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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拉德论施拉德——走出大急流城

凯文·杰克逊(以下简称凯):关于你在密歇根州大急流城所接受的那种严格的加尔文教的教育,影评人已经谈过很多,但具体细节却没人说得清楚。例如,你父母和祖父母的国籍究竟是哪儿? 保罗·施拉德(以下简称保):我外祖父、外祖母来自荷兰的弗里斯兰。但我父亲那头的情况没那么简单,他父亲是德国人,所以说施拉德是个德国姓,他当初是从加拿大来美国的。但我小时候生活的街区里却都是荷兰人。他在娶了我母亲之后,随她改了信仰,并且搬到了这个社区居住。 我小时候,外祖父、外祖母平时都说荷兰话,每天下午还有荷兰人的聚会,但等我稍大一点之后,聚会就停止了。几年前我去阿姆斯特丹时,真是因快乐而激动到发颤,当时我坐在巴士上,后面坐着位母亲,她在斥责自家的小孩,虽然我听不懂荷兰话,但那语气立即令我思如潮涌。 我母亲家在距离大急流城大约半小时路程的地方,那片沼泽地原本根本没人住,他们一分钱没花就住了下来。他们是荷兰人,自然是处理湿地的高手:他们将它围起来,然后在上面种植芹菜。大急流城有很多荷兰人家庭,在班上,我们将学生按姓氏顺序排列,在这份名单的正中间画个记号的话,那记号通常都会落在"范斯"(Vans)和"范·德斯"(VanDers)之间某处。如果你的姓单就一 个"范"(Van)字,例如范·安德松,那你还是得排在名单的前半部分。 凯:《赤裸追踪》(Hardcore)里有个笑话说的就是这个,在那部影片中,我们看到的对于大急流城的看法,似乎很接近你的现实生活。 保:影片开始时,那些教堂的画面便来自我所认识的那些归正教会,还有之后出现的工厂,我也在里面干过,如此种种。那确实很接近。 凯:你父亲和《赤裸追踪》里的杰克·范多恩一样,也是个商人? 保:对,他给一家管道公司干,他们的管道从加拿大一直通到俄亥俄。所以说,他和我母亲那头的家庭成员不一样,他没有从事农业。 凯:这是否令你相比班里的同学显得更中产阶级一些? 保:对,大急流城这地方,大约三分之一的人是信天主教的波兰人,另外三分之一是信加尔文教的荷兰人,剩下的那些起到一个在两者中间调节平衡的作用,他们也是整个城镇的管理者。波兰人一直住在城中靠北和靠西面的地方,而荷兰人则占据东面和南面,不过我们家一直住在波兰人那一片,因为那儿离我母亲那些亲戚家更近些。 我所在的教会有很强的教育背景,但并非是那种启蒙教育,在艺术方面更是不行。他们对视觉艺术没什么大概念,一直都还停留在克伦威尔时期。我们那个毕业班上,除了我之外,只有一位同学后来进了大学,而且还是作为牧师才进去的。我从小玩到大的那些人,他们的家庭背景,相比我们家,都更偏向于手工制造业和农业。 凯:你在类似《蓝领阶级》这样的电影里,对那些未受过教育的工人阶级人物表现出同情心,这也是一方面的原因? 保:《蓝领阶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大急流城以家具制造业为主业,但同时也是汽车城底特律的卫星城之一---专门负责生产汽车上用的烟灰缸和雨刷等配件。 凯:你一直都是个在学习上有天分的孩子吗? 保:我并非最聪明的那个,但我的长处是创造力,那种总能设计点东西、装配点东西出来的创造力。从小我就属于那种挨家挨户上门推销的"资本家":我一直都在卖东西,十三四岁时,我开了自己的小店,专门卖花。我们那种社区很鼓励你在商业上获得成功,因为在加尔文教看来,上帝赐予自己虔诚子民的正是财富,所以他们一直提倡物质和信仰齐头并进。当然,那也要靠相对封闭的经济体系来做保障---你不会从天主教徒那儿买东西,社区的人只会互相照顾生意。 凯:除了当商人之外,你的创造力还有其他的表现途径没有?例如,你当时有没有写东西什么的? 