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右手红色右手_红色右手红色右手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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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右手——红色右手

在今晚这些未知的谜团中,有一件事最为重要,那就是,那名棕发红眼、丑陋矮小的男子,那名耳朵撕裂、犬牙突出的男子,那名双腿罗圈、身材缩水的男子,那名举止古怪、相貌奇特的男子,究竟是如何在杀死伊尼斯·圣特尔姆后逃之夭夭、消失在茫茫乡间的? 这是整个谜题的第一点。第二点问题是,在我把整件事情的详细经过记录下来进行分析之前,如果州巡警和邻近农场的民兵们在沼泽路上仍然没有找到年轻富有的新郎圣特尔姆的右手,归还到他身边,那么,那名男子究竟把那只手弄到哪里去了?因为圣特尔姆有一只右手,这是无可争辩的。必须找到这只手。 这就是我所面临的谜题中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这个谜题,我必须仔细检查每一个细节,找出答案,不能有半点不必要的耽误。我得抢在那名杀手袭击我之前找出答案,他已经袭击了著名的犯罪心理学家———头脑敏锐老练的老迈克科莫鲁,看起来,迈克科莫鲁是过分靠近杀手了。那些在黑暗里搜寻他的人当中,说不清还有多少会遭遇袭击。 于是,以下问题有待回答: 1. 他是如何做到一直不被察觉的? 2. 假设他的脑子不是烂齿轮破弹簧一团混乱,那么他想达成什么样的目的?换而言之,是什么驱使他这么做的? 有了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甚至只要一个,警方认为就有办法阻止他的行动。 然而问题不只这些,谜题困扰人的部分还不只这些。至少对我而言,从一开始就有一个谜,并不比上面的问题更容易解释:那辆坐垫血红、喇叭大叫的烟灰色凶车,载着垂死或者已死的圣特尔姆的尸体,驾驶室内的流浪汉凶手龇牙狞笑,犹如恶魔一般,究竟是如何在黄昏之前从我所在的沼泽路入口处经过的? 难道我,哈里·瑞德尔,纽约圣约翰医院的初级医生亨利·N. 瑞德尔,当时睁着眼睛睡着了么?我可一向认为自己是个警觉机敏、务实独立的外科医生呢!有没有可能是暂时性的神志完全丧失,或者某种僵硬性昏迷症毫无预示、毫无痕迹地降临到我身上了呢?甚至事后我都没意识到症状曾经发生过?是这种症状使我无法看见,乃至无法察觉死亡汽车从狭窄的石头路上冲向岔路么?当时,我正试图启动我那辆抛锚的汽车,转身踏上旁边的沼泽路,要是真的有车经过,那它的门把就几乎会刮到我,裸露的轮胎就会把小石子弹到我脚上,而驾驶座上狞笑的杀手面容就离我近在咫尺,飞速而过! 或者,发生了某种比记忆空白和片刻梦游更糟的情况?是人间蒸发?是幻影移动?是超自然?还是隐身人?简而言之,在急驰的汽车周围,在红眼睛的小个子司机周围,在死掉的乘客周围,是否有种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导致我完全错过了那辆车呢? 无疑,我错过了那辆车。我就没看见它。这一点我向罗森布拉特警官毫不含糊地声明过,讲了一遍又一遍,而且我绝不会更改我的声明。我认为老迈克科莫鲁最后有点开始相信我了,而且渐渐明白了其中的意义。但恐怕警方仍然不相信我。 当然,可能我过分强调自己心中的问题了。尽管如此,我没能看见凶车这件事还是很让我烦恼,因为这涉及到我自己的感知能力与心智水准,以前我可从不认为有必要去验证这些。 我发现,问题就记在罗森布拉特警官厚厚的硬面笔记本里。晚上早些时候,他一丝不苟地把所有的质询都记录下来了。出门时,他把笔记本留在了老迈克科莫鲁家客厅的桌上。 问(对瑞德尔医生):瑞德尔医生,谋杀发生的时候,你在沼泽路的入口处么? 答:我在。 问:而你根本没看见那辆车经过? 答:我没看见。 问:医生,通过圣特尔姆先生的未婚妻,这位戴瑞小姐,以及其他见过杀手的人提供的信息,你听说过有关他的具体描述,但你本人没有见过他? 答:我没见过他。在我的记忆中,我从来没见过他。 问:你坚持这一点吗? 答:我坚持这一点…… 我必须这么坚持。 当然了,总而言之,我是否看见凶车经过,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很显然,那辆车确实开过去了。