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THE NEXT•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参赛须知 征稿要求 1 作品征集日期:2008年5月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 2 海选参赛文章不限文体,不限命题,不限题材,不限字数。 3 方格稿纸书写、电脑打印稿、电子邮件稿,三种投稿方式均可。 4 参赛文章内容必须为参赛自然人原创作品,不可是已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作品,严禁抄袭、套改或请人代写;并且从投稿之日起,到比赛结束,不得自行将作品公布于杂志、报纸、网络等载体(主办方可将来稿作品、参赛者资料,以及整个比赛期内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文章、采访稿、电话记录、博文等,任意使用在与大赛相关的任何媒体)。 5 来稿首页请附报名表,并详细填写各项内容;如投电子稿件,同样需要严格按照电子报名流程填写报名表序列号(报名表见《最小说》杂志2008年第5、6、7、8、9月号)。每张报名表上的序列号只能对应一篇作品,重复使用序列号则稿件无效。 6 参赛者年龄在25岁以下(含25岁,以实际年龄为准),不分年龄组,实名制进行比赛。参赛者必须为没有与任何第三方出版代理合约在身的自然人,完全拥有将来作品的所有相关自主权利。 大赛赛程安排 1 2008年11月之前,由评委从海选选手中选出36强选手。 2 通过海选的选手,将于2008年11月之前在北京参加36强进12强现场比赛。 3 12强至4强一共三场比赛,三场比赛均为远程比赛,无时空限制自由创作。 4 2009年7月,4强选手将至北京参加最后角逐。 大赛奖项设置 一、冠军将获得以下总共价值1,000,000元的新人量身打造计划: 1 签订图书出版合约,单行本推广计划。 2 100,000元现金预付版税。 3 提供在读生完成现所在阶段学业费用(限国内)。 4 获得由英国企鹅出版社提供的剑桥大学等著名学府参观交流活动的机会。 5 长江文艺出版社金牌出版人金丽红、黎波的全力打造。 6 《最小说》量身开设专栏;《最小说》封面人物。 7 获得上海柯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独家签约,并将被全力打造成新兴超人气作家。 8 与中国当代著名作家面对面交流学习。 9 全国数百家媒体联合推广。 二、进入全国12强的参赛者将成为上海柯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签约作者,强力包装推广。 备注 1 本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 2 参赛者请自留底稿,稿件一律不退。凡参赛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及报名表上之各项约定。 3 NEXT•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的选手,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以上规则。参赛人有义务确保参赛作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4 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安排,维持参赛期间的个人形象。 5 NEXT•文学之新”大赛组委会保留。未尽事项,参照法律与公序良俗。 参赛方式 书写稿、打印稿请寄: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大厦A座1905室。邮编:100028。信封上注明:“THE NEXT•文学之新” 大赛组委会(收)。网络投稿地址:next1@zuibook.com/next2@zuibook.com 详细参赛操作,请登录:www.zuibook.com 她争着出门去迎接他,听着他熟悉的声音亲昵地喊着“兰兰”,却错愕地发现,那人不是自己。