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伟在1950年写的《失败者之言——中国电影摇篮时代之保姆》中讲过,1914年《庄子试妻》完成后于香港放映时,他曾去看过,也讲到他当时对电影摄影仍是“莫名其妙”的门外汉,所以在布拉斯基离港返美并结束华美公司之后,黎民伟曾经想自己办电影公司时,就不得不仰仗摄影师万维沙。 12年后的1926年,他说: 因为成绩很好,便想就鼓一锤,作大规模组织,由摄影师魏恩(万维沙)返美筹备机件;好事多磨,适其岳翁弃世,其妻得了一笔大遗产,所以他老先生也无心再到中国来干电影事业了。可是他身居摄制要职,他一走,各事不得已暂告停顿。所以自行研究十余载。[55] 这里清楚表明,当时黎民伟是不懂电影摄影技术的。当“身居摄制要职”的万维沙一走,“各事不得已暂告停顿”,就只能“自行研究”了。这种情况直到1923年黎氏兄弟创办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才有所改变。 1914年至1923年这十年间,迄今未发现香港有新的电影公司出现,黎民伟或其他人亦未在此期间有拍摄影片的活动。这十年可以说是香港早期电影历史的空白。 但与香港早期电影历史相关,特别是与黎民伟更为密切的两个问题,应在本章结束前予以交代。 (一)黎民伟与郑正秋之比较的考察—— 一段被误读的历史 中国内地电影史籍,往往将黎民伟与郑正秋在早期电影历史上地位相提并论,将他们并列于中国早期电影历史平台之上,新近开馆的中国电影博物馆亦是如此。 所以如此,其根据是,1913年他们分别在香港、上海开办华美公司和新民公司;同年又分别在香港拍摄了影片《庄子试妻》和在上海拍摄了《难夫难妻》。如果历史事实真是这样,这一结论是理所当然的。 1950年,黎民伟在其去世前三年,写下了题为《失败者之言——中国电影摇篮时代之保姆》的文章。43年后,首发于1993年香港《电影双周刊》第375期。黎民伟文中讲到华美公司他并没有股份参与,是美国人布拉斯基的美国影片公司;这家美国影片公司投资摄制的影片《庄子试妻》,版权属于华美公司,人我镜剧社一次过获得港币几百元报酬。黎民伟自己明确指出:影片《庄子试妻》是美国人布拉斯基拥有版权的美国影片。历史事实清清楚楚。 郑正秋、张石川等于1913年在上海开办新民公司,承包上海亚细亚影戏公司的全部制片工作,摄制了影片《难夫难妻》。这些都是中国人开办的中国公司,拍摄中国人拥有版权的中国影片,是不争的事实。它与香港华美公司及其影片《庄子试妻》相比较,二者性质根本差异,当是一目了然,不能混淆的。 至于黎民伟兄弟在香港创办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则是1923年7月14日,晚于郑正秋、张石川等人于1913年在上海开办新民公司整整十年,黎民伟能和郑正秋相提并论吗?! 在20世纪60年代,由于资讯不畅,史料不足,研究历史的人因此对某些历史事件误读误判,完全可以理解,不应苛求。但现在资讯顺畅,史料较前充分,过去被误读误判的历史事实已然明朗,我们则应该尊重黎民伟自己所说的历史事实,还历史的原貌,而不应该再延续过去被误读误判的历史定位,方是应有的治学之道。 (二)黎民伟拍摄孙中山两次就任总统纪录片考 黎民伟从影之初,就始于拍摄纪录片,尤其是他与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的摄影师们彭年、罗永祥,拍摄有关孙中山先生的纪录片,均为人们所关注的重要历史史料,甚至是对黎民伟评价的历史性指标。因此,我们应慎重考据。 比如,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曾有两次就任大总统职的事件,这两次就职的纪录片是否为黎民伟所拍摄呢? 黎民伟在其《失败者之言——中国电影摇篮时代之保姆》一文中说:“同时注意摄制新闻纪录片,举凡孙中山先生之行动,如就任临时大总统职……”[56]就是说,他自称拍摄了孙中山先生“就任临时大总统职”的纪录片,他不仅这样写,而且在20世纪20年代就对当年在其上海民新公司任导演的欧阳予倩说过,以至在30余年后的20世纪60年代,欧阳予倩在写回忆录《电影半路出家记》中还说:“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的纪录片就是他拍的,他很引为光荣。这部纪录片也就成了他在政治方面、艺术方面的资本。”[57] 黎民伟之六子黎锡在《关于中国电影先驱黎民伟》一文中说:“1921年他拍摄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58] 据黎民伟父子所讲,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和就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的纪录片,都是黎民伟所拍摄。正如欧阳予倩所说,这是黎民伟“在政治方面、艺术方面的资本” 。自然为黎氏父子所看重,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这是不是历史事实呢?有必要作一番考察与订正。 (1)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是在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各省纷纷响应后。