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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厄姆——1在纽约度过的童年生活

许多人能回忆起童年时代最初一些日子的无数细节,但是我不是这样的人。父亲去世时,我才8岁半。在此之前的事情几乎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还记得的一些事情,到底是我记住了的经历本身,还是仅仅来自某人的记载,就分不清了。 例如,我常说,我仍记忆犹新的最早的一件事,是我妈妈急切地想唤醒我和我的哥哥们时的叫声:“利昂、维克多、本尼起床啦!走到窗前去,今天进入20世纪啦!”当时我5岁半,维克多比我大1岁,利昂比我大2岁,我记住妈妈喊我们的情景是十分可能的。但是再回想一下,坦率地说,妈妈在以前的岁月里常常对我们讲起这件事,所以我也许把她讲述的轶事与实际情景混淆在一起了。 不管记得不记得,我于1894年5月9日出生于英国伦敦阿伯丁路14号,原来的名字叫本杰明·格劳斯鲍姆(按这个出生日期,我比赫鲁晓夫小1个月,比温莎公爵大1个月,这两位现在已经下了台),我是家里三个孩子(全是男孩)中最小的。事实上,妈妈有一次告诉我——现在我猜她是在讲笑话——作为“全家的本杰明”,我自然会得到这个名字的(由于难以启齿或由于不爱打破砂锅问到底,我从来没有问过母亲怎么没有在我之后再生一个孩子)。 有一点妈妈讲得很清楚:我生下来是个男孩使她大失所望。在一个男孩流产,又生了两个男孩之后,她多么向往一个女儿。她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她第一个强烈冲动就是“把我掷到窗外去”!但是为了不使我难过,她总是要补充一句:幸亏没有那么做。 我在《圣经》里查过与我同名的人,想尽量了解他的性格和成就。在《创世纪》里,本杰明被称为其父的眼珠,他的哥哥约瑟夫所特别喜爱的人。但是他在圣经故事中只做过两件事:一是他倚在约瑟夫的脖子上哭泣;二是他生的孩子比任何一个兄弟生的都多——至少10个,全是男孩。这是比较值得注意的成就,因为在他带了所有的儿子迁往埃及时,他还是个不满20岁的小伙子。在雅各布家庭里,女儿是稀世奇珍。雅各布只生了一个女儿,名叫黛娜,其余12个都是儿子。这些儿子又生了大约50多个小孩,其中只有一个女的,即阿谢尔的女儿萨拉。“当然,这是上帝的杰作,我们觉得好极了!”《圣经》没有谈到本杰明的性格,但是雅各布关于他“在末日”的境遇的预言是大为不妙的:“本杰明将像一只狼那样掠食,早上,他贪婪地吃掠夺到的食物,晚上他分配赃物。”后来,他的子孙后代招惹了许多麻烦,有一次几乎被他们的兄弟部落灭绝。 维克多比利昂晚生14个月,我比维克多晚生13个月。年龄上的接近使我这个最年幼的孩子常常感到十分困窘。但是从务实的角度看,好处却不少,因为大人便于对我们一起进行培养。例如,我们三人同时从家庭女教师那里学了一点法语。我仍保持着一封4岁时用法文写给爸爸妈妈的信,当时我们离家在外旅游。法文是写在用尺仔细划出的线条上,搞得十分漂亮——事实上,搞得太漂亮了,除了小男孩手写的字外,连我自己也怀疑其余这一切必定是女教师的杰作。 这些年里,我家是否雇过一个以上家庭教师,我已记不清了。除了讲究伙食的奇怪习惯外,她(或他们)没有留给我什么印象。我们常将家里自制的巧克力饼当点心——那是一种嵌满了妙不可言的掼奶油的美味松饼(不是现在那种指形小松饼)。我仍回想得起家庭女教师把尤尼达牌饼干纸盒裁开,将一张张硬板纸组合成许多个可以盛装糖果的纸筒。 