那么突兀地,她的身心凉透。“狐狸精!”她暗暗地骂,转身跑回了房。 打那以后,年轻的文心兰也成了一个有怨的女人。 所有的哥哥姐姐都谈婚论嫁了。文心兰在家里倒像是个怨妇。她大声地抱怨,抱怨电视台的节目太无聊,抱怨大哥的孩子吵吵闹闹,抱怨嫂子的香水喷得太多——她尖锐刻薄的话语给家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文尹城提议说该给他这个宝贝妹妹找个人家了。 王玲早在文心兰高中毕业时就曾经给她找了个婆家,男方姓莫,是当地一个老实巴交的个体户。当时她坚持要下乡教书,推掉了。婚约书还在家里那个大立柜的底层。文心兰把它翻出来,一个人偷偷去了莫家。 “你还娶不娶我?”她大着胆子问。 莫凌忠被她吓住了:“你一推就是四年……我已经有老婆孩子了……” “那这份婚约书怎么办?”她扬起手中的武器。 客厅外面的林秀娥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冲进去,扬手给了她一巴掌。 后来,文心兰渐渐走出了哥哥的阴影。半年后,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公务员裴辰。再后来,她早产生下了一个女儿,从此开始了我在人间噩梦般的记忆。 我叫裴飞,出生在北城最美的季节。那时木棉花尚未落尽,紫荆刚刚抽出花苞。早熟的荔枝在街头零星可见,颗颗棱角分明。 大人们都说我从小颖慧,刚入学就跳级,年年捧回厚厚的奖状。乖巧、缄默,看上去很安静。我从小在文心兰的严格监管下长大,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忍受一句话里夹着好几个“死”字的咒骂,学会了低着头急速穿过骂街的女人和睡着的乞丐。平和地等待和无限地忍耐是我的本领,在北城里任何人都必须学会忍耐再忍耐,否则就只能成为在街上破口大骂的市侩女人,或者庸俗无能的男人,直到成为碎碎念着怨毒的故事的老人。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离开北城,向北逃亡,远远地离开这片怨气丛生的地方。 在早年的观察中,文心兰早早断定我没有学音乐和美术的天赋,就果断地把我踹到了应试教育的路上。我从六岁起开始戴厚厚的眼镜看厚厚的书本,为老师所疼爱为同学所不齿。正因如此,我没有没心没肺的死党,没有可以交心的密友。只有小柒。在北城的时节,他陪我拾过木棉,摘过紫荆,在放学的路上分享过一串荔枝。 “以后我们一起离开北城吧。”他看着满树火焰一样的木棉,好似不经意地说。 “什么时候?”我激动地问。 “快了,快了……我们都快十二岁了,我想……”他的话语渐渐低下去,低下去,湮没在一片深红里。一朵饱满的木棉花“啪”的一声掉落在我面前,惊碎了我的幻想。 “走吧。” 那是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我把小柒邀请到了我的生日会上。文心兰和爸爸都对乖巧的小柒印象很好,一留再留,最后天色已晚,爸爸提出要送他回家。小柒说:“不用了,我爸爸正在赶来,应该快到了。” 门一开,文心兰怔了半分钟。她把门掩上,脸色发青地对小柒说:“小柒,你全名叫什么?” “莫柒信。柒是大写的‘七’,信是……” “‘讲信用’的‘信’。”林秀娥咬牙切齿地在门后回答,身后是目瞪口呆的莫凌忠。 “不讲信用的是你吧?”文心兰冷哼一声,把小柒推出门去。“柒,我们走!不要再到这个女人家里!”林秀娥嫌不解气,又转过身向我们家歇斯底里地吼,“死不要脸!” 我在猫眼后可怜巴巴地望着小柒离开的背影,心里盘算着明天去上学时怎么跟他解释。 然而无须我绞尽脑汁地想一个妥当的解释,因为小柒没有来上学。 我没有从文心兰处得知我想要的结果。小柒从此没有再在北城出现过。而我在十三岁后,也毅然到外面求学去了。文心兰、外祖母、林秀娥,上一代以及上上一代的人们依然待在北城——生他们养他们给了他们血肉的北城。他们的性格和命运都和北城完美契合,密不可分。他们一辈子离不开这座小城。 一条弯弯的东江支流形成了天然屏障,把陈旧的北城和繁华的H市隔绝开来。北城里面有很多年代较久的住宅区,建在江边,仅仅隔着一道青赭色的老城墙就与东江水相接。 但和外面的H市,和整个欣欣向荣的珠三角不同,北城那样安逸地度过一个又一个年岁,不争不取。在一棵棵古榕、一道道古墙、一阵阵催人入睡的暖风中,悠然地躺在水面上歇息。 