从“死亡新郎池塘”到我所在的位置,一路上的其他人都看见了那辆车。对于他们而言,那辆车既没有隐形,也不是幽灵。就在我前头的那个拐弯处,那辆车撞倒了脚步蹒跚的约翰·弗雷尔,当时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千钧一发之际,他号叫着试图从车道上逃开,驾驶座上的恶魔发出笑声,一股劲风像碾玻璃一样碾碎了他的骨头。对他而言,那辆车当然不是幽灵。老迈克科莫鲁本人也看见车子从他房前经过,当时他正在花园里锄地,即便他没认出驾驶座上古怪的小个子恶魔,他也足以辨认出车上那名受伤的男子就是圣特尔姆。何况还有艾莉娜·戴瑞,她先前就驾着那辆车,与她那位即将不久于世的英俊恋人从纽约市出发开始结婚旅行,车子行驶了一百里路。 现在,他们终于在下面的沼泽路上找到了那辆车,杀手从我身边经过后,把车丢在了那里。发动机还暖暖的,坐垫上血迹斑斑。那是一辆灰色的凯迪拉克八缸运动型旅行车,1942年产的新款,制造原料包括钢铝、皮革、橡胶、玻璃,以及其他普通看得见的固体材料。发动机和底盘上有出厂时压印的号码,挡风玻璃上贴着联邦税和汽油标贴,车牌号XL-465-297 NY’45,杂物箱里放着车主的加油券和车牌照。车主是纽约市西14街619号德克斯特日夜车库的A.M.德克斯特,他已经通过长途电话确认,他把该车租给了圣特尔姆。一辆保存得很不错的车,里程表上显示跑了不到五千里,根据目前物价局的价格,至少值三千五百元,当然不是幽灵。 他们也找到了可怜的伊尼斯·圣特尔姆的尸体,所以他也不是幽灵。只是那个红眼裂耳的小个子,那个戴蓝色锯齿帽的人,那个没有名字的人,他们还没有找到。 所以说,那辆凶车唯独对我隐形,也只对我一个人隐形,无论如何,这个谜团眼下必须暂且搁在一边。最终是否能找到答案,或者根本就没有答案,目前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我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不可以有半点耽误,必须极度认真地考虑,全身心地考虑。 现在,我坐在迈克科莫鲁家布满灰尘的老式客厅里,圣特尔姆年轻的新娘睡在我身边的马鬃老沙发上,门外无月的炎夜依然漆黑一片,但终究会有破晓的时刻。 现在,外面黑暗中有灯笼和电筒在移动,警察和民兵们时远时近地彼此呼喊对方,夜色中人们的声音微弱而空洞。 就在刚才,他们中有人回来过,从厨房炉灶上的热咖啡壶里弄了点咖啡。他们大口喝着咖啡,以保持头脑的清醒,同时穿过厨房的过道来这里朝我和熟睡的姑娘扫了一小眼。他们的脸庞疲惫不堪,因为蚊虫叮咬而显得浮肿,小腿上沾满沼泽地的淤泥,以及锯木厂的湿木屑。他们用摇头回答了我无声的提问,表示他们仍然没找到任何痕迹,然后又出去踏上更悠远的小径,身后只留下纱门关闭的空洞声。 现在,一列灯笼穿过树林和沼泽,越走越远,爬上山顶,又进入山谷。 现在,远处不知哪里又响起了猎犬的吠声,全副武装的人们成群结队地在方圆几里的范围内巡逻,时刻准备将那名疯狂的小个子杀手一枪击倒。沙沙的树叶声中,狡猾的杀手或许正手提血淋淋的凶刀,龇牙狞笑地在黑暗里缓缓潜行。 现在,夜尽深沉的黑暗中,我不得不在这里考虑一个问题,也是唯一的问题,不可以有半点耽误。这个问题就是: 那个杀手在哪里? 因为我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惧感,无论移动的灯笼、喊叫的声音和狂吠的猎犬有多远,那个杀手就在我附近的某个地方,就在我身边沉睡的姑娘附近。我感觉他还会发动攻击。他知道,某种程度上我对他是个危险。不过有多危险,我还没有看出来。 窗外黑暗中的某处,从后花园里注视着我。 或许更近。也许就在这间两百多岁、破旧不堪的山村农舍里。现在一片寂静,搜寻的人们暂时也离得远。 寂静中能感觉到他的嘲笑声,笑我看不见他。 那双注视的眼中,能感觉到杀气。 片刻前,头顶的阁楼地板上有一阵小跑声,但可能只是松鼠,或者耗子。似乎有不少松鼠和耗子在这所老房子里做了窝。 刚才,储藏室的门上发出地板的咯吱声,或者是从厨房外面的柴房里传来的,那是老迈克科莫鲁存放花具的地方。可一转眼工夫,当我紧握铅笔侧耳聆听时,声音就不见了。老房子里的旧木板有时会发出那样的咯吱声,即便没有脚步从上面走过。 外面厨房炉灶旁边的墙上,那台老式的金橡木电话时不时地发出简短的丁零声,不过不是这所房子的铃声。 这里装的是共线电话。