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黍和稻等作物,都需要脱粒和精碾,然后将粒状的米或煮或蒸,才能食用。与小麦加工成粉状然后做成面包、馒头、面条等“面食”不同,它是呈粒状就被直接做成米饭或粥,所以称为“粒食”。用于蒸煮的器具是陶器。 为提高烹调用器的耐火性,要在胎土中羼入砂粒,考古学上称这类器物为夹砂陶,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炊器的代名词。炊器一般要做得薄些,以便于热量的传导。由于每天都要使用,所以炊器比盛物用的食器或盛贮器皿都更易于破碎,因此生产量也比较大。在二里头遗址,炊器占出土陶器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左右。 日本京都大学冈村秀典教授对二里头文化的炊食器有较深入的研究,这里列举一下他的分析。 二里头文化的炊器主要是罐和鼎。罐在从当地龙山文化发展而来的过程中,由平底变为圜底。圜底罐底部陶胎变薄,热传导效能高,但无法放置于平面,因此一般要与灶配合使用。灶内置罐,其下以火加热,这与从罐的侧面加热的方法相比,热能的传导速度和利用率都有大幅度的提高。这种圜底罐在二里冈文化时期得到了继承,但逐渐小型化,不久即为容量更小的鬲所取代。现代人类学的研究结果表明,随着肉类等副食的不断丰富,人类主食的消费量反而减少。随着文明化的进程,上古先民的饮食生活得到改善,有可能是导致炊器变小的重要原因。 拥有三个袋形足的鬲,最早出现于龙山时代的黄土高原,随后向周边地域扩散。进入二里头时代,鬲在黄河以北的晋南(东下冯文化)和豫北冀南(下七垣文化)地区较为盛行。在二里头文化的核心区域,除了少量输入品外,基本上不用鬲。因此,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用罐、鼎和用鬲两种不同的炊事习惯,可以把夏人和其他族群区分开来。二里冈文化的鬲继承了下七垣文化同类器的形制,随着商人灭夏、商王朝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鬲的使用在空间上也大范围地扩展,成为最具有中国特色的炊器。 蒸食物用的甑与公元前3000年左右中国各地的酒器大体同时盛行,因此有学者推测它可能是用来蒸酿酒用的米。中原龙山文化甑的底部有许多小孔,二里头文化继承了其形制,但底部一般仅有3~5个较大的孔。孔的数量由早期至晚期逐渐减少。为避免米从孔中流下,甑底还应当铺有竹木编的屉帘。另外还应提到一种粮食加工工具--刻槽盆。这种器物呈钵形,口沿上大多有流。内壁刻有沟槽,往往呈放射线状。可以将芋头或红薯等块根类食物磨碎食用。这种器物也继承自中原龙山文化,多见于黄河以南地区,到二里冈文化时期,由于饮食生活的变化而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