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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个冷笑话——不要和喜欢刀郎的男人暧昧

    又一首缠绵悱恻的情歌响起。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我的脸贴着他的脸,我的手稍微用了点力气……气氛立刻暧昧了……    不知为何,这一年尤其流行粉红色,仿佛所有的女人都渴望再做回少女,呼唤纯真的声音也一浪高过一浪。他们总是这样,隔几年就要搞一次回归,其实已经一个比一个走得远。    我很不屑于所谓流行,要是跟着流行跑,还不如去跑马拉松。不过,这次还是凑巧赶了一回。回到家里,刚把背心试到身上,手机竟然又响了。    我拿起手机,发现是我那30岁的木瓜表哥打来的,喊我去酒吧喝酒。我看看时间,已经快11点了,但是想到明天是周末,立刻没有了顾忌,立刻决定穿上新买的桃红背心杀将过去。它使我在黑夜里像个红色交通灯,对男人喊停,停留在此。多么有创意的想法!    表哥在电话里兴高采烈地说:“栗子呀,你听了我的话千万不要太激动!因为,我今天要介绍一个好男人给你哦。”    激动个鬼!类似的话,他每天像念经一样跟我说了无数遍。到今天也没见他介绍半个像样的男人给我,我对他本来还抱着一点期望,但现在早已经是戳破的气球了。因此我对他的话非常嗤之以鼻。表哥见我不信,又加重语气破釜沉舟地说:“这次我要把罗笠介绍给你认识!”    我的这位表哥是我身边最纯洁的一个男人——一个女朋友,两套房子,半个成功人士,开着家小贸易公司和一辆小破车。他跟我情同手足,不过他最近又跟罗笠情同手足。由此可见,我表哥是个非常平易近人的家伙。自从他有一次认识了勤勤恳恳的银行中层罗笠之后,听说他们就经常一起在酒吧里消磨时光。    我表哥跟我多次提及这个男人,说他如何成熟稳重,但是总是不见庐山真面目。而我则一直对此心存怀疑,有没有搞错?竟然叫“罗笠”,他干嘛不索性叫“戴笠”?    其实这天,他们两个在酒吧越喝越寂寞,于是男人的自尊心受创,急于找人来证明自己尚且年少风流。他们决定分头打电话找女人出来,并且想看看究竟谁找得多找得好。    我表哥想了半天,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未婚女性,仔细排查,这才想到我来。本来以为要丢脸了,没想到罗笠虽然喊了一圈,似乎胜券在握的样子,结果还是狼狈地输给了我的表哥,因为,他喊的那些美女一个没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傻乎乎地去了。由此大家也可以想见,这两个男人的异性缘是多么多么的差。    我刚坐下来,表哥就向我介绍身边那个一脸严肃的男人。我没空理他,但是表现很勇猛,很有职业道德,我喝了很多啤酒,又抽烟,搞得跟“一夜情女郎”一样,所以也就不奇怪为什么后来在卡拉OK里罗笠要搂着我的腰……    我们是喝了十几瓶啤酒之后去的卡拉OK,大家的神智都已经不清楚了。出了门来,钻进出租车,兜了好几圈,才摇摇晃晃地找了家卡拉OK。    其实唱歌一向是我的爱好,而且是我最不拿手的爱好。用我表哥的话说,我是属于那种永远找不着调的人,唱起歌来好像是不会开车的人开车飞奔,让其他人心惊胆战。    但是我得郑重声明,虽然我唱歌不拿手,但我真的是个热爱音乐的女人。这年头要是不热爱音乐,还怎么活啊?音乐是上天给的礼物,虽然我没有收到。但是至少我还喜欢王菲之类,听上去还算靠谱的歌手。我唱了首《催眠》,“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记得当年大学里,谁失恋了就爱唱这首歌。    轮到罗笠点歌的时候,罗笠默默过去点了一首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有一年,说起来好遥远,其实不过若干年前,“刀郎” 曾经是个绕不去的话题,满大街都在放他的歌,都快把我听吐了。我总觉得那是民工才会热爱的歌曲,这么说丝毫没有诋毁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它不适合我们。所以看到罗笠竟然隔了几年之后还在吼这首歌的时候,我忍不住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并且在心里嘀咕一句:没品位!二百五!    表哥竟然把这种男人介绍给我,真是令我黯然神伤。    说到刀郎,其实体会最深刻的是张晶。     那年张晶在结束与作家的恋情之后,莫名其妙搞起异地恋,竟然不顾地域局限,爱上了东北那旮旯一个小公务员。