这所房子的铃声是五长五短,而现在的铃声数不出任何数字,只是丁零当啷杂乱的电铃声。 我不可以让这些微不足道的声音转移我的思绪。在记笔记的同时,我感觉我还具备保持倾听的意志力,时刻转动眼睛注意周围的阴暗处。 我不是职业警察,也不是所谓的业余侦探。犯罪案件并不让我着迷。我的天性不是搜人,而是救人。 可是,我相信,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我是相当遵守科学方法的。我有一种基本的天性:客观地看待事实。我善于分析,精于观察,一直以来就养成一种习惯:把各式各样的小细节记录下来,存放在记忆的细胞中。 过去几个小时里,我有意无意地记下了一些细节。根据所有这些细节,我有可能得到某种理性而非超自然的解释,找出杀手的所在。还有可能找出杀手的身份──是人,而不是幻觉或者恶魔。只要我循着所有这些细节,就能一点点找出最后的解释,不管细节看起来是多么的琐碎,都不能放过。 这就是我现在必须排除其他的干扰所要做的事。有一名杀手逍遥法外。有一个恶瘤有待定位与切除。这是诊断的问题,而非其他。 我必须把事实摆在面前,使用外科里的病历预诊的方法,进行一番检查。过程很乏味,却是唯一确诊的办法。一个人如若发挥想象,那么一千种杂乱无章的直觉想法就会像闪电般冲进他的头脑中,每一种都可能在瞬间发出炫目的光芒。可当这些想法逝去时,并不会留下确定的形迹,只有再度的黑暗,比之前更加浓郁。而写在纸上的事实,则是有形的客观存在,可以衡量,可以比较,还可以叠加在一起。 不管怎么样,我一直觉得这是我自己思考所必需的一种方法。现在我必须遵照这种方法来做。只要有时间。 就让其他人继续在黑暗中搜寻杀手吧。就让他们找到更多受害者的尸体吧。他们的确找到了新的尸体,刚才一会儿,我似乎听到他们在远处前呼后喊,猎狗在嗥叫。但他们依然没有找到他。为什么还没有找到呢? 这个谜团里有一件东西失落了,或许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东西。我必须收集所有的碎片,找出这样东西。得找出答案,给我见到的那位死去的行人一个交代。还得找出罗圈现在的位置所在,找出那个衣衫褴褛的人,那个身材矮小的人,那个肮脏狞笑的人,那个一团棕发的人,那个嗓音居然有些像我的人。 因为那也是我必须作的交代。这是一件绝不能忘记的东西。 也许,只有当我找到这样东西时,答案才会出现在我眼前。 好吧。我在这里。我就从这里说起。 我坐在客厅一张破旧的秘书桌前,这里是已故的哈佛大学精神病学荣誉教授亚当·迈克科莫鲁的避暑别墅。房子位于北康涅狄格山区惠普尔镇的石瀑路上,距离纽约一百里。时间是八月十一日星期四的早上三点半。 书桌上有一叠黄色工作纸,吸墨纸簿上摆着一捆削尖的铅笔。绿罩的汽油台灯发出稳定的白光。 我抬起头,可以透过秘书桌的玻璃橱门看见我的投影,以及我身后光照范围内的房间。圆圆的脑袋,修剪整齐的淡红色头发,红褐色的眼睛,布满雀斑的棕色面庞,那个男子就是我自己,哈里·瑞德尔,初级医生亨利·N. 瑞德尔。这就是我,我自己。我认识了二十七年的自己。 玻璃橱门后的书橱里摆满了老迈克科莫鲁的各式各样厚重的参考书。有鲜红色的《美国名人录》,有亮绿色的《庭院养花:种植与栽培》。两本书中间夹着一部暗褐色硬麻封皮的抄本,厚达六英寸,是老人自己的不朽著作《凶杀精神病理学》,书中有精彩绝伦的教科书式的谋杀心理分析,多年来已被所有的医学院选做高级心理学课程的经典教材。这本书再版了多少次我都不知道了。 书桌的分类架上有几捆纸。我抽出了一两捆,发现似乎是诊断概要和病历略记。他似乎出于什么目的,想把这些写到那本大书里去。他用一手旧式的蛛纹小字写道: 病例A:家庭出身好,教育程度高,对自己的智力极为自负,45岁时事业一直不顺,贪恋钱财,阴谋杀害他的舅舅,以继承一笔数量不多的财产…… 看来是一篇论文。不过A的谋杀计划是否在被发现之前获得成功,以及他受到了怎样的惩罚,文中并没有提及。这是一篇没有完成的故事,写在一本无法完成的书里。有关谋杀的众多其他部分,如今都留在了一个死人的脑中。 桌上除了那叠工作纸,还有一本小便笺,上面写了三四条注记,同样摇摆的字体,但比较细心: 午饭后打电话给巴纳比和巴纳比 号码:GU 9-6400 检查邮件 请约翰·弗雷尔粉刷房子和车库,然后打扫粪坑、 修剪水蜡树 糖、火柴、土豆、橙子、熏肉、草莓、面包 注记的内容都是些独居乡间的人们日常生活中鸡毛蒜皮的计划。维护居所的小事,需要补给的食物,电话也许是打给律师或者出版商的。没有谋杀。 第三样东西,是台灯旁一份折叠起来的报纸。