保:没有,写作这事不太受到鼓励。我记得从很小开始,我就一心想当个牧师。我当时沉溺于宗教之中---不仅周日去教堂做礼拜,而且每天上学都会去小礼拜堂,还有学校里的宗教课,加尔文教青年团代替了童子军的作用,所有的年轻人社团也都是由教堂负责的。 一直到读高中,对于教会之外的那个世界,我其实一直都不算有真正的接触。我也认识其他街区的人,但母亲不许我老去他们家。最初打破这些的还是电视。电视最初出现时,他们想将它拒之门外,因为他们觉得电视对这个意识形态上纯洁无瑕的社区构成了威胁,当初我们不能去看电影,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但随后他们就发现小孩会去别的街区看电视。我们坐在邻居家中,他家周围全都是圣母玛丽亚的雕像,我们却坐在那里看电视里放的木偶剧《豪迪·杜迪》(HowdyDoody)。最终,大人们放弃了:"算了,我们家里也安上电视吧,至少,他们看什么还能由我们说了算。" 我想当神职人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本人的名字便来自我母亲最喜欢的两个《圣经》人物,保罗和约瑟---保罗,这个对福音有着特殊看法的人物,他徒步行遍天下,令世界就此发生改变;还有约瑟,他被自己的兄弟们加害,流亡海外,反而当上了埃及王子。他们俩身上都充满了华丽的幻想,在那漫长、无聊的教会聚会上,我一般都会坐在那儿,读着《圣经》里写的有关他俩的故事,因为那实在是太奇妙了。我对圣徒保罗有很强烈的感情;事实上,我对保罗的兴趣比对基督的更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今天所信仰的一切,其实可以说是保罗主义。基督就像是苏格拉底---一个我们只有通过柏拉图才能了解的神秘人物,我们也只能通过保罗来了解基督。所有的福音书中都留有保罗的痕迹。我们有理由相信是他写了《路加福音》,其他那些修改工作也是在他的监督下完成的。 保罗的殉难也比基督的殉难更让我着迷。如果说《圣经》里有哪段是我反反复复去读的,那就是他写给提摩泰的最后一封信以及他的道别:"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无论我的名字是不是保罗,这都是我真正想去做的事:我想走进一个城市,站在一块石头上,开始说话,就像是《基督最后的诱惑》(TheLastTemptationofChrist)里的哈里·迪恩·斯坦顿(HarryDeanStanton)所做的,把好消息带回来,然后因此被人投掷石子。殉难,这当然一直都是吸引我的东西之一。 凯:当你开始创作时,你受到的主要影响仍是《圣经》吗? 保:我们每天都读《圣经》,而且是从头到尾地读,所以没什么会被落下的。所有的人物关系都读到了---一整个星期,我们就坐在那里,听神父在那儿念"谁谁谁生下了谁谁谁"---不过也会有有趣的东西,《圣经》里的故事都很有力量。没错,它们一直都在我写的东西里留下印迹。 当时,我脑海中那些画面和幻想的另一主要来源就是我们在学校里唱的宗教歌曲。想象一下一群小学生围在一起唱着"这个世界不是我的家"的情景,那真是够特别的。还有《圣经》里绝不少见的流血画面,有首歌我记得很清楚:"有个泉里都是血,那来自以马内利的血管。"这真是一个很有力的画面:一汪鲜血,从耶稣的手臂中涌出来。基督教真是一种崇拜鲜血和死亡的宗教,尽管他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尽管他们大谈特谈一位爱的上帝,但聚焦的其实还是耶稣的受难和流血,而这正是最初打动我这个小孩的画面。 凯:除了宗教书,那时候你还读些别的什么? 保:就是大家通常读的那些:海明威、斯蒂芬·克莱恩、马克·吐温、林·拉得纳。