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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全二册)——旧书店

孟缇浑身冷汗地从噩梦中醒过来。 她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坐在床上呆滞了一会儿,大脑慢慢回魂,拿起床头上的闹钟一看,时间竟然不知不觉地到了七点半。她想起早上第一节有课,立刻慌手慌脚地换衣服,不料动作太快,拿衣服时竟然把《逆旅》扫到地上。她心疼地捡起来放回 孟缇浑身冷汗地从噩梦中醒过来。 她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坐在床上呆滞了一会儿,大脑慢慢回魂,拿起床头上的闹钟一看,时间竟然不知不觉地到了七点半。她想起早上第一节有课,立刻慌手慌脚地换衣服,不料动作太快,拿衣服时竟然把《逆旅》扫到地上。她心疼地捡起来放回枕边,冲进卫生间洗漱。真是毒害无穷,这本小说就是放置了若干年的醇酒,看第一遍还不觉得如何,第二遍时效用就猛然挥发出来,细节太过真实,连做梦都是那条像蛇一样的巷子,自己在巷子里徘徊,不得解脱。 这个时间自然是没办法再吃早饭了,连用微波炉热一下牛奶面包都是奢侈。她只来得及梳了下头发,抓起书包和钥匙就出了门。 一路狂奔到楼下,恰好碰到晨跑回来拎着早点的郑宪文。一脸神清气爽的郑宪文惊讶地看着她,她匆匆打了个招呼,一边开着车锁一边想,邻里之间的青梅竹马就这点不好,自己什么乱七八糟衣冠不整的样子都见过,怎么可能还有未来。 她推着车子出了车棚就要上路,郑宪文一把拦住她,准确无误把手里的豆浆和糯米饭团挂在她车把上,简单地吩咐道:“带去教室吃,别饿出胃病。” 一瞬间就像回到了小时候,他习惯性地照顾她,她也习惯性地接受。 孟缇自然不会跟他客套,飞快地“嗯”了一声就骑车走人。晨风从脖子上灌进来,凉凉的柔柔的,感觉十分舒服。 王熙如已经在她们的固定位子上坐下了,座位不前不后的,十分有利。孟缇迅速蹿到她身边坐下,上课钟声准时响起。认真上课时,时间倒是过得飞快,很快第一节小课结束,王熙如看着她完全不顾形象地大口喝豆浆,囫囵吞糯米团子,倒笑了,“难得看到你在教室吃早饭啊。” “我也不想的,郑大哥非塞给我。” 王熙如笑眯眯,“才一回来,你们的感情就突飞猛进了?” “绝对没有的事情!”孟缇一个激动,差点把豆浆喷出来,“我们一直是这样。” 王熙如直摇头,“不要激动,注意影响。你怎么也是本院第一美女,代表人物,请不要给本院丢脸。”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孟缇豪气万千地摆摆手,示意她看后排,“周明,什么事情?” 本班班长周明也是前学生会的得力干将,是负责向大四数学系一班传达各种命令的人,对孟缇和王熙如而言,他的出现往往意味着干活和下苦力。果然周明清清嗓子,就开始说:“新生这周末入学,需要有人迎新,希望两位气场强大的美女师姐能够坐镇数学学院迎新台,充当美好的门面。” 孟缇不理解,“以前要我们去还可以理解,现在我们都大四了啊,大二大三的干吗去了?我本来打算周末抽一点时间逛书市,熙如还要打工,更去不了。” 周明知道孟缇心软好说话,于是笑眯眯地作揖,“孟大小姐,书又不会长腿跑掉,下周再去书市吧?迎新也就是做做样子,不用每时每刻都在,你稍微露个脸就行。” 孟缇想了想,的确没什么太好的理由拒绝,就这样被赶鸭子上架。她对平大和数学学院是很有感情的,如果能做一点事情一般也不会推辞。更何况是迎新迎惯的了人,小时候在学校里转,看人家迎新,长大了自己上阵,多一次也不算什么。唯一预料之外的是,老天仿佛是要跟所有的新生作对一样,天气诡异地燥热着,才平息两天的秋老虎卷土重来,早上和傍晚还好,中午真是热得一群人像锅上的蚂蚁,恨不得乱跳。 