但是北城的人们还会不时说起,为何同是人,同喝一条江的水,我们和深圳人、香港人的命运就相差那么大呢?他们说起的时候,依旧是“死”字连篇的句式,依旧是恶毒怨恨的语气,依旧是懒洋洋的表情。 评委郭敬明点评: 余慧迪的文字,在所有参赛者里面,显出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和辛辣。整个文章从结构到叙述,充斥着一种跳出故事本身和作者经历的冷漠感,所有评委在看到这篇《北城以北》的时候,都无法相信这样的佳作出自仅仅十六岁的小女孩之手。我甚至有种预感,如果她每一次比赛的发挥都保持这个水准的话,她极有可能问鼎“文学之新”的冠军。她是目前为止,我在比赛里看见的最大的黑马。 喀纳斯游记 作者:李枫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8年8月31日 所在省市:北京市 在读学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若说罗布泊是炼狱,那么喀纳斯无疑是天堂。同是湖,却是两个极端,并且共存在同一片无垠的土地上,所以我总认为新疆是个独特的地方。 知道吗?罗布泊也是湖泊,只是干涸很多年了,沙子取代湖水,终于使它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融合在一起。维吾尔人警告说“进去了就别想出来”,我数不清它吞食了多少生命,只是望着它满怀的滚滚黄沙,像是看见了一排又一排悲壮起程的背影。 人们常说喀纳斯是“进去了就不想出来”的地方。这里美得令人难以呼吸,美到极致便是肃穆了。这里是人间仙境,而我烦恼于读音稍稍不准,便把“仙境”念成了“陷阱”。 两个地方,两句话,一句是恐吓,一句是赞美,只有一字之差。 或许在人的眼里,天堂和地狱只有如此微小的差距。 有一年,我一个人到了喀纳斯,是慕名来看水怪的。路过准葛尔的时候,遇见一位骑驴的维吾尔老人。 他把我当成了他为数不多的年轻朋友,总是不断说着稀奇古怪的奇闻,我想他对一位前来旅游的内陆青年无疑只是想炫耀自己的见识,我倒乐意听下去,他毕竟很老了,长长的花白胡子拖在沙漠上,胡尖都快要腐烂了。 分手时,他说去过喀纳斯便一定要去罗布泊看看。我点了点头,问:“可老人家您叫什么?” “阿凡提。” 我愣了愣。 喀纳斯到了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和我一样。它的湖水总是不断变幻着颜色,五月是灰色,六月是蓝色,七月是白色,八月是墨绿,到了现在的季节,喀纳斯湖成了碧玉。两岸植被色彩绚丽,火红、金黄、浅绿、粉橘,围绕着天蓝与纯碧融合的湖水,加上时而辉煌时而柔淡的阳光,光影辉映、娇翠欲滴,是美到极致的景色,这个时候的喀纳斯湖是爱美到贪婪的青春少女,岸边多姿多彩的树影、明媚清澈的阳光、凄美的落叶,甚至连天边的云朵也不放过, 电视里重播着无聊的肥皂剧,妈妈侧头看向我说:“你们班住校的多吗?” “三分之二吧。”我喝了口水。 “这么多?”她有些意外。 “有些住得近的也住校了,以前和我同路的那个也是。” 妈妈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阵,又抬起头说,“要不你也去住校?” “不要。”我干脆地摇头,“我住不惯。” “我和你爸平常都不在家,你吃饭这些事怎么办?” “自己弄呗,以前还不是这样过的,再说我们学校食堂的饭难吃死了。”我拿起遥控器,把频道转到另一个台。 “干什么,正看着呢。”姐姐瞪了我一眼。 “你自己弄太费时间了,”妈妈转头对姐姐说,“林璟,你就做一下饭吧。” “为什么?我还不是要上课。”姐姐没好气地说。 “你大三的课能有高三的紧么,”妈妈也加重了口气,“下午做顿饭会累着你啊?!” “……”姐姐没再说话,她站起身走回房间,“啪”一声把门摔上。 我继续拿着遥控器,顺着频道漫无目的地换台。 “你也是,林煦,高三该收心了,少一天看电视玩电脑。”妈妈又把目标再次对准我。 “噢。”我答着,将遥控器放回茶几上,也走回自己的房间。 姐姐念的大学离家很近,从小区门口下一段坡,再过一条马路就是大学的正门——不过十分钟的路程。 但尽管这样近,姐姐大学前两年却一直住校,只有到休息日才回来。这大概是什么“个人空间”的心理需求吧——但我觉得,为什么她会认为四个人挤一间宿舍要比自己家里单独的房间更有“空间感”呢。 不过,自从大二下学期末和宿舍的另外三个人闹翻之后,她便利落地办了走读手续回家住。