丹伯里的《明星晚报》,日期是八月十日星期三,昨天下午出版的。从头版的大标题上看,好像是关于在日本本土两栖登陆作战的新闻:进入本州岛! 首页可见的部分有无线电发送的照片,还有小一些的标题。也许世界未来几代人的命运都将由报纸上讲述的那场可怕的战争来决定。此时此刻,我们成百上千的士兵一定正置身于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中。战斗的故事就写在报纸上。可我们关注的焦点是当前我们自己的事件,我们自己渺小的生命,以及我们对于死亡的恐惧,因此自从这张报纸送来以后,还没有人打开看过。没人有时间。现在也不会有人看了,因为上面的新闻经过了这几个小时,已经成了旧闻。 此外,我在桌上找到了罗森布拉特警官厚厚的劣质笔记本。罗森布拉特长着一张哈巴狗似的皱皮脸,粗壮结实的身子裹着一套蓝色黑带的制服。他听到约翰·弗雷尔家附近传来奎尔奇的尖叫声,便拿上枪奔了出去,把笔记本留在了房子里。 那是一个多小时以前的事,罗森布拉特没再回来过。因此我可以好好利用他的笔记本,来检视一下我可能忽略的东西。 这些就是我坐在这里眼前所能看见的一切。我看不出杀手怎么可能藏在书橱的书堆里的,桌上的纸堆里,或是玻璃的投影里。假如有某种蛛丝马迹显示他的存在,我还没看见。 也许老亚当·迈克科莫鲁凭着熟识谋杀的大脑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但即便如此,他也没能拯救自己。他遇到杀手的时候,身边没有任何人。没有发现他留下什么话。 可现在,当我坐在这张他曾经工作过的书桌前时,我感觉与他的距离比黄昏时分要近。当时,我与他一同沿着马路往下走,寻找那辆消失的灰色幽灵汽车。尽管空气中恐怖弥漫,路边草丛里蛙声鼓噪,我们俩都还不知道这是一桩谋杀。 不对,当时蛙声已经停了。虽然他就在我身边,我却感到他离我非常遥远。而现在在这里,我几乎有一种感觉,他在努力帮助我。只要力所能及,他就会帮我。 在我左边,是通往厨房的过道,厨房里的柴炉散发出阴郁的微热,电话声时不时丁零响起,闹钟滴答滴答走着。水槽上的架子里有盏灯,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整个房间,一直看到远处柴房刷白的门板,乃至H形的门纽和生锈的门闩。 我左肩后面那扇紧闭的房门,通向卧室。我后方房间尽头的那扇门,通向狭小的前厅,外面还有一段楼梯,通向上面半层高的阁楼。但房子的大门锁牢并且钉紧了,而通向前厅的门则用钥匙上了锁。 透过我右手边敞开的窗子,可以闻到花园中的黄玫瑰、潮湿的夜草与肥沃的黑庭土混合的气息。飞蛾在铜窗纱前拍动翅膀,白色的粉肚不断轻轻地撞上来,绯红的眼睛反射出光芒。 书桌旁靠墙的沙发上,圣特尔姆年轻的新娘依然睡得很沉。一点钟左右她就像那样睡着了。我回来的时候,罗森布拉特正在查看笔记,他跟我说的。精神紧张、体力消耗以及无以形容的极度恐惧,使她精疲力竭。不过还是希望她能够凭借十九岁姑娘超乎寻常的恢复力,把这一切暂且驱散一空,做个好梦。 还没有人告诉她,圣特尔姆的尸体已经找到了。她醒来的时候,我,或者其他人,都有责任告诉她。 或许对她而言,已经没有必要再告诉她什么了。 紧张已经从她身上飘走,她完全放松下来了。苗条的身子躺在那里,披了件花蓝色连衣裙,外面套着兔毛领的白色薄夏装,双膝向旁边弯曲,脸背对着我和灯光的方向。她的呼吸微弱,几乎僵住了,胸口看不出一点动静。她第一次见到我时,深蓝色的眼睛和大大的瞳孔里充满恐怖,现在却乖乖地闭着,躲在睫毛下面。她的左手顺着沙发的边缘挂了下来,指节拖到地上。阴影之中,圣特尔姆给她的绿宝石订婚戒指抵在地毯的玫瑰花饰上,比起她的手指,似乎显得太大了,时刻都有滑落下来的危险。可我要是出于安全起见去脱下戒指,就有可能会打扰她。 她的脑袋靠在沙发头上,刚好朝我这边转了过来。由于夜晚闷热,她的前额和上唇都有些细小的汗水,一缕黑色的卷发紧贴在鬓角,嘴唇微微打开,呼吸稍稍重了一点。 灯光的边缘照在她的前胸和下巴上。我把报纸支成屏障的样子,部分遮住了她眼睑上的光,在她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但我希望在她的梦里没有阴影,醒来之前都不要有。 外面夜幕中人们的声音渐远,现在听不见了。阁楼上的耗子和松鼠不再跑动。房子里的木板也不再发出咯吱声。纱窗上虫子柔弱的拍翅声不会打扰到她。我的铅笔在纸页上移动。 我必须检查问题的每个细节,把事实记录下来。 