当然,热只是一个方面,有时候男生不在也要帮着带路,还要负责随时回答学生家长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一个周末过去,孟缇整个人严重脱水,同时也光荣地完成了任务,那些新来的学弟学妹们大多数记住了大四的美女师姐,那可真是美人如玉如兰,性格更是温柔耐心,待人周到,关于她的各种资料很快流传到学院的各个角落。 孟缇全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后来者的学习榜样。周日的傍晚,她终于得了空隙溜掉,跑回去洗了个澡,就蒙着头大睡了一觉。跟人打交道是最累的,在高温下跟人打交道更是受折磨。 睡醒之后,已是晚上,孟缇慢悠悠地从卧室晃出来准备找点吃的。王熙如一脸疲惫地进门,她上足了一天的课回来,宿舍的热水器却无可挽回地坏掉了,于是到孟缇家来洗澡。孟缇立刻伸出双手欢迎,趁着王熙如洗澡的时候叫了外卖。 外卖的味道还是不错的,王熙如洗了澡精神也好多了。两个人坐在客厅吃完了饭,孟缇清理完茶几,又伸手提了提王熙如的书包,沉甸甸的,一只手险些举不起来,她摇摇头,说:“你还是别太卖力了,又上课又写论文,怎么忙得过来?我看着都觉得心疼。” “没事,”王熙如从书包里抽出几本书看起来,视线从书页上飘过来,看上去倒神采奕奕的,“更辛苦的时候我都熬过的。” 这倒是没错。孟缇认识王熙如这个人三载了,别的不敢说,但她那股子毅力着实叫人佩服。为了实现出国深造的梦想,这三年来,她几乎每天早上比别人早起一个半小时,站在湖边的花园里背单词背课文,听碟纠正自己的发音。她的成绩那么好,完全在情理之中。 两人各占了一只沙发,王熙如存心想着轻松的话题,跟她打趣,“对了,我回来的时候宿舍那群姑娘们正在聊你呢,说你的行情是越来越好,你迎新的这两天,不少小弟弟们都在打听你呢。” 王熙如这个人读书固然是一等一,谈起八卦来也不输给任何女生,孟缇听着就觉得好笑,“你又是从哪里听来的?” “你不住宿舍自然不知道了,我可住了这些年,有什么不知道的?”王熙如笑盈盈的样子,“说真的,孟缇,大学三年,你真是越长越漂亮了。大家都有这个感觉。你大一的时候还有点婴儿肥,现在可真是美人如玉。” 孟缇摸摸脸,不可置信地说:“真的?” “我像是随便夸人的人吗?”王熙如用一种接近观察的目光看着她,手在墙壁上的大幅家庭照上一指,“你自己看看你以前和现在的差别,不过,倒是越长越不像……” 她微妙地顿住了语气,孟缇本想追问下去,却被来访的郑宪文打断。他提着西瓜和大堆水果零食站在门外,孟缇又惊又喜,立刻把他迎进屋子。 郑宪文把两个袋子放到她手里,“我妈本来想让你下去吃西瓜,我想你迎新被晒了一天,未必肯动,就给你拿上来了。西瓜是凉的,已经冻了半天了。” 这话真是暖到心里了,孟缇感激涕零地点头,“谢谢郑大哥,真是麻烦你了。” 除了西瓜,袋子还有若干的杨桃、橘子等水果,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小红果。郑宪文说:“看看喜不喜欢。这些都是我爸的朋友送孩子来读书时带来的当地特产,据说很有特色,我吃着还不错。” “好的,我去洗洗。郑大哥你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吧。”她说着转了个身,看到王熙如搂着书,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抿着嘴角直笑。孟缇见她笑得大有深意,轻微的窘迫一闪而过,赶紧为两人介绍了一下,就抱着西瓜进了厨房,拿起菜刀,把西瓜切得啪啪直响。 王熙如深谙“万言万当,不如一默 ”的道理,神情坦然地看了郑宪文一眼,这个年轻男人的气度外表果真是万里挑一的水准,难怪孟缇暗恋他多年。 她微微颔首,“你好。” 面前的女孩容貌清秀,眸光清澈,隐约透出一股子聪慧,郑宪文坐下,回了一个无懈可击的微笑,“你是小缇的同班同学?也是数学系的?” “我们本来还是一个宿舍的。”王熙如顺手把手里的书倒扣在浅色的茶几上。 郑宪文看到了茶几上的那本看上去很粗糙的英文书,外国某些大学的入学指南,自然地接上话,“你打算出国?” “是有这个打算的,也寄了好多资料出去,不过一直没回复呢,总之,还是要看运气了。