这让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我反倒不适应起来。 我出生时父母刚好从小镇来到城市里打拼,劳碌的工作再加上照顾姐姐和我让他们应接不暇,于是我不到两岁时便被送回小镇,由爷爷奶奶照料。到了上学的年纪,父母办的公司有了起色,生活也有所好转,便想把我接到城里读书,但我死活要赖在老家。父母没办法,只得让我在镇里上学——直到初中毕业,才来到城市里,和父母姐姐生活在一起。 所以,自始至终,我都觉得无法和姐姐亲密起来。隔在我们之间的是十多年不太相关的时间与生活,那些间隔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一次的相聚不足以让“姐姐”这个称呼成为实质上的亲切。 相对的,“妹妹”也是。 二 刚开学,课业便骤然增加为远超出过去两年的繁重。我每天中午在食堂里随便凑合,下午放学后便急匆匆赶回家。姐姐做的饭也简单,大都是在超市里买的熟食或半成品。吃完饭是我负责洗碗,半个小时后又得乘车回学校上晚自习。 因为之前高中的两年也是这样的作息,所以即便来回奔波也不觉得太累。何况回家来可以看看娱乐新闻,上上网什么的——父母周末才回家一趟,而姐姐也不太管我,于是便趁着这点便宜继续不知上进地混日子。 自从姐姐搬回家住之后,每天傍晚,那个人便会来到楼下等她。 “那个人”是姐姐的男朋友,同级不同系。其实此前我也隐约知道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但本人,却是最近才得以看见。 每天,我端着碗守在电视前一心二用地吃饭,而姐姐在她的房间里忙碌——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在化妆、挑衣服之类。 我家的厨房与客厅之间隔了个小阳台。有好几次,我吃完饭起身去洗碗,从阳台敞开的窗户往下望,便会看见那个人已经站在楼下。因为是在三楼的关系,可以看见他白色的T恤和不甚清晰的脸部轮廓。他微微低着头,手里握了手机,似乎正准备发短信——而我总是在这时转过头冲着姐姐的房间喊,“姐,有人找”——姐姐一边说“什么”一边走出房间,在来到阳台上看清那个人并且包里的手机适时响起短信铃声,她的表情总会有些许微妙的变化——而在一旁看着的我,则会在心里觉得些微类似于恶作剧得逞的好笑。 姐姐拿了包,对我说一声“我走了”,就匆匆离开家。我端着空碗,一直站在阳台上,一分钟以后,姐姐出现在我俯视的视野里,和那个人讲了几句话,一起离开。我目送着他们的背影逐渐缩小为两个点,转身走进厨房洗碗,客厅里还停留在娱乐新闻频道的电视机传来最近的明星讯息。 回到学校,每个科目都从高一的内容起开始了第一轮复习,配合着进度发下的厚厚习题集也以每天每本做十多页的分量累积着。 但显然大多数人还沉浸于初次住校的不适应感中——“你都不知道,他/她居然****……”是我私底下听到的最多的句式。而“**”里包括的内容五花八门,诸如磨牙、不洗碗、睡觉从床上滚下来、半夜两点和男朋友打手机通宵聊天…… 我趴在课桌上,手肘下压着一本数学习集,眼睛愣愣地盯着一道题发呆。耳朵里尽是各种各样暴露开的“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我抓过草稿纸演算,却最终在纸上胡乱地涂画起来。笔尖穿透了最上面的纸张,深蓝色墨水向下渗透,仿佛一直淌到被周遭的嗡嗡声围攻的心里。 我把数学习题集塞回抽屉里,又换了本语文习题集来做,古诗鉴赏的专项练习。“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那天在家吃完饭,我照例拿起空碗去厨房。在阳台上,也不经意地停顿了一秒,用眼睛扫向楼下的空地,却并没有看见那个人。 心里也许是有微小的疑惑,但在下一秒又想起这并不是自己应该操心的事情。我草草把碗碟洗好,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娱乐消息。姐姐洗完澡,正在用吹风机吹头,这大概就是那个人还没来的原因吧。我心不在焉地想着,眼睛瞄一眼客厅里的挂钟,突然记起今天的晚自习班主任要来加课——如果像平日一样踏着自习铃声进教室的话没准会被说上几句。我急忙跳下沙发,对姐姐说声“我走了”,便拿起书包飞快地跑出家门。 