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公民序 选举日_好公民序 选举日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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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公民——序 选举日

现今美国的选举日不同于以往。在过去的三个世纪里,美国人用各种方法构建着公共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人的政治体验也不断改变。在不同的时间段,“好公民”的形象也有所不同。下面,让我们想象一个完全不同的投票场景: 假设你是一个几百年前的选民,住在弗吉尼亚殖民地,也就是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接受政治教育的地方。你首先必须是一个白人,其次必须是男性并拥有一些财产。你去投票的路程或许得花费数小时才能走完,因为整个郡可能只有一个投票点。当你接近郡政府的时候,看见治安官在监督户外的选举。虽然这种选举大都不具竞争性,你还是可以看见两个出身名门望族的议员候选人站在你面前。你看着那些最杰出的社群成员,比如大地主或者牧师,投出他们手中的选票。你知道他们把选票投给了谁,因为他们会用洪亮、清晰的声音宣布自己的选择。你会跟着他们做同样的事。你走到你所选的候选人跟前,他会请你喝一杯朗姆潘趣酒(rum punch)。虽然你确实对候选人做出了选择,但你的投票行为实际上是对那个社群的等级制度的“重申和肯定”。在殖民地,只有显赫的人物才会考虑去参加竞选。 如果我们把眼光从殖民地时期的弗吉尼亚转向新英格兰,就会发现不同的投票模式。在新英格兰,你会在乡镇集会时选举乡镇管理委员会委员。作为选民,你仍然必须是白人、男性4并拥有资产或至少是个纳税人,但是集会的形式显现出成员之间的平等,而不是对权威的敬畏。与弗吉尼亚一样,新英格兰的模式仍然反映出这样一种基本认知:政体只有一个共同的善,本地杰出的、富有的、根深叶茂的家族的领导者可以代表这种善。在新英格兰,如同在弗吉尼亚一样,异议和冲突是不能被接受的。 这就是我们的立国先贤思考公民权问题时的环境。受这种环境的影响,对于政治党派和任何有政治倾向的团体,国父们大都持反对意见。对于自由出版、立法机构里的公开辩论、候选人向选民拉票和公共教育,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持保留意见。 从弗吉尼亚殖民地或新英格兰一直到加州车库的不记名投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美国的公民权发生了显著的转变。从殖民者抵达北美的那天算起,我们经历三个大不相同的时期,每一个时期都有自己的价值,也有缺点。最近40年,我们进入了第四个时期。开国前后的那段日子,可被称为“同意政治”(politics of assent)时期。19世纪早期,“同意政治”让位于新的“大众民主”(mass democracy)。在这个时期,投票点热闹非凡,到处可见竞争党派的条幅和火炬。选举日不是孤立的特殊日子,而是持续数月的竞选运动的顶点。若要投票,你仍然必须是白人男性,但不一定要拥有财产。你参加了为竞选而举办的火炬游行,也许还穿着军队的制服,与跟自己同属一个政党的志同道合之士一起迈步行进。如果你对选举不积极,在选举日那天,可能会有一个为党派工作的人去找你,陪着你一起步行或坐马车前往投票点。路上你可能会见到竞争党派的团伙。为了阻止你去投票,他们大有可能对你拳脚相加甚至开枪。 如果你成功地来到了投票箱跟前,为了让你加快脚步,你所属的政党可能会给你一两美元以示鼓励。这一两美元不是贿赂,而是一种感谢,感谢那些来投票的人为自己的党派提供了服务。接着,一个政党工作人员会递给你一张已经印上该党候选人名字的“选票”。这些选票在形状和大小上都是独特的。这样一来,当你把选票投入票箱时,那些政党派过来盯梢的人很容易就能看出你把票投给哪个党了。你根本不会因为这种公开性而恼怒。其实,你希望你对党派的忠诚被人知晓。你与政党关系紧密,并不是因为这个政党提供了更好的公共政策,而是因为你的政党就是你的政党,就像现在的人们认为,自己的母校永远是自己的母校。在任何活动中,政党都热衷于分配职位,而不是宣传自己的政策。你被这个政治所吸引,很有可能是因为你认同这个政党的种族文化取向。你的投票行为是一种带党派关系的、维护团结的行为。这是一种“从属政治”(politics of affiliation),而不是“同意政治”。 