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的发生并非破空出世、毫无征兆,而是与清末民初的政局动荡和由此引起的思想探索有关。19世纪末以来,中国知识界受到西方乃至近邻日本的冲击,日益改变着对自身与周边世界关系的认识。其中最为紧迫的认知变化是从一种茫阔无际的“天下”意识,收缩到一种拥有固定界域的现代国家地理观念之中,慢慢习惯用均等互动的态度看待“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而非用“中心—边陲”的目光审视周边的世界。通过民主政体的完善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成为20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最为重要的精神诉求。但是经过短暂的尝试之后,人们发现,民初政局的腐烂使得原来设想的计划无法从容实施,必须改弦更张,变化思路,尝试其他途径,才能挽救皇权倒塌之后留下的政治真空。原来热衷国家政治的一些人转而开始厌恶起了党派政治的龌龊。“五四”的核心口号虽然有“民主”这个关键词,但“五四”运动却是在知识人普遍对民初政治感到失望的情绪下发生的,这其中充满了一种悖论式的精神纠结。“五四”运动中作为“文化”一面的讨论就是在对“民族国家”质疑的声浪中兴起的。因此,本章力图展现的一条线索是,民初的政治改革讨论尽管可以作为“五四”运动发生的前奏,但“新文化运动”意义的突显却恰恰可以看做是对民初政治改革进行批判式反思所产生的后果。 2.1 “文化普遍主义”如何收缩为局部的政治建设问题 从代际转换的角度来看,“五四”一代的知识分子是在清末民初维新与革命中坚的光芒遮蔽下成长起来的,维新与革命的运思话题也由此成为他们构筑自身思想大厦的基石。维新时代知识分子进行自我启蒙首先是从适应“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叙事框架开始的,当年梁启超在《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中已尝试着把“君主帝国”与“民族帝国”加以区分,以重新确定“国民”在国家中的位置。他说:“昔之政府,以君主为主体,故其帝国者,独夫帝国也;今之政府,以全国民为主体,故其帝国者,民族帝国也。”文字中透露出梁氏已具备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初步理念。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从历史发展而言,民族国家有别于古代的“部落民族”(tribal nation)或“多民族帝国”(multi-nation empire),我们可以从17世纪的英国、18世纪的欧陆与美国发现其构成过程,19世纪的西方世界以民族国家的全盛为标志,在近代的意义上,“民族”是文化实体,而“国家”是政治实体,这两者的结合形成具有主权的近代民族国家。从这点而论,英文中的nationalism有人翻译成“民族主义”,亦有人干脆叫“国族主义”,就是想兼顾“民族”(文化)与“国家”(政治)两种观念。在西欧,nationalism常指一种政治理念,现代社会亦往往以之作为团结和追求合法主权的根据。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全民对民族国家的效忠问题,但是民族国家不仅是政治组织的“自然”或“规范”(normal)形式,而且也是社会、文化及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框架。针对中国而言,晚清以前的中华帝国一直由“普遍性王朝”(universal empire)的理念所支配,汉民族在多元少数民族中居于主体的位置,在士大夫的眼中,帝国只有文化的普遍而非特别的意义,维系大一统的策略是一种文化认同而非政治实体的较量。 艾森斯塔德曾经认为,中国是以文化性的取向或模式塑造官僚体系的,在这个体系中,特别强调特定文化传统、文化秩序和文化模式的维持,它们构成了政治得以完成其主要功能的基本框架,并且政治性目标必须从属于它们,至少在理论上是如此。甚至集体的强盛、扩张活动等往往也是在文化方面被表达出来。即使一位皇帝热衷于纯粹的军事扩张目标,但是他贯彻这一目标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取决于文化取向的群体,皇帝必须把他的基本合法性考虑在内,而这些合法性强调的就是“文化取向”,比如儒家的“怀柔远人”政策即是例子。刘师培在《废兵废财论》中说过的“中国自三代以来,以迄秦汉,其学术思想,均以弭兵抑商为宗”也是这个意思。 