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大丽花 在皮鞭的挥动下,他用人类几乎不可能做到的姿势扭转着身体。五彩灯球在他头顶转动,男人们在台下激烈跳动的频 率直达舞台。有很多次,他站在这台上,以为它随时会坍塌。 1990年的深秋,冷冽的黑夜,树在从加拿大呼啸而来的西北风的侵袭中,只剩下零星的叶子在战栗。北纬40西经100,美国内布拉斯加州,靠近公路的一座名叫“赤裸”的地下脱衣舞俱乐部里,她再次遇见他。那时,她只是那里的一个女招待。她一贫如洗。 那时在黑暗中,在无数人的尖叫和欢呼声中,他穿着豹皮的衣服登场,容颜艳丽,目光流转,黑色蓬松的卷发。一开始,她以为他是个女人,性感的女人,狂放的女人,让无数人想为之犯罪的尤物。 灯光暧昧。充满情色的口哨声从各个方向传来。他在钢管上扭摆腰肢,皮衣被一件件褪下,只留一件丁字裤遮住腿间的羞涩。而那羞涩全部都是伪装。他轻挑起腰间的一条丝线,一个转身,最后一层遮蔽即被抽去。他的身体毫无保留地展露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 “宝贝儿,抬起你的大腿!” “哦,野猫,把你的屁股转过来!” “美人儿,你丈夫在这里!” 台下的观众沸腾着,说着各种不堪入耳的话。只求让台上的人看他一眼。而那个一丝不挂的人成功地满足着他们猥亵的欲望。弯腰、旋转,在钢管上若有若无地摩擦。深色的眼影溢出眼眶,用一种慵懒的姿势直晕染到他的太阳穴。微笑,撅嘴,像野兽一样露出牙齿做出撕咬的样子。 那一刻,除了她,没有人为他双腿间多出的一块肉心惊。她站在台下,手里捧着杯碟,湿透了后背。原来这个尤物是个男人。他用那副不管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有着巨大吸引力的身体取悦台下一群放纵着自我原始欲望的腥臊动物。而她,作为一个女人,她为这样的他心疼。那种疼痛很熟悉,关于一些深埋在心底的记忆。莫名其妙地想哭。 不停有人进来,她刚好站在门边。事实上自从他出现在台上,她的腿就像被灌了铅。不停被门外进来的人推搡着,她依然固执地直视台上。 浓烈的香水味吹进她的鼻子,莉莉丝从身后环住她的腰说:“你也被他迷住了?” 她连挣扎都忘了,任凭莉莉丝的手在她胸前游走。 “他是谁?”她问。 “他是脱衣舞男。”莉莉丝说着,把手探进她的衣服内。 “我是问,他叫什么?” “‘黑色大丽花’,”莉莉丝咬上她的耳朵说,“他们都这么叫他。他和你一样,都是亚洲人,都有一头漂亮的黑发。” 胸部被捏得生疼,她试着推开莉莉丝,但力气根本敌不过大她一号的白种人,柔嫩的肌肤被肆无忌惮地玩弄着。莉莉丝已经盯了她好久,这个来自东方的,有着介于女人与女孩之间的气质的异类,她的性感隐藏在她蹩脚的衣服里,只有同为女人的她才看得出。 “男人有什么好?”她把她推到门边的玻璃挡风屏上。 她的手被按在墙上,只有用力踢动双腿。 此时,后台丢上来一个话筒,台上的人接住。他拿着话筒对着人群,在台上转了一圈,人们疯狂的叫声通过话筒如狂浪般一波一波从音响里冲出。 音乐响起,他收回话筒,双腿大开,跪在台上。他唱:“男人为什么嫁不出去?因为不知道深浅。女人为什么嫁不出去?因为不知道长短。” 他用的是中文! “哈哈哈哈哈……”被莉莉丝侵犯着,她竟然还能笑出来。这是北京后海的那些酒吧里最流行的段子。她曾经听她的妈妈唱了无数次。直到她一觉醒来,来到大洋彼岸,再也没有人唱给她听。 她的笑声被人群的呼声盖得连自己都听不清楚。这些听不懂中文的美国佬根本不在乎台上的人在唱什么,他们暴躁地踢着台子,让他接着做出更火辣的动作。 台上的妖精依旧跪着,如此屈辱的姿势下,脸上的神情却高傲异常。他微微昂着头,举高手里的话筒,所有人都以为他即将开唱。连她也这么认为,因为他微扬起的脸在污浊的灯光下,那么的明亮耀眼。她的裙子已经被莉莉丝撩起,内裤被褪到小腿。她像是被那朵黑色大丽花夺了魂魄,无法动弹。 