12月25日,孙中山自国外归国,被举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誓就职。 广州中山大学研究孙中山的学者余齐昭指出:“根本不存在《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的纪录片。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的时间在1912年1月1日深夜,当时摄影技术尚不能在夜间于室内拍摄,故此典礼没有留下一幅照片,更不用说拍活动纪录片了。” 我们查证:1912年1月3日上海《民立报》报道:“夜十一时,于总统府举行就职典礼”,证实余齐昭之说。 当年黎民伟的实际情况是:尚不足20岁,是年1月24日他与严珊珊订婚,也没有接触过电影的拍摄活动。因此,作为普通同盟会员的他,根本不可能受到有关方面邀请去参加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的典礼活动,更不可能去拍摄电影纪录片。黎民伟自己所说不实! (2)孙中山先生就任非常大总统,是在孙1919年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后。1920年陈炯明在广州驱逐桂系军阀势力后,孙重返广州,召开非常国会,被举为非常大总统,1921年5月5日在广州举行就职典礼。 当年,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时,广州举行了很隆重的仪式。据同年5月12日、13日上海《民国日报》报道,孙中山上午8时在总统府受证书,9时半在国会宣誓,9时40分摄影(呆照),10时在北校场阅兵,11时在总统府受贺(各机关职员及来宾),12时在财政厅受贺(市民)并检阅各界游行,同时宴请中外士女1200余人,12时半各大巡游队伍鱼贯而来,至3时半全队过毕。 我们看到黎民伟在该年5月3日的日记写着:“夜船上省”;5月5日(农历三月二十八日)的日记中,记了“孙中山先生就总统职于粤”;5月7日(农历三月三十日)的日记中,写下“予与郑岳母及外公晚车返港”。他在广州一共住了四天(5月4日至7日),对于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之事只一笔带过,既没有记述他参加过孙中山的就职仪式。[59]更没有记述他在当时拍摄庆典纪录片一事,如果他参与其事又拍摄了纪录片,一定会记下的。如同在《黎民伟日记》第9页,他就记述:“1921年7月24日,出征军人慰劳会开幕于广州东园,贞、意均到场卖物、予捐巨款购各提人墨宝。” 此次东园活动,孙中山先生偕夫人宋庆龄出场。黎民伟得有机会与孙中山及夫人零距离接触,拍摄了两张合照的照片。我们见到过这两张呆照的复印件,都是普通照片,照片右侧上盖有“出征军人慰劳会纪念品 黎民伟摄制报效”印章,这是预先刻好的印章盖在每一张照片上的。据余齐昭说,这是作为这次活动的纪念品分赠来宾的。 事隔不到一年,黎民伟在1922年2月27日的日记中说:“是日海员罢工风潮更烈,至2月8日各行俱罢工,予步行上机利公司(在士丹利街),下午四时港政府派警将海员工会招牌送去,带为升旗,四处鸣炮致庆。予拍呆照。”时至1922年2月,黎民伟还在拍“呆照”,1921年5月,他有什么条件去拍摄电影纪录片呢!? 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时,确曾有人拍摄过纪录片——《孙总统授任广州庆典》和《孙总统就职及祭黄花岗》,并在香港的影院上映过。余慕云在《香港电影掌故》第48页说:“以上两部孙中山的珍贵的新闻纪录片,都是外国摄影师拍摄的。估计是法国百代公司出品?。” 我们查实:1921年5月13日上海《民国日报》报道:“该会(指就职典礼大会)是日并聘请世界著名影画片制造百代公司摄影师赛门君,在财厅前撮取各种游行(指群众游行)之真像,制成影画片。” 从而证实:拍摄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纪录片的,是法国百代公司摄影师赛门先生!而非黎民伟。 事实证明,黎锡在《关于中国电影先驱黎民伟》一文中无中生有说“1921年他拍摄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其实只是以更大的不实之说,力图掩饰其父所说拍摄了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纪录片之不实。 黎民伟什么时候开始拍摄孙中山的纪录片呢?据黎氏的日记:“1923年2月17日,早孙中山先生到港,伟与彭年往接应,并摄电影。”[60]我们认为黎民伟参与拍摄孙中山的纪录片,当从此日始。彭年为留美学习摄影的,掌机拍摄者肯定是彭年。但此次拍摄的纪录片,是否上映过,无从考。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关文清在《中国银坛外史》中讲,1923年夏,他到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应聘,见到总经理黎民伟时,黎民伟告诉他:“现在公司还在筹备时期,要候向美国购置的器材来到……”即是说直到1923年夏天,黎民伟兄弟的电影公司尚无摄影器材。1923年2月,用以拍摄孙中山先生到港纪录片的摄影器材,可能是摄影师彭年自带的。 黎民伟和民新制造影画片有限公司的摄影师们,所拍摄的孙中山及其他新闻纪录片,将列表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