首先是她本人。既然她在这儿,我了解多少有关她的事情呢? 我第一次遇到她时天刚黑。她正在湖岸下面八里远的石头路上蹒跚而行,一脸困惑、惊恐与茫然。 当时我正驾驶旧车赶路,沼泽路入口处的抛锚浪费了我不少时间,我期待能很快开上返回纽约的主干道。 但是这条马路依然如同噩梦一般,狭窄不堪,遍地石头,在树林繁茂的陡坡与两边路肩上伸出的大石之间蜿蜒盘旋,一路上尽是如此。没有别的车,我也没经过几所住人的房子。 转过一个急弯,我看见了她的白色身影。她在车前大灯的照耀下向马路右侧退去,好似柯勒律治诗歌中的鬼魅,朝我打着求救的手势。 她苍白的脸上有一双深色的大眼睛,面颊上全是抓痕和污点,黑发连着几片枯叶。大衣上挂着几串绿色和褐色的刺果。白色的高跟鞋沾满烂泥,还被石头磨破了,其中一只的鞋跟已经不见了。 她手上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手提包也没有。她和圣特尔姆出发时,把钱包和所有其他东西都一起放在了车上──汽车在下面的沼泽路上被找到的时候,那些东西还在车上。不过圣特尔姆出发前在银行交给她的五十元钞票被拿走了,甚至零钱也没了。 由于拼命攀爬奔跑,她累得直喘粗气,身子还在颤抖。我把车停在了她身边。 “请问,”她气喘吁吁地说,“可以送我一程吗?他绑架了我的未婚夫,偷走了我们的车!他还企图找到我!看起来附近根本没有人住!我以为没人会从这里经过!” “进来吧,”我打开她那侧的门说,“我带你去见警察。” 她缩了回去,靠在岩壁上。 “进来啊,”我再次安慰她道,“咱们想办法找到他。他是谁?” “哦,天啊!”她气喘吁吁喊道,“戴夫!” 她当时一定以为我要伸手出去抓她。喘息未定的她惊慌失措,转身向汽车前方的马路跑下去。 “等一会儿!”我说,“该死的,你是怎么搞的呀?” 只有一种方法对付歇斯底里,那就是叱骂。不管是什么东西造成了她的惊慌,都得在她受伤害之前制止她。我打开车门,飞身朝她追了上去。 她实在是精疲力竭,跑不了多远,还没出去五六步,就让鞋跟给绊倒了,跪撑在地上呜咽地哭泣。 “起来吧!”我从腋下扶住她,说,“你没受伤吧,嗯?” 我搭着她的双臂,扶她站起身,转过头面对我。她的脸庞在大灯的照耀下毫无血色。她在我手中软弱无力地站着,几乎浑身冰凉。 “振作起来!”我说,“你没事。我不是什么妖怪,你也好好的!” 我缓缓地松开手。她张大瞳孔注视我,仿佛要把我脸上每一点都仔仔细细地观察两遍。 “哦,你不是他呀!”她说,“嗯?” 她全身猛地抖了一下,凝固的表情放松了。 “当然不是了,”她说,“对不起呀。他个子小得多,年龄也老不少,头发缠成一团,还没刮胡子,而且他穿着十分古怪。不过我有点儿近视。跟我说话的时候,你的声音……” 有点儿近视。她大概是非常近视吧。 “我是瑞德尔医生,”我说,“来自纽约的哈里·瑞德尔医生。你说你们的车被偷了,你未婚夫被绑架了?是不是一辆灰色的凯迪拉克敞篷车,坐垫是红色的,车牌号是XL什么的?” “对!”她说,“就是那辆车!你看到它从你身边经过啦?” “你未婚夫是不是名叫伊尼斯·圣特尔姆?”我说,“黑眼睛,高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穿一身灰色轧别丁外套,戴一顶巴拿马草帽?” “对!”她答道,言谈中仍然有些语无伦次,“你认识伊尼斯?我是艾莉娜·戴瑞。我们正要去佛蒙特结婚。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我们在丹伯里郊外搭载了这名小个子,他的长相之可怕超出你的想象……” “一名小个子流浪汉,长一双红眼、一团棕发?”我说,“牙齿突出,左耳撕裂,身高大约五英尺三英寸,穿一件黑白格子的运动衣,绿色衬衫,浅蓝色脏兮兮的帽子,帽檐一圈切成了片片荷叶形状?” “就是那个人!”她说,“你认识他?他把伊尼斯怎么了?请告诉我!伊尼斯现在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说,“我没见过他。” “那辆车从你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不在车上?那就是说……” “我没看见你们的车。”我对她说。 “你没看见我们的车?” “没有,”我说,“我没看见。对不起,我没看见你的未婚夫。我也没看见那个流浪汉。但显然他驾车从这条路开过去了,车上还有你未婚夫。进来吧,我要掉头了。如果附近没有别的寓所的话,后面几里路上有所房子,房子里有电话。我觉得,警方已经收到报告了。