在我出生时,我家已经开始了一系列以后又继续许多年的迁移。我的哥哥出生在英格兰的伯明翰,在那里,父亲和祖父从奥地利和德国进口瓷器和古玩小摆设。在维克多出世后不久,这家企业和一些直系亲属的家庭搬到伦敦。一年后又作出一个重大的决定:计划在美国开设一家分公司,要我父亲——他在一大批兄弟中排行第二——去经营。因此在1895年某个时候,我还不满1周岁,全家5个人乘船前往纽约。我们坐的是二等舱,到达美国后,政府的一名医生漫不经心地检查了我们的身体,放我们走下跳板,踏上新国家的土地。不需要填写什么表格或办理其他移民手续。那些四等舱(即统舱)的乘客才需要在纽约港的艾利斯岛上办这些手续。 小时候,我是个非常爱国的英国人,在我看来,英国人在每个方面都明显地胜人一筹,所以对他提出任何挑战都是荒谬的。不用说,我发现新的环境对我的观点提出了挑战。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美国十分看不起英国,我从他们对英国的不断批评和嘲笑中感受到这一点。英国人的风度和抱负、英国人的口音、英国人的衣着,在美国环境中都被认为是荒唐可笑的。 和我们住在一起的迈尔斯一家——就在公园大道外第60号街上——由1个守寡的母亲及4个儿子和女儿组成。事实上所有孩子都住在家里,显然他们不想结婚搬出去。这幢屋怎么能使我们大家都住得很舒服,我一无所知。但是我记得迈尔斯一家对我们非常和蔼可亲,特别是对我这个男孩钟爱有加。然而这并没有妨碍他们毫不留情地嘲笑我的英国人习性。有一次争吵起源于美国杯快艇赛,自然我毫不迟疑地相信托马斯·利普顿爵士的“三叶苜蓿号”一定会获胜。可是结果这艘快艇没有凯旋而归,我因受到嘲弄感到十分难过。 后来我上学了,我发现我的亲英偏见与同学的反英情绪发生对抗。他们总是唇枪舌剑,重新与我打一场独立战争,把乔治·华盛顿同乔治三世进行对比——大多数时候都是后者居下风——甚至坚持认为他们也打赢了那场意义模棱两可的1812年战争。许多年里,我说话带着明显的英国口音,因为我的家庭自然带着英国口音到美国来,在我学说话时用英国口音教我。所以在学校里,我一说“咖啡”或“狗”,总会受到嘲讽和模仿。但是令人高兴的是,到10岁时,我已几乎没有一点英国腔了。 我们三个男孩有一张很大的照片,那是我2岁时在纽约的里奇菲尔德喷泉拍的。它印过几张与肖像画一样尺寸的放大照片,在以后的岁月里挂在各个房间的墙壁上。照片上,我们三个男孩由大到小、从左到右排列,一个男孩的大草帽边沿与另一个的紧紧贴在一起。我们的头发个个又长又卷曲,身着白色水手装,系黑色绸领带,脚穿白短袜和黑色漆皮单扣鞋。但是我感到屈辱和不幸!我不像哥哥们那样穿小短裤,而是不得不穿短裙。在遥远的过去,还没达到自控程度的小男孩,都是按这个习惯穿着的。穿短裙使保姆容易给小孩换尿布。至于这种习惯对小孩的影响和孩子们的反应,父母亲是不大在乎的。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不足信,可是一位专业摄影师深深被我们吸引,提出可以免费为我们拍摄和洗印照片,只要我们同意在他的商店橱窗里陈列这张照片,这件事毫无疑问是真的。结果我们得到各种尺寸、各种样式的照片。来访的客人出神似地看着我们三个小天使的照片,他们也许出于礼貌,也许出于真心,可是我却过了很长很长时间之后才能带着宽容的微笑而不是刺心的羞愧看待我穿的白裙子。 关于我的父亲,我记得的确实很少。据大家所说,他是一个极其了不起的人,这尤其使我感到遗憾。在以后的岁月里,除了热情的赞扬外,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别的关于他的评论。