我想我读过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应该是《悲惨世界》;那肯定是我还能记得的读过的第一本了。除《圣经》之外,对我青春期影响最大的书,是一本带插图的《天路历程》(Pilgrim'sProgress),灰心沼、黄金城,等等。 凯:但你当时并没想过要从事什么艺术方面的工作? 保:完全没有,一点都没有。不过我一直主攻语文,和我哥哥伦纳德(LeonardSchrader)一样,他比我大三岁。我想我们是受到了同一位老师的激励,九年级时我遇到一位女老师,她对文学很有激情。虽然这事情今天看起来可能已经不算什么,不过我还记得她站在椅子上,为全班朗读麦克白夫人那段独白的情形,那一幕令我惊愕;我意识到原来在宗教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存在。在那之前,我所有的遁世幻想一直都潜伏在宗教文本之中,但这件事让我看到,还有一种别的途径,我可以遁入另一个世界之中。 凯:是否也是在此时,电影也让你看到一种遁世的可能?关于你大约在17岁时偷偷逃出去看生平第一部电影的故事,大家早已耳熟能详。 保:那时候我们家已经有了电视机,《米老鼠俱乐部》节目里一直都会为迪斯尼新片做广告,于是我和一个朋友在某天放学后搭巴士去了市区,偷偷溜进了电影院。我们看的是《飞天老爷车》(TheAbsent鄄MindedProfessor),电影没能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之后有个夏天,我住在印第安纳的亲戚家,他们没我父母那么严格,阿姨会说:"哦,小朋友们,你们干吗不去看场电影呢?"听到这话我高兴极了。于是我们去当地电影院看了《乡间野趣》(WildintheCountry),艾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Presley)和涂丝黛·维尔德(TuesdayWeld)主演……我终于明白了我妈为什么不让我去看电影。 凯:所以说,豁然开朗的那一刻是从《乡间野趣》开始的? 保:对,之后我母亲开始允许我偶尔看上一两部电影,她批准我去看了《斯巴达克斯》(Spartacus),那是我特别想看的一部电影,不仅因为其中浪漫男孩的一面,也因为其中的殉难成分。 凯:那时候有没有想过以后要拍电影? 保:没有,没有,那根本就不是我们那儿的人会想到的事,根本就不在会考虑的可能范围之内。 凯:你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感到冲动,想要反抗你所在的那种环境的? 保:我想我最初的冲动应该与黑人有关,因为我生活的地方种族主义盛行;我们那儿的教堂和南非的一样。下面我要说的一件事情,那时候我妈常会提起---她把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情以及我之后一切的所作所为都归咎于此。 我真的很想离开大急流城,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我有了夏天去上军校的主意。我花了好长时间和父母软磨硬泡,最终说服了他们,暑假时把我送去弗吉尼亚的一所军校。军校靠近北卡州边境,名叫哈格雷夫军事学院。到那儿之后,我发现自己是唯一一个自愿去那里的,其余人基本上都是被爹妈硬送去的纨绔子弟。那个夏天,一切都渐渐浮出水面,那一切我都记忆犹新。 我们那层楼有个犹太男孩,老是被别的同学无情地欺负。在那之前我根本就没见过犹太人长什么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受欺负,于是站在了他这一边。同一时间,马丁·路德·金就在距离我们边境大约十英里的地方组织游行---那是种族隔离盛行的地区,整个镇子被一条线分割为黑白两半。