我听说你……我跟孟缇一样叫你郑大哥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郑宪文说,“听说什么?” “我听说你刚从国外回来,想问问你,申请国外大学有什么经验吗?” 郑宪文当年是公派留学,跟王熙如的情况不太一样,不过认识的人多,前前后后还是知道不少,自然也能聊得上话题。 孟缇切完西瓜出来,客厅里的两个人正热火朝天地聊着出国的话题。郑宪文面带微笑,完全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样子,把自己所知道的经验倾囊相授;王熙如颇为专心地听着,一副努力消化的模样。孟缇端着水果盘子靠在门边,等话题差不多告了一小段落才走过去。 三个人吃着西瓜,孟缇顺手开了电视。郑宪文在家里本来就吃过了,尝了一块就放下了。他坐在孟缇身边的沙发上,随手拿起茶几上的几本书,拍拍封面,有点吃惊,“想不到你还在看范夜的小说,我现在连这本书讲的什么故事都不记得了。” 孟缇扯过纸巾擦了手,才说:“我还是很喜欢,可以说百看不厌吧。” 她第一次接触到范夜的小说,是在郑宪文送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里,那本小说与一盒糖果放在一起。但现在,领她上路的人早就忘记了这本小说,而她还陷在其中不能自拔,这看在外人的眼底,想必也是一种无可救药的愚蠢吧。 她乱糟糟地想着自己的事情,郑宪文换了个话题,“你同学打算出国,你怎么想的?你成绩不是很好吗?” 孟缇啃着西瓜,顺口就说:“我肯定不会出去。” 她回答得虽然快,但语气十分笃定,绝对是深思熟虑之后的想法。郑宪文问:“为什么?” “原因很多,嗯,一部分是为了我爸妈。”孟缇扔掉西瓜皮,扯过纸巾擦擦手和嘴,“我哥已经在国外了,我要是再出去,他们有个病痛怎么办?晚年谁来照顾他们?” “你出去了也不是不回来,我不就回来了。” 孟缇不以为然,“可是我爸妈年纪比较大了,我不在的时候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办?郑大哥,你也知道,我们一家的血型稀少得很,国内只有我,我承受不起那个万一。读书嘛,修行在个人,哪里都是念。就算到时候没办法跟国际接轨,不是还有王熙如同学吗?她总会拉我一把,是不是?” 王熙如早就把自己伪装成一棵不会说话的植物,此时恰如其分地接腔,“如果有那么一天的话,当然。” 这推心置腹的说法,郑宪文听到耳朵里却格外安心 ,浑身都轻松了,“那就好,我很支持。阿缇,你的决定,我都是支持的。” 孟缇忍不住笑了,歪着头看他,“郑大哥,你明天开始上班了吧?也不知道是否习惯国内的工作环境。” 郑宪文笑出声,“别为我担心。” 说真的,孟缇是肯定不会为他担心的。在她的印象中,郑宪文从来不是个让人担心的人,而她第二天就突然忙碌起来,也无暇去思考别人的事情。 她跟王熙如忙碌了一个暑假才折腾出来的那篇论文,前两天终于交到数学学院宋汉章教授手里审核。本以为是篇完美的文章,可没想到从建立数学模型开始计算的时候就出了问题,这成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谬误。两个人站在宋汉章教授的办公室里听训,出来时连哭都哭不出来。 于是除了上课之外,两个人还没日没夜地守在实验室里商量,晚上一起回孟缇的家,坐在床上讨论,提出一个方案就否定一个,一切都不容易。忙碌一个暑假才完成的论文现在要从根基上修改,重新开始搭积木的工作,怎么着也得花很长的时间。 何况王熙如现在还要上补习班的课,孟缇自觉肩上的任务重了起来。她很清楚自己跟王熙如在数学能力上的差距,虽然两个人看上去的差距是第一名和第二名,实际上她自己也知道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王熙如整理的笔记、看的书,有一半的内容她都不懂,好在她有另一个让人不得不服的强项,就是找资料——只要网上存在的资料,基本上没有她找不到的,这么边看边学,就撑到了十一。 对别人而言,十一是假期,对她和王熙如而言,十一完全是黑色的折磨。