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村民纠纷,“土律师”初露锋芒 1983年底,周立太接到父亲周信佑来信,说他年老多病,家里责任田无人耕种,让周立太接到信立即回家。 为了年迈体弱的父亲,周立太离开了这个有着众多恩师、朋友,并生活了三年之久的安乡县安猷乡新开口村。 行前,他向所有能见到的恩师、朋友一一告别,并还清了所借的书籍,一再向他们表示谢意。老师和朋友们都祝他在自己选择的路上走好,并能成功。 周立太清理好自己的行装,行李竟有一半是自己买的书刊,他一本也舍不得丢掉。一根竹竿,一头还是那床从部队带的被褥,一头是沉甸甸的书。 一副挑担,半担书籍,周立太没有愧心、没有羞涩地走向归乡的路。他想,三年来,虽然没有挣到钱,可却找到了通往理想的路,这路虽然还很曲折艰难,但一定要走下去,一直要走到头。 这一年春节前,周立太返回到开县高桥村。村里人知道他从湖南打工回来了,像是到动物园看大象一样来到他们家,看看周立太--这个远在外地赚钱回来的人,是不是腰缠万贯。 但很快村民们发现,重新归来的周立太变了,不是变得更有钱了,而是变得爱读书了。干活时身边也带着书,休息时看上几页,也爱滔滔不绝地说话,话里还不时夹杂着许多法律术语。 那时,在乡下,懂法律的人很少。 他自学法律的事,很快传开了。 村民们从此对他另眼相看。有一些惹上纠纷的村民,开始来找他,希望借他的伶牙俐齿帮帮自己。找上门的人,总会拿着一块肉、一条烟作为酬谢。能为家里带来一些额外的收益,他母亲很高兴,也乐意给儿子揽活。 周立太的一位朋友王韶江说,他和周立太之间的交往,就是从周立太去邻村调解一户人家的家庭矛盾的路上开始的。那是1984年夏天的一天,一辆破旧的手扶拖拉机在乡间的泥土路颠簸着往前开,周立太的身体被颠得晃来晃去,可他还捧着一本书在看。 当老师的王韶江看到这情境,不由地像管学生一样地管起周立太。王韶江问周立太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这样看书、这样看书不累吗,并告诉他这样看下去会损伤眼睛的。 听了这一连串话,周立太笑着回答:“我叫周立太,是个放牛种田的,这位开拖拉机的接我去他家调解一些家庭矛盾。我坐在车上没事做,就随便看看书。我已经习惯在车上看书了,没有啥子麻烦的。” 早已听说过“土律师”的王韶江知道眼前这位土头土脑的汉子原来就是周立太后,高兴地忙握住了他的手,两人就成了朋友。 周立太一边务农,一边有求必应地热心做调解员。这却惹恼了村长,因为先前村里发生了什么事都是找他,有什么好处都归他,现在这个“土律师”抢了自己的饭碗。村长很不高兴,总是设法和周立太过不去。但周立太并不把这事放在心上,依然乐意为乡亲们东奔西走。 在调解村民纠纷过程中,有些农民向周立太反映一些乡村干部乱征、乱收、乱罚、乱摊派的问题。遇到这样的事情,周立太虽然对前来求助的村民摇头,却建议并鼓励他们拿起法律武器,和村、乡干部据理力争,或向上级部门反映,或通过合法渠道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了越来越多这样的“告状”后,周立太发现,做一名“土律师”,有太多无能为力。 他想走出山村,当一名真正的大律师。 04机会之门,要用头撞开 从农民、文盲到律师,周立太在一般人眼中已是土鸡变凤凰。从小就在饥饿中长大的他很明白,原地等待,树不会结出果子,路不会自动敞开。 周立太喜欢毛遂自荐。还在湖南打工时,他就知道写信推销自己了,尽管也曾吃闭门羹。 1983年5月,周立太冒昧给开县司法局写了一封信,信中讲了自己在湖南打工并自学法律的故事,希望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贡献给社会。 当时的开县司法局局长叫王明治。王局长接到信后,认为这个年代农村学法律的人才不多,而且这个青年勇气可嘉。他很赞赏周立太的自荐行为,并欣然给他回了一封信: 对你这样一位文化基础差、法律基础薄弱的人来说,要学好法律是困难的。但你不怕困难,多年来坚持自学,想当一名律师,这种精神很让我受到鼓舞。你一定要树立信心,下定决心,克服一切困难去学,目标既定,不学好决不回头。只要你学好了,相信随着改革的发展、人事制度的改革,你一定有机会圆你的律师之梦。我衷心希望你能成功! 其实,王明治也早已知道周立太的大名了。 之前,他曾接到县政府转来的某乡政府的反映材料。材料反映,最近一段时间,在五通乡、跳蹬乡的一些村庄,有个姓周的“土律师”在活动。说他是专门“动烂事”的人,煽动少数不明真相的村民和政府作对,严重干扰了村、乡的正常工作,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并取缔“土律师”的非法活动。 周立太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王明治决定自己探个究竟。 王是个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司法干部,1963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响应党的号召来支援山区开县,先后做过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长、党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1982年任开县司法局局长。凭着在开县20多年的工作经历,他熟悉村、乡一些干部的素质和作风。 很快,王明治局长带着几个人到五通乡私访。 通过走访当地的一些当事人,他们了解到,周立太在村民心中很受欢迎,是一个敢为村民做主,懂得以法维权的人,完全不是材料中反映的那个专门跟政府作对、煽动少数村民闹事、影响乡村正常工作的“土律师”。事实是,在村、乡干部中,确实存在一些作风粗暴,乱摊派、乱罚款,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老百姓对此颇有微词。 调研中,王明治感到提高农民,包括村官、乡官们的法律意识,任重道远。乡村其实还需要更多的像周立太一样的“土律师”。 随后,王明治将自己所见所闻向县里做了报告,认为村、乡少数干部要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要让他们改变工作态度,督促他们自觉维护农民利益,不再干侵害农民利益的事;对周立太这样的“土律师”不但不能干预、反对,还要支持、保护,因为只有像他这样的律师,才能真正带动老百姓的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对普法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王明治的报告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他的意见得到了县上领导的支持。 周立太得以在乡里继续“明目张胆”地从事他的律师事业了,而乡村干部不敢再轻易刁难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