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引用奥古斯丁《忏悔录》中的一段话作为全书的开篇之言,这一选择既表现了《哲学研究》的应答性又表现了其目标的普遍性: 当他们(我的长辈们)说出某个对象的名称,并相应地走近某物时,我把这看在眼里,并寻思,这样东西就是他们想要指明它时所发出的声音所称谓的。他们的意向由他们的身体移动表现出来,所有人的自然语言仿佛都是如此:面部表情,眼睛的眨动,表达我们在寻找、拥有、拒绝或避开某物时的心境的声调。于是,在我听到词语在不同句子中被反复用在适当的地方时,我渐渐弄懂它们指代什么对象;而在我的口齿练得足以发出这些记号之后,我便用它们来表达我自己的愿望。 (《哲学研究》1) 维特根斯坦没有从罗素或弗雷格或他本人前期的著作中,摘录一段话作为开场白,却选择了这样一段引语,这看起来似乎令人困惑。不过,维特根斯坦之所以选择奥古斯丁的这段话,实际是想凸显他的哲学路向的某些重要方面。首先,通过援引写于公元四世纪的《忏悔录》中的一段话,维特根斯坦凸显出了他所关注的那些诱惑的普遍性。毫无疑问,这些诱惑在他本人的早期工作,及弗雷格和罗素的理论中均有表现,或者说,它们仍继续对现代语言哲学施加着重要的影响,但是,维特根斯坦并不想把这些诱惑过分紧密地同任何一位哲学家联系在一起。这些诱惑植根于我们语言的形式中,而维特根斯坦是要在其根源处研究它们。它们源于此,并成为后续哲学探讨的基础。奥古斯丁这段话的妙处在于,它呈现给我们的,乃是欲就语言构造理论、欲解释或模拟语言之功用的最初冲动。这便让维特根斯坦得以更明确地同时关注此二者:其一,这种冲动在我们语言形式中的根源;其二,迈向抽象与解释的这一步同他本人试图让我们在语言于说话者的日常实践生活起作用时观察它的做法之间的悬殊差别。 维特根斯坦对奥古斯丁这段话的最初反应,是关注他在其中找到的一种关于语言之本质的观点。在对这一观点进行归纳时,维特根斯坦所关注的是作为一个记号系统的语言图像,这一系统中的每一记号被关联于它所代表的一个对象,整个系统也由此被赋予一种意义: 依我看,这些话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关于人类语言之本质的特殊图像。这便是:语言中的单词命名对象——句子是这些名称的组合。——于这幅语言图像中,我们找到了下述观念的根源:每个词都具有一个意义。意义是与这个词关联在一起的。它就是这个词所代表的对象。 (《哲学研究》1) 不过,不能以为,在奥古斯丁关于语言的思想中,维特根斯坦只是对这幅关于语言如何起作用的图像感兴趣,只是对这幅图像做出了回应。事实上,奥古斯丁思想中所包含的几个更进一步的主题与维特根斯坦所辨别出的那一主题渐渐地交织在了一起。 如果我们看一下《忏悔录》中较前的另一段话,我们会更清楚地看出,奥古斯丁的思考作为维特根斯坦对之做出回应的主题的一个来源的重要性: 我一点点地开始意识到我的处境,并寻思着把我的愿望让他人知道,这些人或许可以满足它们。但我却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我的愿望在我心内,他人却在我身外,而他们又没有什么本领穿透我的心灵。于是我便挥动四肢,弄出声音,指望以这些记号表明我的意思,尽管它们与我想用它们去模拟的东西相差甚远。 (《忏悔录》,奥古斯丁,第25页) 就在维特根斯坦所引用的那一段话之前,奥古斯丁再次描述了他由于无法表达自己的愿望而感到的沮丧,他还暗示,他用尽心思才意识到他人是在用语词命名对象,才弄明白每一个声音所命名的对象。 从奥古斯丁的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分辨出维特根斯坦逐步论及的许多主要论题。比如,我们可以看出,奥古斯丁倾向于根据一种私人本质或心灵——其中有愿望、思想、欲望,等等——以及同外在世界的某种物理关联来设想人类主体。这种私人本质被视作业已完全人性化的,却又是缺乏交流能力的。其自身内部,已清晰地分出了尚无法表达出来的特定的思想和愿望,就如同物理世界被清楚地分割成了由语言中的名称轻易捕捉到的特殊对象一样。