他有“天地般宽广的胸怀”——这里的人们普遍对他如此评价——他对父母亲、10个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人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经济上的帮助证明了这一点。而且,他英俊潇洒,生气蓬勃,风度翩翩,几乎总是谈吐幽默、妙趣横生。他还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商人,思维敏捷,精力充沛,总是足智多谋。在他在世的最后几年中,企业在英国的分号经营不佳,他在美国赚取的利润不仅养活我们,而且还养活我们的父母、叔伯、婶婶以及在英国的堂兄弟——的确是一大群人。父亲设法做到这一点,但这耗费了他巨大的精力,并且他几乎不断地在美国国内奔波。 在我5岁时,父母带我到弗吉尼亚州温泉去作短暂旅游,父亲希望在那里治病。关于这次旅行,有三个印象仍留在脑海中。首先是春天的洪水,附近山脉上融化的雪水汇成春天的洪水流过街道,把我们禁闭在旅馆里好几天。接着是,我与斯威夫特家(他们因出售肉食品享有盛名)的一个成员结为朋友,我的父母非常敬慕地提及他家的财富,虽然现在我认为他们当时一定才刚刚发迹。 然后发生了葡萄果仁事件。一天早晨母亲说我已经是个大孩子了,完全可以自己到餐馆去买早餐。无疑,父母迫切想在没有第三者打扰的情况下使用卧室——至少我希望如此。但是我认为让我自己出去吃早餐是极大的面子。当我独自在餐桌旁坐下来时,我的自豪感难以用言语表达出来。我不记得作为一个早熟的少年,我是否已能读出账单上的字,还是仍要请服务员把账单读给我听。不管怎样,“葡萄果仁”这个新概念给我的印象很深,在这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有这种东西存在。自然我点了这种早餐。服务员疑惑地问我:“你以前吃过葡萄果仁吗?”我回答:“没有,但是现在我想吃。”他说:“我想你不会喜欢吃的,最好还是换点别的吧。”我的虚荣心面临着考验。难道我不知道自己的心思?我坚持点这一种,于是葡萄果仁端了上来。当时以及以后很长一段时期,我的牙齿一直异常敏感,那份最好的早餐像砂砾一样擦疼牙根。服务员站在旁边,态度高傲地看着。我吃着每一颗果仁,总要说一句挑战性的假话:“我喜欢葡萄果仁。”但是后来许多年,我再也不点葡萄果仁吃了。 与别人对父亲的频频赞扬形成对照的是,我自己记忆中的父亲都是比较无聊的或咄咄逼人的,我觉得很奇怪。他留给我的一个好印象是,“他可以用左手来仿造一只烧烤架”,我觉得(或者说我应当发现)这是极为有趣的,尽管我一点也想像不出烧烤架是什么。可惜我也记住了他的一些话,例如,“我要把你打到讨饶为止”,“我要把你整得死去活来”,以及“我要打断你身上的每根骨头”。后两句话当然不是在开玩笑,而是针对我那经常顽皮捣蛋的哥哥维克多。为什么我只记得这些可怕的威胁,而不是父亲肯定说过的一些吸引人和真正有趣的事情? 虽然我很珍惜到英国的旅行,并向一起玩耍的小伙伴竭力吹噓过,可是我只能回忆起一系列不连贯的镜头:从南安普敦到伦敦似乎漫无止境的乘火车旅行;我的三个年轻阿姨捧着网球拍——后来我才知道,这些球拍都是慷慨的父亲赠送的;祖父家那座可爱的花园,及祖父在他的家里设法安排我们所有人的吃住。这是1901年,维多利亚女王几个月前刚逝世,我看到商店正面木门涂上黑漆以示哀悼,这景象令我久久难忘。我记得别人告诉我那年夏天爱德华七世生病,因此他的加冕典礼不得不推迟举行。 此外,当时布尔战争正如火如荼。我和利昂得到了卡其布做的小军装——在当时那种色彩是很新鲜的——以及木头步枪。我们按士兵队形在大街上来回游行。