在19世纪晚期的改革家眼里,上述投票方式绝不是多姿多彩、令人欢快的,相反,它是令人厌恶的。于是他们做了一个“大扫除”:他们使竞选活动变得有教育意义,变得不那么情绪化;他们颁布了选民个人登记法;他们施行了不记名投票方案;他们创造出的氛围让那些原本忠诚的党派报纸开始与党派支持的候选人撇清关系;他们通过公务员制度改革(civil service reform) 限制党派给支持者回报的金额;他们禁止在投票点附近开展拉票活动。总而言之,他们在给普通的、理性的“知情的公民”(informed citizen)唱赞歌。根据美国人的选举经验,“知情的公民”至今仍是最珍贵的理想。 他们创造出了更好的制度吗?至少,他们创造出了不一样的制度。这个制度告诉我们什么是公民权以及它应该有所改变。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政治教育不仅来自于学校里的历史教科书或对美国的效忠宣誓,还来自于政治制度自身以及制度中的种种行为。选举可以教育我们,投票可以教育我们,党派也可以教育我们。联邦、州和地方管辖权的区分教育我们。《宪法第一修正案》教育我们。这些教育的成果就是我们的公民权,即人们继承下来并内化的政治期望和志向。 当孩子们去儿童棒球队玩耍时,他们的教练会通过语言给予指导和鼓励。教练会告诉孩子们,成立儿童棒球队就是为了让每个人都学会如何打棒球并玩得开心;每个人都有机会玩儿;队里的每个成员都与其他成员一样重要;团队合作很重要,队员应该互相鼓励……可是,一旦比赛开始,孩子们就会了解比赛的潜规则:投球手和接球手是最关键的位置,只有最好的球员才有机会获得这两个位置。一垒手和游击手是第二重要的位置,只有技巧熟练的球员才能胜任。打到外场的球相对较少,所以弱一点的运动员都排着队等着当外场手。棒球最不需要的就是有绝对平等主义思想、用自己民主思维影响比赛的教练。如果投球手投出的球都没飞过本垒板,接球手连正对他扔过来的球都接不到,这比赛就不能让人获得任何乐趣。 那么,孩子们在接受什么样的价值观?谁是他们的老师?一方面,教练是他们的老师;另一方面,孩子们常常会用不那么装腔作势的语言互相教育。最冷酷无情的老师是棒球运动本身。对于这个冷酷的运动而言,教练所说的“让我们开始比赛和享受快乐吧”听上去十分虚伪。 我之所以谈到棒球运动中的规则,是为了让人们理解美国的政治。这些运动规则就好像是政治活动的基本规则,如《宪法》条文、成文法和公共选举活动的传统模式。政治基本规则不是政治的全部,但是,没有任何其他东西比它们更能影响人们对公共生活和公民权的理解。 很明显,政治的游戏规则随着历史的推进发生了转变。18世纪,美国的政治权力由绅士掌控;19世纪,有关联的人结成党派,多数派获得统治权;20世纪,政治由所有人控制,又可以说不由任何个人控制。这个转变在政府行政中有所体现,如公务员考试、官僚体系中的审查程序和档案保存、刊登公告的要求,都显现出非人性化规则(impersonal rules)的重要性。这个转变在私公民的生活中有所体现,保障个人权利成为他们对政府的合法要求。 实际上,自民权运动以来,权利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第四个公民权模式的核心要素。在投票箱跟前,“拥有权利的公民”(rightsbearing citizen)还没有取代“知情的公民”。但是,随着权利意识的增长,投票的重要性逐渐下降,不再是最重要的政治参与活动。政治被插上了一双叫“权利”的翅膀,飞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过去三百年的政治变化可用另一种方式概括:统治社会的权力类型(type of authority)从个人权力(绅士)转变成了人际权力(政党、联盟、多数派),然后又转换成了非人性化权力(科学、专长、法定权利和信息)。权力核心最初是共有的、常常是宗教性的社群价值。然后,权力由既定政体和选举赋予。最后,到了个人权利受到行政公平原则和法院保护的年代,要获取统治权力必须以维护个人权利为前提。政治的地理中心从农村迁移到了城市,又从城市迁移到了郊区。到了今天,它也许迁移到了“科技郊区”(technoburbs)、“后郊”(postsuburbs)、“边缘城”(edge cities)或随便以什么命名的新居住地。1相应地,一个好公民应该知道的东西也改变了:在绅士统治的时代,公民很少参与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即便参与,他的观点也由他对社会地位的认知决定;在多数派统治的时代,公民投票是被激昂的情绪、党派的修辞和最积极的党徒带动的;在专家和官僚的时代,公民依赖于新闻媒体、利益团体、党派和其他信息源,很少通过与人的直接接触获得信息;在刚刚到来的权利时代,公民学会了细数自己可能获得的权益,学会了记录他们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受到的种种迫害。 