十一前的最后一次选修课后,赵初年特地拦住她,试图约她去近郊旅游,结果孟缇没有这个闲心,摆摆手就拒绝了,抓起书包就匆匆去了实验室。 往年的假期她多半是出去旅游,今年真是心里遗憾得简直要崩溃,算题算到郁闷的时候,跟王熙如执手相看泪眼——这种错误真是一生一次足矣。 其中最头痛的当属计算,实验室的计算机实在不好用,稍微复杂一点的方程式都要算几个小时。那篇数论的论文根本就是纯理论,需要的除了计算还是计算。孟缇琢磨了一下,一拍大腿,“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也!” 王熙如大喜,“你有主意了?” 孟缇胸有成竹,“你就安心教你的高三学生吧,累了这么久,这两天咱们歇一歇好了。” 她虽然有了念头,但还是不敢乱拿主意,趁父母那天打电话回来时说了这件事情。 孟思明隔着越洋电话感慨地说:“还记得你小时我讲的小数点的故事吗?” “知道的,加加林的故事嘛。” “所以说,‘认真’两个字是世界上最难的,”孟思明说,“你们开始上错了道,导致一个暑假的成绩报废,损失异常惨重。” 孟缇最怕说教,小鸡吃米似的点头,“爸我知道啦,先帮我想想办法啦。” 到底是做父亲的有脸面,虽然退休了,但说话做事还是有人应声。孟思明很快就找到了曾经的学生、现任计算机系副教授欧永明,说明了孟缇的情况,商定了从下周起孟缇每天晚上可以从七点到九点借用那台计算机学院刚刚花了几百万买的高配置的小型机。 这事让人振奋,于是第二天一早她就奔过去找欧永明把这件事情定下来,欧永明十分好说话,示意不碍事,什么事情都交代得十分清楚。从计算机学院出来,孟缇心中郁结之气顿消,觉得世界真是海阔天空凭鱼跃。 时间尚早,孟缇想了想,十一假期到了尾声,还是应该抓紧这最后的时间把想做的事情做了才是,于是骑车出了校门,拐了个弯去学校附近的书市。 孟缇人生一大爱好就是逛书店,尤其是旧书店。学校西门外就有个大型书市,也是本市最大的图书批发市场,大部分时候都是人满为患,如果遇到什么活动或者节日,书市就彻底沦为了庙会。 那一片旧书店就置身在书市的角落。沿着主干道缓行,拐入第四条分叉的小巷,就是旧书的天地。这条小巷深远而狭窄,两边的店面都不大,青砖房屋,门脸对着门脸,用自己的方式向世人展示着它的存在。 时间尚早,很多店面刚刚掀起了一半的卷门帘,阳光倾斜着投射进来,把旧书店染得半明半暗,就像店里那些发黄的书页本身,宛若一幅色调温暖的水墨画,暖意始终不散。 旧书店是孟缇购书的根据地之一,买旧书也是她从父亲孟思明教授那里继承下来的根深蒂固的爱好之一。虽说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中文图书都可以在图书馆或网上找到,可她还是喜欢把书捧在手里的感觉。而旧书店比起新书店,往往带着更多的人文感怀,所以有人说,凡是爱书的人,没有不爱旧书店的。 她在此地曾经斩获无数,有着无数傲人的成绩,战利品里包括一套三折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华书局版《李白全集》 ,还有几本据说早已失传的禁书,还有很多人从未想过世间会有这样一部书存在的偏僻书,例如谈斗蛐蛐的书,她就买了不同的三本。 孟缇逛旧书店早就积累了一套自己的经验,也练就了火眼金睛,最主要就是不怕脏,不怕麻烦,而且很多时候,还有一点点运气在里面。 以前孟缇逛书店并不带什么目的性,就像是站在海上渔船中的渔夫,扔下了网子,并不期待捞上某一种特定的鱼,今天她目的性很强,也只为了一个作家过来。其实她心里也非常清楚希望并不会太大,她在网上都找不到踪影的书,甚至连评论都看不到一篇的小说,在旧书店里找到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不过意外总是会发生的。其实都是熟悉的店,旧书基本上看过了,她一来就直接问老板:“有没有什么新书?” 四十多岁的书店老板乐呵呵地朝纸箱子里一指,“这里呢,小姑娘你慢慢看。不过还没整理修复呢。” 那一箱子的书略显潮湿和绵软,随便一碰就烟尘漫天。好多书甚至破旧得连封面都没有,看到一本略整洁的书都会让人眼前一亮。 