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僧被派到位于新兴商业区的证券分公司当负责人,刚上任那天,收到好多花篮。 其中,有他过去的同事送的、有上司送的,花团锦簇。从门口一直摆到走道,塞满了新装潢好的办公室,一片喜气。 他一走进来,员工们列队欢迎,人人脸上堆满笑容,他也一派诚恳地和大家握手致意。 他勉励自己,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充满改革朝气,像一个有魄力、值得被信任的主管,然而,无可避免地,他的心一直往下沉,也越来越觉得脸部的笑肌不听使唤,一直想罢工。 只要四下无人,几秒钟内,他的表情就会陷入呆滞。 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同事把花送到他面前:“经理,这盆应该是你的好朋友送来的吧。请问要放哪里?” 他看了看送花者的署名--惠敏,是他的妻子。 多亏她还很细心地订了一盆盆景,大概是想给他一点惊喜吧。这盆盆景里种着俗称“发财树”的绿色植物,枝头还绑着小小的红丝带,土壤上铺着红褐色的发泡石,盆子中央放了一个金元宝,元宝上还有“财源广进”四个字。 李云僧苦笑了一下。嗯,这的确是惠敏的风格。 惠敏是个务实的女人,向来不喜欢花,“花真麻烦,开没几天,谢了就得丢掉,还要花钱买垃圾袋,真让人讨厌!” 李云僧三天前才把调任新公司的消息告诉惠敏。其实,一个多月前他就已经知道了,一直放在心里没讲,是因为他打从心底不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宣布的好消息。事实上,他相当排斥这个职位,一听到这安排时,他的心就凉了一截,迟迟说不出话来。“这不是我想要的位子。”他想这么咆哮。只是不管对任何人,他都没有把真实情绪表露出来。 “我来就好。把它放在角落好了。” 发财树就算很久不浇水,也一样长得绿意盎然,并不麻烦他照顾。 就像惠敏,从来不麻烦他照顾,是一股让他很安心的力量。虽然在事业上帮不上什么忙,但总是把家里料理妥当,安分地守在属于她的角落里。 她应该是个九十分的贤妻。 扣掉的那十分,算是不解风情吧。她不是鲜花,是盆景,只有一种很固定的姿态。 这么热闹的场子,恐怕只有他知道自己不开心。 这不是他想要的位子。 本来,他是最有希望升上副总的青年才俊。同事们也认为,理所当然该是他,都等那么多年了。去年,他孔融让梨,主动向董事长推荐比他资深的蔡协理,反正他还年轻。没想到,几个月前,一纸人事命令下来,他被外放了,被赶出权力核心。 职位上虽然还加上了“资深”两个字,薪水也象征性地调高了,不过,明眼人都知道,他被打败了。一被外调,想再回到权力核心,恐怕遥遥无期。 打败他的,还是他最好的朋友--大学毕业就一起进入这家证券公司的张百刚。 他从来没有把张百刚当成对手过,工作上一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张百刚总是第一时间来找他商量,所有他做过的决策都有李云僧的参与。两年前他手下一个期货交易员违反规定代客操作,亏了钱客户不认账,捅出了娄子,也多亏他平时的帮忙,才能一次又一次地度过考验。唯一比他强的,恐怕只是长得比他好看这一点。从念高中的时候开始,嘴角总是往上扬的张百刚就很有女人缘。 在很多人的口中,张百刚就是个花花公子,三十六岁,还不肯走入家庭,实在是因为女朋友太多,摆不平。 与张百刚同事十年,每一两年总会出现一次,某个女人满面愁容地来公司等他下班,说有事要告诉他,李云僧此时都得掩护张百刚开溜,代替他去应付那些女人。虽然在感情上始终没看他专心过,但在工作上他却定性十足,和李云僧一样,一直待在同一个公司,接受公司栽培,最大的变动顶多就是职位上的轮调而已。 他们的长官总是知人善任。每次有专业上棘手事件要处理,都是李云僧临危受命;需要公关应酬或谈判,出面的都是张百刚。如果对方派出的是女性主管,张百刚一出面,多半能相谈甚欢,棘手难事都会迎刃而解。公司若要招待大客户,他也常奉命出马安排娱乐活动,让宾主尽欢。 张百刚就是有女人缘,大老板陈董的老婆喜欢他,家宴时常指定张百刚出席,只是,尽管他和董娘那么熟,也未曾走漏过一点口风、泄露老板的花边新闻,因此深得老董信任。多年来老董曾经有几个阶段性的情妇,在打发情妇走时,张百刚也常替老板善后。