可是期待中的歌声并未响起,台上的人猛地低下头,挥着话筒凶狠地向踢他台子的男人的脑袋上砸去! 嗡!巨大的撞击声被话筒放大到极限,惊醒了早已疯魔的人们,也惊醒了她。 鲜血、酒汁、荷尔蒙,还有什么能让野兽更兴奋!短暂的停顿后,动物继续狂欢,为给他们带来刺激的尤物的绝妙表演喝彩。 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开莉莉丝,趁她还没站稳的时候捡起地上的空酒瓶子砸碎,尖利的玻璃指向那个正欲扑过来的女人,说:“再走近一步我撕烂你的脸!” 莉莉丝看着她胸前半露的春光笑着:“还有下一次的,小女孩,你别想从这里逃走。” 她一只手举着碎酒瓶子,一只手慌乱地拉上衣裤,攥紧领口,且行且退地离开挡风屏。 退后的途中她不住地用余光看着台上,那个人正一件件捡起脱掉的衣服,把它们仔仔细细穿在身上,最后,把手伸进裤子里缓慢地调整丁字裤的位置。台下又是一阵疯狂的叫嚷。 一个男人正好在她身后打手枪,她经过的时候,被那玩意儿喷到一点在身上,她无暇顾及,只想在他走之前到后台见他一面。 后台,半裸的男女走来走去。地上都是衣服,她几乎无处下脚。在清一色白的躯体中寻找那个黑色卷发的黄种男人并不困难。她远远就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豹纹衣服。她吞了一口口水,握紧碎酒瓶的瓶口,与一个个裸露的躯体擦身而过,目不转睛地看着镜子里那个被紧身衣勾勒出完美线条的男人。 “嗨。”她跟他打招呼,声音一出口,自己都难以置信。她竟然就这样站在了他的面前,蓬头垢面,衣衫不整。 男人连看都没看她一眼,绕过她的身侧,去拿化妆台边的纸巾。 她看着他的眼影被一点点擦掉,他本人最真实的样子一点点露出,激动得忘记了说话。她辞藻贫乏,除了漂亮不知道还能如何形容他的长相。 男人开始擦唇膏,嘴唇在面纸下动了两下说:“你找我?” 她被他的线条如同飞鸟翅膀一样的嘴唇攫取了所有注意,竟没听见他的话。直到那张残留着口红的唇瓣放大在她眼前她才回过神来,红着脸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退无可退。身后就是墙壁,而身前,是男人并不算高大的身躯。 舞台上以为他很高,其实他只高她一个头,比起身材壮硕白人,只是一般。 “蠢妞儿,别在这里浪费大爷我的时间。”男人说着纯正的中文,带着京腔,斜着眼睛看她。 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紧紧把酒瓶护在胸前。她竟然离他这么近! 男人突然俯过身在她肩头闻了闻,切了一声说:“刚被人上过,太脏!”说完,重又走到化妆台前。 “黑黑……黑色大丽花!”她鼓足勇气叫出他的花名。男人正交叉着腿坐在化妆台上取下头上的假发,听到她用中文叫他,笑着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说:“你又蠢又脏,还磕巴。” “我……我……”她向前走了一步,突然发现手里握着东西,吓了一跳,把酒瓶子扔到地上,傻笑着走到他身后说,“我也是中国人,我很想认识你。我,我喜欢你!” 男人的头发不长,黑亮黑亮的,他用手拨了拨,那些发丝很柔软地垂在耳际。 “想找个人养你就去找金毛鬼,我没钱。”男人解开上衣的扣子开始换衣服。 她虽然不是第一次看见他的裸体,还是被狠狠地震撼到了。他肤色偏白,肌理细腻,宽肩窄臀。男人毫不遮掩地当着她的面换衣服,对上她如痴如醉的目光,无所谓地笑了笑。 有人从台上下来,经过他们身边时故意擦到男人的身体,男人毫不客气对着那人的屁股踹过去,那个白人被踹翻在地上也没还手,对男人嬉笑着说:“路,待会儿去喝酒。” “喝酒?”男人对着他的肚子又是一脚说,“你他妈想喝我的椰子汁吧!快去换衣服!” 白人爬起来,对男人抛了个媚眼跑到另一边的化妆台。 “你叫路?”她期待地看着他问。 