军校里的教官提议将学生们武装起来,保卫镇子,但镇长却下令整个学校戒严,不过我还是设法溜了出去,看到了游行以及警方抓人。 为了表明我对这一切的忧虑,我决定在政治课上表示某种抗议。给我们上政治课的是教官的妻子,她经常把高等法院称为"九个穿黑袍的撒旦"。我的期末论文写的是《和我一样黑》(BlackLikeMe)的读后感,那书说的是一位白人作家在南方乔装成黑人的经历。自然,我的论文得分是"差",纸上批了大大的"这不是真的"一句话。很显然,我与军校正面冲突的做法更令我身上原本就潜伏着的叛逆性发展起来。所以,离开军校回到大急流城后,我当即就在那个秋天写了篇有关犹太学生受辱的短篇小说。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我妈相信在那之后我就变了个人,我想她或许是对的。忽然之间,环境发生小小的变化,令我看见了外面的世界,平生第一次,出现在我周围的同龄人基本上都不信教。 凯:之后,那种叛逆是继续以艺术创作的形式表现出来,还是 换了别的形式? 保:我继续写作。如果说有其他形式的话,那可能和我去了加尔文大学有关。那所大学当时仍是一部分为普通制大学,一部分为神学院;创办时它就是一所神学院,后来才有了文理科课程。要想毕业的话,你必须先主修神学,然后才能选别的学科主修。最初去加尔文大学时,我心里想的还是当个牧师,但是在读过克拉伦斯·达罗(ClarenceDarrow)的自传后,我改变了想法。他是个专为小人物辩护的杰出律师。我的幻梦从做传递福音的布道者变成了做传递福音的社会力量,穷苦人的捍卫者,而这想法自然也和我在军校度过的那个暑假有关。所以,真的进了大学之后,我的目标是当名律师。不过,上过演说课后我又改了主意,因为我发现自己并不适合那个角色。我当律师根本没戏,因为我根本就不擅长开口说话。于是我又把目标转向写作,那样也能传播福音,同时又不必当个公众人物。 上大学时还有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和一群来自新泽西的小伙子打得火热,虽然他们也都信教,但却要自由主义得多,进大学时已经都嗜酒如命了。在他们的陪伴下,我的叛逆生根发芽,第一年的时间都用在了喝酒和恶作剧上。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十分循规蹈矩的小孩,生活在一个十分循规蹈矩的环境中,我当时那些坏操行的主要原因是性欲出位(sexualdisplacement,性心理学名词,指个体具有性的冲动,但却缺少外部刺激来令它释放。---译注),我太害羞,没法参加男女约会这种游戏,而且受到的约束也太多,面对性生活根本无法适应。于是乎,我就用这种大肆破坏的行为来发泄,最终我被扔出了寝室,因为我放火把自己的桌子给烧了。 凯:这么做是因为情绪高涨还是因为情绪低落? 保:那段时候我挺高兴的,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喝醉时的情景,是和这些加尔文大学的同学在一起,我记得我感到了一种非凡的自由感,我记得我说:"哦,我不必如此感觉---原来还有另一种感觉的方式。我不必成为自己躯体的囚犯---还有另一个我存在,酒精令他澎湃而出。"最终,创作也从我身上的那一条缝隙中流了出来。 所以说,那段时间就像是某种爆发,触犯所有规则,把能做的坏事都做了,最终,我被逐出学校的时刻也来到了。父亲通过捐助的方式---这只是我的猜测---令我得以重新回校。哥哥将我拉到一边,对我说:"你知道吗,你并非唯一一个有着这些感觉的人。这儿还有很多孩子,他们有着和你一样的态度,但我们都在学校的报社里干。"于是,哥哥带我去了校报办公室,尽管他其实并不是真的很想让我加入,毕竟,我是他的小弟弟;但最终我还是和那群人搭上了。