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结底,关于政治现象或政治愿望的问题,毕竟今天依然在讨论,而且已经被很多历代学者讨论过,而他们却完全没有亵渎神明之嫌。答案很简单:《圣经》的权威世世代代没有获得普遍的承认,没有获得法律的支持;另一方面,马基雅维里被迫巧立名目,寻找托辞。他的著述有很多特征,表面上对我们来说,似乎只是由轻率易变造成的,而实际上,却也是由一种必然性造成的,迫于这种必然性,他发现自己别无他法,只能索性将政治教训或军事教训,同一些人类现象或自然现象的迹象结合起来,在他心目中,这些人类现象或自然现象,可以为超自然现象或对超自然想像的渴望提供根据,作出解释。当我们读到他对必然性的一般赞扬的时候,我们必须联系到他自己所面临的这种特殊的必然性:假如人们没有必然性在驱使着他们的话,他们本来是不可能作出他们的双手和语言实际上已经作出的那么高的成就的。 ○69 再说一遍,我们确信,《李维史论》全书的章节数目与李维《罗马史》的篇章数目相同,这绝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所以我们同时确信,我们应该提出,《君主论》全书二十六章这个数字,是否同样也含有某种深意。我们已经看到,《李维史论》全书的第26章对于理解《君主论》,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我们注意到,在《李维史论》中讨论罗马诸皇帝的时候,马基雅维里明确地将其重点,放在从恺撒到马克西米努斯这二十六个皇帝身上。 ○70 马基雅维里避而不谈恺撒其实并不是皇帝这个事实,他对于自53己在全部罗马皇帝中间作出这个特殊的选择,没有提供任何理由;仅有的确凿事实,就是他所选择的二十六个皇帝这个数字本身。看起来,在二十六这个数字与“君主”即君王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关联。马基雅维里对于二十六这个数字的使用,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对于十三这个数字及其倍数的使用,我们暂且不去列举更多的例子。而在这里,我们只需要提到他的著作的某些进一步的特征,它们似乎说明,数字是他所运用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李维史论》有三个章节,以引证李维来开始;这三章,每隔二十个章节出现一次。 ○71 《李维史论》中仅仅含有现代例证的仅有的两章,是第27章和第54章。如果一个特定的章节,含有难解的困难,而我们无法在研究该章上下文的过程中加以解决的话,那么,我们有时候就可以索性转向另外一章,以期得到帮助,而这个另外一章,则必须或者是《李维史论》另一篇章中相同序数的那章,或者是《君主论》全书相同序数的那章。譬如,涉及沉默这个问题的关键段落,概出于《李维史论》第1篇第10章和第2篇第10章。涉及“持续不断的奠基”这个问题的关键段落,概出于《李维史论》第1篇第49章和第3篇第49章。《李维史论》第3篇第48章论及异国敌人所作的欺诈行为,第1篇第48章论及国内对手所作的欺诈行为。针对学院派论争所作的嘲讽,出现在《李维史论》第2篇第12章;而《李维史论》第1篇第12章,则明确地专门探讨基督教教会所造成的危害。《君主论》第11章探讨教会君主国问题;《李维史论》全书第11章探讨罗马人的宗教这个问题。对于曼利乌斯•卡皮托利努斯所作的最重要的讨论,出现在《李维史论》第1篇第8章和第3篇第8章;以 此类推,不一而足。 ○72 假如我们机械地运用这个办法的话,我们就愚蠢了,因为假如马基雅维里自己是在机械地运用他的写作方法或手段的话,他的这些写作方法或手段,就会束缚他自己的手脚,干扰他推行自己的写作目的了。假如我们试图仅仅倚赖他的写作方法或手段,或者甚至主要倚赖他的写作方法或手段,以便把握他的学说的涵义的话,我们就几乎是同样愚蠢的。但是,假如我们像人们通常阅读他的著作那样来阅读他的著作的话,那么,我们就也会是在掉以轻心,不够审慎了。马基雅维里的写作方法或手段,如果审慎明智地加以利用,就会将读者引导到他的论证的神经中枢那里去。然而,发现问题轻重缓急的序列,并不一定等同于论证问题轻重缓急的序列。 综上所述:马基雅维里将他的学说,在两部书中作出表述,而这两部书之间的关系,隐秘叵测,难以把握。两部书中的每一部,都着眼于某个特定的读者群,或者以某种特定的视角,来表述他所通晓的“一切”。在我们充分把握两部书中的每一部各自的视角之前,因而在我们恰当地理解每一部书自身之前,这两部书的两个视角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不可能得到解答。假如我们在这两部书中的另外一部的借鉴烘托之下,来开始阅读其中任何一部的话,我们就都会发现某个一般的涵义,而这个一般的涵义,则甚至会比两部书中任何一部的表面涵义,都更为肤浅,它绝对不可能是信而有征、权威可靠的。归根结底,这种视角方面的双重性质,反映了“动机目的”方面的某种双重性质,而“动机目的”方面的这个双重性质,在这两部书中的每一部里,都在起着作用,?且同“年轻”读者与“老年”读者之间的区别,形成对应,相得益彰。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