就算情妇和老董已无往来,但也还是和张百刚维持着相当好的交情。 张百刚的头发和眉毛又粗又浓、身材修长、单眼皮,脸上还有几分孩子气,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阳光笑容,笑起来一口白牙,十分灿烂,就像在说:相信我,我是好人! 第二章 迷迷糊糊睡了不知多久,廖紫娟在黑暗里睁开眼睛。 “天还没亮呢。”又是一次宿醉难耐的清醒。 她其实不喜欢喝酒。不管是什么酒,都很涩、很苦、很不顺口,她只喜欢酒后的那种醺醺然。天旋地转,头晕目眩,让她忘掉所有不愉快的感觉。 第一次喝醉时,一直睡到第二天黄昏,她觉得好幸福。“好像死掉一样睡着。如果醒来之后能够变成另一个人,该有多好。”在日记簿里,她这样写着。 不过,随着越来越常喝醉,身体好像也起了一些变化。每次喝醉后,她不再那么容易大睡不醒。 夜半里酒醒,一个人面对着黑漆漆的房间发呆,真不好受。这时候,嗅觉分外灵敏,她会感觉到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好像有无数霉菌正在分裂繁殖。 这种清醒是会刺人的,让她想起很多不愉快的事。她知道,自己从小就不是个快乐的孩子,不像大家表面看到的那样。 同学们以前在毕业纪念册上的留言,都形容她“乐观、爱笑、开朗、活泼”,只有她知道自己不是。 好像有一个忧郁的老灵魂一直住在她的身体里。 面带微笑比较容易活下去。 自从妈妈离家出走后,她就没有真正笑过。大人的事情她不太明白,只是从小就疑惑着,为什么自己这么倒霉?别人的爸妈、别人的家庭都不是这个样子。别人的爸爸,不会将自己的女儿当成老婆离家出走的出气筒和代替品,不会骂她“淫妇”、“荡妇”。 她多么希望自己是个真正的公主,一个普通的公主就好,至少有人疼。 “不要再想了。”她对自己说。 头好痛,好想喝杯水。租来的顶楼违建小房间,连厕所都要和其他房间的人共享。从厕所的小窗望出去,就是乱葬岗,有时她仿佛看见了传说中的幽幽鬼火,在诡异的黑暗中飘荡。 电饭锅、热水瓶、鞋子、衣服,分散在小房间各个角落。虽然她已经尽量把它们摆得整整齐齐,但是,在这狭小空间里还是有各自为政的感觉。房间的主角是一张单人弹簧床,没有床架,是公司里的一位大哥搬家时送她的,她千辛万苦借了一部机车,像耍特技般,把它搬回家。 转开灯,天哪。热水瓶旁的金鱼缸里,唯一的狮子头小金鱼已经浮在水面上了。 昨天还游得好好的……她想,鱼真是一种干脆的生物。前一天看起来还健康活泼,活得好好的,一转眼就变成了小小浮尸。金鱼这种动物,几乎是想死就死,一点征兆也没有。 还好,这不是第一次的经验了。 从她住在这里开始,这个小金鱼缸里,已经换过十多条金鱼。 金鱼缸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送的。 男朋友是她念书时的同学,两人一起从南部乡下来到台北,他一边升学一边打工,她就业。两人曾经像小夫妻般紧紧依偎,在这个下雨天会漏水的顶楼房间里。 他们唯一的烹煮工具是一个老旧的大同电饭锅,她还会用同一个电饭锅煮饭和做好几道菜,两个人一起吃,就像享受豪华大餐似的。 以她的薪水,他们只租得起这么偏远的小房间。 她对于简陋的生活并不在意,在她心中,爱情比面包重要得多。 不久,他搬出去了。他很坦白地对她说,他想追求自己的同班同学,他们比较能沟通。 “我哪里有问题?你可以告诉我,我可以改啊。” 她本来还想挽回。 接着,他说,其实是他父母反对他和她交往。 “怎么会?上次他们来,我还请他们吃饭,他们不是很开心吗?” “他们说我太年轻了,不能这么早定下来。”他回答。 越想越不对。那么,他换女朋友,只是为了不要太早定下来,所以多交几个玩玩吗? 后来,她跑到他们学校去,才发现了真相:那个女孩跟她不同,是个典型都市女孩,开着一部红色跑车,在学校里是很拉风的人物。 那个女孩有对有钱的父母,不像她,什么都没有,还很怕回家。 “这个房间里,除了蟑螂,只剩下我一个生物了。”半夜清醒的紫娟喃喃自语,水瓶里没有水了,她索性喝一大杯自来水,一嘴含氯的呛味。 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 竟然是他打电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