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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启示录——明星片酬

明星片酬是一个大家永不厌倦的话题,其热门程度大概仅次于明星绯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数字之巨,对于普通百姓如同天方夜谭;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极高的曝光率,使得大家有一种误解,总觉得跟他们很熟,就像是自己的街坊或同事似的。其实,主流媒体关于明星片酬的报道有相当大以讹传讹的成分,这里面有几层因素:其一,明星片酬不同于上市公司高管的薪水,可以作为商业机密而不向外公布;其二,片商和明星出于某种目的,可能会故意夸大或缩小实际报酬,通常夸大是为了炫耀,而缩小则是为了对付税务部门。最重要的原因是“刻意简化”,在现实生活中,某个明星的片酬也许不是一个数字能说清道明的,但对媒体和影迷而言,最具冲击力的就是一个右边由好多零组成的数字。 这种情况在好莱坞尤其明显。举例来说,拍《尖峰时刻2》,成龙的片酬是1500万美元,而克里斯·塔克却拿2000万。国内影迷看到这条消息一定会爆发愤青之火:明明成龙大哥是第一男主角呀;即便退一步两人并列主角,也不该龙哥少拿四分之一;而且,论美国市场的知名度,塔克也不见得在成龙之上。这不是种族歧视又是什么?但情况没有这么简单。塔克拿的是一次性报酬,影片是赚是赔跟他无关,而成龙则参与了分成,尤其是该片在亚洲市场的分成。因此,成龙的最终报酬很可能远高于塔克;至于高多少,有关方面没有透露。第三部未顺利开拍,就是因为塔克开出了一个非常离谱的价格,逼得成龙公开发牢骚。 2001年该片初映时,媒体若报道说成龙的片酬是1500万,那显然是把底薪当成了总额;如果说是4000万,则是对尚未实现的票房及附属产品(如DVD)的收入进行预测;假设成龙是一名刚出道急需宣传的新人,他也许会故意放出风来,说自己身价8000万。你不能说那完全是撒谎,因为不能排除那种极微小的可能性。我见过一些报道,似乎总把新片假设成又一部《泰坦尼克号》来推算主演的片酬,但又没说清那是推测,而不是既成事实。 好莱坞一线明星的片酬自从金·凯瑞1996年的《王牌特派员》达到2000万后,表面上停滞不前,实际上以分成的形式上涨。一线明星的片酬是一部影片中最高的一项开销,片酬的直线上升使得片商常常沦为明星的打工仔,于是乎,片商不得不把明星的实际身份从旱涝保收的超高薪雇员转为共同投资人,只不过明星无需出钱,只出力就行。 就2005年底的行情来说,一线明星的片酬是底薪2000万,分成的比例才决定每人身价的高低。比如汤姆·克鲁斯拍第一集《碟中谍》时,除了底薪还拿25%的分成,因为他同时身兼制片人,但他有一个制片伙伴宝拉·瓦格纳,制片部分的收入需要跟伙伴分享,据说他共有约7000万入袋(具体数字大概只有他的会计师才算得清)。 25%是好莱坞几大片商愿意为明星和导演留出的最大分成比例,是总和,不是每人。正因如此,克鲁斯一般不愿起用一线女星来搭档,因为那会意味着降低自己的分成比例;但他愿意跟斯皮尔伯格合作,意味着他看重斯氏的票房威力,带来的最终经济好处超过分成比例上的牺牲。凡是他参与高比例分成的影片,他肯定会不遗余力地进行宣传,从他在美国媒体的曝光密度,可以猜出他在影片中的经济利益。 当然也有例外,分成比例偶尔也会高于25%,如《致命武器4》共有四人参与分成(两名主角、导演和制片),加起来高达35%;《黑超特警组2》也是四人分35%,原本这个数字打不住,最后,作为制片人的斯皮尔伯格主动降低自己的比例,才使得影片得以启动。即便如此,这些影片对于片商已经很不划算。 插一句:我们说的分成比例是有前提的,一是指美国影院票房达到2亿才开始算;二是分成的基数是片商的收入,而不是报道中的票房数字。至于片商和放映商之间的拆账,此处我们用六四开的一刀切数字。如果该片的美国票房达到4亿,明星甲的底薪是2000万,2亿以上分25%,即片商从放映商那儿拿回60%(1.2亿),明星甲从1.2亿中提成25%(3000万),加上底薪的2000万,总数是5000万。当然,如果参与分成者不止他一个,他的比例就会降低,通常在10%-20%之间;此外,影带影碟占电影总收入的比例越来越高,能要价的明星也会要求参与此项分成。但该领域处于高速变化阶段,各方的讨价还价仍在进行,尚未形成清晰的利益分布构成。克鲁斯从《甜心先生》的碟带收入中分到15%,据说是一个较高的比例,一则碟带的零售价远高于电影票价,二则零售商的提成比例远低于影院,因此碟带是一汪肥水,人人觊觎,但只有权力中心者才能获得。 布鲁斯·威利斯参演《第六感》的片酬结构非常典型:底薪2000万,提成17%,包括碟带收入(实际上平均比例应在12%-15%之间,因他是该片唯一的明星,所以偏高),最终票房6亿,他的总片酬是5000万。 杰克·尼科尔森当配角参演《蝙蝠侠》(1989)也赚了5000万,但那是好莱坞史上的一项小小创举:老杰克放弃了底薪,条件是提成不设下限,并且连附属商品(指带有蝙蝠侠标志的礼品等)销售也有份。在这之前,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片酬设置只见于预算极低的独立制作;换言之,某人想要拍片,但又没钱发工资,大家愿者上钩,全部成“股东”,不领薪水,有朝一日影片中彩般大卖(如《女巫布莱尔》),大家才有机会领钱。