他杀人了──开车撞倒的。不,不是你未婚夫。只是路上的一个行人。别担心,也许一切都好。他跑不远的。你未婚夫也许会被找到的。” 我让她进了我的小车,开始往前驶去,沿途寻找可以掉头的地方。我的安慰虽然是些空洞的陈词滥调,但总算让她平静了下来。好歹是坐在车上朝某个地方行驶,而不再是一个人待在漆黑空旷的马路上。 “希望我没有打乱你的行程,”她一副孩子气地道歉说,“我觉得我好像大傻瓜,把自己搞得如此担惊受怕。但他确实对伊尼斯做了什么,也确实开车把他带走了。你真的不急着要去别的地方吗?你有空余时间?” “没事儿,”我说,“我正好从佛蒙特那边开过来。” “我们就是要去佛蒙特的,”她说,“要上那儿结婚。我们发现今天不能在丹伯里结婚,所以想继续开车上那儿,然后就在丹伯里的郊外遇上了这个流浪汉……” “你可以在你前面的杂物箱里找到一瓶酒精和一些清洁纸,”我对她说,“对了,还有把梳子。清洗一下可以感觉好一点。我把后视镜转到你那边。照到了吗?这一刻努力不要再想他了。想你自己,或者想我。这么想也许会不错。把问题留给警察吧。” 我打开了头上的顶灯。她十分听话地浸湿了一张清洁纸,洗净脸庞,然后擦拭双手,动作轻巧得像只小猫。她找到梳子梳了梳黑色的头发,这是一个女人所能做出的最愉快最安心的手势,也是感觉最为舒适的动作。 “你真好呀,”她说话的时候,下唇依然有些颤抖,“你说你姓瑞德尔?嗯,我在给一个姓瑞德尔的人打工,东44街瑞德尔保险代理行的保罗·瑞德尔先生。你说你也是纽约的?你真的是医生吗?” “没错,”我对她说,“哈里·瑞德尔医生。纽约内外科圣约翰医院的医生。我住在西11街511号。我是大学俱乐部、手术刀俱乐部和AA制俱乐部的成员。共和党议员,白人。我父亲有个堂兄叫保罗·瑞德尔,我想是做保险的吧。我不认识他,但他跟我是一个家族的。这些信息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西11街511号?”她说,“你真的住那儿吗?嗯,那是幢公寓大厦,就在我家对面。我住514号,马路对面的褐砂石老建筑里的一幢,你有注意过吧。不奇怪吗?我在那里住了四个月,看来好像我差不多应该认识你。但我以前从没见过你,嗯?” “我记忆中没见过吧,”我对她说,“反正我是从没见过你。不过纽约就是这样的,我们是对街的邻居,却得跑到一百里外一条偏僻的马路上来相识。” “你知不知道你那幢公寓住在二楼最里面房间里的男人是谁呀?”她天真地问我。 “啊?”我说,“那儿有人用望远镜窥视你?” “嗯,是啊,”她有些尴尬地说,“你怎么知道的?我之前都不知道他在窥视我。直到有一次伊尼斯等我出去吃饭,他注意到对面的窗帘后面有人拿着望远镜在看。那以后我就把遮光布放下来了。” “一个男人如果打听对面房间里住的是谁,那准是个漂亮姑娘,”我说,“如果是个漂亮的姑娘想打听的话,那基本上是个拿望远镜的男人。这可是纽约最流行的一项运动。我不知道二楼住的是谁。我自己住在公寓另一面的十四楼,不好意思。” “哦,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认为是你……”她说,“我只是在想你所住的公寓。那幢大楼在我对面显得如此巨大,上百号人住在里头,自然不会是你了。” “为什么不会呢?”我说,“你很漂亮,我也是凡人,对吧。如果我住在二楼,并且有一架望远镜的话嘛……不过呢,医生在职业生涯里可能见过太多的人体解剖结构了。不管怎么说,可以确证咱们是邻居了,而且我和你老板可能还是亲戚。你是做什么的,秘书吗?” “接待员,”她对我说,“应该说曾经是。为了结婚,我昨天辞职了。我们打算去丹伯里结婚,但他们的法律规定结婚登记需要五天时间。于是我们准备前往佛蒙特,然后就遇上了这个人……” 她把梳子收好,嘴唇的颤抖也停止了。看起来她控制住了情绪。 “你好多了,”我说,“现在尽你所能给我讲讲吧,发生了什么事?” 各方面来看,这是一起相当简单的事件。日落前一会儿,她和圣特尔姆在下面五六十里的丹伯里郊外搭载了这名流浪汉。一个长相恶心的男子,但是圣特尔姆挺可怜他的。他们离开主干道来到这条岔路上,准备去一个湖边吃晚餐,那里距离我遇到她的地方有一小段路。 他们把流浪汉同包裹、食品一起都留在了车上,然后下去穿过树林,到湖岸边检查场所,以确定是否适合野餐。她和圣特尔姆抵达了湖边,圣特尔姆弯腰在她旁边用石头搭建简陋的炉子,这时她抬头看见流浪汉在正上方长满青苔的岩石后面俯视他们。 他从五百码远的车上溜出来找他们,或许只是出于好奇的窥探,但她已经有点受到了惊扰。