我刚跑出住宅楼,在转弯处躲避不及,一下撞上了迎面走来的一个人——倒也不严重,只是把那个人拿在手中的书碰掉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嘴里道歉着,一边用手揉揉撞得有些疼的额头,一边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书。 “你没事吧?”头顶上方传来男生的声音,却要比高中里那些男生更有质感一些。 “唔,没事。”我直起身,将手里的书翻到正面,看见封面上书的名字——《微物之神》,微微现出的扉页下角写了三个字:周鹏升。 对方就在我面前,我抬起头,顺着白T恤望上去,那张面孔却是陌生中携带着熟悉——我脱口而出:“是……你。” “你是……”他仔细打量着我,眼神里的疑惑退去以后,脸上泛起淡淡的微笑,“你是林璟的妹妹吧。” “嗯。”我点点头,把书递给他,“我姐姐快下来了。” 他接过书,似乎对我后面的那句话还有点不好意思,只是低声说:“谢谢。” “那,再见喽。”我说完,朝着小区外走去。 在即将踏出小区大门的时候,我回过头,依然可以看见那个人白色的背影。天尚未暗下来,他就着最后遗漏下的些许红色夕阳,低头看着手中的书。他安静地站在那里,脊背有些微的弯曲,黑色的发线间隙渗漏出恍惚的光泽。 因为这些耽误,当我进入教室时,班主任已经开始了课程。我站在门口喊“报告”,他转头看着我,眼神里的不满一清二楚,但又不想耽误时间,于是只冷冷地说:“还不赶紧进去。” 狗影子 作者:陈奕潞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6年10月2日 所在省市:辽宁省辽阳市 在读学校:中国医科大学 城外北上的公路上,有一座漆成绿色的房子。它不高,只四层,但茕茕孑立。每次公车小心地拐角,从它身边掠过的时候,我总忍不住侧过头去,满怀期待地,向楼顶张望。那里曾经有一个人,认真地,抱着油彩画画。四月初的时候,扩道的工程蔓延到了那里。楼就此消失。我的心里有什么被抽空的感觉,却又不是很疼。不管怎样,应该写些什么,纪念那件事吧。纪念吴阿姨家门前心事重重的客人,纪念许希的蓝色裙子,纪念吴姬没有完成的油画,纪念连锦冰受伤的右手。还有,纪念那条我只在夜里想起,并因之四肢冰冷的,没有名字的狗。 我叫她吴阿姨,其他的人,叫她吴老师或是吴姐,没人叫她的名字:吴孚。大一的时候,为了挣点买CD的钱,我每周日到她家替她收拾屋子。她的腿不方便,坐轮椅已经好多年了。一开始我们不怎么说话。她总是埋在她的那堆书里,而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做事。后来时间长了,老是在她家看见形形色色、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拜访的客人,便有些好奇地问她。“我是个算命的。”她一本正经地说。我有些惊愕,很难把她和公园里那些摆地摊的脸色诡异的大叔大妈联系起来。她垂下眼睛笑笑,再也没说什么。不过从那以后,对于那些客人和她对他们说的话,我便留意起来。许希出现的时候,正是那之后的一天。我刚送走了一对哭哭啼啼的夫妇。站在楼梯走廊里的许希胆怯地给他们让路,脸上的表情非常像个孩子。她穿了一条蓝灰色缀白花的长裙,脸色苍白。她的脚边蹲着一只黑色的短毛大猎犬。狗的眼睛是浅棕色的,没有表情。很稀有的,吴孚亲自来到门前看她的客人。她看了许希一眼,又看了那只狗一眼。“你回去吧。我说过我帮不了你的。”她说。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她这么对人说话。 许希的表情,是快要哭出来了。无论她说什么,吴孚只是一味地摇头,摇头。在她们对话的时候,我扶着门框看着那只狗。它蹲在那里摇尾巴,嘴张开,闭上,再次张开。我看了它好一会儿,有些过于专注了。接着,忽然猝不及防地,它把目光丢了过来。就那一瞬间,我的内脏无声无息地凝结。带着细锐爪子的寒冷,从脚尖一直爬行到发尾,喉咙处莫名奇妙的不安全感,无法移动的身体。我把目光挪开,看向楼梯间的窗子。两个六七岁的孩子在玩篮球。“给我。”“不给。”笑闹的声音曲折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我全神贯注地倾听。然而,余光里,心微微地旋转姿势,侧视那红色瞳孔恶意的注视。那样的恶意,过了许久才黯淡下去。炭火被盖上灰烬,牙齿被含在嘴里。狗继续若无其事地摇着尾巴。一,二,一。