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济传董作宾携女友风波_李济传董作宾携女友风波试读-查字典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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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传——董作宾携女友风波

五、董作宾携女友风波 1935年4月初,董作宾受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派遣,前往侯家庄西北冈监察考古发掘工作。9日他致信李济,谈此行见闻和打算,内中有"近日东区大墓之北出车马饰,且此区亦可见杀人殉葬或作祭之实证","弟此次拟将裴希庆处所存铜器石器照像拓印编书,理完即归京","日内与思永商量下季工作计划,备兄参考"等语所档:考4-6-10。。虽名为"视察"工地,其实也就是回自己的地盘和工作单位,轻车熟路,沿途又尽是朋友熟人。于是,他竟犯了晕糊,携女友同去西北冈参观发掘现场,一路殷勤充当解说,并同住在招待所。花边新闻不胫而走,安阳城顿时沸沸扬扬…… 4月9日,李济在得到梁思永关于此事的报告后,立即回电,要求梁思永"维持工作站最小限度纪律"所档:元23-32。。其意是事已至此,只能表明决非环境纵容,也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1934年傅斯年俞大綵于北平寓所。(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提供) 历史组研究员徐中舒自安阳返北平,向傅斯年告诉了这件事。傅斯年怒不可遏,4月10日致电史语所,自我请罚:"中舒自彰返,始通知彦堂此行携女友往,并住办事处。弟汗流浃背,痛哭无已。追思本所风纪至此,皆弟之过,应即请革罚。弟今晚赴京,办理交待,并候惩处。乞陈在君、元任。"傅斯年致史语所电,《傅斯年全集》(卷7),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145页。 傅斯年"罪己诏"的恼怒,其来有自:上年夏天,他与原配丁夫人离婚。丁夫人在济南陪侍傅母家居数年,而傅斯年常年游学任职在外,夫妇同处之日颇少,嗣以新旧习惯不同,遂告离异。8月5日,傅斯年与俞大綵女士在北平结婚,俞大綵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外文系,长于文学,其兄俞大维与傅斯年同学友好,经俞大维介绍他们相识。此事在知识界引起轩然大波,他也成为某些好事者的靶子,因此他不愿史语所再生是非,授人口实。 在这件事情上,李济不愿让傅斯年过分责难自己,更不愿让外人看史语所的难堪,于是揽咎于己,自请处分,于同日致函丁文江:昨得孟真兄一电,弟为之惶恐万分,已托元任兄转呈,想已早在鉴中。唯弟对此事真相现在未得任何报告,详情如何,容探明后陈报,现在严重局面之演成,弟实不能辞其咎,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其理由如下: (一)此时孟真尚在假期中,代理所长职者,弟也; (二)彦堂此行,孟真事先已表示反对,弟实允许之; (三)此事之发生又在考古组之工作站,为弟主持之事业。 据此,则此不幸事件之责任,一切均应由弟负,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理合陈请准予免去弟考古组主任一职,并交付惩戒,以维院纪而儆效尤。《李济致丁文江函》,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244-246页。董作宾始知闯下大祸,当日也向傅斯年李济致电诚恐请罪:"宾因招待女同乡参观工作,致干本所风纪,无任惶愧,谨请即日辞职,以谢贤明。"《董作宾致傅斯年李济电》,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244-246页。 4月11日,李济致电梁思永,"请敦劝彦堂实时返京"。所档:元23-33。梁思永是殷墟工地的负责人,处在漩涡之中。4月12日和13日,接连给李济回电,报告事件进展:"得知孟真中舒彦堂三人皆因孟真认为彦堂伴女友来彰参观有伤研究所风气而辞职,事件严重已成僵局,弟对此事'真相'不可不说明。""彦堂明早赴平,辞意坚决,决非弟力能挽留。""彦堂与女友同行一事所引起之风波对工作站影响显著,到处都是不安与惶惑。故盼吾兄早日决定以后计划,如能提前来彰更妙。又研究所如决议挽留辞职各位,恐吾兄需亲往北平敦劝。"所档:考4-6-11、12。 一时间,傅斯年、李济、董作宾以及梁思永都要辞职,史语所如同火场,总干事丁文江闻讯,迅速扑救。4月11日,他先致信徐中舒,希望通过徐劝说傅斯年李济等人:兹奉上致彦堂兄一函,乞为转交。兄致孟真书有"为彦堂终身幸福"云云,弟意,"终身幸福"云者乃即终身工作之谓,有室家之乐不过工作必需之条件,本兄前书意,望兄善为弟等解释,使彦堂勿负气求去也。去岁弟反对元任、方桂挈眷旅行事,与此似异而实同,田野工作原系苦事,甘苦须大家共之,挈眷与携女友皆足使同事有苦乐不均之感,孟真谓为"风纪",实不如谓为"风气"之为得也,一切统希兄善为说辞为荷。《李济致丁文江函》,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247-248页。