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向左 疯狂向右泰德·邦迪3_理智向左 疯狂向右泰德·邦迪3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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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向左 疯狂向右——泰德·邦迪3

邦迪承认,他在这段时间开始扎女性车辆的轮胎,偷电盘盖,以便趁机接近女性,但从未成功,因为大学周围有无数男人主动帮助女人修车。不过他也说,自己从未想过勾搭成功之后怎么办。邦迪说,他在尝试各种危险的行为,想知道自己能走多远。 1967年秋,邦迪重回学校读大三,继续学习中文,并开始学习城市规划的课程,但他无法集中精力学习,于12月休学。这年冬天,他环游全美。后来的研究者们仔细考察了这段旅程,没有证据表明他在此时间段内杀人。1968年春,邦迪回到西雅图租了一间小公寓,在超市找了一份夜间仓储员的工作。 在此期间,邦迪成了一个惯偷。他偷的东西一般是衣服、家具、电器、音响、电视,甚至偷过一些大型设备。不过他还不够专业,因为他偷的都是最好的东西,但都不卖,而是自己用。有时候他从库房里偷东西,有时候从海滩附近的别墅里偷。邦迪说,酒精在他的偷盗生涯中有重要作用,因为它让他不那么紧张。 邦迪这时候还喜欢上了看暴力的色情电影。他从高中时代开始看色情书,最开始喜欢看《花花公子》那种有很多性感图片的杂志,但他的口味渐渐变重,越来越喜欢暴力的影像。 他这时候还喜欢上了侦探杂志,喜欢读有关艾德•盖恩、约翰•朱伯特、哈维•格莱特曼的小说。邦迪最喜欢看书中虐待女性的内容和图片,还从中学到了警方办案程序和犯罪技巧(关于侦探杂志对连环谋杀的推波助澜,详见第6章)。 邦迪之所以如此吸引大众,是因为他的经历、欲望、理想和普通人太像了。我这一代人,都和他一样,是看着《花花公子》里的“邻家女孩”图片长大的,我们也会找一个邻家女孩约会——邦迪一开始也是这样的。成年之后,大多数人也和邦迪一样,经历过失败的恋情、糟糕的大学生活,或者是极大的沮丧。或许,在这些失落的时刻,有些人也幻想过做些戏剧化的事情、禁忌的事情,甚至是暴力的事情。邦迪开始利用偷窥、扎车胎测试自己,这是他和我们的分界点:他希望将幻想变成现实,想探索黑暗的道路可以通往何方。 但这条路并不容易。和我们一样,邦迪也想重新振作,治愈心伤,继续人生,尽力“追赶梦想”,他也的确这么努力了。 1968年春天的一天清晨,邦迪去偷一栋海滩别墅。到了靠近别墅的街角,邦迪碰到一个高中同学,就聊了几句。同学告诉邦迪,他的老板是本地共和党政客阿特•弗莱彻,由于邦迪的好几个同学都在弗莱彻手下工作,这位同学就邀请他去看看老朋友。这位同学知道,邦迪高中时代就对选举、政治感兴趣。后来,邦迪在弗莱彻的选举办公事得到了一份工作。 邦迪发现从事政治有“福利”,可以拓展他的社交圈。邦迪本来没钱加入网球俱乐部,但这份工作让他有了社交特权,可以出入高档场所。 1968年,阿特•弗莱彻竞选州长。弗莱彻很器重邦迪,让他担任自己的私人司机和保镖,他认为邦迪能干、聪明、一丝不苟、好学。没人知道邦迪身上的名牌衣服都是偷来的。不幸的是,弗莱彻竞选失败。选举结束后没几天,邦迪就失业了。 邦迪很快在他曾偷过的西雅图百货商店找了份销售员的工作,并很快就成了杰出的售货员,深受女性顾客喜欢。据说,他可以把任何东西卖给女人。 这时候的邦迪仍未忘记旧金山的旧爱斯蒂芬妮,经常给她写信或打电话。这段时间内,邦迪写给她的信中并没有绝望或夸张的语句。斯蒂芬妮路过西雅图拜访亲戚时,还顺便打电话问候了邦迪。 1968年冬,邦迪有了一些存款后辞了百货商店的工作,前往费城去见斯蒂芬妮。他报了费城天普大学的剧院艺术课程,表演和舞台化妆两门课程的成绩都很好,这两门课对他后来的所作所为也有重要作用。他在这个冬天的其他事情就不为人知了。 1969年夏,邦迪回到西雅图,在大学城的一对夫妇那里租了一间公寓。这对夫妇回忆说,他们挺喜欢这个安静、乐于助人的租客。他把房间收拾得很整洁,也会帮夫妇做些家务,因而夫妇二人常喊他一块吃饭,或者请他喝杯咖啡。他同时打几份零工,包括给一家律师事务所送信。 这年9月,他在附近的一家酒馆里偶遇一个漂亮女孩。