当许希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门被关紧而又插紧,我才感觉到血沿着脉管流到冰冷麻木的手脚。吴孚递过来一杯水,我想也没想就接过来喝了。 “很可怕吧。”她说,眼睛盯着厨房窗外,许希和那只狗慢慢地走着,女孩偶尔回头张望。吴孚的声音里有一种很冷漠的淡然,缥缈而遥远。我重重地坐到椅子里,好一会儿没有办法思考。“箫,过来看。”她忽然说。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天上的云积得很厚,太阳费力地从其中挣扎出来。地上站立的很多东西,忽然有了深黑锋锐的影子。然而在那里,许希和她的那条狗的身体下面,什么都没有。 我的手在窗帘上勾紧。吴孚把杯子从我的身边拿走。“那个孩子,已经没有救了。”她依旧冷漠淡然,说。她又给我续了杯水。“她们是鬼么?”我听见自己陌生的声音,那么低沉阴郁,身上又是一冷。吴孚冷笑,看我的眼睛是深邃漆黑的。“你信?” 我摇头。至少,在这之前是不信的。 吴孚将轮椅移到窗前,浅栗色的长发遮住侧脸。“那叫做兽影子。巫咒的一种。那个孩子不是鬼,而是影子被变成了狗。不过,她的麻烦比这要大得多了。” “……巫咒?影子可以被变成动物么?那不是光被遮住后才形成的么……” “你已经看到了。”她轻声地打断我。 我沉默。 “不知道招惹了什么人……没有办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学校也不能去。再旷课一周,就要被退学了吧……”吴孚望着窗外,一个人说着。 “没有办法么?把那只狗拴起来什么的。拴在家里,然后她该干吗干吗。再或者……” “把它杀掉?”吴孚说。我在虚空中胡乱比画的手猛然一抖。某双眼睛的火光在黑暗中闪耀一秒。所谓寒冷。 “不可能呢。就像她不能把影子丢掉,它也会一直跟着她,直到某一天,所有人都发现这件事。也许会上新闻头条呢。再不就送进研究所,正常生活什么的,是根本不可能了。而且,据我所知,中了这个咒的人,最后都会被自己的影子吃掉。” 她的手轻轻地从窗棂上拂过,光束里飞起灰尘。我的手捂住了嘴。许希和她孩子般的脸庞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不要。 “您也帮不了她吗?” 我说了不该说的话。吴孚的超脱淡然有些褪色。她从窗口那儿离开。那天,我们再也没说过关于那个女孩和狗的事。 这样子,过了三个星期后,我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忆有些模糊了。那一天我和柯琳吃过了午饭,在学校里走着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拎着饭盒的男人,在他的身后走着一只长尾巴的黑猫。不知道为什么,我着魔似的盯着他看。他走路的姿势,它走路的姿势。他挥手招呼,它尾巴摇摆。当他走过食堂拐角的瞬间,那只猫忽然消失了。墙壁上出现了那人黑色的影子。原本猫的尾巴上扬的位置,变成那人拎着饭盒的手臂的影子。我一定是发出了吓人的尖叫。柯琳看着我,拍我的肩膀。“见到鬼了?”她翘着嘴唇,询问。远远的,我又看见那人的影子从墙壁上优雅地跳下来,高举黑色的尾巴。“见鬼了。”我说。 我站在吴孚的面前描述这一段的时候,样子像个傻子。吴孚侧着头看我,怜惜的神色。我说完了,她从便笺簿里撕下一张纸,写了个号码递给我。我问:“这是什么?”她说:“你不是想帮她么?她的号码。”她眼里的怜惜掺杂着冷漠,我的热情被熄灭了。 “上古的时候,兽影子是巫师用来标记罪人的。”吴孚看着我,说。“我见到过的,中了这个咒的人不多。不过,最后证明,没几个是好人。就我所知,如果下咒的人不在场,影子是不能在原形和兽形间自由转换的。也就是说,那天,下那个咒的人就在你身旁。” 她刻意地停顿了一下。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心却刹那间颤抖。 “我不想去招惹这个下咒的人。他也许有他的理由,个人恩怨之类。你也应该好自为之。” 她又从便签上撕了一张纸,写了什么,递给我。“这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也许可以帮那个女孩。不过他的脾气不好,你最好就不要去了。你打电话把地址告诉许希吧,对你来说,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