我还记得乘坐在有名的双层敞篷公共汽车的顶部,迫切希望吸引街上士兵的注意。每当我看到有士兵抬头注意我时,我就热情地向他敬礼。当有人还礼时,我高兴得不知怎样才好。可是我们只在伦敦度过很短的一段时光,然后搬到布赖顿,在外公格森海特家度过大部分夏天。格森海特这个名字让别人觉得好笑,却使我们感到尴尬。外公家是剑桥路14号一幢很大的褐色沙石建造的房子。我记得外公矮胖,快活,留着白胡须,外婆则是一个结实健壮,易动感情,盛气凌人的妇人。她刚从巴黎回来,带给我们满满一玻璃瓶的硬糖,年轻的阿姨玛格丽特和卡罗琳对我们非常和蔼可亲。我有一张在我们必须经常去的那座犹太教堂做祷告的照片,因为外公外婆家和祖父祖母家都是正统的犹太教徒。我曾看到一位犹太教士的5个儿子列队行进的仪式,他们全都穿着伊顿公学制服,戴着翻下的硬领和高高的帽子,鱼贯而入,坐到高背椅子上去。那个夏天,这位犹太教士家里发生了煤气取暖器爆炸事件。他烧伤得很严重,长期闭门不出。我记得我们前去慰问,发现他全被绷带可怕地裹住了。经常到布赖顿沙滩去洗澡是既令人愉快又令人痛苦的事。离海岸稍远的沙滩很平坦,脚踏上去很舒服。可是近海外(7岁的孩子必须抓住一根导绳才准去的地方)开始出现成堆的小卵石,波浪把小卵石直冲到我们的腿上,令人讨厌。我们总是渴望去洗澡,其原因我想像不出,也许我们认为真正的男孩理应有这种渴望的。可是,由于海水冷飕飕,沙滩上多卵石,我们又一点不懂如何游泳,所以整个洗澡过程就像斯巴达人经历的一次艰苦严峻的考验。但是,布赖顿的洗澡车确实很有趣。那是些全封闭的运货车辆,作洗澡者更衣用。在退潮时,你可以看到它们密集地排在一起,靠近海水边。在涨潮时,它们被摆在沙滩高处,仍靠近海水边。几匹马把它们拉上拉下,马都被套在各辆车的车辕之间。这么做的目的是使洗澡者可以在海水附近脱衣穿衣,免得在布满卵石的海滩走上很长一段不舒适的路。我至今还记得一个好看的场面。那是在一次狂风暴雨之后。波浪突然滚滚而来,已经来不及把货车拉到安全的地方,大多数货车被退潮带入海中,它们在海水中漂浮的情景,我们岸上的这些好奇观众看得一清二楚。水手们乘上小艇,划入海里,用绳子把货车一辆一辆地套住,然后费力地把它们拖回到岸上来。我和利昂多么希望重新刮一次大风暴,可以再看到这种情景。 大海浩浩荡荡,无比宽广, 风儿吹皱了波浪,多么美妙。 在岸上安然地观看, 一望无际的海水又一次跋涉。 这些诗句并没有使人想到被暴风雨掀起的、苦苦挣扎的船舶,而总是使人记起两个男孩在海滩上观看划艇上的水手们拼命地拖曳一纵队洗澡车。 我的整个童年时代都循规蹈矩,行为良好,很少陷入窘境,除非被我的哥哥引入歧途。维克多是我家的皮大王。在10多岁时,他变成一个名副其实的问题儿童——这个名称和失足少年的意思差不多——但是在专门机构经过一段时期的纪律约束,他变得好了一些。老大利昂在我们三个人中性格最文静。他是一个健康、淘气、脚踏实地的青年,常常热情洋溢,但决不盛气凌人。9岁时利昂就热爱捕鱼,虽然偶尔才抓到一两条银色小鱼,但是他锲而不舍。有一天他抓到了一条鳗鱼。他想,要这种令人反感的、对犹太人完全无用的鱼干什么呢?事实上,如果不把这种鱼切成许多小段,一段段放到餐巾布下,装在各个祈祷盘里,出现在安息日餐桌上,还有什么用?当一大群教徒(包括一些贵宾在内)揭起餐巾时,出现了一场小小的骚乱。大家凭直觉感到他或她(主要是女教徒)正盯着摩西教义所严禁的这些不可思议的祭品。这些昂贵的祭盘是否得扔掉,或者通过无数次驱邪仪式使它们得到拯救,成了一触即发的问题。利昂由于犯了错误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我们到英国度假之前的一些日子,我们已从迈尔斯家借住的房子迁居到我们自己近第七大道122号街的一幢4层楼私人住宅里。