然而,在近代内忧外患的大背景下,随着普遍帝国理念的辉煌色彩被西方势力的侵蚀而剥落殆尽,中国知识群体显然觉得用“文化”的方式统摄西方这个不同于境内民族的庞大实体显得力不从心。当然,放弃文化普遍主义立场的前提,自然首先是把中国置入近代“民族—国家”框架之内,从而视其为其中一分子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随着对现代民族—国家理念之普遍意义的承认,以及中国迟迟未被纳入这一体系之中所造成的持续性焦虑感,使得中国负有近代启蒙使命的知识分子,很自然地着手从“文化取向”的传统意识中游离出来,转而寻求用现代政治动员的手段启发国民效忠新型国家,以达致近代民族主义式的认同。有学者指出,中国在西方人的眼中一直处于“黑格尔式的命定论”笼罩下,黑格尔犹如巫师般地咒言,中国人根本没有获取自我觉醒(self-awareness)的能力,只有维持“非历史的历史”(unhistorical history)的命运,所以近代中国的觉醒主要表现为摆脱黑格尔式的魔咒,在国际关系中界定自己的“民族性”和国家认同的世界性位置,并由此获取进入西方线性进化发展脉络的资格。 在这一过程中,社会达尔文主义优胜劣败命题的流行使得中国人对“民族性”的自我确认有了更为紧迫的需求;同时这种需求的实现又是通过对国家动员能力的不断失望,和力求改变其现状的政治倾向纠缠在一起的。清末至民初,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与国家主义在某种意义上趋于同义,即是这种焦虑心态的表现,那么最早具备自我觉醒意识的知识群体,自然也就从对政治问题的关注和参与入手来消解自己被西方压抑造成的内心紧张。比如汪精卫在《民报》第一号上刊出的《民族的国民》一文中就说到:“凡民族必被同一之感,蒙具同一之知觉,即相孰比以谋生活矣,其生活之最大者为政治上之生活,故窘于政治能力之民族,莫不守形造民族的国家之主义。此之主义名民族主义。”内中说得很明白,国家缔造的好坏程度已不取决于文化上的因素,而是取决于“政治能力”的优劣。也就是说,以华夏文明同化其他民族的文化取向在知识群体中已日渐失势。 挪威学者洛康(Stein Rokkan)在论及“民族—国家”的内涵时指出,民族—国家的建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过程和原则:建立理性的行政体系和公共秩序;推动和吸纳公共资源的渗透(penetration)过程;确认共同承认的法律原则的标准化(standardization)过程;国民有参与政策决定的权力及国家财富应予重新分配的过程;等等。我们可以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知识分子言论,实际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围绕着这些原则来展开讨论的,其中的核心论域就是“主权在民”的原则,这方面的议论可谓数不胜数。然而令人奇怪的是,组成民族—国家的其他原则却多少被忽视了。原因并不复杂,中国进入世界政治体系走的并非是内发型道路,它是被西方强行逼上了政治选择的境地的,中国知识群体对各种变革范式的选择,必须首先要顾及如何作为现代政治实体与发达国家进行抗衡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早期知识人往往把“保种”和“保教”归结为保国形式的原因。而财富的分配与法制建设的程序在捍卫民族—国家的总体利益的危机意识下被暂时遮蔽了。 实际情况业已显示,中国近代知识群体提出问题的方式,往往受制于中国自身卷入世界体系中的具体形式。与之相关,中国知识群体提出各种命题具有相当大的时间性,而且其是否能成为当时的“中心话语”,也决定于中国在世界体系中之位置变化所认定的时间表。20世纪初的局面是,中国正在被迫摆脱华夏中心的心态,力图在政治实体意义上谋求与西方相抗衡的能力,政治实体的建构设想自然成为中心话语。与此同时,这种建构又是紧紧围绕着国际竞争与对抗格局的要求而设计的,重点自然会放在体制上层的改造与如何凝聚国民参与等动员模式上,而无暇顾及社会财富如何合理分配及相关的社会权力平等的正义论问题。梁启超等人在早期变革中曾偶尔提及社会改良和教育问题,但很快就被淹没在国民参政与政体转换之类的急迫呼声中。刘师培于1907年已发表《无政府主义之平等观》一文,其中论及了资本家与佣工之间及男女之间不平等的现象,主张“废灭国家,不设政府;破除国界、种界”。这种论调显然与知识分子热衷谋求在国家整体形态上抗衡于列强的政治变革取向差异很大,均属不合时宜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