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纸知道,又一个家庭破裂。 原因往往极之复杂,清官假使有十年时间的话,或可有机会判个是非黑白,旁人没有慧根,当事人又各执一词,只能笼统说声缘分已尽。 有些婚姻,看表面条件,根本好像没有办法维持下去,可是一样有人苦中作乐,纠缠数十年。 有些明明是天赐良缘,偏偏无疾而终,黯然分手。 从前,只要有一点点的可能性,女方便会苦苦忍耐,希望萌芽出一丝生机。因为早十多年,离婚妇人像是一项犯罪记录;况且,经济与精神上皆不能独立。 社会风气已大大转变,婚约恐怕已成为世上最容易反悔的合约,女方若是不肯速速合作签字,会被视为有欠文明,连好友都几乎没皱眉嫌曰:不是没有男人不行吧。 离婚简化到这种地步,不知是悲是喜,以前男女分手时常用词汇如抛弃、变心、无良、绝情、辜负……都不再合用。 如对待一切生活上的挫折一样,学艺不精,从头来过。 或是摆摆手说:鄙人不擅这一套,还是过独身生活逍遥自在。 到最后,没有离婚经验的人,恐怕是从未结过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