“画画总比背书好”的恶劣原因外,大概就只有更恶劣的“校区位于市中心”了——因为合并和扩大办学的关系,S大的校区可谓相当之多。远在市外的暂且不提,单单是本市内的就至少有五六个。但真正在市中心的,就只有包含了艺术系的第三校区而已。 交通方便的好处,除了能免去和一堆不认识的人过三年同寝同食、隐私全无的生活外,还更多地体现在放学后的打发时间上。从热闹的步行街,到人气的特卖场,只要想逛,随时都可以去那里走上一圈。漂亮的衣饰或是养眼的店员,哪怕什么都不买,心情也总是很好的。 但不包括今天。 金属制的勺子敲上玻璃杯,发出叮当的响。声音颇悦耳,但出现在安静的泡沫饮茶店里,效果却并不讨好。“喂!别敲了好不好。别人都在看你啦!”对面的同班好友一脸气急败坏,“想让我们被赶出去啊?” “我郁闷嘛——”我说。勺子在空中停滞片刻,改了去敲纸巾盒。 “你够了!”好友干脆一把夺过勺子,“我放着大好的衣服不买陪你来喝茶解闷,你还想怎样,啊?跟男人吵架了不起啊!” “不是吵架……”好友的气势让我有些嗫诺,但想到昨晚和齐要间的不快,喉间便又生出一阵燥热,“是分手!” “……得了吧你。这话你都说多少次了?” “这次是认真的!”我斩钉截铁,“不回短信、不陪逛街也就算了,居然还为了‘没有及时给他加HP’这种P事来跟我发火!不就是个打个游戏嘛!脑子有毛病啊?!” “……你跟我吼什么?你去骂他啊!” “在游戏里能骂出什么啊,你以为人人都是他啊!打他手机又关机!反正他有游戏就好了!手机没电了也懒得充……啊越说越气!” “好啦好啦,分手咯。”好友挥挥手,像是要把什么从空气里赶走般,“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这样也能在一起半年……” “是五个月!” “……好,五个月,跟半年没什么区别好吧?反正我是觉得莫名其妙——” “我更莫名其妙!”我条件反射地飞快接过话。说完后细想了下,答案却依旧照旧。 的确就是莫名其妙。 和齐要认识时,正逢我高考结束后的暑假,没有作业和考试的压力,时间充沛得几乎能榨出油来。那段时间也是我游戏玩得最凶的时间。就这样在游戏里认识了齐要——某个公会的老大,对待新手大方耐心。不错的第一印象,外加身处同城的地域便利,会发展出“现实见面”的戏码,简直就像“一加一等于二”的顺理成章。 而之后既然能走到一起,齐要自然也不是见光死的类型。长相说英俊有些夸张,却总归是顺眼干净的。平均水平线以上的身高,偏瘦。架一副黑框。话不算多,语速却颇快。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他那天穿的T恤,上面印了张奥运福娃的喜庆大脸,让人有些搞不懂他在想什么。事实上,从他在游戏里叫我“老婆”的那一天起,直到现在,我都一直搞不大清楚他在想什么。这不奇怪,我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又哪里来的精力琢磨别人? ……什么都搞不大清楚,却就快半年了。 “好啦好啦!”见我不说话,好友伸手拍拍我的肩,算是打气,“找个新目标就好啦!” “……也得有啊。”我撑着下巴。视线越过好友,距离她身后不远的卡座里,有女生独自一人坐在那儿摆弄着手机。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流露,姿态却多少透了些落寞。我于是想到打不通齐要电话时的自己,内心顿时翻涌出一股夹杂着同情,更多是同病相怜的什么情绪,忍不住就“唉”出了声。 “‘唉’鬼个啊‘唉’——”好友显然误会了我的感叹,“找目标还不容易?挖掘一下就有了嘛!” “挖不到啊……” “嘁!挖都没挖就说这种话……你身边就没有觉得还可以的?” “有——”某个瞬间里,眼前似乎闪过了郑启脉的脸,却只像是玻璃球上滚过的光晕,飞快就滑溜没了影子,“——就好啦。”我拖着长音。 ——就算有又怎样,又没有可能。 我想起上个星期的医院之行,和郑启脉一起待了将近半个下午,除了那句“你是不是S大艺术系的?”的问题,他对我丝毫没有表现出更多的兴趣。而即便是这个问题,说穿了,也不过是之后那个问题的引子而已。 “哦,对了——”想到当日最后的那个问题,我拍拍好友的手,“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秦力的人?” “秦力?” “嗯,之前我一个外校朋友问过我认不认识他……”我大言不惭,直接将自己和郑启脉的关系归结进“朋友”,“说跟我们一个系的,好像画画得不错。” “不认识……”好友表情迷惘,摇起头来倒是坚定一如当天的我,“男的还是女的?” “……不知道。