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行为都属“进口”活动,因此饮、食用器也应当一起谈才是。但饮器尤其是其中居于大宗的酒器,在前文我们讲了不少,这里就不赘述了。在二里头都邑,人们进餐时盛饭菜的器皿有盆、盘和豆等,都用质地细密的粘土制成,表面经过精心地打磨。与烹调用器一样,二里头的这类器具大多由当地龙山文化的同类器演化而来。 在中国,桌椅的使用要晚到唐代以后,此前进餐都是席地而坐。筷子的普及是汉代以后的事,汉代以前则以手进食。食物和器皿分别使用的分餐制也是汉代以后才出现的,所以在家都是全家一起吃饭,所用食器也与此相应。《礼记·曲礼上》中就言及共餐时用一个大器皿盛菜肴大家分食,教人用手抓饭时手指要并拢以防米粒掉下,吃肉干时不能用牙撕咬等等。以现在的感觉看,虽吃相有些不雅,但大家一团和气,由此可以想见那时进餐时的有趣景象。 盆分为深腹圜底和浅腹平底两种,形体都较大,口径在30厘米左右。像今天中国菜使用的大盘一样,当时也应当是全家共享的餐具。也有口径在10厘米多的小盆,但出土数量较少,与其说是分餐时各人用的餐具,更可能是用来盛小菜的公用器皿。 二里头文化中富有特色的三足盘(或称三足皿),应源于山东龙山文化,到二里冈文化时期则基本不见。这种器物也是以口径30厘米左右的大型器居多,大概也是公用器皿。 豆在新石器时代的山东大汶口文化和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中即已出现,龙山时代则见于众多的区域。“豆”的字形就应当是仿豆这类器物的正面形状,在古典文献中有在木质的豆中装上供品献祭于神的记载。二里头文化时期盛行喇叭状高柄豆,到了二里冈文化时期,器形变小,以粗矮柄豆为主。 二里头文化墓葬中,随葬品均为实用器,一般不随葬烹调用器,但常见饮食用器。随葬品中豆的出土频率最高,应与豆用于祭祀等特殊场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