另一种情况是:影片虽然不是小制作,但因为预算超支,明星不得不放弃部分或全部薪水,换成“股份”。当然,只有他们非常喜欢的影片才会做出如此“牺牲”。说是“牺牲”,因为高风险并非永远有高回报,约翰·屈伏塔拍《地球战场》,改编他信仰的Scientology(有人认为是邪教)教主的著作,他便分文未取,只规定在票房达到5000万后提成25%,但因影片彻底砸锅,他的酬劳也就成了水中捞月。梅尔·吉卜逊的《勇敢的心》虽然获得奥斯卡大奖,但票房远低于预期,因此他的最终片酬也远低于2000万的平时身价(不过,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桂冠是2000万也买不来的)。 据悉,分成最高的影人是斯皮尔伯格,身兼导演和制片人,可分得50%之多。但斯氏是名副其实的老板,他的案例并不典型;而且,他比较顾全大局,片酬设置相当灵活,用下限等方法来分担风险。《拯救大兵瑞恩》开拍时市场并不看好,他和主演汤姆·汉克斯主动放弃底薪,平分50%的“股份”,没想到影片大获成功,最终两人各收5000万。 另一个特殊案例是亚当·桑德勒,他擅长拍摄预算很低的粗俗喜剧,而且不拿底薪,为片商扛下很大的担子,片商也乐得给他20%的“股份”,因此他每部影片能有2000万进入囊中,在他那个档次属于极其罕见(他的国际市场却远不如金·凯瑞)。 从收支反差的角度看,最高片酬记录由马龙·白兰度1978年的《超人》保持,他扮演一个并不出彩的小配角,拍片13天,底薪370万再加10%提成。若计算通货膨胀等因素,如今的千万明星也无法望其项背。 对于如今的一线明星,片酬跟责任是成正比的,一部商业大片若砸了,拿几十万的小配角不会受牵连,但扛大梁者却脱不了干系,不是法律上的责任,而是演艺生涯会受打击。由于拍片周期较长,担纲明星若连续几部(通常是三部)影片重创,实际身价就会下跌。但碍于面子,一般人不会轻易主动降低片酬,于是就出现有价无市的明星。你若发现某位大明星一系列影片失利后工作量骤减(往史泰龙、莎朗·斯通、黛米·摩尔的方向联想),也许会更加认同“没有卖不出的货,只有卖不出的价格”的道理。 屈伏塔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是大明星,后来星途黯淡,1994年参与一部800万的“小片”,心甘情愿拿14万低薪。当然合同中有分成的条款,以防影片中头彩。果真《低俗小说》票房达到两亿,他的事业也步入第二春。如果他当初不愿接受如此的“低价”耻辱,他的名字也许跟马克·哈米尔(《星球大战》男主角)一样早就成为历史。 最精明的明星往往深谙经济学的价格原理,一方面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市价,另一方面根据项目随时调整自己的定价,根据影片类型和投资规模浮动──动作片要价上浮,文艺片则下调;心仪的名导指挥下的小众文艺片则更机动。但说比做容易,明明头上顶着两千万的桂冠,主动或被动削价拍一部可能叫好不叫座的影片,需要勇气和远见。金·凯瑞拍文艺片也开出喜剧片的价码,让片商赔得很惨;克鲁斯近年索性不沾有奥斯卡缘分的影片(演《木兰花》中的配角是例外,几乎有做慈善的悲壮),难怪两位难圆奥斯卡梦。 明星片酬奇高,这是事实;但是否合理,是争议的焦点。我听过两种有代表性的自圆其说:两岸三地明星被问及片酬时,常说:“的确比普通打工者高一些,但跟那些老板相比就差远了。”这是半真半假的公关套话:“老板”的范围很广,开小店每月赚两千的也是老板;另一方面,跟比尔·盖茨比,任何片酬都是区区小数;最关键的是,做老板是有风险的,而明星片酬(至少底薪部分)则稳赚不赔(国内有些非正规片商喜欢赖账,但明星们也魔高一丈,要求预付总额)。汤姆·汉克斯的回答是:“没有人该领如此高的薪水,也许教师和消防员应该(当时正值9·11过后不久);我的价码视市场承受力而定。”这话貌似诚实,实则更虚伪。 正确计算明星身价的方法应该看边际效益。这是微观经济学的概念,举例说,哈里森·福特值不值2000万(加上提成也许是4000万),为什么不用一个100万的称职演员,这里的关键是要看福特能为片商赚进的额外收入。如果用那个100万的无名氏(其实百万片酬者已小有名气),影片能为片商带来一亿,那么,起用福特则必须多赚1900万(假设不计提成),否则就是失算。在所有其他因素全部相同的前提下,某位明星能多创造的经济价值(也就是他的边际效益),就是他片酬(边际成本)的上限;超过这个数(即边际成本超过边际效益),就属于片商花钱买吆喝。在话剧界,一个明星的身价很容易算出来,两场《雷雨》,一场有濮存昕,一场没有,两场的票房差价便显示出他的票房号召力。但一部电影不可能同时拍两个版本,因此,电影明星的身价是基于历史、预测和愿望,后两项跟实际情况会有偏差,所以,明星片酬跟电影本身似的,有“梦”(愿望)的因素在起作用;有时是美梦,有时会做噩梦。布拉德·彼特和乔治·克鲁尼互开玩笑时常说:“咱们拖垮几家电影公司了?”可见,对于某些影片,成败就在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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