语言的最初目的,就是去交流原被封锁在私人领域内的思想和愿望。正是私人本质,让一个词同作为其意义的对象之间,建立起了本质性关联,而理解则被视为心灵在一个声音和它所指代的对象之间确立了适当的联系。我们阅读《哲学研究》前40个段落时会发现,上述每一个观念,均成了维特根斯坦的语法探究所关注的对象,而其中的一些则是整部作品的中心话题。 维特根斯坦是这样开始评论那段《忏悔录》中的话的。他指出,奥古斯丁没有区分不同种类的词,而是以某一类词——“桌子”、“椅子”、“面包”以及人名——为模型,由此得出他关于语言功用的一般图像。维特根斯坦明确将这种先撷取一个核心事例然后由之得出一个一般模型的倾向,既视作讲理论的态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又视作错误图像的一个主要来源。我们一般会感到的那种“看穿现象”的要求,促使我们忽略人类语言活动的广大范围,将特定的语言要素同整个语言领域以及说话者对这一语言的实际使用剥离开来予以关注。我们对这些特殊事例持这样一种态度:仔细研究它们,以洞悉其本质(例如,命名的本质)。于是,这种以狭隘的或简单化的目光看待语言现象的倾向,便同将之理想化或神圣化的倾向融合在了一起。后一种倾向,是与我们欲以一个清楚的模型理解其功用的愿望相偕而生的。 为反对这种倾向,维特根斯坦要我们设想使用一种简单语言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一个具体事例: 我们来设想如下这种使用语言的情况:我让某人去买东西。我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五个红苹果”。他拿着这张纸条找到店员,店员拉开一个标着“苹果”的抽屉;他又在一张表格上查到“红的”这个词并找到与之相对的颜色样本;然后他按基数序列——我假定他记得这些数——一直数到五,每数一个数,他就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与样本同色的苹果。 (《哲学研究》1) 尽管这个例子表现的是一种简单语言,或者一种简单的语言用法,但它并不包含我们在奥古斯丁那里看到的那种过度简单化。首先,这个例子虽说简单,却在一种重要的意义上是完整的:它表现的是这种简单语言在其自然环境下实际起作用时的情况,而不是作为一个从其用法中抽离出来的词句系统。其次,维特根斯坦并不以这一特定的具体事例为基础去得出任何关于语言之本质的主张,而只是以之为手段促使我们注意到语言是自然深植于说话者的实际生活中的,同时也注意到为奥古斯丁所忽略的语言现象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这种丰富性和复杂性,只有在我们实际观察语言起作用的情况时才显现出现。 奥古斯丁将语言看作交流思想和愿望的媒介,而这些东西首先是存在于我们心内的。维特根斯坦给出的这个例子中,显然不涉及这样的问题。我们看到语言作为一种工具在特定的实践活动——买东西——中起作用。此时,使用语言的目的不是想表达我们的心灵状态,而是想在我们的对话者那儿引起某种类型的反应。我们这样看语言的功用时,并不会想到去问,“红的”或“五”这样的词指代什么对象。因为这里所涉及的,显然是店员如何用这些词进行操作,如何去行动,而不是这些词如何与对象相关联: 可是,“五”这个词的意义是什么呢?——这里不涉及这个问题,只涉及“五”这个词如何被使用。 (《哲学研究》1) 这样一来,维特根斯坦的具体事例便开始了对如下两种奥古斯丁式的诱惑的抵制:其一是将语言从其用法中抽离出来加以思考,其二是试图寻求意义的本质。维特根斯坦之所以发明这样一个简单语言的事例——在这里,每个单词都拥有与之关联的清楚明白的操作技法——一方面为的是凸显语言同非语言活动的相互交织,另一方面是想表明表达式的不同功用如何得以在用法中彰显出来。就这样,一个具体的事例被用来抵御哲学诱惑,而其本身又未被当成哲学学说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