我跟陆微早早便预见张晶的恋情不会很妙,而且完全搞不懂他们是怎么冲破收入、地域等重重障碍会合的。后来才知道,是张晶他们在那里的分公司出了点问题,张晶飞过去救急,偶然认识的。我们都劝她别搞这种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但她青春期延迟,不肯听,觉得爱情真伟大,像个沙发,可以让她乱爬。    所有变态畸形的爱情中,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异地恋。已经不能统计有多少人在电话中浪费着他们的时间、唾沫、荷尔蒙还有所谓的感情。异地恋就好比是对着A片手淫,虽然是水中月、镜中花,但是参与者还是难免会达到高潮。曾经有人称异地恋就是一种精神上的高尚的恋爱,但是大家都知道那是骗人的,如果两人最终不能不辞辛苦风尘仆仆地睡到一张床上去,那至少两人也会尝试着最新鲜的电话做爱,不然,他们说那么多废话难道只是为了锻炼自己当电台DJ?    张晶与东北那人,在电话里火热地聊天,差点把电话线都烧了。如此这般,几次三番,他们发现聊天已经完全不能解决问题了,于是张晶奋不顾身地直奔事故发生地。    结果,很快两个人就如我们想象般的分了手。    原因据说是那天这两个人坐在咖啡馆里你浓我浓的时候,那男人忽然要求咖啡馆放一首刀郎的《情人》。“你是我的情人……”那粗犷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把张晶的七魂震掉了六魄,她仿佛睡美人一样忽然苏醒,重新认识了这个真实的世界,当晚就逃了回来。    张晶在惊吓之中跟我们说,以后看到喜欢刀郎的男人千万绕道走,尤其是喜欢在咖啡馆听刀郎的,他的品位是多么的神奇啊。    现在的女人,嫁不出去也真是活该。对于细节莫名其妙的苛刻绝对是阻碍女人出嫁的最大绊脚石。比如张晶,要是不嫌弃人家在咖啡馆听刀郎,可能早就在东北的炕头上生下一个胖小子了。但是想到美丽的张晶,在东北的炕头上,脸上两朵村姑红,抱着一胖儿子,笑得跟傻妞一样……还是别嫁算了。    我一个人在卡拉OK厅里,思考女人嫁人这个终极问题正思考得入神。那边罗笠吼《2002年的第一场雪》已经吼得满脸青筋。我倒胃口无比,冲过去切了他的歌,点了一首舞曲。他吼到一半,没了声响,嗓子吊在半空中上不去下不来,非常失落哀怨地看了我一眼。而此时,缠绵的舞曲已经响了起来。于是表哥就站起来邀请我跳舞。表哥的跳舞水平与我的唱歌水平不相上下,他跳得像只跳蚤,而且是刚被喷了杀虫剂的跳蚤,我跟他怎么跳都不和谐,纯粹是逮着机会死踩对方的脚。于是又换我跟罗笠跳。    又一首缠绵悱恻的情歌响起。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我的脸贴着他的脸,我的手稍微用了点力气……气氛立刻暧昧了……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竖起了背上的毛,不禁在心里嘲笑其没见过世面。正得意着,忽然发现我大大的失策了。    就在表哥跑去洗手间的当口,他忽然低下头,亲了亲我的脸颊。    饶是我行走江湖多年,还是一下子有点懵住了。    我愣了半天,缓过神来,脸上还有一片潮湿的温暖。一刹那,忽然觉得这个男人非常的白痴,于是我厉声问罗    笠:“你很喜欢拈花惹草吗?”    他立刻期期艾艾地说:“不是的,真的不是的……”    我不禁第一次认真地看他。他很瘦,梳着很糟糕很老土的发型。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银行职员都有着如出一辙浑浊的脸和笑容,一式的招牌微笑,一式的分头。如果以前看到这样的男人我会唾弃他的。现在我当然也会唾弃,如果他没有亲我脸颊的话。    脸颊是个很致命的部位。尤其是我这样一个喜欢脸红的姑娘。    我的脸果然红了。只好坐到沙发上去若无其事地拿他的手机玩,索爱的拍照手机,我拍了一张自己抬着脸的照片,只有脖子和下巴,显得暧昧又自得。拍完后凶巴巴地跟他说:“不许删啊,下次见面要检查的。”他坐在旁边,又期期艾艾地说:“不删,不删……”    我得承认,他这种毫无原则的软弱打动了我。在这个男人都狡猾无比的城市里能遇到一个憨厚的、可供你随意玩耍的对象,是多么的难得啊。姑娘我当时心里充满了作为一个嫖客的欣喜。当然,后来我才知道,男女关系这种事情,只要不给钱,就是互相玩,千万别自我感觉太好。     唱完歌后,出门时已经是凌晨5点了。在晨曦中表哥送我回家,我摇下车窗看了一眼罗笠,他的竹竿身材和老土发型……真是像做了一场噩梦啊……    第二天一早上线,我就把我的MSN名字改成了“脸颊工伤中……”。陆微先上线看到,我原本以为她会拷问我为什么用这么奇怪的名字,那我就准备羞答答地告诉她,“昨天我遇到一个男人……”    果然,她拷问了,“用这么肉麻的名字干吗?”    