女孩名叫丽姿•肯德尔,当时24岁,离过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给一个私人医生做秘书,有一头长长的黑发,是来自盐湖城的富家女孩。邦迪自称是法学院学生,正在写一本关于越南的书。丽姿回忆说,邦迪很有魅力,长得很帅,她当晚就被迷住了,“我当时就在想婚礼和孩子名字的事情了”。 两人恋爱了。丽姿和女儿经常到外地去,和邦迪聚少离多,而且丽姿是个缺乏安全感、爱吃醋的女人,上段婚姻的失败让她更加小心,对邦迪看得很严。不到三个月,两个人就打算领结婚证了。就在二人关系如胶似漆之时,邦迪撕了结婚证,承认自己是个辍学的学生,也没有写书。丽姿原谅了他的欺骗,并愿意出钱资助他重回大学。 1970年夏,泰德•邦迪开始为一家小型医疗器械公司做送货司机,同时,他进入华盛顿大学学习心理学。那年夏天,邦迪还勇救一个3岁半的落水儿童,一时成了英雄。他的心理学教授也对他赞誉有加,在一封推荐信中写道: 邦迪先生毫无疑问是我们院系最优秀的毕业生之一。我认为他是我在华盛顿大学见过的最优秀的那百里挑一的毕业生。他聪明、能干、积极、认真,他更像是一名教授而不是学生。他好学,好相处,也会努力工作……他对影响法庭判决的心理学变量最有研究。我们目前在合作研究,通过实验来判断法庭判决中的心理学影响。 另一位心理学教授写道: 毫无疑问,他是其他学生的榜样……他按照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他是一个成熟的年轻人,有责任感,情绪稳定(但不像其他学生那么死板,他有时候会激动、沮丧)……我找不出他有任何缺点。 这时候的丽姿•肯德尔认为邦迪是一个体贴、浪漫、温柔的爱人。她很受邦迪家人的喜爱,两人还经常去山中的度假小屋游玩。所有人都认为他们结婚只是时间问题。 1971年9月,邦迪的心理学培训进入最后一年。他辞去了送货司机的工作,进入西雅图紧急救助诊所工作。这家诊所24小时营业,为那些想自杀或陷入危机的人提供电话诊疗和咨询建议。诊所的工作人员多是志愿者和邦迪这样的心理学学生。 这时候,安•鲁尔作为志愿者进入诊所工作,每周二晚上和邦迪一起值班。鲁尔那时四十多岁,有四个孩子,正在闹离婚。她曾是西雅图警局的警员,后来辞去公职去大学学习创意写作,并为《真实侦探》之类的侦探杂志写犯罪纪实文章。她遇到邦迪的时候已经发表了大约800篇文章,还兼任华盛顿州几个县的副治安官,负责撰写正在进行的几部案件的调查报告。她最畅销的著作《我身边的陌生人》记述了她和邦迪的友情,其中写道:“我很快就喜欢上了他,他太招人喜欢了。” 鲁尔还在书中诚实记载了他对邦迪的最初印象: 很多人都知道泰德•邦迪杀了很多人,但他也拯救了很多人。我知道这一点,因为他救人时我就在那里。 我能清楚地描述他,一切恍若昨日,我还记得他拿起电话,稳健地安慰别人……他从不唐突,也不慌张……他全心全意地倾听,以真诚的态度打动别人,这很难得。有些话你不会对别人说,但会对泰德说。 有些人说邦迪偶尔会勃然大怒,但鲁尔说她从未见过: 我从没见过他发怒,从没见过。我不可能记得我们谈过的所有话语,但我记得,我们从未争吵过。泰德像一个老派绅士那样对我,他总是那样对待女性,我觉得他很诚恳。凌晨时分,我们结束值班后,他总要看着我安全上车,等到我关了车门、发动引擎之后,他会挥手向我告别。他经常对我说:“小心一点,我可不想你发生意外。” 邦迪的性格中有微小、几乎不易察觉的缺陷,但只有邦迪的罪行大白于天下之时,这些缺陷才能被人记起。安•鲁尔回忆说,应邦迪的请求,她给他看了几篇自己写的文章。邦迪还曾特意要过一篇关于强奸的文章,说是为了作为心理学“研究素材”。有天晚上,丽姿在他的车厢里掏出一副医用橡胶手套,邦迪语焉不详地解释说是从垃圾箱里捡的。 1972年春,邦迪获得了心理学学位,并开始申请法学院。尽管平时成绩不错,但他的法学院能力测试(LSAT)成绩不佳,导致申请法学院失败。邦迪进入西雅图海景医院担任心理治疗小组顾问,但没干多久。据说他对待病人很冷酷,甚至辱骂病人,语气更像是教训而不是劝告。有些同事甚至怀疑他曾在夜间给病人打匿名威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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