我又卷入到一种大肆破坏的行为之中,只不过,这一次的破坏仅限于思想范畴,而破坏行为的主要形式则与电影有关。故意惹毛学校的最好办法就是打电影牌,因为按理我们不能在校报上写关于电影的文章;所以说,我最初之所以与电影发生关系,是将它当作了一种反抗的手段。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镇上有家小电影院濒临破产,绝望之际,他们开始放艺术片,包括所有的伯格曼早期作品,因为加尔文大学的小伙子们愿意来看。其中的原因,一部分在于,两者的感觉---北欧新教的感觉和我们的感觉---是一样的;还有一部分的原因则是其中的反抗感,那种一点一点最终获得胜利的感觉。第二年,学生们写了篇伯格曼新片的影评,结果校方并没有将校报关闭,于是学校里又有了电影俱乐部,开始在校外放电影,校报自然也会发表这些要放的电影的影评。 凯:所以你除了写文章之外还开始负责搞电影俱乐部? 保:是的,在我大二和大三时。电影俱乐部建在校外,校方对 这点有意见,于是双方同意,将它搬到学校里来,这样的话,校方能知道学生在放些什么电影,而电影俱乐部也能得到学校非正式的认可。于是我去了那儿,安排了越来越多的争议电影在那儿放映,我不仅会在校报《钟声》上写影评---通常都由我自己来写,还会找校内一些比较自由派的学生来写,特别是神学院的那些---还会在电影放完后展开讨论。某某教士、社会学系的某某教授,都会和大家坐在一起讨论影片,电影越具有争议性,我找来参加讨论的神职人员级别越高。我们的研讨会越办越出名,能够容纳五百人的视听教室座无虚席,我请来多位牧师参与讨论;盛况持续到我们放映《维莉蒂安娜》(Viridiana)的那一次,它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1] 那段时间,收来的门票钱都进了我和我朋友们的腰包,因为我们并没有什么正式的组织机构,最终,校方觉得一定得对此加以控制了,于是他们让我写份组织章程出来。章程写完之后,他们同意采纳,但前提是我不再参与电影俱乐部的管理工作。那些年,我们的电影俱乐部一直都是个半合法组织,对电影的选择十分大胆:《诺言》(Ordet)、《去年在马里昂巴德》(LastYearatMarienbad)和《纳扎林》(Nazarin),[2]都是些有想法的电影;但当它成为完全合法的组织,甚至被列入选修课课程之后,娱乐片的力量占了上风,放的电影越来越没挑战性。现如今他们干脆只放些毫无价值的片子。 凯:那段时间你一直坚持写影评? 保:写影评是我为打入校报那个圈子而采用的办法,因为当时的我什么背景都没有。但第一年读完,我捣蛋鬼的名声早已在外,可实际上我已将自己惹祸的触角伸向了艺术领域。 我说:"好吧,既然你们不让我再弄电影了,那我就去搞校报。"但是,要管校报,你必须被人选举上去才行,可是鉴于我的履历,他们根本就不让我参加竞选。当时我正和一个姑娘在谈恋爱,后来我俩还结了婚,她可是个全优生,于是我对她说:"你去管校报,他们会让你管的,因为他们相信你是个乖学生,我来做副主编。"结果他们确实用了她,等到下个学期开始时,她已经变得和我一样激进了。 我还记得,1968年的春天,我和校报的同仁一起开了个会,我告诉他们:"鉴于这个国家目前的状况,如果我们不把报社关了,那就是我们的失职。"但我们并没想立即关闭它,而是要等这学年结束时才关。之前那个秋天,在华盛顿举行了盛大游行,我们用学校的钱派了一辆巴士前去参加---要知道,我们这儿的学生总体来说十分保守,大部分人都是为高德沃特(BarryGoldwater,1952年当选为美国议员,1964年参与美国总统竞选,负于林登·约翰逊。---译注)投票的。于是他们去了那儿,回来时带回了加尔文大学校旗飘扬在五角大楼前的巨幅照片,周围都是游行的人群,校报上也出现了"《钟声》在五角大楼反战"的大标题。校方发现了这次行动原来是自己买的单,但他们仍旧没把我们赶出去。