丁的信点到了问题实质,一年前他曾颁发"禁止外出调查携眷"令,引起赵元任和李方桂等人的强烈反弹,被迫收回成命。发出那道命令的初衷也就是怕引起风波,这次果不其然。但他颇为冷静,看到董携女友的性质只是影响"风气",并非败坏"风纪"。 董作宾离婚而恋上一女生并非新闻。董原来的婚姻为父母之命,后因性情不合,双方均感痛苦,1934年12月23日董作宾与夫人协议离婚,声明登载《中央日报》。1935年1月6日,殷墟工地上的潘悫给同事李光宇的信中就提到,"董先生结褵大典,同人有何表示?"所档:考4-8-5。那时,同人便以为董作宾已经或者即将"结褵"。董作宾看来,携女友并非偷偷摸摸的苟且之事。也许有些不便张扬的原因,仅以女友处之。殊不知反而引起外界更大的猜疑。 丁文江一边劝说傅斯年李济等人,一边开导董作宾。他在4月11日致董的信里,殷殷陈词:昨晨接孟真来电辞职,济之卧病亦有书来引咎,今晨复由所转来兄自彰德所发灰电,孟真亦自平来,略悉一切经过。兹略就弟个人所见,为兄陈之。研究院为纯粹研究科学机关,对于其职员之私人行为无干涉之必要,且无干涉之可能。但职员行动牵设[涉]研究院时,则公私方面均应极端慎重,此原则也。持此原则以衡此次之事实,则兄招待女友赴彰德,事先当然应得孟真或济之同意;何况兄之女友又同寓彰德之办公所乎?孟真之所谓"风纪"问题当即指此。孟真、济之皆极爱兄,恐兄不谅,故不肯相责而自引咎辞职,并非欲以此逼兄,此意兄当能知之。弟意,请兄善自反省,即致孟真、济之一函,对于事前未征同意,诚意道歉,则事即了。在中国目前状况之下,研究学术非有机关不可,求一相当之机关,谈何容易,任何人皆不可轻言辞职。弟当以此意告孟真、济之及元任。兹谨以之告兄,请兄幡然改图,勿作去意,勿以良友之忠言为逆耳也。《李济致丁文江函》,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249-252页。丁文江又动员胡适出面说情。董作宾1923年入北大研究所国学门作研究生,正值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大力提倡研究国学。两人有师生之谊。然则,此时董作宾见木已成舟,遂心如铁铸,打定主意择枝他就。他向丁文江申辩自己的行止,还对傅斯年颇有怨言。 4月24日,丁文江再致董作宾一封长信,声声入耳,字字在理:孟真以"携女友在办事处"相责,弟前书已言此乃"风气"问题,与"风纪"无关,此语孟真亦以为然。故兄来书所言在彰德住宿详情,当然不成问题。弟所不能已于言者,兄以为女友"往安阳参观,此是彼自己意志之自由,宾纵是好友,不能强携之去,更不能强止其行……此次偕同友人沿途招待,并介绍其参观……当然无请示上司得其同意之必要"。又云"招待远道参观之女宾……□之住冠带巷办事处者,此为发掘团主持人思永之责。……宾此行乃是代表中央古物保管委员1936年7月董作宾熊海平夫妇与儿子董敏摄影南京寓所。(董敏提供) 会监察殷墟发掘工作,亦是客人,无权支配发掘团办事处房屋",兄草此时当系盛怒未消。此时事过多日,仔细思之,当亦觉上列各语之不能成立。假如本院同人态度皆如吾兄,则凡本院同人之男女朋友均各本其"自己意思之自由",不经任何人之同意赴安阳(或其他工作处)参观,兄诚思之事实上有是理乎?允许住冠带巷办事处者诚为思永,然苟无兄之介绍,思永何以识某女士,何以而许其住办事处乎?兄虽为文化机关代表,同时仍系本院职员,此次不管责任若何,兄固不能卸除也。《李济致丁文江函》,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253-259页。丁文江的劝告终于使董作宾回心转意。4月30日,李济致电傅斯年,"请示彦堂行期。"同日,罗常培致电李济,"请电迎彦堂南下"。所档:元23-35、36。5月1日,李济致电董作宾,"希即日命驾"。次日,董作宾回电"将抵京"。所档:元16-1。一池春水,又归平静。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年冬天,董作宾与女友熊海平在南京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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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传》其他试读目录

• 目录
• 序
• 钟祥少年李顺井
• 优游清华园
• 克拉克校园"啃青草"
•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 西安讲学
• 五位导师
• 现代考古学与安特生
• 中国人的西阴村
• 阿卡德米与傅斯年
• 济之找寻彦堂首掘
• 出掌考古组帅印
• 山东古迹研究会
• 城子崖的"求仁得仁"
• 回师河南
• 县辛村与大赍店遗址
•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 董作宾携女友风波 [当前]
• 世界最早的档案库
• 殷墟的最后一瞥
• 达子营·方砖厂
• 无心亦无滞
• 轻轻的我走了
• 南京杨公井
• 福兮祸兮长别离
• 暂栖长沙
• 赵元任出国风波
• 从昆明城到龙泉镇
• 战火催生的中博院
• 鹤归去狼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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