孟缇就是这个时候发现了那本贴在箱子边的旧书,她条件性反射地抓过来一看,封面四个角都残缺了,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像美好女子沦落风尘后的凄惨模样,好在题目清晰,叫《蒙尘》。那是个平淡无奇的名字,孟缇刚想扔到一边,眼睛却精准地看到了作者名——枯槐。 这个事实简直让人震惊。孟缇心想自己今天真是有运气啊,先将那本书迅速翻了几页,那熟悉的文笔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认错——扉页上还有蓝色的印章,写着市图书馆的字样。随后翻到版权页,日期清清楚楚地写着这是十年前的第一版,印量和《逆旅》一样,居然只有五百本。 孟缇觉得双手哆嗦,激动得不可抑制,她都惊讶自己为什么可以这么镇定地把书收在怀里,继续用有条不紊的速度翻看箱子里可能出现的范夜的其他作品。久寻无果,最后她才觉得,大概今天的运气已经用尽了,这才站起来,把书拿到收银台前问老板多少钱,同时拿起大大的斜挎包,拉开拉链,开始翻找钱包。 然后孟缇就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昨天晚上把钱包拿出来后,居然忘记塞回挎包里去了。孟缇懊悔得血液倒流,热气上涌,连忙说:“我马上回去取钱,老板你把书留在这里,千万不要让人买去了。”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好说话,老板笑着安慰,“马有失蹄。别着急,慢慢回去拿钱。我把书给你留着,多久都行。” 孟缇骑着车,拿出参加奥运会自行车比赛的劲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一路狂奔回家,又拿了钱包回来。说来也是,她明明知道那本书就在哪里不会跑掉,可心里那个急,好像火星砸到了脚背。她自觉动作很快,前后还是用了五十分钟。重新回到旧书店前,人几乎虚脱,累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老板从店里出来,看她满头大汗的样子,立刻搬出张凳子让她坐下。 孟缇刚一坐下就把钱递过去,“书给我吧。” 老板摇摇头,却没有接钱,满脸为难地看了看孟缇,“半小时前,有个年轻人来逛了一圈,说也要买那本书,他说愿意出十倍的价钱。” 大凡商人,对稀有的商品总是待价而沽的。孟缇愣了愣,好事总是坎坷,被人中途横插一杠子的事情尤其恼火,她刷地站起来,变了脸色哼了一声,“他给你多少?十倍,我也能给!你把书拿给我!” “呃……不光是钱的事情,”老板心想,今天怎么这么巧,一个两个都是来要这本书的,还都是一副拿不到誓不罢休的模样,伸手指着对面那家挂着帘子的旧书摊,“他刚刚去那家店里,说是要等你回来,你们俩先谈谈看吧。” “谈?有什么好谈的!”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心爱之书岂容他人觊觎!孟缇怒气冲冲地只想给那人一点颜色看看。 一想到此节,孟缇哪里还忍得住,一捋袖子,摆出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女霸王姿态走了过去。对面那家书店主要经营建国之前的旧书,孟缇曾经多次光顾,那套中华书局第一版 的《古文观止》就是在那里淘到的。店里装修得十分古朴,连地上带着凹印的长砖都有着古雅的味道,挂在门口的青色布帘悬垂在阳光下,纹路圆润自然,上面绣着的几株翠竹活灵活现。 孟缇吸了一口气就跨上了台阶,她在脑子里构思着说辞,觉得自己理直气壮,文思犹如泉涌,于是气定神闲地抬起头来,伸出手臂朝帘子探去。不过一瞬间的工夫,帘子被人从里挑开。帘内那人身穿素色衣裤,风度儒雅,手指挑着布帘,因被阳光耀到了眼睛微微一眯,眸子里光华氤氲流转,竟是画中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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