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亦无滞,舒卷在东风",这两句描写云的唐诗,或大致接近李济的政治态度。他是个纯正的学者,但政治的风云总要或强或弱地撼动他的生活。他的选择是态度而不是行动,他的坚守始终在书斋与田野。 1931年春夏,国民党元老、时任立法院院长的胡汉民反对召开国民会议制订"约法"、选举总统,与时任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的蒋介石发生争执,造成僵局。蒋解除了胡的职务并将其软禁于南京汤山。不少国民党中委不愿与蒋合作南下广州。各路反蒋派要人在反对独裁的口号下,以两广实力派陈济棠、李宗仁的武力为依托,于当年5月28日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与南京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分庭抗礼。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场史称"宁粤对立"的事件,给日本侵华提供了可乘之机,三个多月以后,日本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全国舆论强烈要求国民党结束分裂对峙的状态,宁粤双方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表示和平意愿,但又各有私心,和谈很快陷入僵局。1931年11月1日,李济与傅斯年、陈寅恪、赵元任等联合致电南京的蔡元培,希望转呈蒋:"恳中央让步。促成京粤和议"。所档:元567-1。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东北,京都大学教授矢野仁一发表一篇《满蒙藏本来并非中国领土》的论文,别有用心地鼓吹出身东北的满洲皇帝理应有权回到他的故地建立一个独立国家,为其支持满洲国提供依据。傅斯年组织方壮猷、徐中舒、萧一山、蒋廷黻等一起编写了一部《东北史纲》,驳斥日本人"满蒙藏在历史上非中国领土"的谬论。该书第一卷于1932年10月在北平出版,经李济节译成英文送交国际联盟,后来国际联盟李顿调查团的报告书中表示东北是中国的领土,显然接受了该书的观点。 1932年底,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以下简称"同盟"。在上海成立,主席宋庆龄,副主席蔡元培,总干事杨杏佛。年底,李济因史语所拟迁上海事由北平赴申。在与杨杏佛接触过程中,李济了解了"同盟"的宗旨和活动内容,接受了"同盟"执委会的委托,同意回京筹建"同盟北平分会"。其后,蔡元培又力邀胡适加入"同盟",并委托胡适在北平负责设立分会,他也欣然同意。 1月30日,"同盟北平分会"在北平市南河沿的"欧美同学会"成立,与会者胡适、蒋梦麟、梅贻琦、任鸿隽、陈博生、成平(成舍我)等人多是曾留学欧美的教授学者。杨杏佛以宋庆龄代表的身份到会祝贺。胡适在开场白中明确阐述了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人权观念,最后说道,"我们成立此会目的有三:一、帮助个人;二、监督政府;三、彼此了解法律习惯的应用。此次当局要杀陈独秀和牛兰,我们要营救他们。此外一切被压迫的人士也要设法保护。"《大公报》,1933年1月31日。分会选出胡适、成平、陈博生、徐旭生、许德珩、任鸿隽、蒋梦麟、李济、马幼渔等人为执行委员。2月1日的执委会上,选举了胡适为分会主席,李济为副主席,胡、李二人又被选为出席同盟全国委员会的代表。 2月4日,胡适在他住家的北平米粮库4号,收到同盟上海总部的一封英文快信,里面有宋庆龄署名的英文信、宋的英文秘书史沫特莱的信函、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的两封控诉书等内容。控诉书痛诉政治犯在狱中备受折磨,史沫特莱据此以个人名义要求北平分会立刻营救,并在末尾声称已将控诉书全文公布,"除非你们分会迅即采取步骤,那些犯人将要受到重刑虐待"。 四天前,胡适和杨杏佛、成平等才去视察了反省院及三处地方,了解到犯人最感痛苦的乃是带脚镣、伙食差,但没有提到私刑。胡适还与一个名叫刘质文的犯人用英语交谈,他也并未有任何暗示。2月1日,杨杏佛接受记者采访时语气温和,也只谈到上述两点资料出处:《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35页。。