在那里,我很喜欢摆弄通话管。你用力把气吹入通话管,你的嘴唇前就会发出尖厉的哨子声,然后按一个小杠杆,把口哨声放出来,倾听女厨师回答。她带爱尔兰腔调的洪亮声音十分清晰地传了过来:“嗳,夫人,有什么吩咐,夫人?”我兴高采烈地回答:“是我本尼喊你。”然后她讨厌地说:“你自己去玩吧,别再来烦我!” 一架送菜升降机在地下室的厨房和一楼餐厅之间轻轻松松地上上下下。对一个小男孩来说,有趣的是想像自己变成一个又大又深的汤碗,塞到送菜升降机的下格,一会儿费力地升上去,一会儿又费力地降下来。那天,我们三个男孩一起走进送菜升降机,结果把升降绳都弄断了。我已搞不清这是记住的事实,还是想像。 我记得跟着父亲和母亲走进我家的每一个房间,包括顶楼的一两间——当然是仆人住的地方——给我留下了那是一块“陌生天地”的印象。父亲拿了一把很大的羽毛掸帚和一只普通的畚箕。这些都是逾越节前夕我们称之为“寻找发酵的面包”这个传统仪式中使用的象征性工具。整座房屋被彻底清扫了一遍,把平常饮食留下的污迹全都抹掉;留作神圣节日时使用的两整套盘碟锅壶暂时拿出来使用。仿佛为了对付围困,我们贮存了大量特制的食品——装在椭圆形大盒中的几十磅重未发酵的面包,装在蓝色纸锥筒里、必须用锤子敲成一小块一小块不规则形状才能吃的特级硬糖,以及牛奶、果酱、香料等专门食品。那么“寻找发酵的面包”活动的结果如何呢?我们房子里任何违背逾越节规矩的痕迹都没有,这使我们很满意,也许也使十分兴奋的上帝感到满意。当然我们在搜索中从未找到发酵的面包,但是搜索活动是令人激动的。 我们曾在莫里斯山公园游玩,这座公园离我家不远。我们还常与母亲一起到第125号街买东西,当时这是一个相当受上流社会欢迎的商业中心。我们在韦斯贝克大市场买肉和日用杂货。其他大部分商品我们到一家规模很大的百货商店——科克公司去买。但是要采购重要物品或希望有更多的选择时,我们到布卢明代尔去,这家商店当时坐落在第59号街上。因为地铁还没有建造,乘高架铁道不方便,乘汽车又是罕见的,所以便乘有轨电车到那里去。市内有轨电车系统发展得很完善,因为有好几条相互竞争而又合作的线路,还有想方设法提供的转车服务。这种服务是由一些穿制服的男子提供的,他们坐在各个重要的十字路口的太阳伞下。每把阳伞上印着两三条相同的大标语:“可以转乘任何电车到达布卢明代尔。”这是我童年时代家喻户晓的广告语。 许多年里,我们都穿第125号街赖特商店的鞋。该店在广告上把“式样合适的鞋”巧妙地写成“赖特式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这句简洁的双关语英语中,“合适的”(right)与该店名赖特(Wright)发音相同,所以作者认为“赖特式鞋”(WrightformShoes)是一语双关。——译者留下了很深印象。不久我也开始成为长期爱用双关语的人。在我生日——也许是6岁生日时,我得到一辆我梦寐以求的快速运货车。春末或夏初的一天,母亲同意我带上运货车跟她一起去买东西。我们把包裹堆在车上,然后母亲在街上摊贩那里买了几束香豌豆,把它们摆在车的周围。我们一定十分引人注目——一个美丽年轻的主妇和一个穿水手服、头发又黑又卷的男孩拖着一辆装饰华丽的运货车——因为我记得,当我注意到过路人驻足观看、十分羡慕时,我的心里是多么飘飘然! 当我终于进入一年级后,我用行动证明自己是一个积极勤奋、年少有为的学生。我们既学单个字母,也学一些容易的单词,如必然要学到的bat(蝙蝠)、cat(猫)等等。单词都印在卡片上,教师向全班学生展示这些卡片,以便他们辨认。我学习单词十分出色,所以很快通过1A进入1B(当时每个年级分成两半,分别从9月和2月开始)。