我刚开口:“昨天,我遇到一个男人……”    “男人关你脸颊什么事?”    “他亲了我的脸颊……”(我羞得跟个没见过世面的处女似的)    “他只是亲了你的脸颊?……你确定他真的是一个男人吗?”    …………    我只好打过去一个满脸是血的人脸。    接受完陆微的拷问后,我也发自内心地对自己鄙视起来。一个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男人。一个木讷寡言唱刀郎歌曲发型糟糕身材精瘦的男人,第一次见这个男人,就知道他跟我的差距有多么的大了,我竟然还当回事儿似的,还让他亲了我珍贵的脸颊!太丢人了简直。    说到底,他只是个跟我偶尔遇到的男人,甚至不比我偶尔遇到的女人停留得长久。这个时代,连一夜情也可以转身忘记,何况是脸颊上一个廉价的吻。于是不久,我甚至已经把他给忘记了。忘记一个男人,比忘记某人欠我一百块    书上说世界上不相干的两个人之间只要经过六次转换就能够互相联系上,这一点我很同意。事实上我们仨认识也不过通过三个人。    爱情是个冷笑话钱容易多了。    所以,现在,要让别人永远记住自己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欠债不还钱!    这句名言,在几天之后起到了作用。    晚上临近下班的时候,张晶忽然打电话来,说是原来跟作家在一起的时候,作家曾经给了她一张卡。她放在那里也一直没看,但是这天,她无意中打开这张卡,发现上面赫然表明,卡里竟然有五千块。    张晶当时与作家之所以分手,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作家又爱上了另一个女白领,作家嘛,感情自然比较丰富,做派自然也是出人意表。    张晶花了三个晚上给这五千块定义,它是分手费?还是借贷?还是神经质的产物?如果算是分手费,张晶觉得太少了。如果是借贷,谁要向他借钱啊?唯一的可能就是,这是她前男友发神经的结果。    我们喊上陆微,见面研究这个不解之谜。张晶问我们要不要把钱还给他。陆微觉得用还钱的方式提醒别人曾经发过神经病是很不人道的。而我则觉得,不还钱,可以让这个男人永远地记住她。多年之后,他连自己的初夜给了谁都忘记了之后,他依然会记得给了某个女人五千块,而那个女人没有还给他……    张晶说,“好,咱就不还了。”    我说:“那我们都知道你现在有五千块的赃款,你总应该表示一下吧。”    于是我们三人杀向日本料理。    男人多半恨日本料理,嫌弃日本料理内容太少,吃不饱,而且太做作;而女人则喜欢“没有那么多,只有一点点”的日本料理。所以不奇怪,我们在日本料理店遇到罗笠的时候,罗笠是一脸的痛苦,而他身边的妞则很高兴。    我一进门就看到了他,心里竟然咯噔一下。他与一个女人坐在正对着门的位子,大好的四人座位被他们俩占了,还不肯对面坐,非挤着坐在同一边。那女人还夹块寿司不由分说地向他嘴里塞去,他张大嘴不停地接收一个又一个寿司,已经撑成了包子。我看到他那样儿,差点“噗嗤”笑了出来。    这么狼狈的情景中,在陆微和张晶面前,我自然不想跟他相认,不然她们一定会批判我以强凌弱。而他塞了一嘴的寿司,扭头看了我一眼,也很合作地装作不认识我。大家如此心有灵犀,我于是很贤淑地提出这里人太多,不如换家店。    走出店门的时候我想,他的女朋友竟然长得不错呢。依稀见她穿套淑女套装,笑得贤良淑德,典型的人见人爱都市好女人啊。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又情不自禁检讨了一下,为什么我竟然会鄙视罗笠呢?就因为他的发型和穿着我不喜欢,而且又没有伤害人的本领吗?难道经过这么多年的情场厮杀之后我的是非观审美观道德观已经变态了吗?这样一个温和的半成功男人,是多少妈妈梦想中的好女婿啊,多少女人心中的救世主啊,我为什么要为他有个漂亮女朋友而感到惊奇呢?    坐在另一家日本料理,带着一种复杂的心情,我们大吃一顿。张晶买单买得也是豪爽无比。天上掉下来的钱嘛。    吃完饭,又到商场,张晶再次刷掉两千块,买了看中已久的一件外套。张晶刷卡的姿势,英武非凡,同时也使我跟陆微觉得愉快,甚至比自己花钱还愉快。现在女人的生活,表面上繁华,其实简单到极致。除了工作、恋爱、跟女朋友鬼混,根本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而且工作一点乐趣也无,纯粹是为了挣钱去血拼,血拼后却更空虚。总之全都没救了。    出了门,我跟张晶心满意足地回家了。而陆微则去赴另一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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