那年春天,我开始有点担心,担心他们怎么都不会赶我们走:我觉得,风纪委员会的人知道了我想要干吗,他们看出了我们的真实意图,其实就是要他们好看,让他们显得顽固守旧,如果真把我们赶出学校,那就正中我们下怀了。 CHAPTERⅠBackground:TheRoadfrom 最终,机会还是来了,我们还是让他们上了钩。黑人喜剧演员迪克·格雷高利(DickGregory,最早获得美国白人喜爱的黑人喜剧演员之一,同时也以积极投身民权运动而著称。---译注)要来学校演讲,但校长却因为他那自由主义的论调而取消了邀请,于是我们在校报上大肆渲染此事,但却仍然未遭驱逐。第二个星期,我们心想:"就拿这事做文章---这是我们手里仅有的素材了。"我们在头版刊登了长篇社论,对校长进行攻击,要求他公开道歉,并且在文中暗示,整件事情背后有着种族主义的动机,文章更是对校方百般奚落,公然发起挑战。这样的事今天听起来可能不算什么,但是放在当时的背景下,他们确实被惹火了,于是校报被关闭了。在大学的最后那个月,我们又办了一份新报纸,名叫《光景》,我担任编辑。没记错的话,我们在学年结束前出过三期。 很有趣,几个月前我收到一份加尔文大学的校友杂志,上面有篇文章详细回顾了二十年前的《钟声》抗议校方事件,但事实上,那只是四千名学生中的大约二十个人尽全力制造出的一场麻烦而已。 凯:你说你自己"变得激进",这里面,究竟是确实有着成熟的政治感觉,抑或只是想通过其他手段搞破坏? 保:严肃的政治和流行的政治风气,两者很难区分。《钟声》的办公室当初看上去就像是一家中国出版社的前哨站,屋里都是胡志明和毛泽东的海报。再加上它俯瞰校园的地理位置,我们是否真的相信那些东西其实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知道那么做会令校方发狂。 之后我加入了反战运动,进入加州大学后也依旧如此,并且参加了他们那儿的抗议活动。我的政治立场很靠左:亲越共,亲民权活动。大概有那么两三年的时间,边缘左派和居中左派联手合作,但是,越战一结束,他们又分道扬镳。是战争令这些原本分散的力量凝聚到一起,可一旦越战结束,对不少人来说,战斗也就结束了。 凯:除了出报纸和刺激校方之外,你在大学里还干些什么?学习上是不是仍旧很努力? 保:努力。我可是个好学生。我记得当初我做过一个决定,是否要做名优等生,最终我的成绩都在优下和良上之间,那还是因为我故意选了几门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拿优的课程,例如音乐和德国文学。因为我想得很清楚,我去那儿是受教育去的,而不是为了拿优才去的,所以说,我是一所真正的学生学校里的真正的学生。在那儿,我们必须在神学院学习六个课时,此外还有当代神学的课程---马丁·布伯(MartinBuber)、海德格尔等---自己学的东西你一定得弄明白,在那儿没有滥竽充数的可能。 凯:你是在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对电影的兴趣已经不再只停留于一种知识层面的破坏行为上了? 保:大学第二年时,我已经告别了牧师梦和律师梦,我视自己为一名作者、记者和社会批评家。掌管电影俱乐部期间,我开始读到所有有关那些电影的资料,但是除了我能租到的那些,其余的根本无缘一见。于是,1967年的暑假,我去纽约,报名读了哥伦比亚大学的三门电影课程,只是为了让自己多学点东西。同时我还找了份兼差,但却被炒了鱿鱼。 这门生意,电影这门生意,是唯一一个我能保住饭碗的行业。离开这行业,我找的其他那些工作,结果都是被炒,即使在我父亲的公司里,也是一样。 凯:因为反抗情绪? 保:基本上是。或早或晚,总会有人找上我,对我说:"干这个。"你会说:"不,我有更好的想法。"他又说:"我不在乎你有什么更好的想法。"然后,你就被炒了。