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都邑的选址而言,二里头的地理位置极其优越。其地处洛阳盆地东部,背依邙山,南望嵩岳,坐落于古伊洛河(古代伊河和洛河在二里头上游即已汇合,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应称为古伊洛河而非古洛河)北岸的微高地上。 二里头都邑创建之初,洛阳平原一带的风光也远不是今人站在当地能想象得出来的。那是一片被绿色覆盖着的大地。从那个时期的遗址中出土的植物花粉和动植物遗存看,山上是郁郁葱葱的森林,平原上的湿地随处可见。 现在流经二里头遗址北部的洛河河段,是始于汉魏时期“堰洛通槽”的水利工程使洛河故道逐渐淤塞而改道的。遗址现存范围的东缘、南缘、西缘大体接近于原始边缘,仅其北部遭到洛河河床的切割破坏。据现有资料分析,其北缘最大可能位于现洛河河床内,估计原聚落面积应在400万平方米左右。 从微地貌上看,二里头遗址似乎地处地势低下的河流下游近旁。查《偃师县志》,二里头遗址所在的伊、洛河间的“夹河”地区,历朝历代,洪涝灾害不断,按说并非理想的建都之地。到过二里头遗址的人,如果仅是参观了位于二里头村南的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驻地和宫殿区一带,也都认为它不过是坐落于平展的洛阳平原之上而已。但如果你站在遗址南面的伊洛河故道内眺望紧临河道的遗址,是可以用“仰望”来形容的。遗址范围内的海拔高度在119米左右,形成凸起的台地,以东南部和东部最高。遗址外围的海拔高度则为117~118米。据了解,整个遗址中心区的高地在新中国成立后历年平整土地的过程中,至少被削掉1米以上,说明以前遗址的海拔高度应当更高。 前些年,我们在二里头遗址发掘时,又曾听当地的村民讲:1982年夏伊洛河流域大水,整个“夹河”地区全部被淹(据《偃师市志》记载,此次洪灾中伊、洛河出现特大洪峰,多处决堤,受灾严重),唯有二里头、圪垱头、四角楼、北许这四村间这片高地在水面之上。这片高地,正是考古工作者探明的二里头都邑所在地!经核实,当时的水位线在海拔118米左右,与我们确认的遗址现存边缘线基本吻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二里头遗址微地貌的优越性,颇合于“高勿近旱而水用足,下勿近水而沟防省”(《管子》)的择都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