男人从镜子里仔细看着刚卸完妆的脸,用无名指的指尖轻轻抹掉嘴角残留的一点唇膏说:“我姓唐,叫唐一路。” 居然这么轻易就得到他的名字,她受宠若惊地说:“唐一路先生,我姓白,我叫白可。” 唐一路穿上齐膝长靴,炫目的蛇皮紧裹着他的小腿,凸显出他优越的身材比例。他在落地镜前转了一圈问:“喜欢吗?” 白可赞道:“喜欢!” 唐一路瞟了她一眼,从她身边走过,故意撞了她一下。他从地上一堆衣服里找出自己的大衣穿上。再次来到镜前照了几遍,不满意地一次次把里面毛衣的领口拉低。终于拉到他满意的位置,几乎快看到乳晕才罢休。他转过身对看呆的白可说:“喜欢就靠自己的本事去买,为了钱陪男人睡觉,很贱,你知不知道?” 白可反应过来的时候,唐一路已经从后台的演员通道离开。不多时,狭窄的化妆间里涌进下一批表演者,一堆年轻火辣的女孩子。在这个名叫“赤裸”的俱乐部,男人女人轮番上演,用自己熟透的身体点燃动物们的激情,刺激他们的性欲。 在这样一些人中,唯一没有出卖自己身体的就是那个名叫唐一路的男人。那个让她痴迷的男人。那个带着她体验了极致快感,引爆她所有冲动,最终带着她从这里逃离的男人。 在这里,在这所公路旁的俱乐部里,观众大多是来往于各州的卡车司机。色情、毒品、艾滋病,都通过这些社会底层的人传播开来。他们重复着越挣扎越堕落、越堕落越快乐的日子。 那朵黑色大丽花就如同黑暗的悬崖中的一棵孤芳,在迅疾的寒风中傲然绽放。 而白可,就像个刚学会攀爬的动物,一次次摔倒,一次次爬起,向他靠近。 十米的距离,隔了百多的人,她每天晚上站在人群后面望着台上姿态妖冶的男人,每次都全身湿透。偶尔得到男人一个若有似无的目光,都会兴奋得整晚睡不着觉。 这些就好像是昨天的事一样。 “白可,你为什么会爱上他?” “为什么?我想想,我十一岁来到美国。十七岁的时候,我找不到工作只好蹲在大街上饿肚子。当时,他给了我10美元。” “就为了10美元,你这么千辛万苦地去找他?” “千辛万苦?我不觉得啊。” 贝莉看着白可这个中国来的女孩子的笑容,几天找不到水洗脸,她的脸上已经布满尘沙。她无法理解这些东方人的想法。这个女孩子看上去不到20岁,却一个人开着一辆雷鸟,沿着荒凉的635号州际公路的支线,一路经过内布拉斯加、堪萨斯、俄克拉荷马,最终要去得克萨斯。她说在那个长满羽扇豆和山核桃树的地方,有她最爱的人在等她。 “他其实早就已经死了吧。如果他活着,怎么会让你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 “不,他没死,真的。你如果见到他就知道了,那样的人怎么会死呢?他很漂亮,很温柔,很……” “可是你连一张他的照片都没有,还是说,他根本就是你幻想出来的男人?” “他说我是丑八怪,从来不跟我拍照,他自己也不拍。” 白可在记忆里勾画着男人的样子,他颌骨流畅的线条,开阔的锁骨,粉红色的乳晕,圆润的肚脐可以放下半颗珍珠。他双腿之间有个一生气就会举起的巨大手指。他的腿很修长,皮肤比许多白人女孩都细滑。他的脚趾像一个个贝壳,她第一次从它们身上一一舔过去的时候,他居然没有忍住,洒了她满脸。 她是花了多久才能尽情抚摸他的身体? 好像也没有多久。她总是站在离他十米远的距离,十米,不多也不少。他的身体可以完全被看清,如果被他发现,她也有充分的时间逃走。那些日子,她只当做是一种游戏,却没想一场游戏也有胜负。 她端着给客人的啤酒在桌椅间穿梭,他在后面追。很多人在看好戏,也有一些人趁机占他便宜。他用拳头一一回敬那些敢碰他身体的人,还不忘冲她喊:“你站住!你竟敢偷喝我的酒!” 她把酒送到客人桌上,一着急差点打翻。她提着裙子跳过身后的椅子躲到吧台里,对着正往她这边追过来他大声说:“我喜欢你!” 喝酒的人开始起哄,举着酒杯祝福他们。那是下午,俱乐部里还没有很多人。门被推开,室外的阳光透一点进来。充满烟酒和香水味道的屋子里忽明忽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