所以我认识到,不管我干什么工作,都必须是自由职业,必须要想办法战胜制度,自己当自己的老板。做生意,如果你能有属于自己的好产品,你就能自己当老板,做艺术,也是一样。 于是我去哥伦比亚大学上了这些课程,课后,我会和同学出去喝酒,直至凌晨三四点。某天晚上,我正坐在那里谈论宝琳·凯尔(PaulineKael)的新书《我在电影中失去了它》(ILostitattheMovies),我说我很喜欢这书,这时有人插话:"那好,我们这就去见宝琳。"原来这家伙名叫保罗·沃肖,是影评人罗伯特·沃肖(RobertWarshow)的儿子。宝琳以前喜欢过他父亲,现在他父亲已经去世,宝琳一直很照顾他。于是我们去了她在西区的家,找她聊天。当时我看过的电影的数目不算很多,但想法却多得很,而且我当时一定还有着要去教会当牧师的想法。我去那儿的第一个晚上,我们聊了一整夜,真正的争论---我喜欢的电影她不喜欢,反之亦然---最后我睡在了她家的沙发上。第二天早上我离开时,她对我说:"你并不想当牧师---你想当的是影评人。" 那年暑假我去了她家好几次,回大急流城的时候,她对我说,我应该立即离开加尔文大学,转投加州大学,她在那儿有个朋友,科林·杨(ColinYoung)---科林现在已经在英国国家电影学院供职了---她觉得科林能帮我。不过,这时候我在加尔文大学也只剩下一年了,而且当时我还放不下校报,所以我还是回去了。不过,接下来的一年里,我一直和她保持联系,写的文章也都会寄给她看。其中有篇就谈到了她,现在想来真是有点懊恼,因为那里面写的真是错得离谱,但放在当初,我确实那么认为。文章在比赛中获奖,还被油印成册。文章的标题叫做"马修·阿诺德在洛杉矶"。我想我当初写这个,是因为我在大学里最喜欢的课程就是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文学。我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后《忽必烈汗》时期"的柯勒律治,谈的是他的训诫。我喜欢约翰·亨利·纽曼和沃尔特·佩特(WalterPater),以及整个他们的圈子。我喜欢马修·阿诺德的那些东西,也喜欢宝琳当时写的东西,我想,在这两者之间,我应该找出某种方式来加以比较。当然,事实上,它们完全不同。在加尔文大学的最后那个春天,我给宝琳写信:"你是对的---我现在想去加大了。"尽管我没有受过专业训练,而且加州大学从理论上来说很难进,科林·杨还是在宝琳的推荐下收了我。于是,1968年的秋天,我来到加州,进了加州大学电影学院。注释:[1]路易斯·布努艾尔的《维莉蒂安娜》(1961),西尔维娅·皮纳尔(SylviaPinal)扮演理想主义的年轻修女,她慈善的做法遭遇了残酷的忘恩负义。加尔文大学并非唯一对该片表示意见的(特别是它的结尾,是对最后的晚餐的不敬戏谑),影片在导演的故乡西班牙刚一上映就被禁了。[2]卡尔·德莱叶的《诺言》(1954),阿兰·雷乃的《去年在马里昂巴德》(1961),路易斯·布努艾尔的《纳扎林》(1958)。 凯:到加州大学没多久,你就成了职业影评人。这是怎么一回事? 保:嗯,这事挺有讽刺意味的。当时我在外卖店兼职,送快餐,收入大概是一星期20美元。加大的一位教授,他也是宝琳的朋友,告诉我说,《洛杉矶自由媒体》(L.A.FreePress)在招专攻主流电影的影评人---他们每周有两位影评人写东西,一位专攻地下电影,一位专攻进影线放的那些主流片。于是我写了篇关于《面孔》(Faces)[1]的长文交了过去,他们看后很喜欢,要下了我,给的报酬也是每星期20美元!我心想,这可太好了!我能看免费电影,看完能写影评,而且挣的钱和我送外卖的一样多。没什么能比这更好的了! 现在回头再看这些文章,感觉有点怪异,因为我显然是整本杂志上最保守的作者。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是这样的,我找到他们说:"为了这篇文章,你们每星期付我20美元。