按说,同盟上海总部收到控诉书后,为慎重起见,理应向北平分会核实,再决定是否公布;现在却贸然刊登。还有史沫特莱信尾的那句话说,如果北平分会不照办,就要为犯人遭受迫害承担罪名。这岂非形同胁迫?胡适当天就把这两层意见写入信中,准备寄往上海总会1933年2月4日胡适致蔡元培林语堂,《胡适书信集》(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580-581页。。信未发出,胡适便在次日的英文报纸《燕京新闻》上读到了那份控诉书和宋庆龄的信,署名"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全国执行委员会"。种种迹象坚定了胡适的判断,他在第二封信里认为,上海总会收到的那份控诉书是捏造的。他指出:"孙夫人不加考察,遽信为真,遍登各外国报纸,并用'全国执行委员会'的名义发表,这是大错。"他进一步表态,倘若一二私人能够擅用本会最高机关的名义,发表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则北平的朋友们"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1933年2月5日胡适致蔡元培林语堂,《胡适书信集》(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581-582页。。 这次风波中,胡适与上海同盟总部思考问题的方式泾渭分明。上海的朋友认为,"中国监狱里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既然中国监狱里普遍存在拷打,那么每一所中国监狱都存在拷打;北平的反省院里一定存在酷刑拷打。胡适坚持"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能说八分话"的态度,既然没有获得北平反省院严刑拷打的直接证据,就无法扭曲具体去迎合那个哪怕是正确的抽象。 1933年2月5日,胡适写了一封致成平、李济、陈博生三人的信。信的大意是说:收到史沫特莱和孙夫人的信,以及署名"北平军委会反省院政治犯"的呼吁一篇,感到失望;已作长信(4日、5日)致蔡元培、林语堂。胡致蔡、林的长信中有这样的内容:如果一二私人擅用"同盟"执委会名义公布不负责任的匿名稿件,"我们北平的几个朋友是决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现将原信及回信送成、李、陈三人"大鉴",如蒙同意,请成君留一副稿,将原信快邮寄出,如三位认为应召集执委会讨论,"乞示知",云云《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80页。。胡适的上述两封抗议信经过同盟北平分会的执行委员成平、李济、陈博生传阅之后,由成平用航空快邮寄往上海。信中胡适表示"是决定不能参加这种团体的"。然而不待他退出,同盟就于3月4日将他开除了。胡适被开除后,四十余位教授、校长等组成的同盟北平分会在3月28日也停止了活动。 同盟北平分会副主席李济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他对胡适致蔡元培、林语堂那封信中采取了何种立场态度,至今未见到任何直接的材料。但从蔡、林二位在2月13日致胡的信中可1933年2月24日于新雅酒楼午餐后,李济与杨杏佛、鲁迅合影。(李光谟提供) 以证实,他们二人已及时收到胡的长信。这或许可以间接证明,成、李、陈三人是同意了胡适信中的意见的;否则就应把信留下,要求执委会讨论。因此可以推断,他们三人在一定程度上同意或默认胡的长信的最后一段话的精神,愿与胡适共进退。 1933年2月,李济随史语所迁往上海(次年又迁南京),他已不可能参加北平分会的活动,但他和胡适都是出席同盟全国委员会的代表,人在上海,总部也在上海。他在2月24日参加杨杏佛、鲁迅等一次在新雅酒店的宴请,或许与这桩事多少有些联系?从2月5日开始,北平分会与上海总部的"战争"已进行了近二十天整,鲁迅早已披坚执锐冲锋上阵。于是,那次酒宴在李济记忆中多半别有滋味?可惜他没写下只言片语。 同盟上海总部被解散是在1933年6月杨杏佛被刺以后的事。此间史语所已落脚上海,也无迹象表明李济与总部有更多的联系。看来,他选择了退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