苍白无声的薄暮下,平静深邃的黑水边,他在上方犹如幽灵一般盯着她,锯齿帽下面露出一对丑陋的小红眼。她完全吓坏了,扯开嗓子尖叫起来。 “不!”她尖叫道。 她并不清楚流浪汉究竟想对她和圣特尔姆做些什么,只是想让他走开。 圣特尔姆听到叫声,便直起身,手中拿着一块石头。他看见流浪汉在上方窥视,非常愤怒,咒骂了一声,就把石头朝那家伙扔去。那家伙躲开石头逃走了,他穿过灌木丛,向停放汽车的马路那边跑了回去。 圣特尔姆拼命追赶,或许是想把他猛揍痛打一顿,以惩罚他对姑娘造成的惊吓。他身材高大,体力充沛,一定是有些看不起这个矮小猥琐的家伙,没想过自己会有危险,也没想到车上的那把刀。 她沿着树林繁茂的山坡慌乱地向上爬了几步,便听见上方的马路边传来嘶哑的惨叫声,简直不像人类发出来的,紧跟着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像是咯咯地大笑,然后归于一片寂静。 她吓坏了,赶快丢下过分醒目的白色上装,躲进灌木里。不一会儿,流浪汉就过来搜寻她了。她瞥见他那身格子外套,荷叶边帽子,右手拿着一样东西。那双红红的小眼睛此时却显得异常苍白,仿若冰霜。 他弯腰潜行,从她身前三十英尺远处走过,一直走到下面的湖岸边,或许还指望能找到她吧。在她有时间冲上去到车里之前,他又迅速转了回来,一边叫她的名字,一边骂着脏话,低沉的吼叫好似疯子和野兽。此时她藏在那里,已经吓得完全不能动弹了。 他发现了她留下的上装,拾起来摇了摇,又狠狠地扔掉了。时间好漫长,她感觉似乎经历了好几个小时,但可能只不过是十几、二十分钟。她一声不吭地伏身躲藏在阴郁昏暗的树林里,与他相距不超过一两百英尺,处于极度恐惧之中。 最终他放弃了寻找她的努力,去往车那边了。她慢慢挪到离马路足够近的地方,看见圣特尔姆四肢敞开、一动不动地躺在前座,脑袋耷拉在车门上。流浪汉坐到驾驶座上,启动汽车朝我来的方向开去。 此时她重新恢复了力气,也确认他已经走远了,这才从藏身之处站了起来。她回去捡起上装,爬到马路上,沿路向山上走去。路上没有房子,也没有人,令她感到疲惫、恐惧和疯狂,直到我的车灯照在岩石上,她向我招手。 就是这样。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圣特尔姆被流浪汉击倒了,不省人事,估计是用卸胎棒或者曲柄打的。她担心他头颅破裂了,想想都可怕。当时还没想到刀呢,后来她才说起来的。 这些就是她所告诉我的一切。她未婚夫遭受袭击,被装进汽车,汽车则被偷走。事情被她的恐惧渲染得有点可怕。恐惧是由于罗圈在黑暗的树林中追踪她,此时依然潜藏在她心底。 开了大约四分之三里路,我找到了一个可以掉头的地方。那是马路左边延伸出去的一块十二到十五英尺宽的平地,上面覆盖着青草,还有黑眼苏珊,边上是破损不堪的旧护栏,护栏外面是深远的林坡,树林尽头可以瞥见星光点点的湖水。 “那个湖是我们打算野餐的地方!”她说,“这里就是我们下车的位置。我们下去走到水边,然后我看见他在窥视我们。伊尼斯追他到这里。他搜寻我的时候,我一直藏在林子里,躲在岩石和灌木后面。” 掉头前,我从杂物箱里拿上手电筒,下了车,仔细检查这块地面。我依然可以从压平的草面看到沉重的汽车开离马路,之后又开上马路所留下的轮胎印。 右侧轮胎印旁边,靠近护栏和树林的草梗上,有些深色的液体在闪闪发光。不是曲柄箱的润滑油。我俯下身去,用手掌摸了摸地面。这块地方溅了一大摊血,多过鼻血,也多过脑袋破裂所流的血量,除非是动脉切断后喷射出的血液。 我半蹲着,手掌托在膝盖前面的地上。这一刻我想起了一小时前的黄昏时分,路边的野草丛中发出蛙鸣声,我发现了那顶蓝色锯齿边的帽子。真他妈是顶让人忘不了的帽子。 我在干净的草丛上擦了擦手。然而还不只是手,我感到自己已经被拖进了一桩谋杀案中。危险就在我的身边,乃至我的脖子上。 我重新回到车上,掉过车头,把她带回到迈克科莫鲁家,警察已经等在这儿了。 假若圣特尔姆的右手当时就在路边,就在“死亡新郎池塘”上方的那丛野花野草中,我却没能看见。的确,我也没在找手。我根本不可能想到,他们找到的尸体上居然没有右手。罗森布拉特警官派出了两三名州巡警以及一些当地民兵,搜寻附近所有的地面和树林。但我不相信他们会在那些地方找到那只手。 表面上看,那个恶魔的第一起谋杀是一桩极其普通平凡的犯罪案件。 按照我的理解,这起谋杀几乎符合最平淡无奇的犯罪模式。一名头脑简单的行人,在路上搭载了一辆汽车,当机会来临时,一时冲动,从搭载他的司机那里偷走了汽车和财物,谋杀不过是由于偷窃所造成的偶然事件。