但是,如果你们能专门给我块地方,给我个专门的标题,里面写上我的名字,每星期都有,我就把那20美元还给你们。"他们说:"这很公平。"于是,他们就在杂志上印了个小方框,里面写着"电影:保罗·施拉德"。这样,人们就会记住我的名字,而非永远只是那破折号后的一行小字。直到现在,都会有人对我说:"哦,我记得你在《自由媒体》上写的东西。"当然,他们记得的并非我写的影评,而是那个小小的黑色方框。 凯:在一种近似于地下作坊的环境中写作,你是否感到拘束,抑或你认为这很适合你? 保:正是在这一点上遇到了问题,才令我遭到解雇,那是1969年,焦点是《逍遥骑士》(EasyRider)。一直以来,编辑部从没给过我什么压力,这时候,《逍遥骑士》忽然冒了出来,我意识到它会在地下电影圈中引起轰动。我去看了放映,彼得·方达(PeterFon-da)就坐在我旁边,托米·斯默瑟斯(TomSmothers,美国喜剧演员,与弟弟迪克的喜剧二人组"斯默瑟斯兄弟"在1960年代驰名美国,也是当时演艺圈中知名的反战分子。---译注)在另一边,身后坐的是丹尼斯·霍珀(DennisHopper)。之前我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电影放完,我并不喜欢。回去后我找到编辑,告诉他:"你瞧,这一定会是部大热的地下电影,也会在《自由媒体》上大热,但是我讨厌它,所以我希望你能用上正反两面的影评,一篇是我写的,你再找人写篇捧它的,因为我相信,让你纯粹攻击这部电影,效果一定不好,对你来说那样做肯定显得不够政治正确。"但编辑却说:"不,我们就是《自由媒体》。我们是自由的,而你是我们的影评人。你管自己写好影评就够了。"于是我写了那篇特别长的影评---事实上那也是我写得比较好的一篇评论---结果,我被炒了。 编辑是支持我的,但发行人却很生气。同事们要求开会讨论,为什么自己的杂志要如此抨击《逍遥骑士》,编辑站出来和全体同事以及发行人对着干,结果就是,我俩都被炒了。这次争端最终成了一个人尽皆知的著名案例---戴安娜·区林(DianaTrilling)在《亚特兰大报》上写了篇《逍遥骑士》的影评,就拿围绕我那篇文章所展开的争论当证据,为的是说明左派的虚伪。 凯:但随后你很快就又办了自己的杂志,不是吗? 保:那本杂志原本就有,叫做《电影》(Cinema),我设法进入了编辑队伍,那时候,这还是本专门讲电影圈名利场的杂志,老板是个在贝弗利山庄开服装店和餐厅的家伙,他手里还有家名叫"雏菊"的迪斯科舞厅。只要成为"雏菊"的会员,你的电影就能被《电影》杂志写到。所以,杂志上总有一大堆他那些朋友的大幅华丽彩照。我设法说服他,让我来弄杂志,为安抚他,我保留了原来那种华丽的风格,但也加入了很多严肃的文章,用的是八点式的文章类型,反正老板也不会读这些文章,只要那些大照片都在,他就满意。 凯:当时你的野心完全都在当影评人这件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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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拉德论施拉德》其他试读目录

• 鸣谢
• 关于编者
• 修订版序言
• 走出大急流城 [当前]
• 从“洛杉矶自由媒体”到“超验风格”
• 影评
• 《逍遥骑士》
• 《扒手》之一
• 《扒手》之二
• <b>连载进行中,敬请期待。。</b>
  • 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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