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色是我三年前的闺密,她的真名里有个“艳”字,我便把它拆开来叫她“丰色”。这倒是很符合她的个性,她的生活充满了色彩。 三年前,她摆脱了她夜夜笙歌的单身生活,步入了婚姻殿堂,欢天喜地地投入了柴米油盐、生娃养娃的革命浪潮中去了。许是这股革命浪潮太过猛烈、影响太过深刻,她开始收心敛性,不再胡作非为,... 查看全部[ 不结婚的人都该去死 ]