罪犯没有意识到,再开几里路,最多几百里路,他就一定会被抓住。 每年平常的时候,几乎每个州都会有人因为这种愚蠢的非预谋犯罪被送上电椅或者毒气室。看样子即便是如今汽油紧缺的日子里也很常见。罗圈的情况与其他那些头脑简单、偶然作案的杀手们相比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事后他使用了超级狡猾的手段来隐瞒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他无法完全隐瞒时,他又杀人了。 而最重要的是,他还没被抓住。 一开始我就不相信罗森布拉特对目前的状况感到满意,从他提的问题就看得出来。他是一名动作迟缓、粗壮结实的警察,虽然头脑略显迟钝,却很有毅力。我仿佛能看见他坐在客厅这张大理石台面的桌子前,一张哈巴狗似的皱皮脸,粗壮的肩膀,伸出一对前臂,一边皱着眉头质询,一边用流畅的小字,将获得的答案仔细记录在这本翻烂的厚笔记本上。 回头看一下艾莉娜·戴瑞的生活记录,还有圣特尔姆的,以及可能接触过他们的每个人的,试着找寻那名古怪杀手的一点蛛丝马迹: 问(对戴瑞小姐):戴瑞小姐,给我说说你自己的情况。你是哪里人?住在哪里?你和圣特尔姆先生认识多久了。你还认识什么别的男人吗? 答:我名叫艾莉娜·戴瑞,十九岁。宾州斯帕德斯堡人。我在纽约的瑞德尔保险代理行工作,住在西11街514号…… 我仅仅在这几个小时里才了解到她的生活背景,可我觉得已经熟悉她的详细情况了。她出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小镇上,父亲是一名乡村报社的编辑,母亲曾经做过教师。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丧生于一场火灾,她是由信奉阿米什的老祖母带大的。她上了高中,之后就待在家里照顾她祖母,背地里还试着写写小说。她喜爱幻想,一直想当一名作家,就像许多寂寞孤单的孩子一样。 今年春天,她祖母去世了,只留下了她俩住的那所抵押房。她的遗嘱执行人是当地的房产和保险经纪人,帮她把房子卖了一小笔钱。她带着这笔钱来到纽约,在格林威治村 租了一个公寓单间,通过报纸上的广告在瑞德尔代理行得到了一份接待员的工作。住在格林威治村曾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这个名字对她而言就象征着自由与浪漫,魅力与艺术,就像许多小镇姑娘仍然梦想的那样。虽然我自己也住在那里,却竟然不知道这个名字,直到她说起来。那里不过是一堆房子、商店、餐馆以及肮脏的街道嘛。 她以前从未出过斯帕德斯堡。祖母对她的管教十分严格,连大多数姑娘所能享受到的普通的社交自由都没有。在遇到圣特尔姆之前,她没谈过恋爱,甚至在高中也没有过暗恋的心上人。很难看出为什么会没有这些经历,或许是因为儿时的教育导致她害怕男孩子或者男人。这种现象是雄性动物很容易在一名姑娘身上感觉到的。不过有些情况则是由于一个骚扰电话,导致她不愿意接近男人。 她过往的生活中看不出哪怕一点点的迹象,有人会因为对她的强烈妒忌而被驱使杀人。在她的记忆中,今天以前她从未见过罗圈。 问:西11街514号?就在瑞德尔医生的住处附近喽,对吧,戴瑞小姐? 答(瑞德尔医生的回答):就隔一条街。不过,我和戴瑞小姐在今晚以前从来没有碰见过对方。 问(对瑞德尔医生):谢谢你,医生。关于戴瑞小姐工作的瑞德尔保险代理行,嗯,我想你不会知道一点什么吧? 答:我相信是我父亲的一个堂兄开的,他叫保罗·瑞德尔。我不认识他,但我相信他的业界声誉十分可靠。我本人与他的公司没有业务关系。 问:圣约翰内外科医院,医生,这是你的单位吧? 答:对的。 问:外科专家? 答:主要是脑外科。当然有时我也做点别的…… 问(对戴瑞小姐):戴瑞小姐,给我说说圣特尔姆先生的情况吧。他是哪里人?他是做什么的?他有哪些身体特征?对了,伊尼斯·圣特尔姆是他的全名吗,他有中名吗? 答:伊尼斯就是他的中名。他的名字首写字母是S──S.伊尼斯。但我想,他只在签名的时候才使用。在他的保险申请单,还有今早在银行取支票的时候他用过。我不知道这个字母代表什么。他一直喜欢别人叫他伊尼斯。我想这是他母亲的姓,是个苏格兰姓。他的姓是个法国姓。他是中西部某个地方的人,俄克拉荷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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