我们也可以说,政治领域的“所有权”发生了转变。18世纪,政治活动由绅士发起和控制;在19世纪,政治活动由党派组织;在20世纪,民主化削弱了社会阶级的权力,改革极大地削减了党派力量。此后,各种权利主张者通过相互竞争设立政治生活的标准。不断发展的媒体,逐渐与党派分道扬镳的政治候选人,资金越来越充足、专业人员越来越多的利益团体,在很多方面都拒绝接受公开审查的政府官僚体系,通过“权利”的扩张而获得力量的公民个体,这一切都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政治以及它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体验。 不同时代的政治有不同的优点和缺点。我不会像很多人那样,因为今天没有达到明天的标准而否定今天。如果一个当今的民主党人穿越时空突然降落在殖民地时期的弗吉尼亚,他会觉得蓄奴是野蛮行为,会觉得不让女人和无产者参加选举是不能宽恕的错误。一个来自弗吉尼亚殖民地的绅士若来到我们的世界,看到候选人迅速地改变原则以安抚民意,或看到他如何快速地抛弃公善以赢得特殊利益团体的资金支持,同样会大吃一惊。这位绅士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公民美德变成了什么东西? 这种类型的比较缺乏历史意识,也缺乏社会学意识,即对特定时间段内社会复杂性的理解。我们不一定要按照当时的标准去接纳一个社会,特别是我们自己的这个社会,但我们必须知道当时的标准是什么样的。我们可以从过去获得启发,但是我们不能重蹈历史覆辙。每一个过去的权力模式和公民权模式都有其不足,我们需要找到一个适合我们这个时代的公民权。 我们研究历史,不是为了用所谓的过去的辉煌来证明当今社会的不堪,而是为了知道我们在时间线上的位置。现今广获认同的公民权理念即“知情的公民”是个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是在进步主义时代(the Progressive Era)才出现的,是对政党权力大肆攻击中的一颗子弹。如果让时间回到建国时期,对于制定美国宪法的那些先贤而言,这种公民权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经过了进步主义时代的洗礼,“知情的公民”模式被确立了下来。后来,一个复杂的、全国性的工业化社会出现了。这时,原先的法定制度已经难以保障这种公民权。在最近这几十年里,出现了一个比“知情的公民”更能促进公民的自由和平等的公民权模式——“拥有权利的公民”。有意思的是,虽然“知情的公民”模式统治公民教育和公共话语的时间已经长达一个世纪,但“有权利的公民”仍未取而代之,未获广泛认同。 当下的政治体验会是怎样的?它应该是怎样的?社会中的那些试图定义它的权力结构又是怎样的?共和主义美德、对党派的忠诚、“知情的公民”、“知晓权利的公民”,这些理念都不足以成为我们这个年代的道德标杆。尽管如此,我仍希望,通过重新构思和注入活力,能把上述的东西集合在一起,使之为我们所用。我们应该为什么样的公民权(尤其是那些可能实现的公民权)而奋斗?我们应该视何种标准(尤其是那些能与现代人的生活经验产生共鸣的标准)为理想?这些问题我且不回答,以便引发具有批判性的、成果丰硕的讨论。 看到加州的这个车库以及全国各地类似的场景,我们很有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个因杰斐逊的启发而发生的,由麦迪逊孕育的、被华盛顿保护的,让林肯为之奋斗的,又被金重新注入活力的伟大的试验,怎么会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沃尔特·惠特曼笔下那比优胜美地、黄石和尼亚加拉瀑布更壮丽的西方世界“最壮观的景象和表演”——“选择日”,怎么会变成了这样一幅单调的景象? 无论如何,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但是,这意味着什么?20世纪末的美国投票点的活动怎会如此乏味?我们是如何走到这里的?答案隐藏在表象背后,如同奔腾的尼亚加拉河水强大的力量,超越了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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