不过听名字感觉是男的吧?”挠挠头,除了“画画不错”之外,我也确实没从郑启脉那得到更多的讯息。虽然有些好奇被他问的会是怎样的人,但一来被叫到了号,二来觉得日后不会再见,即使往下八卦也没有多大意义,于是简单一个摇头加转身,便算是为这段偶遇拉下了帷幕。 “嘁!性别都不知道,有什么好说的。”好友一脸不满,认为我浪费了她的宝贵时间。 “我也就随便问问……”我表情无辜。面前的鲜榨苹果汁被喝了三分之一,在玻璃杯面转动出好看的青绿。我就着吸管抿了一口,凉凉的酸。重抬头时,目光扫向好友身后的女生。此时她依旧独自坐在原位,手机放在耳边,没过多久又一言不发地置回桌面。整个过程里她一直紧咬着下唇,即使隔了些距离,也能感受到自她嘴角绷出的压抑。 “哎。”我凑近好友,压下声音,“你说她是不是也失恋了啊?” “谁?” “喏。”我指尖朝那个方向点一点。好友顺着转过头,片刻又飞快地转回来,“大概吧……嘁,得了吧你,自己都顾不完了还管人家。”不留情面地回应。 “……不行啊?”想转移话题却又被转了回来,我有些不满,“……我只是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她而已。喏,你不觉得有点眼熟吗?” 一边说一边再看过去。那个女生穿着黑色的T恤,袖管很大,皮肤带了些病态的苍白,可因为高高梳起的马尾,又显得很元气似的——的确……是在哪里见过吧?我想。却想不起具体的时间或地点。脑中像被极细的羽毛撩过,满是挠不到点的痒。“……真的越看越觉得在哪里见过啊……啊啊真让人难受!” “大惊小怪。”好友倒是完全不以为意,“这个店你又不是不知道。天天都有一堆我们学校的人来坐着,她八成也是我们学校的啦,眼熟有什么好……”语未毕,话尾便被覆进身后一串“叮铃铃”的响声里。声源来自那溜挂于店门的风铃。不用回头看,也知道是有新客人进了店。 但我还是回头看了——在我面对好友脸上的诧异之后。 店门口,熟悉的身影。 “程敛——”好友的声音传进耳中。语调因惊奇而有些拔高,音量却比之前压低了不少。 “……他居然也会来这种地方?” 02 程敛是—— 被07多媒体制作三班全体女生私下公认推选出的“冷面王子”。 “冷面”是形容词而并非某种食物,这一点想来不需要解释。句子长得有些拗口,但对于07多媒体制作三班的女生们而言,其实只需要末尾的“王子”二字,就足以将全句的主谓宾三要素全数囊括。 程敛有一张王子般精致的脸。 引用同班某位文艺少女的形容,就是“他的脸,就像钻石的一个切割面”。这个句子之精妙,一方面恰当说明了程敛的好看程度,一方面也体现出他既冷且硬的面部特点。同班了大半年,程敛同学唯一展露于人前的表情,就只有“面无”表情。这本是能排入榜单的班级冷笑话,但对于“职业就是创造美”的艺术系女生来说,却更近于让人爱恨交织的悲剧——“太浪费他的五官了吧!”、“他如果能笑,我模仿八两金也甘愿!”,类似这般的悲号,在女生们的私下讨论里可谓屡见不鲜——当然,也只限于私下讨论。 没有人能真的在程敛面前模仿八两金。倒不是因为害羞——众所周知,艺术系的女生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厚脸皮——而是找不着机会。诚如文艺少女的另一句描述:“他的身影,就像信号不好的电视频道”——出现一下,消失两下的。 虽说翘课迟到是大学生的家常便饭,但家常到程敛同学这样的程度,就只能让人怀疑“学校是你家开的?”或是“其实你的志愿就是回家种地瓜吧?”了。而这种行径出现得多了,倒也被关注他的人多少抓住了点规律—— “程敛好像很少翘专业课哎。”据说是有这么一回事。 所谓的专业课,就是撇去邓论、英语这些基础课外的课。虽然我们班的专业是“多媒体与动画制作”,但毕竟还只是一年级的初级阶段,所以学校所设置的专业课,大多也集中在加强绘画的基本功上。 譬如眼下的素描课。 呆呆地望着面前的石膏像——两个惨白的圆锥体,外加拖在它们身后的两条惨淡的影子——这就是我们要画的东西。随便在纸上勾了个框架,我便蔫在座位上不想再动。我向来是不喜欢素描的,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花力气去描摹这些三角和圆锥——除了能把手黑出卖炭翁的效果,我几乎想不到更多的用处。 橡皮擦抛进空中,又迅速落回手心。单调的抛接游戏,让我越发想拉个人聊天解闷。可话题对上身边的人,便又恶狠狠地被自己压回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