我的第一所学校是位于圣尼古拉大道和第123号街之间的第157小学。由于我们每天回家吃午餐,所以从学校到家庭一天来回走4次。圣尼古拉大道上已有了两匹马拉的有轨车,使我的步行不感到呆板冷清。其他城市来的人常常到纽约游玩,因为纽约是最后一个保留马拉交通工具的地方(当然还有许多有轨电车)。圣尼古拉大道的马拉有轨车实际上是最后保存的古老车辆。最终这种马拉有轨车服务一天只有一次(通常没有乘客),仅仅是“保留马拉车辆特许权”的一种姿态而已。 很早我就明白自己被排除在好孩子和优秀学生的行列之外,但是其他方面我没有受到什么重要影响。我身体健康,但是从年龄上看长得矮小,在体育运动方面远远落后于一般人。当时,好学生并非应当擅长体育运动。然而我得充分参加各项运动。我的运动量和别人一样多,只不过都做得不太好。因此我的自尊心不断受到伤害。由于我的动作不协调、不敏捷,我常常处境窘迫。我不是把东西掉下打碎,便是撞到东西上,把它们弄坏,有时候还撞伤自己。此外,我不可救药地心不在焉,不断陷入沉思或想入非非。因此我经常听到别人愤怒的喊声:“难道你没注意自己在做什么吗?”或者“为什么你不看看自己在往哪儿走!” 对这些诘问是不必回答的。如果我曾努力解释小孩子的头脑里总有许多新奇有趣的想法,这些想法妨碍他关注周围的现实世界,那么肯定人们会像年轻的约瑟夫的兄弟对待一位空想家那样对待我,而且也许我也理应得到那样的对待。 我记得利昂和维克多两个被痛打了一顿,而我——年纪最小,并且大人推测是两个哥哥的驯服工具——事实上避免了责打之苦。在家庭长幼级别中地位低下的人倒占了便宜。 在那些遥远的年代,像中央公园里一样的小火车头常常拖曳着高架火车。它们一阵长鸣,咔嚓咔嚓地从我们头上驶过,在冬天的晚上我们还可看到火车的炉火和火光。后来高架火车电气化了,我们仍看到一批这样的小蒸汽机车沿着铁轨集中地排列在稍稍隆起的场地上。最后它们被卖掉而销声匿迹,我相信,一定卖给南美洲某个国家了。 派克大道上纽约中央铁路线直到后来才电气化。蒸汽驱动的火车在露天采矿区驶过,穿越每个街区的行人天桥。在我四五岁时,大人常常带我到天桥上去。我眉飞色舞地往下看:火车朝着我们疾驰而来,又从我们脚下疾驰而去。现在不仅大大小小的各种火车头都已从纽约消失,而且所有的高架铁路——这些由粗钢柱和交织的铁杆组成的庞大结构,曾对下面的街道投下了网状的阴影——也已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这些变化以及许多其他更加引人注目和惊人的变化在我的一生中出现了。当我成为年轻的大学生时,我细细品读了朗萨德朗萨德(1524—1585):法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多产的诗人。主要作品有《颂歌集》、《给爱兰娜的十四行诗》等。——译者的十四行诗中著名诗句: 光阴流啊流,不断地流逝,我的夫人; 啊,不对,流逝的是我们,而不是时间。 我们离开了人间,而时间和世界依然存在。这是千真万确的。然而我常常觉得,我曾经了解的世界,以及这个比较单纯的世界所特有的那种悠闲仿佛都已消失——除了还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人生的确短暂,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说,不管朗萨德歌颂什么,既消耗时间又使时间永存的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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