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里的所谓“商品”(good),在道德哲学里是“善”的意思,在经济学里,一种物品所具有的商品性叫“goodness”。门格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里曾对此有所论述(参见第四讲)。今天,我们把善与幸福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加以讨论。 《尼各马可伦理学》 作为性质的善和作为关系的善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名著《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Ethics,尼各马可是亚里士多德的儿子,相传此书是由他编定的)讨论了道德行为发展的各个环节, 亚里士多德 提出了所谓“美德伦理学”。全书的主题之一是“什么是幸福?”这恰恰也是经济学家们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经济学出自伦理学,两门学科的深切关怀,不约而同地指向了人类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册中提出,人们通常只在两种含义下使用“善”这个语词:第一种含义是“作为一种性质的善”,即事物内在的优良属性;第二种含义是“作为一种关系的善”,损人利己,虽然给你自己带来了好处,但这不是“作为一种关系的善”。尽管我们可以举出很多善的事例,但“善”这一概念的确切内涵不可能由许多不同的具体的例子表达。亚里士多德说:“很明白,诸善必须以两种方式被言说,其中有一些必因其自身而善,另外一些则由于那些因自身而善的善而获得善的性质。后者因成为有用的事情而被称为善,前者则因表现了善之共相而被称为善。”只有作为手段的善,才被叫做“有用”,就是休谟所说的“utility”(效用),经济学的“善”往往是作为手段的善,而不是我们所说的“因其自身而善”的那种善。前者是什么呢?是因表达善的“共相”(idea)而被称为善的“善”,即“概念的善”,它可以囊括所有无穷多的“具体的善”。 “善”与“幸福”均不能孤立地被追求 那么“善”或者“好”,能被“经济地”追求吗?我们能够孤立地追求幸福吗?例如智力、视力,以及一些特定的快乐与荣誉?回答是否定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肯定地,如果我们在追求这些事情的同时还为着追求另外一些事情,我们仍然不妨认为这些事情是因其自身而善的。……不过,因自身而善的善毕竟要有一种性质是普遍的,就如同白是白雪与白铅的共性那样。荣誉、智慧、享乐,这些被称为善的不同事情,却没有上述的那种共性。……善,故而不是对应于善之共相的作为事物共性的某种要素。” 经济学里的所谓“商品”(good),在道德哲学里是“善”的意思,在经济学里,一种物品所具有的商品性叫“goodness”。门格尔在《国民经济学原理》里曾对此有所论述(参见第四讲)。今天,我们把善与幸福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加以讨论。 《尼各马可伦理学》 作为性质的善和作为关系的善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名著《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Ethics,尼各马可是亚里士多德的儿子,相传此书是由他编定的)讨论了道德行为发展的各个环节, 亚里士多德 提出了所谓“美德伦理学”。全书的主题之一是“什么是幸福?”这恰恰也是经济学家们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经济学出自伦理学,两门学科的深切关怀,不约而同地指向了人类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册中提出,人们通常只在两种含义下使用“善”这个语词:第一种含义是“作为一种性质的善”,即事物内在的优良属性;第二种含义是“作为一种关系的善”,损人利己,虽然给你自己带来了好处,但这不是“作为一种关系的善”。尽管我们可以举出很多善的事例,但“善”这一概念的确切内涵不可能由许多不同的具体的例子表达。亚里士多德说:“很明白,诸善必须以两种方式被言说,其中有一些必因其自身而善,另外一些则由于那些因自身而善的善而获得善的性质。后者因成为有用的事情而被称为善,前者则因表现了善之共相而被称为善。”只有作为手段的善,才被叫做“有用”,就是休谟所说的“utility”(效用),经济学的“善”往往是作为手段的善,而不是我们所说的“因其自身而善”的那种善。前者是什么呢?是因表达善的“共相”(idea)而被称为善的“善”,即“概念的善”,它可以囊括所有无穷多的“具体的善”。 “善”与“幸福”均不能孤立地被追求 那么“善”或者“好”,能被“经济地”追求吗?我们能够孤立地追求幸福吗?例如智力、视力,以及一些特定的快乐与荣誉?回答是否定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肯定地,如果我们在追求这些事情的同时还为着追求另外一些事情,我们仍然不妨认为这些事情是因其自身而善的。……不过,因自身而善的善毕竟要有一种性质是普遍的,就如同白是白雪与白铅的共性那样。荣誉、智慧、享乐,这些被称为善的不同事情,却没有上述的那种共性。……善,故而不是对应于善之共相的作为事物共性的某种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